佐治亞州水資源/州級計劃/任務
外觀
注意:州級水資源計劃的草案目錄由佐治亞州水資源委員會撰寫,並於2004年1月6日提交給州長桑尼·珀迪。[1] 完成此大綱所需的具體任務列在下面,並對每個任務進行了簡要的狀態總結。
州水資源計劃的州級組成部分
- 以下願景宣告(摘自佐治亞州聯合綜合水資源計劃研究委員會的報告)已於2005年6月7日佐治亞州水資源委員會會議上獲得透過。
- “佐治亞州以可持續的方式管理水資源,以支援該州的經濟,保護公眾健康和自然系統,並提高所有公民的生活質量。”(狀態=已完成)
- 關於目標與目的的宣告已於2005年6月7日佐治亞州水資源委員會會議上獲得透過。(狀態=已完成)
- 制定州水資源計劃的立法委託……(狀態=已完成)
- 對州水資源計劃需求的描述,導致了立法(狀態=草稿)
- 參見:“佐治亞州為何需要綜合水資源計劃”,Jim Kundell在2005年6月7日佐治亞州水資源委員會會議上的簡報
- 對水資源狀況和問題的簡要概述(詳細資訊留給區域計劃)(狀態=草稿)
- 計劃的這一部分將描述規劃流程。
- 參見:“規劃流程”,Carol Couch於2005年6月7日向佐治亞州水資源委員會做的簡報。
- 組織結構(由立法機關定義)(狀態=已完成)
- 牽頭機構
- 機構間協調職責(狀態)
- 部門委員會的作用
- 水資源委員會的作用
- 立法機關在批准/採納計劃中的作用
- 狀態——佐治亞州水資源委員會尚未確定實施這些一般原則的具體任務。
委員會認為,以下原則(來自JCWPSC的工作)應指導州水資源計劃的制定
- 有效的水資源管理保護佐治亞州公民的健康、安全和福祉;
- 以可持續的方式管理水資源,以便當代和後代都能獲得充足的優質水資源,以支援人類和自然系統;
- 所有公民都有責任保護佐治亞州的水資源;
- 水資源管理工作認識到經濟繁榮與環境質量是相互依存的;
- 水質和水量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是相互關聯的,需要綜合規劃以及合理和高效利用;
- 必須開發一個全面且易於獲取的資料庫,為有效的決策提供可靠的科學和經濟資訊;
- 水資源管理鼓勵地方/區域創新、實施、適應性和對流域和河流盆地管理的責任;
- 健全的水資源管理需要在利益相關方和公民以及所有級別管理或利用水的政府和其他實體之間開展有意義的參與、協調和合作
- 可能需要定期修訂綜合州級水資源管理計劃,以適應新的科學和政策見解以及不斷變化的社會、經濟、文化和環境因素。
- 將委託法律部門提供佐治亞州現行水質和水量管理法律框架的描述。法律部門已經為其他目的完成了佐治亞州水量管理法律框架的描述,可能需要進行編輯以納入州水資源計劃。此外,還應尋求州長法律顧問的建議和指導。作為主要水資源管理監管責任的州級機構,環境保護部將被分配描述與法律部門完成的法律框架相關的現行監管要求的任務。在完成本節之前,環境保護部將徵求其他在佐治亞州法律下承擔水資源管理責任的州政府實體的意見。
- 狀態——尚未啟動任何任務。
- (佐治亞州州級水資源管理計劃:評論#分州級政策指導意見)
- 狀態——尚未啟動任何任務。
- (喬治亞州州級水資源管理計劃)
- 本節為計劃“州級組成部分”的一部分,將提供州級計劃各個分州級組成部分的執行摘要。在“州級組成部分”完成後的某個時間段內,許多分州級組成部分都無法提供此類摘要;但是,由於州級計劃必須是一份“活的”檔案,因此,只要分州級計劃完成,就可以/應該新增這些分州級執行摘要。
- 此摘要還可以普遍涉及42 個問題的一個適當子集——或全部——這些問題是JWSC在其工作過程中確定的。狀態——已確定42 個問題中的一個子集。技術諮詢委員會正在成立以解決其中一些問題。
- (喬治亞州州級水資源管理計劃)
- 州級概覽
- 要點
- 規劃區邊界問題
- 按規劃區劃分的用水量管理彙總
- 滿足當前和預期河流水需求的水量管理
- 滿足當前和預期非河流水需求的水量管理
- 需要進一步關注和研究的專案說明
- 滿足州水政策目標(非法規或規則強制執行)的水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