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內容

澳大利亞無線電報和廣播史/專題/法律/C1915A00033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書籍,為開放世界

1915 年無線電報法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1915 年無線電報法簡單明瞭地修訂了 1905 年無線電報法,將所有“郵政總長”的例項替換為對“當時管理該法的部長”的泛指。這是為了適應即將發生的變化,即無線電報相關事宜的管理權將從郵政總長部門轉移到海軍部,這是政府認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所必需的。但將來,無線電控制的任何進一步轉移到任何其他部門。

關於 1915 年無線電報法的綜合總結尚未完成,但以下資源已在準備中

網際網路資料

[編輯 | 編輯原始碼]

尚未發現任何關於 1915 年無線電報法且屬於公共領域的重大文章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