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無線電報和廣播歷史/主題/立法/C1916L00212
外觀
摘要:1916年無線電報條例 C1916L00212 SR 1916 No. 212,1916年9月6日(生效日期為1916年9月1日)[1]
1916年無線電報條例的頒佈反映了無線電管理權從海軍部轉移到郵政部長部的轉變,並開啟了一個新的業餘活動時代,該時代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實際上已被壓制。
尚未完成對1916年無線電報條例相關事項的全面總結,但以下資源已在準備中
- 研究 - 1916年無線電報條例 -迄今為止的研究摘要
- FRLI - 1916年無線電報條例 - 從聯邦立法文書登記冊中轉錄的文書
- 轉錄和筆記 - 1916年無線電報條例 - 超過10個轉錄和筆記,主要來自NLA的Trove
- 照片和其他圖形 - 1916年無線電報條例 - 尚未上傳任何內容,尚未識別任何材料
- 1916年無線電報條例維基百科文章的孵化器 - 即將到來!
尚未發現任何關於1916年無線電報條例的公開領域中的重要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