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技術/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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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技術在教學中的應用越來越普遍,教學技術中的法律問題也變得越來越突出。潛在的法律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言論自由、騷擾、隱私、特殊教育、剽竊、版權和合理使用。
隨著教學技術職業在數字時代的發展和壯大,潛在的難題和/或衝突領域也隨之增加。Reiser & Dempsey (2002) 列舉了以下問題作為潛在的法律關注領域:
- 未能開發和提供政府規定的培訓,會導致政府發起的訴訟。
- 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從網際網路上獲取資料,從而違反版權法或智慧財產權。
- 由於培訓期間發表的評論或分發的材料具有歧視性(基於年齡、性別、種族、民族等),而引發的訴訟。
- 如果培訓人員在提供安全培訓環境方面存在疏忽,導致受訓人員或員工在培訓期間受傷。
- 由於培訓資料中缺少或資訊錯誤導致的傷害。
- 由於員工認為由於被拒絕參加晉升所需的培訓而被排除在晉升之外,而可能引發的訴訟。
Richard & Dempsey (2002) 得出結論,“雖然我們不期望設計師成為法律專家,但每個人都需要了解一般法律(例如,關於性騷擾的法律)和特定行業的法律(例如,關於排放汙染物的法律)。" (p. 207).
Richey, R. C., & Morrison, G. R. (2002). 企業和行業中的教學設計。在 Reiser, R.A., & Dempsey, J.V. (eds.), 教學設計與技術中的趨勢與問題 (p.207)。哥倫布,俄亥俄州:梅里爾普倫蒂斯霍爾。
社會、法律和倫理問題。教育領導者瞭解與技術相關的社會、法律和倫理問題,併為這些問題建模負責任的決策。教育領導者
- 確保公平獲得使所有學習者和教育者能夠和賦能的技術資源。
- 識別、溝通、建模和執行社會、法律和倫理實踐,以促進負責任地使用技術。
- 促進和執行與技術使用相關的隱私、安全和網路安全。
- 促進和執行在使用技術方面的環境安全和健康實踐。
- 參與制定明確執行版權法並分配使用區資源開發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的政策。
這些標準可以在以下網站上找到:http://cnets.iste.org/administrators/a_stands.html
類似的標準已經發布給教師。這些標準可能是法律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
教師瞭解圍繞在 PK-12 學校使用技術的社會、倫理、法律和人為問題,並在實踐中應用這些原則。教師
- 為與技術使用相關的法律和倫理實踐建模並進行教學。
- 應用技術資源,使來自不同背景、特徵和能力的學習者能夠並賦能他們。
- 識別和使用肯定多樣性的技術資源。
- 促進安全和健康地使用技術資源。
- 為所有學生促進公平獲得技術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