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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導論/自由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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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義的核心是相信自由。自由主義者傾向於將這種自由劃分為兩個領域:社會自由和經濟自由。社會自由是指諸如自由言論的權利或不受迫害地成為同性戀的權利等,而經濟自由則包括在自由市場中做生意,而不必支付過高的稅款或進出口關稅,或遵守嚴格的貿易規定。

自由主義者希望政府對經濟和人民的社會自由進行低或最低限度的監管。

自由主義在哲學層面上變得有趣的地方在於:一些自由主義哲學家否認證明國家存在的社會契約理論是有效的,並且認為在沒有國家的情況下,某種形式的無政府資本主義替代方案可能或應該存在。自由主義哲學家羅伯特·諾齊克曾為一種依賴於資本主義自由市場原則但內建了對最小“守夜人”國家限制的社會契約理論辯護。支援這種理論的人被稱為“最小政府主義者”,諾齊克與自由主義哲學家約翰·羅爾斯之間的爭論在有關自由主義的頁面中有詳細介紹。最後,自由主義者提出了各種道德主張:例如,“稅收是偷竊”。艾茵·蘭德為一種利己主義的倫理理論辯護,該理論認為所有被認為是道德的行為實際上都是出於自私,我們應該努力按照自私行事,而不是按照她所描述的“利他主義”的倫理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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