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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婚姻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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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文章: 聯邦婚姻修正案

聯邦婚姻修正案是提議的美國憲法修正案,它將立法婚姻的性質,因此,它僅限於發生在一男一女之間。該修正案將推翻任何與之相牴觸的州法律,並且只能透過透過另一項修正案來更改。

聯邦婚姻修正案通常得到共和黨的更多支援。然而,也有民主黨和其他左翼政黨的成員也支援它,以及不支援的共和黨和其他右翼政黨。反對可能是由以下兩點啟發:相信應該允許同性婚姻,或者哲學上認為該修正案會不必要地推翻州權。

那些在同性婚姻問題上相信州權的人,這樣做的原則是,應該允許各個州的人民以任何符合其理想和道德的方式組織他們的社會和文化。然而,一個潛在的分裂性問題是,其他州和社群是否必須承認在其他地方進行的同性婚姻。根據美國憲法的完全信賴和信用條款,在一個州合法進行的婚姻必須在全國範圍內得到承認。在 1996 年由民主黨總統比爾·克林頓簽署成為法律的婚姻保護法,明確賦予各州拒絕承認同性婚姻的權利。支援聯邦婚姻修正案的一些人來自那些認為婚姻保護法違憲的人,因為它賦予了完全信賴和信用條款的例外。

一些反對聯邦婚姻修正案的人指出,該修正案將是唯一一項限制公民自由的具有約束力的修正案。在禁酒令期間禁止酒精的第十八修正案也被透過,但已被第二十一修正案廢除。第二十二第十六修正案也可以被視為分別限制了總統任期的權利和建立了累進所得稅的自由。

民事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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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文章: 民事結合

佛蒙特州不允許同性婚姻,但允許同性“民事結合”。這些賦予了與婚姻幾乎相同的權利。反對民事結合來自支持者和反對者雙方;支持者認為它是一種“二等公民”(即歧視)的形式,而反對者則認為它實際上等同於婚姻,並且出於同樣的理由是反對的。支援民事結合的人包括那些基於傳統理由反對同性婚姻的反對者——即婚姻本質上是一種異性戀制度,但同性伴侶應該能夠為他們自己的結合獲得相同的福利——以及那些認為民事結合實際上與婚姻相同的支持者。

支持者:拒絕將婚姻擴充套件到同性伴侶本質上是不公平的歧視,違反了第十四修正案,該修正案保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超過 1,000 條法律在適用時會根據個人的婚姻狀況有所不同。這些從瑣碎的事實延伸開來,例如同性戀總統的情人不會受到特勤局的保護,到涉及釋出財務和醫療資訊、醫院探視權、稅收、遺囑、子女撫養權、贍養費和第五修正案權利等複雜問題。

反對者:第十四修正案不適用,因為一個人的同性戀行為是選擇。政府沒有義務承認所有選擇都具有同等的有效性。(這是先天與後天之爭的一部分。

自由意志主義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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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自由意志主義黨,以及來自民主黨、共和黨、其他政黨或無黨派人士的一些人,對支持者和非支持者都持不同的意見。

自由意志主義者:政府無權承認任何婚姻。不應該給予異性伴侶的 1,000 多項合法權利。例如,稅收法規不應該將已婚夫婦與未婚夫婦區別對待。政府不應該強迫醫院允許任何個人訪問病人或醫療記錄,除非符合該醫院的政策。個人可以選擇同居,也可以宣佈自己已婚或舉行儀式。由個人根據自己的信仰來選擇是否承認任何這種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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