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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學科議題 2019-20/監獄體系中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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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的概念起源於18世紀,作為一種旨在取代死刑制度的機構,懲罰犯有違法行為的個人,同時旨在對其進行改造。[1] 美國擁有全球最高的監禁率,2018年約有1,471,200人被監禁。[2] 雖然自2017年以來監禁率總體下降,[2] 但美國刑事司法系統在實現罪犯改造和減少犯罪方面的有效性仍然存在爭議:一項研究表明,"近三分之二的囚犯在獲釋三年內被重新逮捕"。[3]

路易斯安那州奧爾良教區監獄。在近二十年的時間裡,奧爾良教區監獄一直保持著人均監禁率最高的記錄,直到2017年被俄克拉荷馬州超越。[4]

不同的學科對改造的有效性有不同的看法,從而對監獄改造的成功提供了多種視角。

社會學與監獄群體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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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頓·惠勒利用“監獄化”的概念來說明監獄社會化對改造的影響。他認為,囚犯在融入監獄文化時會經歷“監獄化”,這導致改造過程變得困難。[5] 根據對囚犯對“良好”價值觀和規範的順從水平的實證研究,囚犯會內化一種犯罪的觀點,並且不太可能遵循傳統的價值觀和道德體系,尤其是在他們服刑時間增加的情況下。由於他們可能因遵守工作人員的規定而被其他囚犯疏遠,因此他們大多會選擇不服從規定。然而,在釋放前,順從性會增加。[5]

此外,唐納德·克雷西利用差異關聯理論來論證,改造罪犯的最佳方法是將他們融入非犯罪群體,以便他們繼承守法公民的理想價值觀。他擴充套件了這一理論,解釋說罪犯所表現出的行為不僅僅是群體互動的產物,也是群體本身的固有特徵。[6] 按照這種推理,改造罪犯的理想方法需要嘗試改變整個群體的行為,從而改變個人的行為。因此,僅僅依靠個體治療和諮詢不足以改變群體的文化。採取了一種倒推的方法,即改造整個群體以改變個人的行為。

經濟學與監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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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家更多地關注經濟重返社會作為監獄系統成功與否的指標,而不是利用累犯率來評估機構的效率。[7] 經濟學家認為,透過成功將罪犯重新融入勞動力市場而獲得的收入將提供財務穩定,這將從本質上減少累犯,因為這會降低犯罪的慾望。

統計資料顯示,“監禁使平均終生收入增長降低了三分之一”,[8] 這突顯了監禁如何使經濟重返社會變得更加困難;監獄系統實際上透過導致人力資本下降而阻止了未來的國家經濟增長。[8] 對監禁前後工作和機會的分析表明,55%的囚犯在釋放後有報告收入。[7] 即使是有收入的人,其收入也往往低於以最低工資支付的全職工作者的收入。[7]

經濟學還突出了監獄的成本。直接成本——相當於納稅人支付的金額——估計為美國每年800億美元,而間接成本則在每年5000億至1萬億美元之間。[7] 經濟學提供了對監獄全部經濟成本的更廣泛的理解,其中包括機會成本,例如“被監禁人員的損失工資、嬰兒死亡率上升、父母被監禁的兒童犯罪率上升以及與父母被監禁的家庭相關的福利成本上升”。[8]

心理學與制度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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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單獨監禁牢房。有充分的文獻證明,單獨監禁會導致囚犯出現極端的有害影響,包括恐慌症、抑鬱症和偏執狂,有些人還會出現幻覺。[9]

可以說,監獄之所以能夠有效預防犯罪,是因為威懾理論[10] 因為個人會權衡監禁的可能性與他們從事犯罪活動的願望。然而,證據表明,一旦被監禁,囚犯更有可能再次犯罪,因為監獄制度透過同輩影響或融入不可預測的監獄環境所需的“硬化”使他們走向更高的犯罪性。[10]

制度化的影響給監獄後適應帶來了巨大的障礙,從“監獄化”的致殘後果到由於缺乏針對個人需求而不是群體需求的適當治療而加劇的精神疾病。[11] 根據司法統計局的資料,估計有56%的州立監獄囚犯存在心理健康問題,其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在入獄後接受過治療。[12] 囚犯在釋放後面臨艱難的過渡,並且在釋放後的前兩週內,死於心血管疾病、兇殺、自殺和藥物過量的風險增加了13倍,與類似的人口樣本相比。[13] 監獄受害,無論是有暴力還是無暴力,也會導致抑鬱和創傷後應激症狀,而監獄環境的不可逃避性則加劇了這些症狀。[14]

社會學和心理學之間最明顯的緊張關係在於每個學科所倡導的罪犯改造方法。社會學側重於改造群體,而心理學則倡導以個人為中心的方法。此外,由於對“有效性”的定義方法不同,它們對真相的構建也存在差異。社會學判斷囚犯的好壞行為,而心理學則關注福祉——強調監禁帶來的不良心理健康後果。這些不同的真相版本對監獄的成功與否產生了對比鮮明的結論,其中社會學似乎支援監獄體系,而心理學則不支援。

社會學對囚犯改造的方法中包含了一種社會建構主義的觀點,這與心理學解決囚犯心理健康的解釋主義觀點形成了對比。社會建構主義是反本質主義的,它反對認為一個人具有可以被發現的本性的觀點,而這正是傳統心理學所理解的。[15] 社會學透過提出對囚犯進行集體改造,揭示了其社會建構主義的重點在於創造某些現象或知識形式的社會互動過程。

社會建構主義還認為知識具有歷史性和文化特異性,這與心理學認為人類本性可以普遍化的觀點不同。[15] 如果心理學試圖透過一種基於群體概括建立結論的方法論來獲得真理,那麼這可能會帶來問題,因為這些結論並不總是能夠成功地推斷到所有個體。

與主張行為和心理改革的心理學和社會學形成對比的是,經濟學則強調為了重返工作崗位而進行的改造。它採用了一種更實證的方法,因為它試圖透過經驗觀察和分析來建立結論。這種觀點與其他更側重於定性的學科不同,這些學科透過評估囚犯的行為來衡量監獄系統的成功,而不是評估他們在監禁前後對經濟的成本和貢獻。

然而,這些成本通常很難衡量,這在埃德溫·澤德萊夫斯基於 1987 年發表的有爭議的國家司法研究所報告中得到了體現。他的成本效益分析被專家描述為“存在致命缺陷”,專家們認為澤德萊夫斯基對犯罪賦予了過高的社會成本,從而產生了扭曲的結果。[16] 因此,即使在像經濟學這樣的定量學科中,也很難獲得確鑿的真理,因為在分配成本時,方法論方法中存在著固有的偏差。

每門學科單獨都無法捕捉到圍繞監獄效力討論的複雜性。每門學科衡量監獄成功的方式不同,導致圍繞現代懲罰制度是否成功的衝突。因此,由於每門學科都突出了獨特但重要的視角,因此必須透過跨學科的視角來分析這個問題,才能提供完整的畫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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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oyle A. 監獄 [網際網路]。不列顛百科全書。2019 [引用日期:2019 年 11 月 26 日]。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prison
  2. a b Kang-Brown J,Schattner-Elmaleh E,Hinds O. 2018 年在獄中的人員 [網際網路]。紐約:維拉司法研究所;2019 年,第 1 頁。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s://www.vera.org/downloads/publications/people-in-prison-in-2018-updated.pdf
  3. Solomon A,Kachnowski V,Bhati A. 假釋有效嗎?分析監獄監管對重新逮捕結果的影響 [網際網路]。華盛頓特區:城市研究所;2005 年。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webarchive.urban.org/UploadedPDF/311156_Does_Parole_Work.pdf
  4. Gelb A,Compa E. 路易斯安那州不再是監禁率最高的州 [網際網路]。Pewtrusts.org。2018 [引用日期:2019 年 12 月 8 日]。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s://www.pewtrusts.org/en/research-and-analysis/articles/2018/07/10/louisiana-no-longer-leads-nation-in-imprisonment-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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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Cressey D. 改造罪犯:差異關聯理論的應用。美國社會學雜誌 [網際網路]。1955;61(2):116-119。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s://www.jstor.org/stable/pdf/2771725.pdf?refreqid=excelsior%3A0509d06491eec6e8fa27f761aa6655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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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Dingfelder S. 單獨監禁的風險 [網際網路]。https://www.apa.org。2019 [引用日期:2019 年 12 月 8 日]。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s://www.apa.org/monitor/2012/10/solitary
  10. a b Resodihardjo S. 監獄能讓我們更安全嗎?監獄繁榮的益處和成本 - 由史蒂文·拉斐爾和邁克爾·A·斯托爾編輯。公共行政 [網際網路]。2011;89(2):709-710。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s://muse.jhu.edu/chapter/523607/pdf
  11. Haney C. 監禁的心理影響:對監禁後適應的影響 [網際網路]。2002 [引用日期:2019 年 12 月 7 日]。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webarchive.urban.org/UploadedPDF/410624_PyschologicalImpact.pdf
  12. 司法統計局。監獄和看守所囚犯的心理健康問題。司法統計局;2006 年。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s://www.bjs.gov/content/pub/pdf/mhppji.pdf
  13. Binswanger I,Stern M,Deyo R,Heagerty P,Cheadle A,Elmore J 等。出獄 - 前囚犯的死亡風險很高。新英格蘭醫學雜誌 [網際網路]。2007 [引用日期:2019 年 12 月 7 日];356(2):157-165。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2836121/
  14. Johnson Listwan S,Colvin M,Hanley D,Flannery D. 受害、社會支援和心理健康。刑事司法與行為。2010;37(10):1140-1159。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s://journals.sagepub.com/doi/pdf/10.1177/0093854810376338
  15. a b Burr V. 社會建構主義。倫敦:勞特利奇;2015 年
  16. DiIulio J,Piehl A. 監獄划算嗎?關於監禁成本效益的激烈全國辯論。布魯金斯評論 [網際網路]。1991 [引用日期:2019 年 12 月 8 日];9(4):28。可從以下網址獲取:https://www.jstor.org/stable/pdf/20080247.pdf?refreqid=excelsior%3A37e72811cb5fd6427945923bcaca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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