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tis/手機和英國癌症
行動電話 在最近幾十年中經歷了快速增長。在英國,2015 年,93% 的成年人擁有並使用行動電話,總計近 9000 萬個行動電話訂閱[1]。行動電話的廣泛使用引發了公眾對可能對人類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的擔憂,特別是與電話發出的射頻 (RF) 波以及手機通訊所使用的基站 相關。雖然一些公眾聲稱行動電話技術會導致輕微的健康問題,例如頭痛、睡眠障礙和壓力,但醫療專家已將射頻暴露與嚴重的長期疾病(例如癌症)聯絡起來。
2011 年 5 月,30 位科學家在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ARC) 會面,IARC 是聯合國 的世界衛生組織 的一部分,評估了致癌性 射頻電磁場。儘管他們審查的研究容易出現偏差,但 IARC 無法忽視這些發現,並認為射頻輻射可能與導致腦瘤有關。大多數科學家支援將射頻輻射歸類為“可能對人類致癌”。[2]”該結論釋出後,全世界都開始關注行動電話和基站可能帶來的危害。
單個行動電話透過與稱為基站的固定設施進行通訊來運作。基站的範圍有限,因此行動電話運營商必須建立國家基站網路以實現廣泛覆蓋。雖然行動電話在使用時會發出射頻輻射,但基站會不斷髮出輻射,向主電話網路傳送訊號,以便將訊號傳遞給通話的接收方。輻射不是手機引入的新概念。輻射由電磁波 組成,電磁波構成所有形式的光,包括可見光。輻射有兩類,取決於波的能量:電離 或非電離。電離輻射,包括紫外線和 X 射線,含有足夠的能量來使原子中的電子發生位移,這會損害生物組織,甚至損害基因。對基因 的損傷可能需要數年才能發展成為真正的威脅,例如癌症。手機發出的射頻波是非電離的,人們認為在低強度下是無害的。但是,正如過量的可見光會損害眼睛一樣,高強度的非電離輻射也會很危險。因此,建議制定基本準則,在一些國家,這些準則是強制性的,以確保手機制造商不會讓他們的產品達到這些高強度。[3]

1999 年,英國部長 收到了近 600 封來自公民的信件,這些信件與行動電話技術的公共衛生問題相關。下議院 的衛生部長回答了來自議員 的 85 封信件,這些議員代表選民寫信。公眾對射頻輻射的擔憂促使公共衛生部長於 2000 年宣佈成立獨立行動電話專家組 (IEGMP)。她表示
“近年來,人們對行動電話的影響的研究興趣日益濃厚。迄今為止,尚無一致的證據表明存在健康風險,但人們仍然擔心這種可能性。忽視這種擔憂是錯誤的。”
專家組對行動電話技術的背景以及關於射頻輻射健康影響的現有研究進行了全面調查。他們得出結論,目前的研究沒有明確支援行動電話和基站會造成負面健康影響,但專家組建議政府機構由於存在不確定性而採取“預防措施”。[4] 國民保健服務 網站提供有關“安全使用行動電話”的建議。這些安全措施包括:通話時間短,限制兒童使用,在待機模式下將手機遠離身體,以及使用擴音裝置將手機遠離頭部。[5]
在 1998 年至 1999 年期間,國際手機研究 是在包括英國在內的 13 個國家進行的最大規模的面試病例對照研究。該研究調查了行動電話使用對不同型別腦瘤的影響。直到 1990 年代中期,行動電話主要用於商務用途。因此,符合條件的參與者年齡在 30 至 59 歲之間。所有參與者都是研究區域的居民,並在研究期間被確診患有已確診的原發性神經膠質瘤、腦膜瘤 或聽神經瘤。經過培訓的調查員使用涵蓋人口統計因素、行動電話使用情況、職業電離輻射暴露以及受試者個人和家族病史的計算機輔助個人訪談 (CAPI) 問卷對同意接受調查的受試者進行了面對面的訪談。該研究發現腦瘤與行動電話使用之間沒有聯絡。但是,聽神經瘤通常是生長緩慢的腫瘤。因此,從引入行動電話到腫瘤出現的時間間隔可能太短,無法觀察到任何影響。此外,腦瘤可能會影響一些參與者的記憶力和聽力,而其他人的答案可能潛在地受到他們對行動電話和癌症的信念的影響,從而使該研究的可靠性降低。 [6]
百萬婦女研究是一項英國前瞻性佇列研究,旨在研究手機使用與中年婦女顱內中樞神經系統(CNS)腫瘤和其他癌症發生率之間的關係。在 1996 年至 2001 年期間,透過英國國民健康服務(NHS)乳腺篩查計劃,招募了 130 萬名婦女參與百萬婦女研究。她們填寫了關於社會人口統計學、醫學和生活方式因素的郵寄調查問卷。研究人群大約每 3-4 年進行一次重新調查。英國目標年齡段的四分之一女性現在正在參與這項研究。這項研究發現手機使用與腦腫瘤或其他 18 種癌症之間沒有聯絡。但發現使用手機至少五年以上的女性患聽神經瘤的風險增加。由於聽神經瘤非常罕見,這可能是偶然發生的,也可能是因為使用手機的女性更有可能接受腫瘤檢查,因為這種疾病會導致聽力損失。這項研究的學者將繼續監測與手機使用相關的腫瘤風險。[7]
英國癌症研究中心
[edit | edit source]在 1999 年至 2001 年期間,保羅·艾略特及其來自英國癌症研究中心的研究團隊調查了 1397 名 5 歲以下被診斷出患有癌症的兒童。他們專門關注腦癌和中樞神經系統癌、白血病和非霍奇金淋巴瘤。這項研究涵蓋了整個英國,以三種不同的方式衡量了基站的影響,並考慮了各種兒童癌症。每個孩子都與四個性別和生日相同但沒有患癌症的孩子進行比較。艾略特團隊收集了每個孩子出生時的家庭住址以及附近任何手機基站的位置。對於每個天線,他們從當時活躍的四家手機運營商那裡獲得了詳細的資訊。在整理完所有這些資訊後,該團隊發現手機基站與患癌風險之間沒有關聯。[8]
比吸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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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歐洲採用了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的建議。這要求所有在 2001 年 10 月 10 日之後生產的所有型號的比吸收率 (SAR) 資訊必須向消費者報告。SAR 是使用蜂窩裝置時,每公斤組織吸收的輻射能量(以瓦特,W 為單位)的量度。更高的 SAR 值表示吸收的輻射更多。歐洲所有蜂窩裝置的 SAR 值必須在 10 克組織內小於或等於 2.0 W/Kg。[9]製造商被要求在其裝置的使用者手冊或電子表格中提供其裝置的 SAR 等級。[10] 這一規定僅適用於使用手機的成年人,建議父母不要讓孩子長時間使用這些裝置。[9]
為了回應對射頻電波可能導致癌症的擔憂,包括蘋果和三星在內的手機制造商論壇 (MMF) 中的手機制造商建立了 SAR-Tick。SAR-Tick 的建立是為了幫助使用者理解和解釋 SAR 值。SAR-Tick 認證標誌甚至會被包含在手機使用者手冊中,以確保使用者知道他們的裝置是安全的。[11]
法律訴訟
[edit | edit source]手機公司經常被比作香菸公司,就像在對香菸製造進行監管的訴訟之前一樣。[11] 它們向兒童宣傳色彩鮮豔的手機的方式,即使兒童更容易吸收射頻電波,這與香菸公司向年輕群體宣傳的方式類似。 [12] 手機公司正面臨來自癌症患者的壓力,這些患者認為他們的癌症是由手機引起的。 [13] 這些患者在通常拿著手機的部位周圍長出了腦腫瘤。 [13] 經常在文胸裡放手機的女患者認為這可能導致了她們患上乳腺癌。[13] 由於缺乏證據,法官往往會駁回此類案件。 [13] 沒有研究證明手機會導致癌症,但也還沒有研究證明手機不會導致癌症。[8]
雷納德訴 NEC
[edit | edit source]大衛·雷納德在 1995 年對一家手機公司提起了第一起訴訟。[14] 他聲稱他妻子蘇珊·雷納德使用的手機導致或加速了腦腫瘤的生長,最終導致她的死亡。 [14] 由於缺乏證據,雷納德的案件被駁回了。檢查了蘇珊·雷納德大腦的醫生無法確定手機是否是腫瘤的原因。[14] 大多數測試需要進行,但當時他們沒有進行測試的技術。 [14] 雷納德沒有獲得他為之奮鬥的賠償,但這樁案件讓人們開始關注手機可能導致癌症的問題。 [14]
結論
[edit | edit source]癌症和手機的案例與韓國的“電風扇死亡”案例非常相似,人們認為在封閉的房間裡開著電風扇會導致因高溫症、低溫症和窒息而死亡。因此,手機與癌症的案例尚無定論,因為儘管研究人員無法證明手機會導致癌症,但他們也無法反駁這一說法。它可以用以下的“托馬斯定理”來概括
“解釋是否正確並不重要——如果人們把情況定義為真實的,那麼它們在後果上就是真實的。”
參考文獻
[edit | edit source]- ↑ Ofcom. 事實與資料。 http://media.ofcom.org.uk/facts/
- ↑ Baan, R., Grosse, Y., Lauby-Secretan, B., El Ghissassi, F., Bouvard, V., Benbrahim-Tallaa, L., . . . Straif, K. (2011). 射頻電磁場的致癌性。柳葉刀腫瘤學,12(7),624-626。doi:http://dx.doi.org/10.1016/S1470-2045(11)70147-4
- ↑ 第 4 節。 http://webarchive.nationalarchives.gov.uk/20101011032547/http://www.iegmp.org.uk/documents/iegmp_4.pdf
- ↑ 第 3 節。 http://webarchive.nationalarchives.gov.uk/20101011032547/http://www.iegmp.org.uk/documents/iegmp_3.pdf
- ↑ http://www.nhs.uk/Conditions/Mobile-phone-safety/Pages/Recommendations.aspx
- ↑ Wild, D. (2011 年 10 月 3 日)。國際癌症研究機構關於 Interphone 研究的報告提交給國際癌症控制聯盟 (UICC)。檢索自 http://interphone.iarc.fr/UICC_Report_Final_03102011.pdf
- ↑ 百萬女性研究:研究進展。(2015 年 4 月 1 日)。檢索自 http://www.millionwomenstudy.org/study_progress/
- ↑ a b 手機、wifi 和電力線。(2015 年 3 月 24 日)。檢索自 http://www.cancerresearchuk.org/about-cancer/causes-of-cancer/cancer-controversies/mobile-phones-wifi-and-power-lines
- ↑ a b 英國比吸收率規定 http://sarvalues.com/what-is-sar-and-what-is-all-the-fuss-about/
- ↑ RF Safe。比吸收率,或 SAR - FCC 手機輻射暴露限值 https://www.rfsafe.com/specific-absorption-rate-sar-fcc-cell-phone-radiation-exposure-limits/
- ↑ a b Raphael, D. 手機:下一個菸草?。 http://c.ymcdn.com/sites/www.nahmma.org/resource/resmgr/imported/Raphael%20Cell%20Phone%20Radiation-NAHMMA.pdf
- ↑ Morgan, L., Kesari, S., & Davis, D. (2014). 為什麼兒童吸收的微波輻射比成人多:後果。顯微鏡和超微結構雜誌,197-204。 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2213879X14000583
- ↑ a b c d Garrison, D. (2014 年 1 月 13 日) 癌症受害者正在排隊起訴手機制造商。 http://freedomoutpost.com/2014/01/cancer-victims-lining-sue-cell-phone-manufacturers/
- ↑ a b c d e Leagle。(1995 年 5 月 17 日)REYNARD V. NEC CORP。 http://www.leagle.com/decision/19952387887FSupp1500_12185/REYNARD%20v.%20NEC%20CO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