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tis/街景
街景是由網際網路巨頭谷歌開發的,用於與其谷歌地圖和谷歌地球軟體配合使用。它從駕駛汽車的角度建立了世界各地許多街道的虛擬全景圖。它主要用於導航目的,使使用者能夠識別建築物或地標。最近的功能包括高解析度成像和 3D 介面,使使用者能夠沿著街道移動。成像由車隊配備特殊裝置的汽車完成。每輛車都配備了九個多方向相機、雷射測距儀和用於跟蹤的 GPS 裝置。透過這種方式,收集到足夠的資料來生成具有深度資訊的 360° 檢視。谷歌街景目前覆蓋了北美和歐洲的大部分地區,以及其他幾個國家/地區。其他國家/地區正在拍攝和整合到系統中。

街景的實施引起了各種反應。谷歌對世界各地各種公共場所拍攝的高解析度照片引發了一些擔憂。在歐洲,這種抗議尤其強烈,那裡的隱私文化態度似乎與街景的功能特別不相容。在許多情況下,極端的公眾和政治要求迫使谷歌完全退出一些國家。另一方面,街景在網際網路上獲得了巨大的支援,一些網站專門致力於巡視它。
Lentis 的這一部分致力於研究這種看似無害的技術,旨在幫助迷路的旅行者,如何在歐洲引發了近乎暴力的反應。透過對比不同的案例,它將分析文化對隱私的看法如何直接反映在谷歌從街景專案開始階段就經歷的各種法律審查形式中。最後,它將解釋谷歌為安撫街景批評者而採用的社會和技術措施,以及這些措施的有效性。在撰寫本文時,這場社會技術鬥爭仍在繼續,並且隨著谷歌街景範圍的擴大,這場鬥爭很可能會繼續下去。

谷歌街景的力量和吸引力在於它的可訪問性和適用性。目前,它可供任何有電腦或智慧手機的人使用,使其成為隨處可使用、隨時可用的技術。它也對幾乎任何人都有用,因為它解決了一個非常普遍的問題:獲取可靠的路線。它與姊妹技術谷歌地圖一起改變了人們提供、接收和解釋路線的方式。谷歌地圖消除了對一般路線的需求,即按街道名稱。另一方面,街景已開始消除對特定路線的需求,即透過地標導航以準確地確定位置或地址。事實上,這些技術已經變得如此普遍,以至於它們已經成為一種標準的預期。多年來,人們越來越習慣於僅提供地址來提供路線,因為他們認為接收者可以訪問某種網際網路地圖或導航硬體(例如GPS)。
該軟體的實施為谷歌帶來了巨大的成功。自 2007 年 5 月推出街景以來,谷歌地圖的網際網路流量一直在穩步增長。2008 年初,谷歌地圖約佔美國與旅行地圖相關的網際網路訪問量的 22%。到年底,這一數字躍升至約 66%。[1]
谷歌執行長埃裡克·施密特承認了這一成功的意義。在 2009 年 3 月的 BBC 採訪中,他表示:“我們對街景產生了爭議,因為它太成功了……事實證明,人們喜歡看到他們當地社群發生了什麼。”執行長透過引用對該技術開發的強烈“代際興趣”來支援谷歌的立場。他聲稱,世界年輕人口的強力支援表明,街景是未來的發展方向。谷歌仍然透過在使用者的請求下迅速刪除不需要的影像來保護個人的利益。[2]
美國(美國)和歐盟(歐盟)之間隱私法的差異導致了對谷歌街景應用的不同接受程度。一項研究將隱私分為三個部分:決策權(做出決定的權利)、資訊權(保持個人資訊私密的權利)和地方隱私權(拒絕人身交往的權利)。[3]然而,由於文化差異,隱私權的執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立法差異。
威廉·普羅瑟提出了四種侵權行為的隱私。[4]在美國,普羅瑟關於隱私的區分受到高度尊重,並被許多州立法機構採用。將這四類應用於街景時,人們幾乎沒有理由認為谷歌違反了任何隱私水平。谷歌只拍攝公共區域的影像,而這四類只保護私人資訊。美國立法通常更適合保護個人隱私免受政府幹預。它表明了一種保護言論自由而不是隱私的願望,這體現在透過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立法中。
在歐盟,立法沒有反映出與美國相同的文化觀點。[5]谷歌正在收集地理空間資料。歐洲議會第 2007/2/EC 號指令對地理空間資料的定義為任何與特定位置或地理區域有直接或間接參考的資料。地理空間資料僅在照片可以與特定的地理座標關聯並與所有者或居民匹配時,或者如果資料顯示個人事務或事項時,才受資料保護法的約束。[6]谷歌街景符合此定義,因此受資料保護法的約束。隱私指令 95/46/EC概述了有關保護個人資料的七項原則。[7]
歐盟更嚴格的隱私立法對谷歌來說是一個難題。為了使用其影像,谷歌將被法律要求從任何被攝像頭捕捉到的個人那裡獲得許可。[8]考慮到該公司無法知道誰會被成像捕捉到,這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為了繞過這一障礙,谷歌承諾引入一種模糊演算法,該演算法將扭曲街上行人的面孔和車輛牌照。[9]
瞭解世界對街景服務的反應背後的特定文化和社會因素,可以透過研究特定案例中競爭社會群體之間的互動來描述。這項技術高度依賴人工輸入,因此它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在使用者群中建立信任和支援的能力。對於街景服務來說,其使用者群是全世界,因此這項任務變得越來越困難。讀者應牢記,許多提到的爭議在撰寫本文時是現行的,可能已經有了很大發展。
Simon Davies 於 1990 年創立了隱私國際 (PI),旨在為個人提供免受政府和私營公司侵犯的個人資料保護。[10] 當數百人向 PI 報告他們的影像被清晰識別時,谷歌試圖使用人臉模糊演算法的做法遭到了抵制。PI 對谷歌發表宣告,稱其對人臉模糊功能的能力做出了錯誤的預測,並將其評為最不注重保護個人資料的公司。[11] 2009 年 11 月 13 日,《紐約時報》報道稱,瑞士官員已對谷歌提起訴訟,聲稱需要採取更多措施確保對人物影像進行模糊處理。[12]
2010 年 5 月 15 日,《紐約時報》報道稱,谷歌承認在過去三年中獲取了透過未加密Wi-Fi 網路傳送的個人資料。谷歌表示這是一個錯誤,實驗性軟體原本不打算包含在街景捕捉系統中。德國官員對這一事件反應強烈。德國食品、農業和消費者保護部長 Ilse Aigner 表示:“這令人震驚,進一步證明了隱私法對谷歌來說是一個陌生的概念。”[13]

2009 年 4 月 1 日,一輛谷歌街景車正在英國布勞頓村倫敦路附近行駛。居民保羅·雅各布斯從家中看到了這輛車,並立即憤怒地發現這輛車似乎在窺視他的私人住宅。雅各布斯迅速召集了鄰居,並在街道盡頭形成了人牆,將谷歌街景車困住。警方接到報案,而雅各布斯和其他鄰居堅持要求司機停止拍攝他們街道的照片。[14][15]
在英國,《每日郵報》報道稱,布勞頓村對谷歌街景事件做出了“非常英國式的反應”。特別是保羅·雅各布斯為自己的反應辯護,稱其維護了“英國人自己的房子就是他的城堡”的傳統。[16] 這些文章中精心選擇的語言將這些人描述為透過抗議谷歌“間諜車”來維護“英國”價值觀,以此說服其他人分享他們的觀點。
由於在美國實施時沒有遇到過這種阻力,谷歌沒有對這種事件採取補救措施,並且繼續對他們被認為的隱私侵犯表示歉意。在接受當地新聞頻道的採訪時,谷歌代表表示,他們的立場是街景僅僅記錄公共區域,任何擔心隱私的居民都可以在網站上對其財產進行模糊處理。[17]
在網路社群中,谷歌得到了來自英國和世界各地的團體的支援。在布勞頓事件之後,社交網站 Twitter 的使用者計劃在該村舉行聚會,從街道上拍攝自己的照片,以證明谷歌的行為並沒有侵犯他們的隱私。流行的美國科技部落格Engadget釋出了布勞頓的街景搜尋截圖,顯示居民們像憤怒的暴民一樣。[18] 這張圖片很好地展示了支援街景服務的社會群體如何將他們的反對者描繪成對隱私持過時、落後觀點的人。
2010 年 11 月,經過與政府官員兩年的協商,谷歌街景服務在 20 個德國城市上線。資料保護官員的巨大壓力迫使谷歌在上線前允許德國使用者選擇退出該服務,透過模糊房屋影像來實現。在此之前,谷歌只允許使用者在啟用服務後申請更改影像。在 850 萬戶拍攝的家庭中,2.9% 選擇被刪除。“這表明 97% 的德國家庭對街景服務沒有問題,”谷歌發言人 Kay Oberbeck 說,他聲稱谷歌已經盡一切努力解決所有問題。[19] [20] 一些德國人堅定地支援街景服務,對那些拒絕該服務的房屋進行破壞,並留下寫著“谷歌很棒”的標誌。[21]
隨著谷歌將街景服務的覆蓋範圍擴充套件到歐洲和世界其他地區,它遇到了居民和政府的抵制,因為他們對隱私的不同文化和個人觀點。在某些情況下,谷歌設計了房屋模糊處理等技術解決方案來回應批評者。雖然這些解決方案減輕了來自外部的壓力,但也削弱了街景服務本身的實用性。最近的歐盟要求變得更加嚴格,要求將影像儲存時間從 12 個月縮短到 6 個月,並增加對計劃中的街景車路線的通知。谷歌不願意做出這些讓步。首席技術倡導者邁克爾·瓊斯回應道:“我認為我們會考慮是否還要在歐洲開車,因為這會讓費用變得非常高。”[22] [23] 隨著谷歌繼續擴充套件覆蓋範圍,它是否會採用更具社會性的方式來回應批評者,還有待觀察。本章的未來新增內容應記錄這些正在發展的爭議,並擴充套件到世界其他地區。
- ↑ 呼籲“關閉”街景服務。(2009 年 3 月 29 日)。BBC 新聞,摘自http://news.bbc.co.uk/2/hi/7959362.stm
- ↑ Siemoneit, O, Hubig, C, Kada, M, Peter, M, & Fritsch, D. (2009)。谷歌街景服務和隱私。Ap-cap 2009 會議論文集(第 1-7 頁)。
- ↑ Prosser, W. (1960)。隱私。加州法律評論,48(3),383-423。
- ↑ Liptak, A. (2010 年 2 月 27 日)。當美國和歐洲的隱私理念發生碰撞。紐約時報,第 WK1 頁。
- ↑ 歐洲議會,首字母縮寫。 (2007)。2007/2/EC 號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指令。歐盟官方公報。
- ↑ 歐洲議會,首字母縮寫。 (1995)。歐洲議會 95/46/EC 號指令。歐盟官方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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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nkland, S. (2008 年 5 月 13 日)。谷歌開始在街景服務中模糊人臉。摘自http://news.cnet.com/8301-10784_3-9943140-7.html
- ↑ 隱私國際組織。 (2009 年 12 月 12 日)。關於隱私國際組織。檢索自 http://www.privacyinternational.org/article.shtml?cmd[347]=x-347-65428
- ↑ 戴維斯,S. (2009 年 3 月 23 日)。PI 對谷歌街景提起投訴。檢索自 http://www.privacyinternational.org/article.shtml?cmd%5B347%5D=x-347-564039
- ↑ 普範納,埃裡克。 (2009 年 11 月 13 日)。瑞士稱谷歌街景過於暴露。紐約時報,B2 頁。
- ↑ 奧布萊恩,K. (2010 年 5 月 15 日)。谷歌資料承認令歐洲官員憤怒。紐約時報,B5 頁。
- ↑ 居民挑戰谷歌攝像頭,英國廣播公司新聞。 http://news.bbc.co.uk/2/hi/uk_news/england/beds/bucks/herts/7980737.stm
- ↑ 僻靜村莊告訴谷歌街景“間諜”撤退,衛報。 http://www.guardian.co.uk/technology/2009/apr/03/google-street-view-broughton
- ↑ 非常英式反叛趕走了谷歌的間諜,每日郵報。 http://www.dailymail.co.uk/debate/article-1167211/ROBERT-HARDMAN-A-English-revolt-sees-Googles-spies.html
- ↑ 英格蘭新聞布羅頓谷歌街景投訴&盧頓沃克斯豪爾工人工作,YouTube(採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ENbFNIIFhk
- ↑ 憤怒的英國村民封鎖谷歌街景車,事件被 CCTV 捕捉到,Engadget.com。 http://www.engadget.com/2009/04/03/angry-british-villagers-block-google-street-view-car-incident-c/
- ↑ 奧布萊恩,K.J. (2010 年 10 月 21 日)。244,000 名德國人選擇退出谷歌地圖服務。紐約時報,檢索自 http://www.nytimes.com/2010/10/21/technology/21google.html
- ↑ 埃迪,M. (2010 年 11 月 18 日)。20 個德國城市在街景中。福布斯,檢索自 http://www.forbes.com/feeds/ap/2010/11/18/technology-broadcasting-amp-entertainment-eu-germany-google-street-view_8149053.html?boxes=Homepagebusinessnews
- ↑ 威爾遜,D. (2010 年 11 月 24 日)。德國谷歌街景支持者向模糊的房屋扔雞蛋。TechEye,檢索自 http://www.techeye.net/internet/german-google-supporters-throw-eggs-at-blurred-street-view-houses
- ↑ 英格拉姆,M. (2010 年 2 月 26 日) 歐盟希望谷歌街景被抑制。Gigaom,檢索自 http://gigaom.com/2010/02/26/eu-google-street-view/
- ↑ 拉奇,C. (2010 年 3 月 3 日) 如果縮短照片儲存時間,谷歌可能會放棄歐盟街景。彭博商業週刊,檢索自 http://www.businessweek.com/news/2010-03-03/google-may-drop-street-view-in-eu-if-photo-storage-time-is-cu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