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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tis/影片監控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書籍,開放世界
典型的影片監控攝像頭

公共影片監控通常指的是閉路電視 (CCTV)。CCTV系統從直接連線到單個電腦螢幕的簡單安裝攝像頭,到從攝像頭網路處理和同步資料的智慧系統。在所有系統中,資料只廣播到私有網路或資料來源。監控用於監視個人或群體的行為,以便在遠處保護他們或引導他們的行為。攝像頭通常安裝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區域,至少一方存在安全問題。[1]

CCTV的早期使用記錄很少。有些人將第一次CCTV使用歸功於二戰期間的德國軍隊;然而,該來源沒有說服力。影片監控在公共場所的應用有限,直到20世紀70年代影片錄製技術變得更加普遍。[2] 1987年,英國第一個市中心區域的影片監控系統在金斯林建立。[3] 到20世紀90年代和21世紀初,影片監控系統出現在大多數主要的英國和美國城市。目前許多城市,如紐約市的下曼哈頓安全倡議,使用廣泛的攝像頭網路傳輸即時影片資料作為反恐措施的一部分。[4][5] 大不列顛是現代另一個大規模使用監控來預防犯罪和保護公眾的例子。

人工智慧和計算機視覺領域的進步使透過計算機監督來監控影片監控畫面成為可能。[6] 這使得更少的人可以監控更多的攝像頭,並且可以提高攝像頭監控的有效性。軟體可以識別影片中的面部,跟蹤跨多個攝像頭的面部,並根據視覺特徵對人員進行分類。這項技術已經部署在中國等國家。在美國,底特律、華盛頓特區和奧蘭多等城市正在嘗試使用這項技術,而舊金山和奧克蘭等城市則透過法律禁止政府使用面部識別技術。

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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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估計,到2021年,全球將部署10億個監控攝像頭,其中中國佔總數的50%以上。截至2019年,美國和中國的人均攝像頭數量最多,大約為1:4。2018-2019年,安裝的攝像頭數量增加了50-70%。中國公司,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浙江大華科技佔安裝攝像頭市場的38%。[7] 在美國,其動機是保護學校和商場。在中國,其動機是監控公眾。印度、巴西和印度尼西亞正在快速採用CCTV技術,因為該技術變得更加實惠。印度聲稱該系統將“在改善犯罪識別和驗證方面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8] 在新加坡,居民認為與CCTV系統相關的隱私成本值得安全保障帶來的好處。

美國普通法認為,即使是秘密拍攝公共場所的人員,也不構成違反憲法第四修正案關於不受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在卡茨訴美國案 (1967)中,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在公共場所沒有合理的隱私期望。[9] 這建立了卡茨測試,根據該測試,監控的合法性基於一個假設的客觀個人對隱私的“合理期望”。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影片監控本身並不違反合理的隱私期望”。[10] 其他聯邦法院也同意[11],最高法院沒有直接對影片監控進行裁決,國會也沒有透過任何限制性法律。[12] 基於成文法和判例法,對美國公眾進行影片監控是合法的。

由於聯邦法規限制了公共場所的音訊監控,因此許多監控系統只包括影片。[13] 然而,第七巡迴上訴法院在2012年裁定,在公共場所錄製警察的音訊在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範圍之內,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上訴的請求。[14] 因此,音訊監控的合法性可能正在發生變化,影片系統可能開始包括音訊錄製系統。

觀察到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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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攝像頭通常安裝在各個區域以阻止犯罪。其中一個希望是“光環效應”出現,即犯罪率在CCTV攝像頭監控的區域和附近的區域降低。另一方面,一些研究表明,犯罪只是轉移到了未監控的區域。在某些情況下,雖然安裝了安全攝像頭的街道確實出現了報告的犯罪減少,但鄰近街道的報告犯罪卻增加了。[15] 在其他地區,如韓國,CCTV的引入顯著降低了監控區域的犯罪率,也略微降低了鄰近區域的犯罪率,但對未監控區域的犯罪率沒有顯著影響。在這個例子中,搶劫和盜竊率觀察到下降了50%,但在監控區域內沒有測量到暴力行為的下降。[16] CCTV會造成一種虛假的安全感,因為人們可能會在有攝像頭的地方感到更安全,而實際上攝像頭可能不會阻止犯罪。監控也會讓人們感覺犯罪率上升。隨著攝像頭在更多區域的部署,犯罪被發現的可能性降低,導致更多的犯罪被報告。[17]

全景敞視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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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燈是一個紀律模型,其中一個看不見的監督者可以隨時監視被監督者[18]。在顯眼的影片監控下,參與者意識到他們可能被觀察,但通常不確定是否有人在真正觀看。這導致參與者為了避免懲罰而自我約束,以防監督者發現他們的不良行為。這一原則已被應用於從恐怖主義預防到交通執法的各種影片監控應用。這種模式可以在沒有任何技術的情況下保持有效。例如,指示使用者正在攝像機下的標誌不需要實際的攝像機來製造恐懼。

紐約市領域感知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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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夏季,紐約市長邁克爾·布隆伯格宣佈了“領域感知系統”(DAS):紐約市新的大規模整合攝像頭網路及其配套軟體。透過與微軟的合作,紐約市將現有的公共和私人監控攝像頭、車牌攝像頭和輻射探測器與緊急 911 電話和犯罪報告資料結合起來,用於犯罪預防和解決[19]。該軟體可以檢測可疑活動,比如無人看管的包裹,並將資料傳送給警官,同時警官也可以輸入資訊,比如被盜車輛的資訊,並接收該車輛在過去一個月內的所有位置[20]

DAS 代表了影片監控的未來和圍繞它的爭議。大多數監控系統都是為特定城市設計的,但微軟已經開始將 DAS 推向其他地方[21]。雖然紐約市聲稱該系統已經預防了犯罪,但許多方[22]質疑了 DAS 在第四修正案和種族歧視方面的有效性,包括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紐約市主計長約翰·劉[23]

中國的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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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約 2 億臺私人和公共監控攝像頭監控著人口[24]。此外,中國已開始為警察配備眼鏡攝像頭,可以錄製影片和識別面部。中國政府可以訪問這些攝像頭拍攝的影片,並將其用於各種應用。

中國新疆地區使用監控攝像頭根據面部特徵識別維吾爾族人,這是一個居住在中國西北部的穆斯林少數民族群體[25]。中國利用這些資訊,透過追蹤維吾爾族的活動,並在他們認為行為不可接受時採取行動,來歧視維吾爾族人。眾所周知,中國強制將維吾爾族人送往“再教育”營,試圖讓他們效忠執政黨並“瞭解宗教極端主義的危害”[26]

中國還使用這項技術來遏制亂穿馬路[27]。攝像頭拍攝亂穿馬路者的照片,使用軟體和人工監督員找到違法者的姓名,並將照片和姓名顯示在人行橫道旁的廣告牌上。官員們希望這能使亂穿馬路者感到羞愧,並阻止他們再次亂穿馬路。

2019 年香港抗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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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抗議擬議中的引渡法案的香港市民擔心他們正在被監控裝置監控[28]。一些人認為,中國將使用面部識別軟體來識別抗議者並對他們採取行動。抗議者試圖透過攻擊攝影師和拆除配備了交通監控裝置的“智慧”燈柱來阻止監控,香港政府聲稱這些燈柱沒有用於監控目的。他們還使用雨傘和口罩遮住臉部,防止被識別。

皮卡迪利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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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一塊 790 平方米的巨型廣告牌安裝在倫敦皮卡迪利廣場[29]。路人看不到的是隱藏在顯示屏背後的眾多攝像頭。它們不是為了防止犯罪,而是為了向路過的人投放廣告。攝像頭使用面部識別來識別鏡頭中的人的平均年齡、性別和情緒。它們還會跟蹤經過車輛的品牌、型號和顏色。與廣告牌的免費 Wi-Fi 服務相結合,這些資訊被用來確定在特定時間顯示最佳廣告。雖然該監控系統可以用來減少犯罪,但其顯而易見的功能是用於商業目的。

員工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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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奧黑爾國際機場的 TSA 員工受到影片監控的密切監控。僱主相信這些系統可以提高員工的生產力。在餐廳候餐行業,收入由於監控而有所增加[30]。然而,員工試圖避免被觀察,並變得對管理層更加被動[31]。研究表明,該系統增加了壓力,降低了工作滿意度,並將工作數量置於質量之上[32]。這說明了對影片監控的置換效應和心理反作用。工人的隱私被剝奪,其反應是讓僱主難以管理。此外,會被視為非生產性的行為被轉移到工人無法監控的區域。

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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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監控的反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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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影片監控的塗鴉藝術家班克斯

影片監控的反對者主要擔心的是由於攝像頭數量增加和整合而導致的隱私喪失。公民自由團體,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透過觀點文章和候選人支援來反對大範圍的閉路電視使用。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反對監控的論據集中在四個方面:系統的無效性、潛在的濫用、缺乏監管和資料控制,以及“對公共生活的影響”[33]

其他政策倡導者和研究團體,例如電子隱私資訊中心 (EPIC) 和老大哥觀察,專注於公民自由和隱私,重點關注公共監控。[34][35] EPIC 於 2002 年啟動了一項名為“觀察監控”的倡議,記錄了華盛頓特區的閉路電視使用情況,其中包括照片展、公眾抗議以及指示旅遊區監控攝像頭的地圖。他們的目標是“促進公眾辯論”,討論監控在美國9/11 後社會中的作用。[36] 許多這些團體使用類似的策略,將擁有影片監控的社會與喬治·奧威爾的1984進行比較。[37] 這些策略包括街頭表演,其中小組成員扮成人類閉路電視攝像頭,並大聲朗讀 1984 年的內容,以證明這種比較。[38]

影片監控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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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130418202115-boston-bombings-suspects-single-image-cut.jpg
用於查詢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嫌疑人的監控錄影

影片監控的支持者認為,它在預防和解決犯罪方面的作用超過了對隱私的威脅。

預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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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 (DOJ) 進行的一項研究調查了馬里蘭州巴爾的摩、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和華盛頓特區的影片監控系統有效性。[39] 雖然巴爾的摩和芝加哥的影片監控系統將犯罪率降低了 10%,並且沒有明顯的犯罪轉移,但華盛頓特區的系統對犯罪沒有明顯的影響。此外,司法部表明,巴爾的摩和芝加哥犯罪率下降帶來的益處超過了監控系統的成本,多達 4 比 1。但是,影片監控系統並非在所有情況下都證明有效。在巴爾的摩和芝加哥,城市中一些地區的犯罪率不受影片監控增加的影響。研究人員認為,監控系統有效性的差異部分可以解釋為系統設計、公眾對其實施的認知和參與程度,以及執法部門監控攝像頭的程度。

解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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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導者認為,影片監控是解決犯罪的寶貴工具。影片監控錄影在調查多起高知名度恐怖襲擊事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包括 2005 年倫敦發生的7/7 倫敦爆炸案和 2013 年的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波士頓街頭攝像頭錄影被用來識別嫌疑人,並在爆炸案發生 3 天后與公眾分享,引發了前所未有的病毒式追捕。[40] 波士頓和其他美國城市的政府官員對此做出了回應,對公共監控系統增加了支援。[41] 紐約市市長邁克爾·布隆伯格談到了影片監控,稱其是當今世界越來越危險的一個必要現實。2013 年 4 月 22 日,布隆伯格的言論反映了一種越來越普遍的觀點:“那些擔心隱私的人確實有理由擔心……[但]我們必須理解,在未來,我們將擁有更多攝像頭。”[42] 雖然攝像頭是識別炸彈襲擊者所需的關鍵證據,但這事件也引發了對影片監控的批評,因為來自社交網路網站RedditTwitter 的使用者錯誤地指控並騷擾了無辜男子蘇尼爾·特里帕蒂的家人。[43]

公眾對影片監控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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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他形式的政府監控一樣,公眾對影片監控的支援近年來一直保持相對穩定。在 2007 年的一項調查[44] 中,71% 的受訪者支援增加政府影片監控。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發生幾周後進行的一項 2013 年調查[45] 顯示,71% 的受訪者希望保持或增加監控攝像頭的數量(31% 保持不變,40% 增加),只有 12% 希望減少影片監控。

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項研究發現,56% 的美國成年人信任執法部門使用面部識別軟體以及影片監控。只有 36% 的人信任科技公司使用面部識別軟體,只有 18% 的人信任廣告商。

下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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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視 是由史蒂夫·曼恩創造的一個詞,指的是由非組織化的公民對一項活動進行的記錄。[46] 監控可以被認為是監督,而下視則是下視。詞源是法語:“sous”的意思是“從下面”,而“sur”的意思是“從上面”。只要公民能夠獲得記錄技術,下視就成為可能。

Google Glass - 可穿戴下視的例子

現代下視主要採取非可穿戴裝置的形式。2012 年,全球售出了 10 億部手機,其中許多手機都配備了攝像頭。[47] 這些手機為公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影片錄製能力。

可穿戴影片錄製技術也在不斷擴充套件。GoPro 是一家生產可穿戴高畫質影片攝像頭的公司,2012 年售出了 230 萬臺裝置。[48] 谷歌釋出了 10,000 臺Google Glass,它是一款安裝在眼鏡上的攝像頭和電腦。[49] 這項技術為使用者提供了更加隱蔽和被動地錄製影片的能力。

在大多數公民使用智慧手機的城市,下視應用的使用量有所增加,這些應用允許公民相互分享令人擔憂的事件併發布事件圖片。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研究人員發現,這類應用的推出增加了報告數量,但對預防犯罪幾乎沒有影響。[50]Facebook 這樣的社交網路網站正越來越多地用於建立社群治安巡邏組,人們在那裡分享值得注意的資訊。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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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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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年,洛杉磯警察局(L.A.P.D.)警察對羅德尼·金的毆打事件被錄影記錄下來,這是美國早期一個備受公眾關注的sousveillance(反監控)案例。這段影片由一名旁觀者用個人攝像機拍攝,拍攝地點是在附近的一套公寓。在經過了廣泛報道的審判後,被指控毆打的警官被無罪釋放,引發了 1992 年的致命洛杉磯暴亂

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辣椒噴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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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一名學生用攝像機拍攝了警察在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辣椒噴霧事件中使用辣椒噴霧噴灑非暴力抗議者的影片。[51] 這件事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並引發了對該大學校長辭職的呼籲。[52] 這件事是公民使用影片記錄來挑戰權威的典型例子。

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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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veillance(反監控)得到了大眾媒體和警方的支援。攝影不是犯罪是一個部落格,記錄了公民因拍攝警察而被勸阻的案例。它認為在公共場所拍攝人從未違法,並報道了對這一權利的所謂侵犯。[53] 警察佩戴的頭戴式攝像頭是監控和sousveillance的混合體:錄音來自參與者的視角,但由當局儲存。在加州里奧托市進行的一項為期一年的實驗表明,記錄警察的互動行為會導致逮捕期間針對警官的投訴大幅下降,有時還有助於證明警官的違規行為。[54] 要求警察執勤時佩戴執法記錄儀也是sousveillance的一種方式。在拉斯維加斯警察局,執法記錄儀的使用導致警官使用武力事件減少了 37%,投訴警官的次數減少了 30%。[55]

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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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擁有影片記錄裝置的普及可能會對隱私構成風險,而這種風險與政府或公司監控無關。網際網路的普遍連線使得影片可以透過社交媒體輕鬆傳播。面部識別技術已經由私人監控機構使用,可能會進一步侵蝕隱私和匿名性。參議員艾爾·弗蘭肯就面部識別技術向國家電信和資訊管理局傳送了一封信,這表明公眾對隱私的擔憂。[56] 奧巴馬政府已責成 NTIA 研究面部識別技術。[57] 公司已採取措施來打擊sousveillance帶來的隱私侵犯行為。在日本,手機攝像頭快門聲音無法停用,以防止隱蔽拍攝。[49] 谷歌已禁止所有在 Google Glass 上執行的面部識別應用。[58]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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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監控和sousveillance都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的一部分,它們是威懾犯罪和警察不當行為的寶貴工具,但也引發了隱私問題。倡導團體在這些問題的兩端都出現了。雖然目前尚不清楚sousveillance還是監控將對隱私問題產生更大的影響,但可以肯定的是,現狀正在發生變化。公民對隱私的看法和期望塑造了技術的應用方式,但這種技術也影響了社會不斷變化的隱私期望。

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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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研究和擴充套件本章內容的思路包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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