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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證明與數學原理/集合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為開放的世界

集合論是現代數學基礎的一部分。事實上,大多數數學物件可以用集合論的語言來描述。

由於集合是基礎性的,我們不會試圖用其他數學概念來定義它們。相反,我們透過給出一些規則,稱為公理,來對它們進行形式化,從這些公理我們可以推匯出我們感興趣的所有其他集合屬性。

什麼是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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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必須糾正你可能從學校學到的關於集合的一些錯誤印象。你可能學過集合被定義為事物的集合,並給出了一些例子,比如 .

首先,"集合"一詞的定義用到了"集合"一詞,意思幾乎一樣。這可能有助於建立對集合的某種直覺,但它最終是迴圈的;你不能用自身來定義事物。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將"集合"一詞作為未定義的概念;"集合"一詞的直覺意義是"集合"的一種解釋,但可能還有其他的。

其次,集合論的話語宇宙只包含集合;沒有動物、顏色、國家等等。應該說,集合論的一些變體,特別是早期版本,允許使用所謂的尿素,它們不是集合。(“尿素”這個詞發音為 ur-element,來自德語字首 ur-,意思是根,加上“元素”一詞。) 看起來,只有集合會導致一個相當貧瘠的理論,但人們在 20 世紀初意識到,這些尿素是不需要用來研究數學的。你所熟悉的所有數學物件,數字、函式、平面上點,都可以用集合來建模。注意,假設 "假設 是一個集合" 是沒有意義的。物件 自動地是一個集合,因為它是我們話語宇宙中的一個物件,所以沒有必要假設它是集合。

第三,雖然可以使用元素列表來定義集合,但這實際上是使用謂詞來定義集合的一種特殊情況,正如通常所做的那樣。因此,雖然你可以寫 ,但這實際上是 的簡寫。

雖然我們不能用更基本的東西正式定義集合,但我們可以使用集合作為物件的集合的非正式思想作為直覺的指導。更具體地說,集合是元素的無序集合,沒有重複。

"無序"的意思是元素沒有特定的順序。重新排序元素不會得到新的集合。"沒有重複"的意思是集合的元素不被認為在集合中多次出現。它要麼在集合中,要麼不在其中。如果我們試圖將一個已經在集合中的元素放入集合中,什麼也不會改變。

我們用 表示 x 是集合 A元素。我們也可以用 表示 x 不是 A 的元素。

一些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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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下面給出的例子,能夠假設自然數 0、1、2、... 存在於我們的宇宙中,而不需要正式定義什麼是數字,這一點非常方便。為了保持嚴格性,我們只在給出說明性例子時使用數字。我們對集合論的正式發展不依賴於數字,直到我們定義它們。我們將在後面證明數字可以被定義為集合,雖然一開始這似乎有點反直覺。

例如,我們以上面使用過的集合 為例。我們讀作,P 是包含元素 0、2 和 5 的集合。用花括號括起來的列表是表示集合的標準符號,集合的元素就是列表中的條目。

由於集合的元素是無序的且沒有重複,集合 P 相同。

另一個例子是 。這是透過理解來定義集合的一個例子,這意味著是否為元素由元素本身的某些性質決定。如上所述,這種定義集合的方法包含列表方法作為一種特例。

符號 讀作,“xy 的一個元素”,或,“xy 中”,意思是 xy 的元素之一。我們通常會在謂詞符號上畫一條斜線來否定謂詞,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符號 表示 x 不是 y 的元素。在我們的例子中,

注意,我們已經定義了這裡的一些集合符號,但這種符號假設所涉及的集合實際上存在。這必須從本章後面討論的公理中證明。

集合由其中的元素定義的原理被稱為外延性。它由 ZF 集合論的第一個公理描述。

集合論的公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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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論的公理化方法不止一種,但最流行的當屬 ZF 集合論,它由大約九條規則描述,被稱為 Zermelo-Fraenkel 公理。這些公理(我們將在華夏公益教科書中詳細討論)如下所示:

  1. 外延性公理
  2. 存在性公理
  3. 對公理
  4. 並公理
  5. 理解公理模式
  6. 冪集公理
  7. 基礎公理
  8. 無窮公理
  9. 替換公理模式

還有一個第十個公理,叫做選擇公理,通常會新增它,形成 ZFC 集合論。但是,當某個特定結果需要選擇公理時,數學家通常會明確說明這一點,因為選擇公理不像其他公理那樣沒有爭議。

ZF 集合論被廣泛認為是一致的,但它符合哥德爾不完備性定理的條件;這意味著不可能證明它的自洽性。

已知該理論是不完備的,事實上,人們知道一些語句,這些語句本身或其否定都無法在 ZFC 中證明。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連續統假設,我們將在後面討論。

通常情況下,集合論的公理並非相互獨立的。這部分原因是歷史原因;策梅洛最初的公理版本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擴充套件,這些擴充套件使得一些最初的公理變得多餘。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