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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理論/普通音樂實踐基礎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開放的世界

本節面向沒有西方音樂記譜法及其相關實踐經驗的人。

能夠聽到聲音的人類,當他們耳朵內部的精細結構檢測到透過空氣(或任何其他機械耦合的介質)傳播的壓力波時,會體驗到聲音。當這些波是規則的1並在恆定速度下振盪時,我們識別出一個音調音符2音符是西方音樂的基本元素。它們是我們在“歌曲”中最常聽到的東西,幾乎存在於任何型別的音樂中,無論其時代或風格(在西方社會中)。

在討論音樂家如何知道要“演奏”哪些音符之前,我們需要確定一件事。除了人聲和電子樂器之外,例如,鋼琴應該演奏多少個音符?小提琴應該演奏多少個音符?這些都是需要回答的重要問題,因為如果一種樂器可以演奏,比如說,15 個音符,而另一種樂器只能演奏 12 個音符,那麼我們聽到的音符就會不同,這意味著音樂家無法共同演奏同一首歌曲的相同音符。為了找到最佳數量,我們需要平衡“我們的需求和我們的限制”。在音樂中,我們希望儘可能多地擁有不同的音符。然而,我們無法制造的樂器永遠不會讓我們發出任何“有組織的聲音”。因此,我們希望遵循以下公式

事實證明,毫不意外,我們找到了答案:12 個不同的音調。但是,在這個語境下,“不同”意味著什麼?

什麼是“不同的音符”?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回顧“音符”的定義。仔細觀察,我們發現音符只是我們聽到的聲音,在空氣分子振動後。空氣分子被聲波振動。因此,我們將音調定義為以恆定速率每秒振動一定次數的聲波。讓我們將給定時間段內的振盪次數稱為頻率。如果我們提高音符的頻率會發生什麼?嗯,我們讓它振動得更快。但是,由於振盪決定了我們聽到的音符,因此我們也得到了一個“不同的音符”。歐里卡,“不同的音符”僅僅意味著音符的頻率不同。實際上,基於以下資訊,我們可以建立一個模型

頻率決定了我們從“音符”中聽到的“聲音”。為了測量頻率,我們使用一個稱為赫茲 ()的單位,它等於每秒一次振盪。讓我們定義一個“常見音符”為 .3壓縮波峰,我們發現頻率增加或每秒振盪次數 增加;我們聽到原始音符 的“高度”。分離波峰,每秒振盪次數 減少;我們聽到的產生的聲音是原始音符 的“低音”。

一個“低”音符或一個“高”音符是相對於原始音符而言,赫茲值被減去或加上的數量。“低音”或“高音”就是音高。雖然這不是一個嚴格的定義,但從哲學的角度來看,對我們來說,這已經足夠好了。

下次你聽到一系列音符時,想想其中發揮作用的所有科學原理。當我們聽到一系列高低音符時,無論是單獨的還是成組的,或許在時間上間隔不同,持續時間也不同,它們頻率、間隔和長度的變化以對應於既定規則的方式進行排列,我們就會識別出音樂的聲音

書面音樂展示在一或多個五線譜上,代表一組可以在一段時間內跨越一個或多個樂器演奏的音符。大多數當代音樂將由一對五線譜組成,如本例所示,展示了高音譜號和低音譜號。五線譜被分成規則的週期,稱為小節或小節線。一首特定音樂作品中一個小節的持續時間由拍號指定,該拍號顯示在譜號旁邊。當代音樂通常使用 4/4 和 3/4 拍號。

這是一對空白五線譜,帶有高音譜號和低音譜號。

有時,為有品樂器(如吉他)編寫的音樂將以指板譜的形式呈現,而不是五線譜上的標準音樂記譜法。指板譜是更直接地顯示樂器演奏方式的方法,列出指位而不是音符。鍵盤樂器(如鋼琴)提供了一種簡單的從音樂音符到指位的轉換,而絃樂或閥門樂器則要求演奏者能夠將音符轉換為弦上的位置,或必須開啟的特定閥門。

  1. 想象一下海洋中的一波,但它是二維的。在這波中,你有一個振幅——與波“平坦”時相比,波的最高位移——和一個波谷——與波“平坦”時相比,波的最低位移。假設你問以下問題:“每秒鐘這波有多少個波紋振盪?”這個問題經常被問到,科學家將其定義為一個稱為頻率的術語,它也是在一個給定的時間段內發生的振盪次數。因此,當波以不改變的頻率振盪時,我們稱之為規則波。
  2. 這裡對波的解釋有點簡化。聲波被稱為縱波,即波的振盪與它傳播的方向平行。所有波都必須起源於某個地方的振動,聲波也不例外。我們之所以能聽到聲音,是因為空氣分子的振動。如果空氣中沒有空氣分子或水分子,就聽不到聲音。這就是為什麼你在太空中什麼也聽不見的原因。
  3. 我們任意地選擇了“共同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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