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學習指南/護理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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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際護士理事會[[1]]的定義,護理包括對所有年齡段的個人、家庭、群體和社群,無論其是否生病或健康,以及在所有環境下的自主和協作護理。護理包括促進健康、預防疾病以及對病人、殘疾人和臨終病人的護理。倡導、促進安全環境、研究、參與制定健康政策以及患者和醫療保健系統管理以及教育也是護理的關鍵作用。
在亞歷山德羅·曼佐尼對“黑死病”的描述中,他描述了“禁慾者”這一群體,他們是騎士和僧侶,他們發現自己對瘟疫免疫,並負責照顧倖存者。聖殿騎士(參與十字軍東征的戰鬥僧侶組織)也被認為是護理的前身。古代宗教人物的照顧是零散的,並且侷限於精神上的關注。弗洛倫斯·南丁格爾被廣泛認為是現代護理之母。她放棄了貴族的身份,以擁抱愛國熱情,並因在1852年克里米亞戰爭中運用統計資料來向英國議會請願以照顧傷兵而聞名。瑪麗·塞科姆是南丁格爾的當代,最近也因其知名度而為人所知,一些作者將護理的起源歸因於路德教或羅馬天主教。維克多瓦·拉米尼爾和其他宗教組織在20世紀20年代就已經在實踐現代護理原則。 教會中的護理歷史
19世紀後期對護士的統計資料記錄了在澳大利亞新興殖民地有數百名護士,包括未經訓練的兒童和土著女性僱員,她們被定義為照顧病人。第一次規範護理的嘗試發生在不久之後,並在1914年歐洲戰爭爆發前在每個州都建立起來。2012年,州護理當局被解散,護理監管在澳大利亞聯邦化,因此執照成為聯邦政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