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論/理性概述,手冊
科學(或知識)就是要給出好的證明。
一個好的證明是一個好的觀察或一個好的推理。
一個好的推理從好的前提開始,透過清晰而合乎邏輯的路徑得出好的結論。
好的前提是好的原則或好的觀察,或者是從好的推理中得出的結論。
好的結論是幫助我們思考和生活得更好的陳述或想法,是理性的果實。當一個想法幫助我們思考和生活得更好時,它就是理性的果實。什麼是思考得好的,幫助我們思考得更好。什麼不幫助我們思考得更好,就不是思考得好的。
推理明確地揭示了原則隱含地決定了什麼,它發展了被包圍的東西,它展開被摺疊的東西,它揭示了存在但隱藏的東西,直到我們進行推理。
為了獲得理性的果實,我們必須透過推理學習好的原則教導什麼。
為了進行科學,我們必須始終把它做好。思考得更好,觀察得更好,想象得更好,說話得更好,意願得更好,行動得更好...
不是好的知識的知識根本就不是知識。
認識論是關於知識的知識。它是所有知識的基礎,因為我們在不知道如何識別好的知識的情況下,無法發展知識。
倫理是關於精神之善的知識。由於知識是精神之善,所以認識論是倫理的一部分。
所有科學都基於好的原則。我們透過它們的果實、它們幫助我們思考和生活得更好的結果來識別好的原則。為了識別好的原則,我們必須識別它們的果實。由於倫理是關於思考得更好和生活得更好的知識,所以它是識別理性果實的知識。這種知識對於識別所有科學原則都是必要的。因此,倫理是所有科學的基礎。
倫理只要給出好的證明,就成為一門科學,證明基於好的原則和好的觀察。
好的原則永遠對每個人都有益。如果一個精神能夠收穫好的原則的果實,那麼所有精神都能夠收穫同樣的果實。當我們尋找好的原則時,我們尋找所有精神的共同利益,我們實踐倫理的一個偉大原則:一個精神的利益是為所有精神的利益而活。
為了確定一個陳述的真偽,必須確定它的含義。同一個陳述有時是正確的,有時是錯誤的,這取決於解釋它的各種方式。
為了說出真相,它必須被確定。在我們清楚地確定我們使用的概念之前,我們無法知道任何東西。
一個概念可以從其他更基本的概念中定義。例如,圓是平面中所有與同一個點(圓心)等距的點的集合。但是,為了使這個定義有用,必須首先確定集合、點、平面、距離和相等的概念。
最基本的概念是那些沒有從其他概念中定義的概念。它們是透過經驗或理論確定的。
一個概念是透過經驗確定的,確定一組探測器、測量儀器或觀察裝置,這些裝置旨在發出關於該概念存在的訊號。
概念是透過理論確定的,給出能夠讓我們用它們進行推理的原則(公理和定義)。最基本的概念是透過公理以理論方式確定的,其他概念則是透過定義確定的。
例如,所有距離測量儀器都透過經驗確定距離的概念。構成幾何基礎的公理以理論的方式確定了它。
在經驗科學中,我們希望我們的概念既是經驗確定的又是理論確定的,因為我們想要解釋我們觀察結果的理論。
一個理論的原則決定了一組真理:定理,公理和定義的邏輯結果。這些理論真理是定義上的真理。它們來自概念的定義。公理可以被認為是基本概念的定義。
任何理論,任何原則體系,無論多麼愚蠢,只要它是不矛盾的,都會定義一組真理。但這種定義上的真理不足以構成真正的知識。我們想要好的理論,基於好的原則,這些原則在結出果即時會顯現出它們的價值。
關於概念精確度的說明:當一個概念在所有情況下應用的真偽都被確定時,它就被精確地確定了。這種精確很少實現,也不一定可取。概念的模糊性、部分不確定性可以讓概念的使用更加靈活,更能適應現實。為了讓一個概念用於發展知識,它在特定領域內的應用真偽被確定就足夠了,它不必始終被確定。
邏輯:我們知道所有邏輯原則(正確推理的規則)或幾乎所有,因為經典邏輯足以進行所有科學。非經典邏輯並非沒有興趣,但它們似乎並不具有根本的重要性。
數學:我們知道原則(康托爾、策梅洛的集合論原則...),這些原則足以構成數學知識的基礎。我們可以證明(哥德爾、塔斯基...)我們的數學原則永遠不足以證明所有數學真理,我們總能找到證明更多的新原則,但在實踐中,我們已經擁有的原則在很大程度上足以滿足我們幾乎所有理論需求。
基礎物理學:我們不知道所有基本定律,因為我們不知道如何以令人滿意的方式統一量子物理學和引力理論(廣義相對論),因為我們對暗物質和暗能量了解不多。但我們目前的理論可以解釋大多數物理現象。我們必須質疑整個宇宙,大爆炸,星系的形成,黑洞,大型粒子加速器中的實驗……以發現它們的侷限性。
唯物主義科學:我們通常用中間定律(流體力學、種群動力學...)來證明我們的解釋,而不是用基本物理定律,而這些中間定律有時我們能夠根據更基本的物理定律來證明。我們總是可以發明新的方法,用新的中間原則來解釋。我們無法預先知道我們將會以這種方式發現的所有東西。
心理學:基礎物理學無法解釋精神的存在(意識的生命):有原子和虛空 - 還有精神嗎?事實證明,大腦的電活動可以使精神存在,但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在實踐中,我們試圖將心理學方法(我們作為精神所知道的關於精神的資訊)與唯物主義方法(大腦如何運作)結合起來。
心理學的一個偉大原則:我們意識到自己,以便能夠以適當的方式自願地對自己採取行動。
哲學:我們找到了思考得更好和生活得更好的好的原則,但我們永遠不會知道所有東西。我們總是可以發明新的原則。
認識論的一個偉大原則:為了知道,我們必須透過推理學習好的原則教導什麼。
倫理的一個偉大原則:一個精神的利益是為所有精神的利益而活。
形而上學的一個偉大原則:一個存在的全部存在是它在整體中的存在,或者它本身就是一個整體,或者兩者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