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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分析/向量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開放的世界

在數學中,你可能已經習慣了表示函式、集合或數字的變數。雖然我們已經嚴格定義了用函式和集合(在較小程度上)賦予變數的性質以及可以對它們進行的關聯操作,但我們沒有關注變數如何表示數字。通常,我們只想象數字不僅僅是一個可能的值(加減的概念是公開質疑這一概念的第一種方式),而且僅僅是“一個元素”。讓我們問一下,“如果我們可以在一個變數中擁有多個數字並在其上進行操作怎麼辦?”你來到了這裡,關於向量的主題。

向量的定義
數字的集合。

假設你想要為這些向量建立一個新系統。給定一個變數v,你可能首先決定建立一些新符號來表明這個變數是一個向量,與函式或數字分開。

v = (v1, v2)w = (w1, w2)

向量,因為它們不一定是集合,所以用圓括號表示。這些括號中的每個元素都可以包含一個數字。首先要注意的是,這種符號與歐幾里得圖形座標衝突,歐幾里得圖形座標也用圓括號和裡面的數字表示。這是真的!正如你將在本頁後面的內容中看到的那樣,這種共享符號是有原因的。

首先,我們必須定義一些可以對這個定義進行的操作,否則它將變得毫無用處。幸運的是,向量標準操作是加法,一個簡單而美妙的操作。我們可以用這種方式定義兩個向量vw之間的向量加法

向量加法的定義
v + w = (v1 + w1, v2 + w2).

為什麼?在建立新定義時,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進行定義。當然,這個定義很簡單,但看起來並不那麼有趣,對吧?這是真的,我們的定義不像 v + w = ((v1 + w2)/w1, (v2 + w1)/w2) 那樣有趣,但那個簡單的定義已經包含了我們通常與加法相關的熟悉屬性。

這些屬性的完整列表列在下面

向量加法屬性列表
結合律 u + (v + w) = (u + v) + w
交換律 v + w = w + v
單位元 ∃0 : v + 0 = v
逆元 w : v + w = 0

幸運的是,因為向量的定義依賴於已經定義的算術,這意味著我們對向量加法的定義不需要任何新的公理!讓我們證明每個屬性都是真的。

向量加法的第一個證明是結合律。這個簡單的證明將依賴於算術加法。

向量加法結合律的證明
首先,我們將向量加法的定義應用於等式左側。順便說一下,我們將應用它兩次。

我們已經知道加法是結合的。因此,我們可以交換括號並反向應用定義,也稱為逆向工作

對於交換律,證明類似於上一個。

向量加法交換律的證明
首先,我們將向量加法的定義應用於等式左側。

我們已經知道加法是交換的。因此,我們可以交換變數並反向應用定義,也稱為逆向工作

對於單位元,證明類似於上一個。

向量加法單位元的證明
首先,我們將向量加法的定義應用於等式左側。

我們知道加法已經存在單位元。因此,我們可以使用它並反向應用定義,即反向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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