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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lor.org 世界古代文明/哈里發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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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馬亞王朝在其最大範圍內的版圖。

倭馬亞王朝(阿拉伯語:بنو أمية‎,轉寫為 Banu Umayyah;“倭馬亞的兒子們”)(公元 661–750 年/伊斯蘭曆 41–132 年)是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去世後建立的四大主要哈里發王朝中的第二個。它由倭馬亞王朝統治,王朝名稱源於倭馬亞·伊本·阿卜杜勒·沙姆斯,第一位倭馬亞哈里發的曾祖父。儘管倭馬亞家族最初來自麥加,但他們的首都位於大馬士革。在它最大的範圍內,它覆蓋了超過 500 萬平方英里(1300 萬平方公里),使其成為世界上曾經出現過的最大的帝國之一,也是歷史上第七大連續領土的帝國。倭馬亞王朝被阿拔斯王朝推翻後,他們逃往北非,到達伊比利亞半島(安達盧斯),在那裡建立了科爾多瓦哈里發王朝,該王朝一直持續到 1031 年,之後由於安達盧斯內亂而衰落。穆斯林統治在伊比利亞半島持續了另外 500 年,形式多樣:泰法王朝、柏柏爾王國,以及格拉納達王國,直到公元 16 世紀。

倭馬亞家族的家譜樹。

根據傳統,倭馬亞家族(也稱為班努·阿卜杜勒·沙姆斯)和穆罕默德都起源於共同的祖先,庫賽·伊本·基拉布·伊本·穆扎希姆,他們最初來自麥加。穆罕默德透過他的兒子雜湊姆從阿卜杜勒·馬納夫的後裔而來,而倭馬亞家族則透過阿卜杜勒·沙姆斯的一個不同的兒子,阿卜杜勒·沙姆斯,其子是倭馬亞,從阿卜杜勒·馬納夫的後裔而來。因此,這兩個家族被認為是同一部落(即古萊什人)的兩個不同的氏族(分別為雜湊姆氏族和倭馬亞氏族)。然而,穆斯林什葉派歷史學家指出,倭馬亞是阿卜杜勒·沙姆斯的養子,所以他不是庫賽·伊本·基拉布的親屬。儘管倭馬亞家族和雜湊姆家族在穆罕默德之前可能存在兩個氏族之間的矛盾,但在穆罕默德之後,這種矛盾演變成了嚴重部落敵對。

儘管哈里發穆阿維葉一世(公元 661–80 年)被認為是倭馬亞王朝的創始人,但大多數歷史學家認為他是倭馬亞王朝的第二位統治者。確實,他是第一個宣稱倭馬亞家族有權以王朝原則進行統治的人,但實際上,倭馬亞家族本身成員,烏斯曼·伊本·阿凡(公元 644–656 年)的哈里發時期見證了倭馬亞家族的復興,隨後該家族登上權力的殿堂。然而,由於烏斯曼從未指定繼承人,所以他不能被認為是王朝的創始人。

烏斯曼在公元 656 年遇刺身亡後,阿里,穆罕默德的堂兄,也是雜湊姆家族成員,被選為哈里發。由於他相對缺乏政治經驗,他很快遇到了來自幾個派別的抵抗。由於擔心生命安全,阿里將他的首都從麥地那遷至庫法。由此產生的衝突,從公元 656 年持續到公元 661 年,被稱為第一次內戰(“內戰”)。阿里最初遭到由穆罕默德的妻子艾莎領導的聯盟的反對。雙方在公元 656 年的駱駝之戰中發生衝突,阿里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

在這場戰役之後,阿里與倭馬亞家族首領穆阿維葉一世作戰,被稱為西芬之戰。由於某些尚不清楚的原因,戰鬥在任何一方取得勝利之前就停止了,雙方同意對他們的爭議進行仲裁。然而,仲裁的條款和結果都存在矛盾,有時甚至相互矛盾的報道。戰役結束後,阿里的一大批士兵對他的決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感到不滿,他們從阿里的部隊中脫離,並在“仲裁只屬於真主”的口號下集結。持續的衝突開始影響他的地位,在接下來的幾年裡,一些敘利亞人似乎擁護穆阿維葉一世作為競爭的哈里發。阿里於公元 661 年遇刺身亡。穆阿維葉一世前往庫法,在那裡他 persuaded 阿里的一些支持者支援他,而不是阿里的兒子哈桑,成為哈里發。在被推舉後,穆阿維葉一世將哈里發王朝的首都遷至大馬士革。

倭馬亞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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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倭馬亞王朝的統治下,哈里發王朝的領土迅速擴張。伊斯蘭教統治向西擴充套件到北非,進入伊比利亞半島,向東穿過波斯,最終到達現代巴基斯坦的古代印度河谷。這使它成為歷史上最大的單一國家之一,也是為數不多的幾個在三個大陸(非洲、歐洲和亞洲)直接統治的國家之一。儘管沒有統治整個撒哈拉沙漠,但撒哈拉以南非洲向哈里發表示敬意,通常是透過各種遊牧柏柏爾部落。然而,應該注意的是,雖然這些廣闊的地區可能承認哈里發的至高無上地位,但事實上的權力掌握在當地蘇丹和埃米爾的手中。

由於各種原因,包括他們沒有透過協商選舉產生,以及他們不虔誠行為的暗示,倭馬亞王朝在穆斯林社群內部並沒有得到普遍支援。一些人支援像阿勒·祖拜爾這樣的著名早期穆斯林;另一些人認為只有穆罕默德的氏族,班努·雜湊姆,或他自己的血統,阿里的後裔,才有資格統治。

對倭馬亞王朝的叛亂層出不窮,倭馬亞王朝內部也存在分裂(最明顯的是葉門和蓋斯的競爭)。最終,班努·雜湊姆的支持者和阿里的血統的支持者聯合起來,在 750 年推翻了倭馬亞王朝。然而,什葉派阿里派(“阿里的黨派”)再次感到失望,因為阿拔斯王朝掌權,因為阿拔斯王朝是穆罕默德的叔叔,阿卜杜勒·穆塔利布·伊本·雜湊姆的後裔,而不是阿里的後裔。

伊比利亞半島的哈里發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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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倭馬亞王朝期間,伊比利亞半島是倭馬亞哈里發王朝的一個組成部分,由敘利亞的大馬士革統治。當哈里發王朝被阿拔斯王朝奪取時,安達盧斯(伊斯蘭教對伊比利亞半島的稱呼)從巴格達的阿拔斯哈里發統治者那裡分離出來,形成了自己的哈里發王朝。科爾多瓦哈里發王朝(خليفة قرطبة)從 929 年到 1031 年,從科爾多瓦統治著伊比利亞半島的大部分地區。這一時期以技術、貿易和文化的顯著繁榮為特徵;西班牙的許多傑作是在這一時期建造的,包括著名的科爾多瓦大清真寺。哈里發(خليفة)的稱號由阿卜杜勒·拉赫曼三世於 929 年 1 月 16 日宣佈;他以前被稱為科爾多瓦的埃米爾(أمير قرطبة)。

所有科爾多瓦哈里發都是倭馬亞王朝的成員;自 756 年以來,同一個王朝一直擁有科爾多瓦埃米爾的稱號,並統治著大致相同的領土。哈里發王朝的統治被認為是穆斯林在伊比利亞半島存在的高峰時期,之後在 11 世紀分裂成各種泰法王朝。

倭馬亞王朝的首要任務之一是為他們的帝國建立一個穩定的行政機構。他們遵循了此前統治該地區的拜占庭帝國的主要理念,設有三個主要政府部門:政治和軍事事務;稅收徵收;以及宗教行政。每個部門又進一步細分為更多的分支機構、辦事處和部門。

為了協助哈里發進行行政管理,設立了六個“委員會”:狄萬·阿勒·哈拉吉(財政委員會)、狄萬·阿勒·拉薩伊勒(通訊委員會)、狄萬·阿勒·卡塔姆(印章委員會)、狄萬·阿勒·巴里德(郵政委員會)、狄萬·阿勒·庫達特(司法委員會)和狄萬·阿勒·軍德(軍事委員會)。

一枚倭馬亞王朝的硬幣,可追溯到 743 年。它由玻璃製成,是美國博物館中最古老的伊斯蘭文物之一。它屬於沃爾特斯藝術博物館。

在地域上,帝國被劃分為幾個省份,它們的邊界在倭馬亞王朝統治期間多次變化。每個省份都有一位由哈里發任命的總督。總督負責其省份的宗教官員、軍隊領導人、警察和民政管理人員。地方支出由該省的稅收支付,每年剩餘的稅收都送往大馬士革的中央政府。隨著倭馬亞王朝統治者在王朝後期統治權的減弱,一些總督忽視將額外的稅收收入送往大馬士革,並積累了鉅額個人財富。

隨著帝國的擴張,合格的阿拉伯工人的數量不足以跟上帝國的快速擴張。因此,穆阿維葉允許許多被征服省份的當地政府工作人員在新建立的倭馬亞政府中保留自己的工作。因此,當地政府的許多工作記錄是用希臘語、科普特語和波斯語完成的。直到阿卜杜勒-馬利克統治時期,政府工作才開始定期用阿拉伯語記錄。

在倭馬亞王朝,現有的硬幣繼續使用,但上面刻有古蘭經的經文。除此之外,倭馬亞政府開始在大馬士革鑄造自己的硬幣(與現有的硬幣類似),這是歷史上第一個由穆斯林政府鑄造的硬幣。金幣被稱為迪納爾,銀幣被稱為迪拉姆。

倭馬亞王朝展現出四個主要的社會階層

1. 穆斯林阿拉伯人

2. 非阿拉伯穆斯林(穆斯林阿拉伯人的客戶)

3. 非穆斯林自由人(基督教徒、猶太教徒、瑣羅亞斯德教徒)

4. 奴隸

穆斯林阿拉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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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阿拉伯人處於社會頂層,認為統治被征服地區是他們的責任。儘管伊斯蘭教教導所有穆斯林平等,但阿拉伯穆斯林認為自己比非阿拉伯穆斯林地位更高,通常不會與其他穆斯林交往。

非阿拉伯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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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中穆斯林的不平等導致了社會動盪。隨著伊斯蘭教的傳播,越來越多的穆斯林人口變成了非阿拉伯人。這引起了緊張局勢,因為新皈依者沒有享受到與阿拉伯穆斯林一樣的權利。此外,隨著皈依人數的增加,對非穆斯林的稅收收入下降到危險的低點。這些問題不斷加劇,最終促成了 740 年代的阿拔斯王朝起義。

非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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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馬亞王朝的非穆斯林群體包括基督教徒、猶太教徒、瑣羅亞斯德教徒和異教柏柏爾人,被稱為dhimmis。只要他們接受並承認統治穆斯林的政治霸權,他們就被賦予了受法律保護的二等公民地位。他們被允許擁有自己的法庭,並在帝國範圍內享有宗教自由。雖然他們不能擔任帝國中最高的公職,但他們在政府中擔任了許多行政職位。基督教徒和猶太教徒在他們的社群中仍然繼續產生偉大的神學家思想家,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許多知識分子皈依了伊斯蘭教,導致非穆斯林社群缺乏偉大的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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