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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的稅收/公司稅/稅率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世界開放書籍

公司稅的稅率根據財政年度確定。財政年度從4月1日開始到次年的3月31日結束。因此,財政年度FY06始於2006年4月1日,結束於2007年3月31日。公司稅的主要稅率為30%。但是,有時會適用較低的稅率。

FY03至FY05的稅率
英鎊(£)
起徵點為零[1] 0 - 10,000
邊際減免[2] 10,001 - 50,000
小型公司稅率19%[3] 50,001 - 300,000
邊際減免[4] 300,001 - 1,500,000
主稅率30%[5] 1,500,001或更多
FY06的稅率
英鎊(£)
小型公司稅率19%[6] 0 - 300,000
邊際減免[7] 300,001 - 1,500,000
主稅率30%[8] 1,500,001或更多


註釋

  1. 右側顯示的稅率範圍按1加上關聯方的數量(通常公司唯一的關聯方是集團內其他公司,但該術語定義更廣泛)[9]
  2. 減免稅率不適用於封閉式投資控股公司(由少於5人(加關聯方)或其董事/經理控制,其主要活動是持有投資的公司)。也不適用於清算後的前12個月的公司。[10]
  3. 授權單位信託開放式投資公司按較低的所得稅稅率徵稅,2005/6年為20%。[11]
  4. 人壽保險公司按上述稅率對股東利潤徵稅,按較低的所得稅稅率(2005/6年為20%)對保單持有人利潤徵稅。[12]
  5. 在英國或英國大陸架從事石油和天然氣開採行業的公司,其從這些活動中獲得的利潤需額外繳納10%的稅收。[13]
非公司分配稅率

對於在200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間進行的分配,徵收19%的非公司分配稅率。該措施確保所有分配給非公司(如個人、信託和死者個人代表)的金額至少以19%的稅率繳納公司稅。[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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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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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3年財政法第135條關於FY03的徵稅,2004年財政法第27條關於FY04的徵稅,2005年財政法第12條關於FY05的徵稅
  2. 2003年財政法第135條關於FY03的徵稅,2004年財政法第27條關於FY04的比例,2005年財政法第12條關於FY05的比例
  3. 2003年財政法第134條關於FY03的徵稅,2004年財政法第26條關於FY04的徵稅,2005年財政法第11條關於FY05的徵稅
  4. 2003年財政法第134條關於FY03的比例,2004年財政法第26條關於FY04的比例,2005年財政法第11條關於FY05的比例
  5. 2002年財政法第30條關於FY03的徵稅,2003年財政法第133條關於FY04的徵稅,2004年財政法第25條關於FY05的徵稅,2005年財政法第10條關於FY06的徵稅
  6. 2003年財政法第134條關於FY03的徵稅,2004年財政法第26條關於FY04的徵稅,2005年財政法第11條關於FY05的徵稅
  7. 2003年財政法第134條關於FY03的比例,2004年財政法第26條關於FY04的比例,2005年財政法第11條關於FY05的比例
  8. 2002年財政法第30條關於FY03的徵稅,2003年財政法第133條關於FY04的徵稅,2004年財政法第25條關於FY05的徵稅,2005年財政法第10條關於FY06的徵稅
  9. 第13條第13AA條1988年所得稅和公司稅法
  10. 1988年所得稅和公司稅法第13A條
  11. 1988 年所得稅和公司稅法第 468(1A) 條
  12. 1989 年財政法第 88(1) 條
  13. 1988 年所得稅和公司稅法第 501A(1) 條
  14. 1988 年所得稅和公司稅法第 13AB 條1988 年所得稅和公司稅法附表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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