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稅收/遺產稅/自由支配信託
如何在英國使用自由支配信託遺囑來減少遺產稅。
通常,大多數未婚夫婦在立遺囑時會將所有財產留給對方。這是可以理解的,但並不總是最好的做法,而且可能會導致家庭因遺產稅而遭受經濟損失。
如果您的遺產(您的儲蓄、房屋、財產、任何保險賠付等)價值超過 312,000 英鎊(2008/09 年資料),那麼對超過該數字的任何金額,將按 40% 的稅率徵收遺產稅。
如果您覺得 312,000 英鎊很多,請再想想。許多人擁有相當可觀的資產,尤其是在擁有房產的情況下。現在,許多夫婦的共同遺產價值遠遠超過現行的 312,000 英鎊遺產稅門檻。
| 注意:這並不適用於已婚夫婦和民事伴侶。法律允許在這種情況下在遺產之間轉移未使用的遺產稅減免。 |
如果一對未婚夫婦立下了將遺產留給彼此的遺囑,那麼在第一人去世時,他們的遺產可能幾乎沒有或根本沒有稅款需要繳納。潛在的稅務義務在第二位伴侶去世時產生。如果沒有適當的計劃,在最終將遺產傳給子女時,可能會產生鉅額遺產稅賬單。這意味著您的家人和親人可能會損失很大一部分遺產,被稅務部門吞沒。
通常,對於許多夫婦來說,情況是這樣的……
懷特先生和格林女士共同擁有價值 500,000 英鎊的遺產,包括房屋、現金、投資、保險賠付等。他們希望在第一人去世時將所有財產留給倖存者,並在第二人去世時將所有財產留給他們的子女。懷特先生先去世,將所有財產留給他的伴侶。由於他的遺產份額(例如 200,000 英鎊)低於遺產稅門檻,因此無需繳稅。他未使用的免稅額(112,000 英鎊)就丟失了。當格林女士去世時,問題就出現了。
格林女士去世時,需要繳納以下稅款
懷特先生去世後,他的 200,000 英鎊資產轉給了格林女士。格林女士去世後,她所有的資產(減去稅款)將轉給他們的子女。對超過 312,000 英鎊的金額按 40% 的稅率徵收遺產稅,因此格林女士的遺產將產生 75,200 英鎊的稅務負擔。這意味著他們的子女將只收到 424,800 英鎊。
透過將所有財產留給他的伴侶,懷特先生浪費了他剩餘的 112,000 英鎊免稅額,並且繳納了比必要更多的稅款。
可以透過在懷特先生去世時直接將資產轉給子女來避免遺產稅。這樣一來,懷特先生的免稅額就能得到利用,但是,當然,這樣做也有明顯的弊端。執行遺囑的條款(將懷特先生的遺產份額留給他們的子女)可能會使格林女士的資金不足。她甚至可能不得不出售他們的房子,而且她的生活水平可能會受到很大影響。她也將無法控制子女持有的資金。
避免遺產稅的更好方法是利用一種稱為免稅額自由支配信託的特殊稅收節約技巧。
透過將免稅額自由支配信託納入他的遺囑,懷特先生可以使格林女士繼續從他們的遺產中受益,同時最大程度地減少——甚至消除——遺產稅。從本質上說,這涉及到設立一個信託,信託向格林女士提供貸款。
自由支配信託遺囑的作用是利用了雙方配偶的免稅額,而不是像通常那樣只利用倖存配偶的免稅額。
工作原理如下……
首先,這對夫婦需要確保他們共同擁有所有資產,或者擁有大體平等的權益。然後,懷特先生將他在遺囑中所佔份額的遺產轉入信託,該信託在懷特先生去世時生效。從信託中向格林女士發放了與其遺產總價值相當的貸款,作為回報,她會簽發一張欠條;這筆貸款沒有利息,將在她去世後償還。在懷特先生去世後,格林女士可以透過貸款獲得信託資金(懷特先生的遺產),使她的總資產等於他們最初的共同資產(即 500,000 英鎊)。
格林女士去世後,她的資產將轉給她的子女,並從她的遺產中償還這筆貸款。因此,格林女士遺產的總價值為 500,000 英鎊。減去懷特先生信託中最初的懷特先生遺產價值(例如 50%,或 250,000 英鎊)的欠條,格林女士的淨遺產為 250,000 英鎊,這正好是遺產稅門檻,因此不需要繳稅。
因此,孩子們從懷特先生的信託中獲得 250,000 英鎊,從格林女士的遺產中獲得 250,000 英鎊。由於這兩個數字都低於遺產稅門檻,因此無需繳稅。孩子們共收到 500,000 英鎊,稅務部門沒有收到任何款項。
使用免稅額自由支配信託具有以下優勢:
• 幫助家庭節省了超過 70,000 英鎊的遺產稅 • 使格林女士能夠在她的伴侶去世後控制合夥資產 • 使她能夠維持自己的生活方式(無需出售主要資產,例如她的房屋) • 將最大限度地將家庭財富傳給後代。
設立自由支配信託遺囑需要更多時間,費用也略高於一般遺囑,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其優勢是壓倒性的。這裡有很多需要考慮的事情,這只是一個簡單的指南,您真的需要尋求專業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