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憲法與政府/漢諾威王朝
演示
|
漢諾威王朝(1714-1901)
喬治一世

漢諾威公爵和選帝侯喬治在1714年成為喬治一世國王。他的王位繼承權遭到詹姆斯黨人的反對,詹姆斯黨人是被廢黜的國王詹姆斯二世的支持者。由於詹姆斯二世已經去世,他的王位繼承權由他的兒子詹姆斯·弗朗西斯·愛德華·斯圖亞特,即“老僭王”繼承。1715年,發生了詹姆斯黨人起義,但體弱多病的詹姆斯無法領導起義。在他恢復健康之前,起義已經失敗,並被鎮壓。
喬治國王沒有深度參與英國政治,而是專注於自己的家鄉德國的事務。國王甚至不會說英語,這引起了許多臣民的嘲笑。此外,喬治在漢諾威的故鄉度過了很多時間。與此同時,大不列顛發展出一個內閣制度。喬治任命羅伯特·沃波爾爵士為財政大臣。沃波爾是喬治最強大的大臣,但他沒有被稱作“首相”;這個詞是在後來的幾年裡才開始使用的。沃波爾的任期始於1721年;其他大臣的任期取決於他的意願,而不是國王的意願。喬治對政治的缺乏參與極大地促進了現代英國政治制度的發展。
喬治在1727年在德國因中風去世。他被他的兒子繼位,統治為喬治二世。
喬治二世
喬治二世於1705年被歸化為英國公民;他的統治始於1727年。與他的父親一樣,喬治將政治權力移交給羅伯特·沃波爾爵士,沃波爾一直任職到1742年。沃波爾之後是第一代威爾明頓伯爵斯賓塞·康普頓,他任職到1743年,然後是亨利·佩勒姆,他任職到1754年去世。在佩勒姆的任期內,國家經歷了第二次詹姆斯黨人起義,這次起義差點成功地將“美麗王子查理”(“老僭王”的兒子,他自己被稱為“年輕僭王”)推上王位。起義始於1745年,並於1746年結束,當時國王的軍隊在卡洛登戰役中擊敗了詹姆斯黨人,這是英國土地上最後一次發生的戰鬥。
在喬治二世於1760年去世之前,他被兩位首相輔佐:亨利·佩勒姆的哥哥紐卡斯爾公爵,以及德文郡公爵。喬治二世的長子弗雷德里克在他之前去世,因此喬治由他的孫子繼位,也叫喬治。
喬治三世
喬治三世試圖扭轉他的漢諾威先輩們確立的趨勢,減少首相的影響力。他任命了各種各樣的人為首相,基於偏愛而非能力。羅伯特·沃波爾的輝格黨宣佈喬治為獨裁者,並將他與查理一世相提並論。
喬治三世的統治以許多重要的國際事件而著稱。1763年,大不列顛在七年戰爭中擊敗了法國,這是一場全球戰爭,也涉及西班牙、葡萄牙和荷蘭,在歐洲、美洲和印度展開。根據巴黎條約,新法國(法國在北美的領土,包括魁北克和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土地)被割讓給英國,西班牙佛羅里達也一樣。然而,西班牙獲得了新奧爾良和路易斯安那,即密西西比河西部的廣闊法國領土。大不列顛被公認為世界首屈一指的殖民大國,取代了法國。然而,該國揹負了鉅額債務。為了克服這個問題,英國在美洲的殖民地被徵稅,這引起了他們的極度反感。最終,英國在1776年至1783年的美國獨立戰爭中失去了美洲殖民地。然而,在其他地方,英國帝國繼續擴張。在印度,英國東印度公司控制了許多名義上由自己王子領導的小國。澳大利亞也被佔領,加拿大人口隨著離開新成立的美利堅合眾國的英國忠誠派的增加而增長。
1801年,議會通過了《聯盟法》,將大不列顛和愛爾蘭合併為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愛爾蘭被允許在眾議院選舉100名議員,在上議院選舉22名代表貴族。該法案最初規定解除對天主教徒的限制,但喬治三世拒絕同意該提案,理由是這樣做會違反他維護新教的誓言。
喬治是最後一位聲稱擁有法國王位的英國君主。他被法國統治者拿破崙說服放棄了這個毫無意義的稱號,這個稱號可以追溯到金雀花王朝時期,時間為1801年。
1811年,喬治三世,之前曾遭受過精神錯亂,永久性地陷入瘋狂。他的兒子喬治以攝政王的身份統治國家,並在國王於1820年去世後成為喬治四世。
喬治四世
喬治四世通常被人們認為是一個不明智且揮霍無度的君主。在他攝政期間,倫敦被重新設計,藝術資金也增加了。作為國王,喬治無法有效地治理;他超重,可能沉迷於一種鴉片形式,並表現出他父親精神疾病的跡象。在他統治期間,他的大臣們再次獲得了他們在其父親統治期間失去的權力。
喬治反對許多流行的社會改革。與他的父親一樣,他拒絕解除對天主教徒的許多限制。他於1830年去世後,他的弟弟威廉四世開始統治。
威廉四世
在威廉統治的早期,英國政治被1832年的改革法案所改革。當時,眾議院是一個混亂且不民主的機構,與現代的眾議院不同。該國包括幾個腐敗選區,這些選區在歷史上擁有選舉議員的權利,但實際上居民很少。例如,奧爾德薩勒姆腐敗選區有七名選民,但可以選舉兩名議員。一個更極端的例子是鄧維奇,它也可以選舉兩名議員,儘管沒有居民,整個選區已被侵蝕到北海中。其他選區被稱為私房選區,因為它們“掌握在”一位富有的地主手中,他的兒子通常被選為該席位的議員。與此同時,整個城市,如威斯敏斯特(大約有20,000名選民),仍然只有兩名議員。
眾議院同意改革法案,但它被上議院否決了,上議院成員控制著幾個私房選區。此外,託利黨積極反對該法案。威廉四世同意他的首相格雷伯爵,透過創造50個新的貴族頭銜來讓上議院充斥著支援改革的成員;但當時機到來時,他退縮了。格雷伯爵和他的輝格黨政府隨後辭職,但在威廉最終同意合作後重新掌權。1832年的改革法案賦予了城市地區更多的政治權力,但也允許貴族保留對農村地區的有效控制。超過50個腐敗選區被廢除,而一些其他選區的代表權從兩名議員減少到一名議員。雖然中產階級成員被授予投票權,但改革法案並沒有做太多來擴大選民範圍,改革法案通過後,選民範圍僅佔人口的3%。
1834年,威廉成為最後一位任命未得到議會信任的首相的英國君主。他用託利黨羅伯特·皮爾爵士取代了輝格黨首相墨爾本子爵。然而,皮爾在眾議院中處於少數,因此他於1835年辭職,墨爾本重新掌權。
1837年,威廉去世,他的侄女維多利亞繼承了英國王位,當時她只有18歲。英國和漢諾威的王位聯合隨之解散,因為適用於漢諾威的薩利克法只允許男性統治。因此,漢諾威傳給了威廉的弟弟恩斯特。
維多利亞

維多利亞女王在掌權幾年後,嫁給了一位德國王子,薩克森-科堡-哥達的阿爾伯特,他被授予王夫的稱號。阿爾伯特最初希望積極治理聯合王國,但他順從了他妻子的相反要求。這段極其幸福的婚姻在1861年阿爾伯特去世後結束,之後維多利亞進入了一個半哀悼期,這個時期將持續她餘下的統治生涯。她經常被稱為溫莎寡婦,以溫莎城堡命名,那裡是皇室的住所。
1867年,議會通過了另一項改革法案。與它的前身,1832年的改革法案一樣,真正的選舉改革並未實現;財產資格將選民範圍限制在人口的約8%。此後,權力掌握在兩位首相手中——本傑明·迪斯雷利(一位保守黨,也是維多利亞女王的寵臣)和威廉·埃沃特·格萊斯通(一位維多利亞女王不喜歡自由黨)——從1868年到1885年。1876年,迪斯雷利說服維多利亞女王接受印度女皇的稱號。
維多利亞女王的許多女兒嫁入歐洲皇室,這使她獲得了歐洲祖母的綽號。所有現任歐洲君主都來自維多利亞女王。
維多利亞女王於1901年去世,創造了英國君主在位時間最長的記錄。她由她的兒子愛德華繼位,成為愛德華七世國王。愛德華被認為不屬於他母親的漢諾威王朝,而是屬於他父親的王朝,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