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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橄欖球/規則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為開放的世界

不跑步 - 步行是指在運動時始終有一隻腳接觸地面 無身體接觸 - 類似於“觸碰橄欖球”規則 - 兩隻手抓住短褲是構成擒抱的唯一接觸方式。 不允許抱摔或爭球或線出 Scrummaging - 每隊最多 3 名球員直立且不爭奪球權。 向後傳球或橫向傳球 - 越位規則適用 達成得分無需彎腰 - 拿著球走過得分線即可。

步行橄欖球的主要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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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賽分為四個 5 分鐘(或經雙方同意延長)的節,每個節之間休息 2 分鐘,用於補充水分
  • 每隊最多 7 名球員,採用迴圈換人制 [1]
  • 比賽進行時,球員不得跑步或慢跑
  • 球必須向後或橫向傳球,不得向前傳球
  • 得分是將球帶著雙腳越過得分線
  • 如果球向前擊打其他球員或地面,則為“擊打前傳”,故意擊打前傳則為罰球
  • 如果球向後擊打地面,則為“球權反轉”
  • 擒抱是指用兩隻手觸碰持球者(從肩膀到短褲,包括手臂)
  • 被擒抱的球員必須在被擒抱的地方一步之內立即傳球。
  • 防守方不得干擾擒抱後的第一次傳球。
  • 球出界:另一方從球越過邊線的地方傳球重新開始比賽
  • 球權反轉、罰球或其他場地內重新開始:重新開始的球員必須用腳或膝蓋觸碰球,然後可以步行或傳球,在側邊線上的防守球員可以向前推進
  • 如果雙方球員超過 6 人,則進行無爭奪兩球員爭球,用於擊打前傳/向前傳球

附加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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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橄欖球比賽是友誼賽,任何性別(包括混合隊伍)都可以參加。這是一項包容性的運動,歡迎各種能力和殘疾的球員。<ref name="gamelocker">https://www.wrugamelocker.wales/media/1537/wru3556-walking-rugby-rules.pdf</a> 這些規則旨在根據需要提供靈活性。為了適應比賽的包容性,球隊/比賽組織者可以就規則變更達成一致,以適應當地的條件和球員的能力。15 人制比賽的精神和規則適用,除非以下有詳細說明。• 比賽中將沒有爭球、線出、抱摔和爭球。 • 不允許擒抱、推搡、手部擊打和踢球。 • 球員不得在比賽進行時跑步或慢跑。 與 15 人制比賽的主要區別 • 比賽使用 4/5 號球。 • 每隊球場上 7 名球員。 • 比賽中可以無限次換人。被換下的球員可以重新上場。 • 比賽通常持續 8-12 分鐘,可能包括中場休息。 • 所有球隊都應穿著運動服或背心,以便識別球員。如果可能的話,球員不得佩戴手錶和首飾。 • 對於 7 人制比賽,我們建議球場大小約為標準橄欖球場地的四分之一。但是,球場大小可以根據可用空間和球員數量進行調整。 比賽安排 老將觸碰橄欖球規則 - 20223 • 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比賽的可訪問性,隊長和裁判可以就針對特定比賽的規則調整達成一致,以考慮殘疾、年齡或體弱。 • 開始比賽: • 比賽開始和得分後,從球場中央進行自由傳球。 • 如果球出界,從邊線交叉的地方擲球重新開始比賽。 • 在所有其他情況下,用腳或膝蓋觸碰球,然後步行或傳球。 • 球必須向後或橫向傳球。 • 防守隊的目的是觸碰持球者。觸碰應從肩膀到短褲(包括手臂)用兩隻手進行。 • 如果進攻隊在 6 次觸碰內沒有得分,球權將轉給防守隊,防守隊從第 6 次觸碰發生的地方重新開始比賽。 • 球員至少有一隻腳踏上或越過得分線即可得分。 • 如果球員在越過得分線時被觸碰,只要在被觸碰時完成正在進行的步法,並且已經達到或越過得分線,則算得分。 • 如果犯規阻止了得分,則將判罰得分。 • 如果球掉到地上,沒有擊打前傳,距離落球最近的球員可以拾起球繼續比賽。對方球隊不得干擾拾球。

裁判是事實和規則的最終裁決者。鼓勵裁判嘗試使比賽順暢地進行,並可以根據球員的能力和技能做出讓步。

• 應儘可能利用有利局面。 • 犯規球員的觸碰可以從 6 次觸碰規則中扣除,或者裁判可以重置 6 次觸碰,讓比賽繼續進行或判罰。 • 裁判也可以忽略對比賽沒有實質性影響的犯規。 • 比賽最好由中立裁判執法,參加比賽的球隊可能被要求提供一名(或多名)可以擔任其他球隊比賽裁判的人員。 • 觸碰不得過於粗魯,應考慮到被觸碰球員的強項和弱點。 • 被觸碰的球員可以完成他們在被觸碰時正在進行的步伐,然後必須在 3 秒內傳球,不得再移動。 • 如果持球球員被觸碰,然後移動超過一步,裁判應將比賽回放到觸碰發生的地方。比賽重新開始,同一球員持球 - 觸碰次數不重置。 • 觸碰的球員必須退後一步,為其隊伍設立越位線。 • 如果防守球員在觸碰後干擾了被觸碰球員的傳球,進攻隊將獲得 6 次新的觸碰機會。

觸碰擒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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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將觸碰橄欖球規則 - 20225 • 如果發生越位、犯規、向前傳球或擊打,非犯規方將在事件發生的地方重新開始比賽,或者重置 6 次觸碰次數。 • 犯規。 正常的 15 人制規則適用,此外還有: • 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跑步或慢跑。 • 不允許推搡、衝撞或危險地進行觸碰。 包括手部擊打、直接走入或倒退進入對方球員。 • 擒抱者/防守球員干擾觸碰後的傳球或沒有後退。 • 抓握其他球員,試圖搶奪他們手中的球(透過擊打球、搶奪或撕扯)。 • 裁判可以要求故意和反覆犯規的球員被其球隊換下。 • 裁判有權允許有利局面,並且: • 對於輕微的犯規,他們可以從 6 次觸碰次數中扣除犯規球員的觸碰次數,或者從現有的觸碰次數中減去 1 次。 • 對於更嚴重的犯規,如果裁判仍然沒有停止比賽,可以從有利局面發生的地方重置 6 次觸碰次數。

• 當形成越位線時,所有球員必須努力回到本方越位線內。 • 越位線形成的方式如下: • 如果發生觸球,觸球球員必須後退 1 米,這將為他們的隊伍設定越位線(如果離自己的嘗試線更近,則為嘗試線)。 • 在所有重新開始時,進攻方在重新開始處有一條越位線;防守方有一條距離他們嘗試線 2 米的越位線(如果離他們嘗試線更近,則為嘗試線)。 • 如果越位球員觸球,則該次觸球不計入 6 次觸球的限制。如果他們還阻擋了比賽,裁判可以將比賽重置到阻擋發生的地方,或透過重置觸球計數來給予優勢。 • 越位防守球員可以在球被觸球或傳球后推進。 • 越位線持續到持球方完成傳球或持球移動 2 米為止。 • 在開放性比賽中,所有球員都在越位線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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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s://www.walkingsports.com/walking-sports-knowledge-base/walking-rugby-rules/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