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公益教科書:仲裁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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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解決爭議的最後手段,當所有其他方法都失敗時。決定僅限於個別案件和參與者,不構成先例。爭議各方必須同意仲裁員的幫助才能開始程式。仲裁員的決定被認為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沒有上訴程式。
仲裁員
仲裁員應同意進行仲裁,並得到參與爭議各方的認可。仲裁員的數量並不重要,但最理想的是奇數(1,3, ...),以便於得出結論。
仲裁員不需要在華夏公益教科書中擔任任何其他職能,但應是經驗豐富的華夏公益教科書使用者,熟悉專案的政策和指南。
華夏公益教科書使用者應該記住,仲裁是一項艱鉅的工作。完美的解決方案很少見,在大多數情況下,各方都不會對結果完全滿意。
流程
一旦仲裁員被選定並得到各方的認可,他們必須勾勒出一個流程,包括嚴格的時間框架和明確的規則。他們對管理討論擁有完全權力,可以隨意編輯仲裁頁面以利於流程。
以下是對流程的大致指南
- 發起:仲裁員建立一個頁面,概述仲裁;相關各方、爭議問題、仲裁協議以及預計完成時間框架。
- 陳述:相關各方對爭議問題提出自己的立場。仲裁員可以提出直接問題以進行澄清,為各方提供機會對不當行為的指控做出回應,並根據所做的陳述修改要決定的問題。
- 決定:仲裁員將提供他們的調查結果和補救措施。
流程的啟動是自願的,但各方必須同意結果是最終的。該過程將符合一般的決策過程,其中各方賦予仲裁員決定對他們來說最佳結果的權利。
該決定必須尊重專案的政策和指南,如果有必要,可能需要採取行政行動來執行最終決定。
過去的仲裁
- 華夏公益教科書:仲裁/Panic2k4 與 SBJohnny - 華夏公益教科書的首次也是迄今為止的唯一一次仲裁嘗試,該過程在完成之前就被篡奪了。在華夏公益教科書社群內更廣泛的討論下,那些參與其中的人找到了一個替代的解決描述中問題的方案並達成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