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公益教科書:知識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未本地化版本許可協議
知識共享協議 以下是完整許可協議的人類可讀摘要。您可自由地
在以下條件下
基於以下理解 |
許可協議
| 知識共享基金會不是律師事務所,也不提供法律服務。分發本許可協議不會建立律師-客戶關係。知識共享基金會按“原樣”提供此資訊。知識共享基金會對提供的資訊不作任何保證,並拒絕因其使用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 |
作品(如下定義)根據本知識共享公共許可協議(“CCPL”或“許可協議”)的條款提供。作品受版權和/或其他適用法律的保護。除本許可協議或版權法授權的使用外,任何其他使用作品的行為均被禁止。
透過行使本許可協議授予的任何權利,您接受並同意受本許可協議條款的約束。在可能認為本許可協議為合同的情況下,許可方授予您本許可協議中包含的權利,以換取您接受此類條款和條件。
1. 定義
- "改編"是指基於作品或基於作品和其他預先存在的作品的作品,例如翻譯、改編、衍生作品、音樂編排或文學或藝術作品的其他改動、錄音或表演,包括電影改編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作品,包括在其中作品可以被重鑄、轉換或改編,包括在任何從原作品中可識別地派生的形式中,但構成集合的作品不會被視為本許可協議目的的改編。為避免疑義,如果作品是音樂作品、表演或錄音,則作品與移動影像的時間同步(“同步”)將被視為本許可協議目的的改編。
- "集合"是指文學或藝術作品的集合,例如百科全書和選集,或表演、錄音或廣播,或除下面第 1(f) 節中列出的作品之外的其他作品或主題,由於其內容的選擇和安排,構成智力創作,其中作品以未修改的形式完整包含在其中,以及一個或多個其他貢獻,每個貢獻本身構成單獨和獨立的作品,它們一起被組裝成一個整體。構成集合的作品不會被視為本許可協議目的的改編(如下定義)。
- "與知識共享相容的許可協議"是指在 http://creativecommons.org/compatiblelicenses 列出的,已被知識共享基金會批准為與本許可協議基本等效的許可協議,包括,至少因為該許可協議:(i) 包含具有與本許可協議的許可協議要素相同目的、含義和效果的條款;以及 (ii) 明確允許根據該許可協議提供的作品的改編在根據本許可協議或知識共享管轄範圍許可協議的相同許可協議要素下重新許可。
- "分發"是指透過銷售或其他所有權轉讓,向公眾提供作品或改編的原始版本和副本(如果適用)。
- "許可協議要素"是指許可方選擇並在本許可協議標題中指明的以下高階許可協議屬性: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 "許可方"是指根據本許可協議條款提供作品的個人、個人、實體或實體。
- "原作者"是指,在文學或藝術作品的情況下,建立作品的個人、個人、實體或實體,如果無法識別任何個人或實體,則為出版商;此外 (i) 在表演的情況下,演員、歌手、音樂家、舞蹈家和其他在文學或藝術作品或民間傳說表現形式中表演、演唱、傳遞、朗讀、演奏、演繹或以其他方式表演的人員;(ii) 在錄音的情況下,製作人是第一個將表演或其他聲音固定下來的人或法人實體;以及 (iii) 在廣播的情況下,廣播的組織。
- "作品"是指根據本許可協議條款提供的文學和/或藝術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在文學、科學和藝術領域內的任何作品,無論其表達方式或形式如何,包括數字形式,例如書籍、小冊子和其他人為的寫作;講座、演講、佈道或其他性質相同的作品;戲劇或戲劇音樂作品;舞蹈作品或啞劇娛樂;有詞或無詞的音樂作品;電影作品,與透過類似於電影的工藝表達的作品相類似;繪畫、雕塑、建築、雕刻、雕刻或平版印刷作品;攝影作品,與透過類似於攝影的工藝表達的作品相類似;應用藝術作品;插圖、地圖、平面圖、草圖或與地理、地形、建築或科學有關的三維作品;表演;廣播;錄音;資料彙編,在它受到版權保護的程度內;或由雜耍或馬戲團表演者表演的作品,在它不以其他方式被認為是文學或藝術作品的程度內。
- "您"是指行使本許可協議下的權利的個人或實體,該個人或實體以前沒有違反本許可協議關於作品的條款,或者已獲得許可方的明確許可,即使先前違反了許可協議條款,也行使本許可協議下的權利。
- "公開表演"是指公開朗讀作品並透過任何方式或程式向公眾傳播這些公開朗讀,包括透過有線或無線方式或公共數字表演;透過公眾可以從他們個人選擇的場所和時間訪問這些作品的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透過任何方式或程式向公眾表演作品,以及向公眾傳播作品的表演,包括透過公共數字表演;透過任何方式廣播和重播作品,包括標誌、聲音或影像。
- "複製"是指透過任何方式製作作品的副本,包括但不限於透過聲音或視覺錄製以及將作品固定和複製固定的權利,包括以數字形式或其他電子媒介儲存受保護的表演或錄音。
2. 合理使用權利
本許可協議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旨在減少、限制或約束與版權保護相關的版權法或其他適用法律中規定的與版權保護相關的限制或例外產生的任何免受版權或權利的使用。
3. 許可協議授予
根據本許可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特此授予您在全球範圍內、免版稅、非排他性、永久(適用於適用的版權期限)的許可,以行使如下所述作品中的權利
- 複製作品,將作品納入一個或多個集合,以及複製納入集合的作品;
- 建立和複製改編,前提是任何此類改編,包括任何媒介的翻譯,應採取合理措施明確標記、劃分或以其他方式識別對原始作品所做的更改。例如,翻譯可以標記為“原始作品從英語翻譯成西班牙語”,或者修改可以表明“原始作品已被修改”;
- 分發和公開表演作品,包括納入集合中的作品;以及
- 分發和公開表演改編。
- 為避免疑義
- 不可放棄的強制許可計劃。在那些透過任何法定或強制許可計劃收取版稅的權利不可放棄的司法管轄區,許可方保留在您行使本許可協議授予的權利時獨家收取此類版稅的權利;
- 可放棄的強制許可計劃。在那些透過任何法定或強制許可計劃收取版稅的權利可放棄的司法管轄區,許可方放棄在您行使本許可協議授予的權利時獨家收取此類版稅的權利;以及
- 自願許可計劃。許可方放棄收取版稅的權利,無論個人收取還是在許可方是管理自願許可計劃的集體管理組織的成員的情況下,透過該組織收取,只要您行使本許可協議授予的權利。
上述權利可以在所有媒介和格式中行使,無論現在已知還是以後開發。上述權利包括進行技術上必要的修改以在其他媒介和格式中行使權利的權利。根據第 8(f) 節的規定,許可方保留未明確授予的所有權利。
4. 限制
以上第 3 節中授予的許可協議明確地受以下限制的約束和限制
- 您僅可在本許可證條款下分發或公開表演作品。您必須在分發的每個作品副本或公開表演的每個作品副本中包含本許可證的副本或統一資源識別符號 (URI)。您不得提供或強加任何限制本許可證條款或接收者根據本許可證條款行使權利的能力的條款。您不得轉許可作品。您必須在分發或公開表演的每個作品副本中保留所有提及本許可證和免責宣告的通知。當您分發或公開表演作品時,您不得對作品施加任何有效的技術措施,這些措施會限制接收者從您那裡行使根據本許可證條款授予接收者的權利。本第 4(a) 條適用於作品在合集中的合併,但這並不要求合集本身(除作品本身外)受本許可證條款的約束。如果您建立了一個合集,在任何許可方發出通知後,您必須在可行的情況下,根據要求從合集中刪除第 4(c) 條要求的任何署名。如果您建立了一個改編作品,在任何許可方發出通知後,您必須在可行的情況下,根據要求從改編作品中刪除第 4(c) 條要求的任何署名。
- 您僅可在以下條款下分發或公開表演改編作品:(i)本許可證;(ii)具有與本許可證相同的許可證要素的本許可證的更高版本;(iii)具有與本許可證相同的許可證要素的 Creative Commons 轄區許可證(本許可證或更高版本許可證)(例如,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美國);(iv)與 Creative Commons 相容的許可證。如果您根據 (iv) 中提到的許可證之一對改編作品進行許可,您必須遵守該許可證的條款。如果您根據 (i)、(ii) 或 (iii) 中提到的任何許可證(“適用許可證”)的條款對改編作品進行許可,您必須遵守適用許可證的條款以及以下規定:(I)您必須在分發的每個改編作品副本或公開表演的每個改編作品副本中包含適用許可證的副本或 URI;(II)您不得提供或強加任何限制適用許可證條款或接收者根據適用許可證條款行使權利的能力的條款;(III)您必須在分發或公開表演的每個作品副本(包含在改編作品中的作品)中保留所有提及適用許可證和免責宣告的通知;(IV)當您分發或公開表演改編作品時,您不得對改編作品施加任何有效的技術措施,這些措施會限制接收者從您那裡行使根據適用許可證條款授予接收者的權利。本第 4(b) 條適用於改編作品在合集中的合併,但這並不要求合集本身(除改編作品本身外)受適用許可證條款的約束。
- 如果您分發或公開表演作品或任何改編作品或合集,除非根據第 4(a) 條提出要求,您必須保留作品的所有版權宣告,並在您使用的媒介或方式下提供合理的資訊:(i)原始作者姓名(或適用時使用筆名),如果提供,和/或如果原始作者和/或許可方指定其他方(例如,贊助機構、出版實體、期刊)作為署名方,則在許可方的版權宣告、服務條款或其他合理方式中,提供這些方的名稱;(ii)如果提供,則提供作品的標題;(iii)在可行的情況下,提供許可方指定的與作品相關的 URI(如果有),除非此 URI 未引用作品的版權宣告或許可資訊;(iv)根據第 3(b) 條,對於改編作品,提供表明改編作品中使用了作品的署名(例如,“原始作者的法國語譯作”或“根據原始作者的原始作品改編的劇本”)。本第 4(c) 條要求的署名可以用任何合理的方式實現;但是,對於改編作品或合集,至少要將此署名顯示在所有參與改編作品或合集的作者的署名中(如果包含所有參與作者的署名),並且其顯示方式至少與其他參與作者的署名一樣突出。為避免疑問,您只能將本節要求的署名用於上述方式的署名,並且,透過行使您在本許可證下的權利,您不得在未經原始作者、許可方和/或署名方的單獨明確事先書面許可的情況下,隱含或明確地斷言或暗示您與原始作者、許可方和/或署名方之間存在任何聯絡、贊助或認可。
- 除非許可方以書面形式另有約定,或者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如果您以單獨的形式或作為任何改編作品或合集的一部分複製、分發或公開表演作品,您不得扭曲、 mutilate, modify or take other derogatory action in relation to the Work which would be prejudicial to the Original Author's honor or reputation. Licensor agrees that in those jurisdictions (e.g. Japan), in which any exercise of the right granted in Section 3(b) of this License (the right to make Adaptations) would be deemed to be a distortion, mutilation, modification or other derogatory action prejudicial to the Original Author's honor and reputation, the Licensor will waive or not assert, as appropriate, this Section, to the fullest extent permitted by the applicable national law, to enable You to reasonably exercise Your right under Section 3(b) of this License (right to make Adaptations) but not otherwise.
5. 陳述、保證和免責宣告
除非雙方以書面形式另行商定,否則許可方按現狀提供作品,並且不對作品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法定或其他形式的陳述或保證,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適銷性、適合特定目的、不侵權或不存在潛在缺陷或其他缺陷、準確性或存在或不存在錯誤(無論是否可發現)的保證。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默示保證,因此此類排除可能不適用於您。
6. 責任限制
除適用法律要求的範圍外,在任何情況下,許可方均不對您因本許可證或使用作品而產生的任何特殊、附帶、後果性、懲罰性或懲罰性損害負責,即使許可方已收到此類損害的可能性。
7. 終止
- 本許可證以及根據本許可證授予的權利將在您違反本許可證條款時自動終止。但是,根據本許可證從您那裡收到改編作品或合集的個人或實體的許可證不會終止,前提是這些個人或實體完全遵守這些許可證。第 1、2、5、6、7 和 8 條將在本許可證終止後繼續有效。
- 根據上述條款和條件,此處授予的許可證為永久許可證(在作品適用版權的持續時間內有效)。儘管如此,許可方保留在任何時間釋出作品,使其受不同許可條款的約束或停止分發作品的權利;但是,任何此類選擇都不會撤回本許可證(或根據本許可證條款授予或要求授予的任何其他許可證),並且本許可證將繼續完全有效,除非如上所述終止。
8. 雜項
- 每次您分發或公開表演作品或合集時,許可方都向接收者提供該作品的許可證,該許可證的條款和條件與根據本許可證授予您的許可證相同。
- 每次您分發或公開表演改編作品時,許可方都向接收者提供該原始作品的許可證,該許可證的條款和條件與根據本許可證授予您的許可證相同。
- 如果本許可證的任何條款根據適用法律無效或無法執行,則不會影響本許可證其餘條款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並且無需本協議各方進一步行動,該條款應在最低限度內修改,使其有效且可執行。
- 本許可證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均不應被視為放棄,也不應被視為同意違反,除非此類放棄或同意以書面形式由應承擔此類放棄或同意的當事方簽署。
- 本許可證構成雙方關於此處許可作品的完整協議。關於此處未指定的任何作品,不存在任何諒解、協議或陳述。許可方對您在任何通訊中可能出現的任何附加條款不負任何責任。未經許可方和您的共同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許可證。
- 本許可證中授予的權利以及提到的主題內容是使用《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1979 年 9 月 28 日修訂)、1961 年《羅馬公約》、《1996 年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版權條約》、《1996 年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和《世界版權公約》(1971 年 7 月 24 日修訂)的術語起草的。這些權利和主題內容在許可條款尋求執行的任何相關司法管轄區生效,具體取決於適用國家法律中對這些條約條款實施的相關條款。如果適用版權法授予的標準權利集包含本許可證未授予的其他權利,則應將這些其他權利視為包含在本許可證中;本許可證不旨在限制根據適用法律許可的任何權利。
Creative Commons 通知Creative Commons 不是本許可證的締約方,也不對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證。Creative Commons 對您或任何一方因任何法律理論造成的任何損害概不負責,包括但不限於與本許可證相關的任何一般、特殊、附帶或間接損害。儘管如此,如果 Creative Commons 已明確地將自己標識為本許可證下的許可方,則它應具有許可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除表明作品已根據 CCPL 許可的有限目的外,Creative Commons 不會授權任何一方在未經 Creative Commons 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使用“Creative Commons”商標或任何相關的 Creative Commons 商標或徽標。任何允許的使用都將符合 Creative Commons 當時的商標使用指南,這些指南可能會發布在其網站上或根據要求不時提供。為避免疑問,此商標限制不構成本許可證的一部分。 您可以透過 http://creativecommons.org/ 聯絡 Creative Comm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