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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互聯?/ 監控與反監控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開放的世界

監控與反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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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和主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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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哥在看著你
監控與反監控的比較

2012 年,西班牙媒體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域性 (國家安全域性) 在聖誕節期間秘密監控了 6000 多萬部電話的記錄。[1]德國雜誌明鏡週刊 還報道稱,美國國家安全域性監控了 35 名政治人物。[2] 我們生活在一個新的媒介時代,所有關於人類社會的資訊都可以輕鬆地以數字形式收集、儲存和傳播。這將我們帶入了一個監控社會,這意味著“少數人可以監視多數人”。然而,由於隱私保護的緣故,“反監控”,“監控”的反義詞,即“多數人可以監視少數人”,由史蒂夫·曼、傑森·諾蘭和巴里·韋爾曼提出。[3]

“萬物互聯?”的這一章將深入探討監控和反監控的主要概念。這包括對這兩個平臺含義的詳細描述。對於監控,它回顧了用於實現監控的組織和技術,以及法律和限制。此外,本節討論了人性反對監控的意識形態,以及影片釋出平臺YouTube是監控還是反監控的形式。本章隨後將重點轉向反監控。它涵蓋了史蒂夫·曼的歷史,他是該術語的創始人,而之後的分析則涵蓋了反監控的不同形式及其在人類歷史中的發展。公民新聞是反監控下討論的另一個概念,並將透過案例研究進行考察,這些案例研究展示了反監控的優點和缺點。

說到監控和反監控,其中一個似乎比另一個更容易定義。這可能僅僅是因為我們對監控更熟悉,因為它每天都在發生,我們每走一步都會受到某種監控的監視。這被稱為“老大哥效應”,我們將在本章中進一步討論。儘管知道監控無處不在,但我們並不真正意識到。我們總是被告知它是為了我們的安全,不要擔心,然而,這種潛意識的暗示讓我們忘記了我們被監視的頻率。反監控另一方面則比較新,因此知名度較低。這可能是因為支援反監控的技術(手持攝像機)直到最近才變得對公眾普遍可用,因此直到現在才得以蓬勃發展。雖然該術語被稱為將攝像機裝置指向某種更高權威的行為,但當一群人使用任何舊的或新的技術監視一個更有權勢的群體時,就會發生反監控。透過仔細研究歷史,我們將看到像法國這樣的第一次革命的起源依賴於反監控的手段,並最終導致推翻國王和改變社會。作為一個理論,反監控是由史蒂夫·曼建立和發展的,我們將在本章中詳細討論他。

以下部分將討論“監控”這個詞的一些已知定義。

監控”這個詞源於法語,其詞源來自sur,意思是overabove,以及Veiller,意思是to watch,因此其字面意思是從上面觀看

監控可以定義為安裝在財產(房地產,例如土地,透過柱子或杆子,或建築物)上的攝像頭(或其他感測器)。它是權威的監控(即有能力禁止其他監控的監控)。簡而言之,監控就是為了獲取資訊而進行的觀察。這個簡單的定義包含了大量可以被視為監控形式的技術和方法。其中許多可以透過流行文化產生的常識來識別。有關監控發展的完整歷史,請訪問 監控歷史,這裡解釋了監控的概念從文明開始就存在,只是我們監控人口的技術型別和程度發生了變化。從簡陋的望遠鏡到現代的 RFID,監控技術隨著時間的推移一直在發展和增強。

最著名的監控方法包括固定監控、技術監控(通常是秘密的影片或音訊錄製)、電子監控(數字觀察、按鍵動態)等等。幾乎任何人都可以在經過適當的培訓和教育後從事監控;使用各種監控技術的人員範圍從試圖挽救生命的聯邦官員到為民事法庭收集證據的私人調查員。 牛津詞典線上(2016)將監控定義為“密切觀察,尤其是對可疑間諜或罪犯的觀察”。[4] 這引出了本書後面關於數字媒體的增長如何將監控水平提高到可以認為公眾始終處於監控之下的程度的討論。

監控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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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三種類型的監控。透過公共場所的攝像頭進行的無處不在的電子監控,作為權力支配的技術,侵犯了公眾的隱私和自由,同時保護了社會安全。網路資料庫打破了公眾和個人之間的界限,將個人帶入數字全景監獄。 FacebookTwitter、部落格、Instagram 等,使個人能夠將他們的隱私廣泛地公佈出來。[5]

首先,CCTV(閉路電視)是最流行的電子監控技術。英國作為第一個安裝 CCTV 的國家,在公共場所擁有約 300 萬臺攝像頭,日夜監控著個人的日常生活。諾里斯和阿姆斯特朗將充滿 CCTV 的社會描述為“最大的監控社會”。[6] 谷歌地球,一種由谷歌推廣的地圖搜尋工具,為所有使用者提供即時圖片和資料,將衛星圖片與 GPS、GIS、影片流和 3D 技術相結合。人們說,谷歌地球開啟了一個人人可以成為間諜的時代

其次,網路資料庫的發展監控著個人在未知情況下的活動。1990 年,電視明星 麗貝卡·賽爾 在家門口被狂熱的粉絲槍擊。調查顯示,兇手從她的駕駛執照號碼在政府網站上註冊的資訊中找到了她的地址。利用Cookies技術,不僅可以收集基本的個人資訊,還可以收集使用者的喜好、電子郵件地址等。

第三,個人資訊也會被使用者主動釋出到網上,這是一個理想的監控渠道。 FacebookTwitter、部落格、Instagram 等,是最受歡迎的普通人的社交網路。他們在網路上分享他們的日常活動、照片、思考。即使這些網站沒有實名認證的要求,個人資訊和活動也會被監控。IP 地址是確認使用者身份的基本方法。網站會定位使用者的地理位置,包括登入城市或地區所在的 IP 地址。如果兩個不同的網站安裝了相同的監控系統,它們的瀏覽歷史可以被跟蹤和分析。例如,使用者在登入 Facebook 時瀏覽另一個網站。當他/她點選另一個網站的“喜歡”按鈕時,Facebook 會記錄該網站的瀏覽歷史,更不用說記錄使用者的 Facebook 好友了——從不同的社交網路收集這些資訊後,那些監控使用者的人會為他們建立一個社交連結,以區分個人資訊,包括他們的朋友、不同時期所在的位置等。

另一種分類方法是基於計算和監控

監控研究和資訊社會研究的學者們已經強調了計算對進行監控的重要性,已經有 20 多年的歷史。這導致了許多類別,描述了計算和監控的相互關聯:對於新的監控、資料監控、電子(超級)全景監獄、電子監控或數字監控。Gary T. Marx 將新的監控定義為“利用技術手段提取或建立個人資料。這可以來自個人或環境”。[7] 他認為,在舊的監控中,傳送資料更困難,而在新的監控中,這更容易。在傳統的監控中,“監控者知道什麼,被監控者可能也知道”,而在新的監控中,“監控者知道被監控者不知道的事情”。[8] 他說,新的監控不是現場的,而是遠端的,而且它“不太具有強制性”[9] 並且“更民主化”,因為某些形式更廣泛地可用。[9] 計算機化監控是新型監控的一種重要形式。“計算機從質上改變了監控的性質——使監控程式化、範圍擴大和深度增加。組織記憶隨著時間和空間的推移而擴充套件”(.[10] 資料監控是“透過應用資訊科技系統地監控人們的行為或交流”(克拉克 1988,500)。克拉克(1994)區分了監控一個或多個人的個人資料監控和監控群體或大型人口以發現感興趣個人的大眾資料監控。博加德(2006)認為,計算機是一種模擬監控的技術。戈登(1987)談到了電子全景監獄。馬克·波斯特(1990)創造了電子超級全景監獄的概念:“當今的‘通訊電路’及其產生的資料庫構成一個超級全景監獄,一個沒有牆壁、窗戶、塔樓或警衛的監控系統”(波斯特 1990,93)。馬克·安德雷維奇創造了數字圍欄的概念[11],其中包含互動式技術。[12]

第三種分類方法來自於小倉(2006)和甘迪(1993)的論點,他們認為監控的一個共同特徵是基於資本主義和/或民族國家對人口的管理。[13] 我們可以將經濟監控和政治監控區分開來,作為兩種主要的監控形式。民族國家和公司的監控旨在控制個人和群體的行為,即,他們應該被強迫以某種方式行事或不以某種方式行事,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外表、行動、位置或想法正在或可能被監控系統監視。[14] 在政治電子監控的情況下,個人受到潛在的組織暴力(法律)實施的威脅,如果他們以某些不受歡迎但被政治行為者(如特工或警察)監視的方式行事。在經濟電子監控的情況下,個人受到市場的暴力的威脅,市場想要迫使他們購買或生產某些商品,並透過利用電子系統收集和使用他們經濟行為的資訊來幫助再現資本主義關係。在這種形式的監控中,暴力和異化是最終的手段。下表討論了監控在各個方面的作用

‘資訊通訊技術透過使私人行為的定位監控成為可能(透過手機、數字影片錄製系統和其他家用裝置),並挑戰私人財產的意義,進一步增強了這些趨勢。’ [15]

監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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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有很多好處。監控的目標會因情況而異,但通常是以下一個或多個目標

  • 獲取用於搜查或逮捕令的資訊。
  • 定位嫌疑人、違禁品或非法活動的場所。
  • 獲取有關嫌疑人、犯罪團伙或地點的情報。
  • 透過秘密或公開監控阻止犯罪發生。
  • 為突襲行動收集情報。
  • 為線人、臥底人員或其他人提供保護。

全球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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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顯示了按國家劃分的網際網路審查和監控情況。

全球監控是指跨越國界對整個群體進行大規模監控。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 20 世紀 20 年代,當時英國和美國達成了一項協議。後來擴充套件到紐西蘭、加拿大和澳大利亞,形成了“五眼聯盟”。他們與“第三方”國家達成了幾項協議。這也建立了一個全球監控網路,稱為“ECHELON”。大多數人直到 愛德華·斯諾登 事件發生才知道它。

監控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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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系統最初是為了安全目的而設計的,並被當局採用。這就是為什麼它被定義為“少數人監視多數人”。[16] 因此,使用該系統的組織包括政府、警察局、銀行、百貨公司保安公司、商業大廈等,目的是保障公民和資本的安全。

這種監控系統滿足了人們預防和打擊犯罪的安全需求。然而,隨著監控技術的廣泛應用,個人資訊被非法收集、傳輸和使用的可能性暴露了侵犯個人隱私和自由的威脅。在這個新媒體時代,不僅上述組織,普通公司、私家偵探,甚至個人駭客都可以透過攝像頭和網路資料庫來監控人們的基本資訊和日常活動。

美國國家安全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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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前美國國家安全域性(NSA)承包商 愛德華·斯諾登 開始向國際媒體提供有關該機構對美國公民和外國的大規模監控的詳細資訊。為了避免執法部門逮捕他,斯諾登飛往俄羅斯,在那裡獲得了正式的居住許可。斯諾登於2013年6月正式被指控犯有間諜罪和盜竊政府財產罪。斯諾登向媒體洩露的資訊中包括證據,表明美國國家安全域性收集了來自世界各地數十億人的網際網路活動資訊和電話資料。除了收集美國和外國公民的資料外,美國國家安全域性還收集了外國領導人及其同事的資訊。根據斯諾登提供的資訊,很明顯,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內部的僱員和政府官員都贊同監控行動,他們認為這將有助於防止恐怖襲擊,並幫助確保全球經濟安全。然而,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專案的批評者堅持認為,美國政府利用恐怖主義問題為藉口,入侵了數百萬人的私人生活,並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對他們進行了監控。雖然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對美國國家安全域性的爭議做出了回應,保證政府不會在監控實踐中超過隱私的法律界限,但政府間諜問題很可能繼續影響未來有關安全和隱私的辯論。[17]

YouTube:監控還是反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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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檢視監控和反監控的定義,並思考它們與 YouTube 上的活動的關係時,關於這些術語的界限如何變得模糊,以及如何交叉,就會出現一個非常有趣的辯論。在這個主題中有很多不同的部分需要考慮。它們包括但不限於,看看影片博主,以及他們如何主要屬於反監控的範疇,但也可以屬於監控。將給出並分析各種 YouTube 主播的例子。社會對監控和反監控的意圖和權力金字塔。關於篡改金字塔上任何地方的鏡頭的迷你辯論。此外,還將有一個關於兩位 YouTube 主播的有趣案例研究,他們遭受了內容版權侵犯,並且正在或已經為擁有該內容的權利而鬥爭。最後,將監控和反監控與講座聯絡起來。

YouTube Logo
監控平臺還是反監控平臺?

YouTube 一直以來都是反監控存在和興盛的絕佳來源,因為它的前提是公眾拍攝影片內容,然後出於各種目的將其分享給更廣泛的世界。近年來,YouTube 已經發展起來,其格式也發生了變化,以適應其使用者,允許他們製作自己的內容並將自己推廣到世界。為他們創造的短語是 YouTube 主播和影片博主。影片部落格意味著製作一個事件的影片日誌或日記,但對於 YouTube 主播來說,這意味著記錄所有內容 - 包括他們的日常生活。透過這樣做,他們為觀眾提供了一種娛樂感,因為他們感覺與主播的生活聯絡在一起,並感覺比電視更真實,因為他們描繪的是未經修改或編排的真實生活。大多數 YouTube 主播還會接受挑戰、玩電子遊戲或談論一些緊迫的問題,這些問題表現出一種真正的民間聲音。YouTube 的格式允許 YouTube 主播推廣自己或他們的生活方式。除了娛樂和促銷方面,還有財務方面,如果觀看人數足夠多,YouTube 主播可以為他們的影片獲得報酬。這意味著,從技術上講,如果他們的影片觀看次數足夠多,YouTube 主播就可以以此為生,就像大多數受歡迎的 YouTube 主播一樣,比如 PewDiePie。然而,他們並沒有止步於此,其中一些人還製作和出售自己的商品 - Rose and RosieZackScottgames,一些人還出版了自己的書籍 - Ashley MardellTyler OakleyZoella。一些人甚至透過電視節目進入主流 - Epic Meal Time。YouTube 是普通人成名的絕佳平臺,就像 Good Mythical MorningPewDiePie 一樣,有些人已經取得了真正的成功,並且被許多名人所熟知。YouTube 主播大多屬於反監控,因為它符合前面給出的定義,以及他們如何記錄真實生活,以及人們和他們自己如何意識到有攝像頭在錄製他們的生活。這進一步體現在像 Rose and Rosie 這樣的 YouTube 主播,他們討論瞭如何拍攝他們生活中的大部分內容,以便他們可以記錄下一些值得紀念的小片段。因此,對他們來說,反監控可能是有益的。然而,YouTube 主播是如何進入監控範圍的,這一點尤其體現在惡作劇影片中,這些影片會秘密地拍攝普通公眾,目的是嚇唬他們或揭露社會對某些情況的反應方式。 FouseyTubeSam Pepper 是製作惡作劇影片的兩個 YouTube 主播的例子。反監控和監控之間的界限模糊的問題來自於這樣一個事實,即 YouTube 本質上是反監控,因為公眾擁有攝像頭並且意識到它的存在。然而,當公眾或 YouTube 主播透過惡作劇來針對其他普通公眾,以及他們不知道自己被拍攝的事即時,它就開始模糊了 YouTube 屬於哪個類別的界限。

當意圖和權力被納入方程式時,這個想法變得更加複雜。在一個權力金字塔中,可以說政府位於頂端,然後是警察和議會,專業人士/企業/YouTuber 位於他們下方,最後是普通公眾位於底部。這種獨特的權力動態在某種程度上塑造了監控和反監控的意圖,當與這個金字塔相一致地思考時。政府只會將 CCTV(以下給出完整定義)用作監控工具來巡邏街道並確保公眾安全。可以說,他們的意圖並不純粹,而是類似於間諜活動,但假設意圖是純粹的,那麼他們進行監控的原因是出於公眾利益。這一點得到了人們被專門僱用以觀看攝像頭並報告任何可能是非法活動的做法的進一步證實。因此,錄影資料是可靠的,並且不會被篡改,因為它具有保護的唯一目的,並且來自據稱可靠的來源。然而,稍後將注入一種說法,它將被用來爭論如何從政府方面篡改錄影資料。金字塔上的下一層是警察和議會,他們的意圖也同樣是純粹的和專業的,因為它服務於保護公眾的目的。這可以透過美國警察與英國警察之間的爭論來證明,英國警察不得不向他們展示如何在暴力很小的情況下采取行動,因為美國公眾感到受到警察部隊及其過度使用槍支的威脅。以至於他們認為錄製的錄影資料/行車記錄儀無法準確記錄事實,這為監控的可靠性質增添了動態,以及如果意圖是偏袒某人,例如警察而不是肇事者/受害者,它如何可能會被篡改。已經出現了許多這樣的案例,赫芬頓郵報 提供了各種例子,以及 黑人命也是命 運動。但警察的監控應該是故意好的,因為它會為警察提供證據來指控肇事者,以便在法庭上定罪。在警察和議會之下是專業人士、企業和 YouTuber。前兩者利用攝像頭來監控他們的企業,以便保護他們免受入侵者的侵害並保護他們的資產。因此,意圖再次是好的,因為他們只想使用錄影資料來確保自身安全,而且主要不會被篡改,但這有點模糊,因為這是金字塔中第一個監控可能既非強制性也非必要,而是出於個人安全和安心目的的部分。因此,意圖可能難以確定,但錄影資料應該保持不被篡改,因為這樣做對他們來說是最好的,例如,為了進行法庭案件。然而,這部分的後者在意圖和權力方面都更加有趣。YouTuber 的意圖大多是透明的,但從不完全清楚,因此意圖不明確。他們的主要意圖要麼是娛樂(金字塔的底部)普通公眾,要麼是向他們提供資訊,要麼是挑戰社會中的某些概念。這可以透過惡作劇影片來體現,它們可以為觀眾提供娛樂,讓他們開懷大笑,也可以揭露社會的缺陷,例如如何對有需要的人缺乏幫助。YouTuber 擁有的權力也很有趣,儘管他們仍然是普通人,而且比其他名人更像普通人,因為我們可以訪問他們的更私人的生活,但他們仍然比普通公眾高出一層。例如,他們可以逃脫製作惡作劇影片,並讓公眾看起來很愚蠢,而其他人則不能。這就是監控和反監控發生衝突的地方。同樣,與之前提到的 YouTuber 可以開啟公眾並秘密拍攝他們相連,這是一種權力展示,再次加劇了監控和反監控界限的模糊性。

之前有一個關於監控和反監控的篡改和未篡改錄影資料引發的辯論的想法,這再次與意圖相關聯。一個例子是斯托克斯克羅夫特的“反特易購”事件。在那裡,媒體報道了特易購外發生的騷亂,因為市民抗議安裝這家超市。後來,從新出現的 YouTube 影片中發現,騷亂是由行為強硬的警察造成的,這支援了公眾最初的聲稱。[18] 在金字塔的頂端是政府,擁有 CCTV 錄影資料,這些錄影資料應該是最可靠的,並且不會被篡改,因為它們存在的唯一目的是保護公眾。然而,對這一論點的反對意見可能是,在某些情況下,錄影資料可以被篡改,例如刪除部分內容,或者只向法庭展示某些行為,以便引導他們得出某個結論。這當然只是假設,是為了爭論的需要,但這為監控增添了一個有趣的維度,以及它如何潛在地被用來定罪錯誤的人,而不是保護他們。這可以與意圖和權力聯絡起來,因為法庭最有可能偏袒 CCTV 錄影資料,因為他們認為其意圖是純粹的,即使它們不是,因為最高權力可能顯得更值得信賴。在另一個極端,對於 YouTuber 和反監控,一個有趣的觀點也隨之出現,當然公眾更清楚地瞭解他們的錄影資料可能存在的篡改行為,因為它用於個人用途,意圖可能混合在一起。這可以透過像 Sam PepperFouseyTube 這樣的 YouTuber 來體現,有人認為他們會轉向公眾,秘密地拍攝他們,以不同的意圖,例如揭露社會的一部分,但代價是公眾。因此,他們的意圖可能不明確。然而,YouTube 和公眾對他們的錄影資料可能更可靠,因為某些事件是由公眾專門拍攝的,以試圖捕捉這些事件中的真相。這方面的例子可以與 黑人命也是命 事件聯絡起來,在美國,公眾開始記錄針對平民的襲擊事件,甚至是在警察這個更高級別的旁邊,因為他們認為這些錄影資料要麼被篡改,要麼不可靠,而他們自己的錄影資料更可靠。在大多數文化中,都存在著對權威的反抗,這將解釋為什麼公眾可能更青睞業餘錄影資料,而不是“更可靠”的政府 CCTV。有趣的是,想想公眾實際上可能更青睞這些錄影資料,而不是假設的“可靠”錄影資料。但這場關於監控和反監控以及金字塔各個部分之間的意圖和可靠性之間的辯論,為這整個部分帶來了一個有趣的動態。

反監控確實存在陰暗的一面,並且與 第 7 周講座 相關,出現了一個關於兩個 YouTuber Bria 和 Chrissy 的有趣案例研究,他們正在為與復仇色情相關的版權問題而戰。當 Chrissy 18 歲時,她被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拍攝了與前男友發生性關係的影片,並被上傳到某些網站,作為復仇色情的一種形式。版權問題隨之而來,儘管 Chrissy 沒有同意,也不記得發生過這件事,因為他讓她喝醉了,但她仍然不擁有該影片。該影片屬於她的前男友,因為它是在他的攝像機上拍攝的。根據英國的版權一般法律,儘管這些法律現在已經更新,但這並不能幫助 Chrissy,因為這些法律出現得太晚,無法幫助她的案件。她唯一的希望是起訴她的前男友,以獲得影片的版權,以便將其從所有網站上刪除。她為獲得影片版權的鬥爭至今仍在繼續。由 衛報 製作了一部關於此事的小型紀錄片,以及 Bria 和 Chrissy 的部落格。還有一個連結到他們的 頁面,它詳細解釋了他們的故事。這個關於 YouTube 夫婦的案例研究也與關於意圖的部分相關,因為 Chrissy 的前男友有邪惡的意圖,因為他是在沒有她同意的情況下拍攝了她。這意味著反監控是惡意的,並將其變成了可能的監控,因為 Chrissy 並不知道自己被拍攝。Chrissy 的經歷也與 第 2 周講座 關於線上身份的內容相關,因為她的聲譽和線上自我形象由於這個影片而變得更糟。她回憶起,那些曾經把她視為榜樣的人,當他們發現這個影片時,他們立刻改變了立場。她花了很長時間精心打造的,為了年輕人的積極線上形象,被一個可怕的影片徹底摧毀了。這與我們正在討論的話題相關,儘管 YouTube 在這裡被認為是積極反監控存在的主要方式,但如果意圖是惡意的或不明確,它也可能隨著惡意內容而變得消極。

最後,監控和反監控當然與講座相關聯,YouTube 也可以與講座相關聯。關於 第 2 周講座 關於線上身份的內容,Zizi A. Papacharissi 有一篇讀物[19],它介紹了部落格(第 144 頁)和 YouTube(第 150 頁)。這本書描述了 YouTube 是一個“不會告訴你該做什麼”的地方(第 150 頁),以及它如何擁有“多元化的內容,並提到了“YouTube 的許多部落”(第 150 頁)。這些“部落”可能與可能無法在其他地方獲得認可的潛在 LGBT YouTuber 相關,因此 YouTube 為他們提供了一個自由和平地創作和反監控的空間。它繼續說道:“YouTube 還為表達提供了與傳統動員、表達意見或抗議不同的機會……有些人只是表達諷刺、幽默或諷刺,這些同樣重要的政治思想和表達形式”(第 151 頁)。這與線上身份的概念聯絡起來,因為 YouTube 允許人們擁有他們的線上身份,甚至可以由其他人代表他們的身份,這可以創造一種強烈的社群意識,因為他們覺得與像他們一樣的人有聯絡。關於什麼使 YouTube 成為如此出色的格式的想法也解釋了為什麼反監控蓬勃發展,因為人們可以行動,並且在某種意義上,創造他們喜歡的東西,而反過來,這又是反監控,因為他們在進行這些活動時記錄了自己,並且意識到了攝像頭的存在。

監控也可以追溯到第 4 周的講座 - 始終線上,因為它討論了我們如何始終與某種形式的技術聯絡在一起,而 CCTV 錄影始終注視著你並監控你的行為。 人性與監控部分對此有證據,其中討論瞭如何有任何人可以購買的應用程式來使用 CCTV 錄影監控人們。 但這種對每個人的持續監控創造了“線上自我”,這可以追溯到第 2 周,因為即使大多數人沒有意識到被記錄,它仍然是一個他們可見的平臺,並展示了他們的一面,可以作為法庭的證據(之前已提到過)。 Danah Boyd [20] 討論了始終線上:“它不再是關於開或關了。 它是關於生活在一個你隨時隨地需要就可以與人和資訊聯網的世界中,這是一種理所當然的事情。”(第 71-72 頁)博伊德將這一點應用於社交媒體和手機技術,但它可以應用於監控,因為公眾都知道他們周圍有 CCTV,但即使它正在記錄他們/建立該人的另一個線上資料的一部分,它似乎也沒有影響他們。

關於認知剩餘 第 8 周講座,反監控變得非常有趣,因為講座討論了人們由於不再需要體力勞動而擁有太多空閒時間,因為技術已經接管了。 給出的例子主要是遊戲玩家在困難情況下完成遊戲。 然而,這與反監控有關,因為反監控以及 YouTube 等平臺如果沒有這種剩餘的時間來讓他們說 vlog 他們的“日常生活”以及其他活動(如挑戰或評論社會的影片),就不會存在。

這是新媒體時代的一個很好的例子,它兼具監控和反監控的功能。 透過所有使用者自由地在網上分享他們的影片,發生在世界各地的重要事件可以在幾秒鐘內傳播到世界各地,無論政府是否想向世界展示它們。 透過這個渠道,來自不同國家的公民有機會監督等級制度的活動,換句話說,就是*許多人觀察少數人*。 例如,在 2013 年的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 中,大量圖片和影片上傳到社交媒體網站,包括 Vine、Facebook、YouTube 等,這對警方調查有很大幫助。 [21] 另一方面,然而,隨著反監控的機會,少數人也可以透過 YouTube 監控多數人。 有一些公司分析來自不同社交媒體網站(包括 YouTube)的使用者資料,例如 SumAllThoughtBuzz 和 GraphDive。 收集個人資訊的常見目的是使用使用者的基本資訊、愛好、聯絡方式、地理位置等來支援營銷和客戶服務活動。

法律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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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所述,監控是為了獲取資訊而進行的觀察。 由於公司和政府收集多種型別的資料,例如通訊資料和這些通訊的內容,因此必須制定法律和限制來控制監控的使用,以防止隱私受到危害。 上議院憲法委員會說:“監控使用範圍的擴大代表了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該國生活中最重大的變化之一。 大規模監控有可能侵蝕隱私。”[1] 國務卿制定了一項行為準則,為如何以適當的方式使用監控攝像頭系統提供了指導(2012 年自由保護法 第 33 條)。

監控攝像頭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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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攝像頭行為準則 [22] 為確保以適當的方式使用監控技術提供了指導,以便監控技術能夠發揮其作為保護人民以及財產的有價值工具的作用。 該準則的目的是確保人們感到更加安全,並對攝像頭僅安裝和使用以保護他們充滿信心。 該準則制定了指導方針,以使監控技術的應用透明和可理解。 但該準則僅適用於在公共場所執行的監控技術或攝像頭。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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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監控,美國政府應該首當其衝,尤其是在911 襲擊事件之後。 為了防止進一步可能的恐怖襲擊,美國政府頒佈了《愛國者法案》和《國土安全法》,其中規定,在必要條件下可以監控公眾在網際網路上的個人資訊。 [23] 然而,他們因侵犯人權和隱私權而遭到聯合國的批評。 《德國媒體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規範網際網路的法律,其中規定應該保護網際網路上的個人資料和資訊。 [24]

自 1997 年以來,總部位於美國的電子隱私資訊中心和總部位於英國的隱私國際每年都會進行一項調查,這項調查現已成為迄今為止發表的關於全球隱私最全面的調查。 隱私與人權報告(隱私國際 2007a)調查了 75 多個國家的發展情況,評估了監控和隱私保護的現狀。

“隱私是一項基本人權。 它支撐著人的尊嚴和其他價值觀,例如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 它已成為現代最重要的基本人權之一。 [25]

因此,在歐洲,資訊隱私是一項基本人權,得到歐盟資料隱私指令 (95/46/EC) 的支援。 每個成員國都應制定隱私保護法來執行該指令。 例如,在英國,有 1998 年的資料保護法(資訊專員辦公室 1998 年)。 收集個人資料的英國組織必須向政府登記並採取預防措施防止資料被濫用。

電話公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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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和歐洲法院已將隱私權定義為公民控制其資訊的權利,並採取措施保護個人資訊。 例如,電話公司必須獲得客戶的許可才能使用或披露在提供服務時收集的個人資訊(美國聯邦法規第 47 章,第 64.2005 節)[2],非法攔截的電子通訊可以披露(美國法典第 18 章,第 2511 節)[3],禁止未經授權訪問使用者線上檔案(1986 年美國電子通訊隱私法)[4]。 這些規定直接承認了後工業民主國家中個人資訊的安全漏洞。 儘管如此,從法律角度來看,它們並沒有涵蓋商業部門可能收集的所有個人資訊。
歐盟成員國遵守更嚴格的規定,這些規定保護消費者隱私,具體規定在 1999 年的資料保護指令中 [5]。 這項隱私指令保護個人對其消費者資料的控制權,並要求外國貿易伙伴遵守相同程度的平等保護 [26])。 雖然禁止將個人資訊從歐盟成員國傳輸到沒有充分隱私保護的國家,但全球化業務的性質使得歐盟可以與全球公司簽訂合同以進行業務,儘管隱私方法存在差異(例如,Lee,2000)。 除非這些協議優先考慮個人隱私而不是法律保護,否則不可能避免潛在的資料濫用。 [27]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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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資料保護法制定了一些限制,以確保透過 CCTV 進行調查時滿足若干要求。

這些限制包括以下方面

  1. 儲存電影片段
  2. 不要向第三方釋出材料
  3. 僅在需要時儲存材料
  4. 應用標識,表明有監控攝像頭執行。 [28]

根據這些限制,因此只有當 CCTV 按照法律限制執行時,影片資料才能用作證據。 如果安裝 CCTV 作業系統是為了防止犯罪,則操作員可以根據需要儲存材料。

調查權力法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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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議會的一個聯合委員會正在審查調查權力法案草案。該法案將規範對強大機構和機構的監督和使用。它基於三個建議改革的審查,目的是監督強大的機構和機構。此外,他們建議引入一項保障措施,以確保遵守規定。

該法案草案將著重於三個主要方面:[29]

  1. 它將統一所有已分配給執法部門、安全部門和情報機構的權力。它將收集所有關於通訊的資料,並將這些權力變得清晰易懂。
  2. 它將改變審批和監督的方式,並將為攔截令建立一種“雙重鎖定”機制,該機制允許進行監控,只有在獲得法官批准的情況下才能生效。因此,它將建立一個新的調查權力專員 (IPC),負責監督權力是否遵守法律執行。
  3. 它確保所有權力都適應數字時代,並將提供對 ICRS 的保留,ICRS 是裝置訪問過的網際網路服務的記錄。[30]

'調查權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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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人監督調查權力法案的各個方面是否被濫用。有一個名為調查權力法庭的機構,它成立於 2000 年,是一個獨立於政府的機構,旨在確保公共機構的行為符合人權法。如果人們認為自己成為非法行為的受害者,他們可以在其網站上提交投訴,IPT 將審查具體的投訴。[31]

2014 年資料保留和調查權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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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所有三個主要政黨都支援該法案,議會在 2014 年 7 月通過了資料保留和調查權力法案,以確保警察和安全部門保留他們現有的訪問電話和網際網路記錄的權力。該法律沒有授予任何額外的權力,但它明確指出,這些要求也適用於在國外運營的外國公司,其電話和網際網路服務在英國使用。資料保留和調查權力法案提供了“引入次級立法以取代 2009 年資料保留 (EC 指令) 條例 (S.I. 2009/859)(“2009 年條例”)的權力,同時提供額外的保障措施。”該法案的目的是確保在英國提供通訊服務的公司有義務滿足國務卿關於通訊資料和攔截令的要求。[32] 該法案的組成部分闡明和加強了現有的框架。

2012 年保護自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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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保護自由法包含了與控制或限制政府資料庫中資訊的收集、儲存、保留和使用有關的若干條款。

  • 它為警察保留指紋和 DNA 資料建立了一個新的框架。
  • 該法律為監控攝像頭系統引入了行為準則,但僅適用於地方當局對監控活動的司法批准。
  • 它透過要求資料庫以可重複使用的方式提供來擴充套件資訊自由權。
  • 為涵蓋官員的入境權提供行為準則,這些權力將接受審查和廢除。

英國資料保護法 (DPA) 賦予您作為資料主體瞭解有關您的資訊及其儲存者是誰的權利。DPA 包含透明度權利。這意味著您作為英國公民有權瞭解有關您的資訊,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其他組織與您的身份直接相關的個人資訊。您只需向資料持有機構正式提出要求,只要您的要求引數合理,他們別無選擇,只能滿足您的要求。[33]

2000 年調查權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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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調查權力法 (RIP 或 RIPA) 是一項重要的立法,它授予和規範了公共機構進行監視和調查的權力。該法案涵蓋的活動包括:攔截電話、網際網路和郵政通訊內容;收集關於電話、網際網路和郵政通訊的資訊,但不包括其內容(通訊型別、呼叫者和被呼叫者電話號碼、網際網路地址、域名、郵政地址、日期、時間和持續時間);使用代理人、線人、臥底人員;對私人建築物和車輛進行電子監控;跟蹤人員;以及訪問加密資料。

1984 年電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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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法是英國議會制定的法規,用於管理以下條款:

  • 私有化英國電信
  •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和市場競爭,成立了“Oftel”作為電信監管機構。
  • 引入一種許可制度來執行電信或建立與另一個系統的連線。未經許可進行此類操作將構成犯罪。

眾議院內政事務委員會 2014 年 4 月釋出的關於反恐的報告重點提到了 1984 年電信法在通訊資料收集方面的使用以及對此能力的缺乏監督。

人性與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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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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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監控的辯論中,一個核心政治問題是,對安全的痴迷和新監控技術的傳播是否正在引領我們走向類似喬治·奧威爾在 1984 中描繪的反烏托邦社會的壓迫性極權主義社會。" [34] 監控攝像頭遍佈每個街角、每個酒吧和每種公共交通工具。它們已融入我們的城市和公眾的心理。據說,在英國的城市地區,您在日常活動中可能會被大約 30 個監控攝像頭系統捕捉到——不是攝像頭,而是系統!如果您想知道,那大約是 300 個攝像頭!根據英國安全行業協會的估計,英國有 400 萬到 600 萬個監控攝像頭。技術的發展速度如同光速,曾經只是標準的 CCTV 攝像頭,現在已經發展成為能夠進行人臉識別或預測行為的裝置。在人性與監控的爭論中,誰才是真正的贏家?

這種持續的監督帶來了類似於老大哥的生活標準,其中英國的普通公民意識到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被追蹤,就像流行的真人秀節目一樣。這不僅發生在日常的公共領域,普通人也會被監控他們的網際網路活動,即使他們沒有犯罪記錄。監控本身就是對隱私的侵犯,但其帶來積極結果的可能性和案例是不可否認的。錄製的影像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例如街頭犯罪甚至在家裡,但它也鼓勵越來越多監控每個城市的攝像頭,作為藉口。它還質疑在不知情的物件家中和戶外安裝攝像頭的道德和倫理判斷。

雖然 - 不像老大哥本身 - 這些影像不像觀看老大哥本身那樣容易獲得,但也有一些應用程式可以讓你在世界任何地方觀看直播。像 Surveillance App、Webcams Viewer、live Cams、ispy Cameras 這樣的應用程式可以幫助你入侵監控系統並讓你觀看。這又回到了“監控真的能保護我們嗎?”這個問題。如果你可以下載一個顯示來自 CCTV 攝像頭的直播畫面的應用程式,那麼顯然不是。你可以監視任何人,包括你想要攻擊或偷竊的陌生人。一些應用程式,例如 Live Cams(它有 2980 個可供觀看的直播攝像頭),甚至允許你觀看大專院校內部的情況,儘管這對於即時展示大學生活的某個方面很有用,但也令人不安。任何人都可以觀看你做任何事情。最糟糕的是能夠觀看學校和公園。雖然這樣做可能是為了監視你的孩子以確保他們安全,但任何人都可以觀看。這使得戀童癖者和其他令人厭惡的戀物癖者能夠透過手機觀看任何地方。這裡再也沒有安全感了。如果你心懷純潔,你可能會認為這是一個可以輕鬆保護人們安全的應用程式,然而並非每個人都心懷純潔,這是在使用這些應用程式時需要記住的重要因素。有時,公眾可能會對被“監視”的想法感到矛盾,同時又想在城市和城鎮中感到受到保護和免受犯罪或危險的侵害。普通民眾也對他們的臉被記錄並存檔以備將來監控感到不安。任何人都可以輕鬆地線上觀看 CCTV 攝像頭 - 只需在 Google 上快速搜尋即可獲得近 950 萬個結果。這種輕鬆和迅速應該讓任何曾經在公共場所的人感到震驚。這不僅僅是政府用途,如果是,就不會如此容易獲得。然而,不可否認的是,監控雖然具有侵入性和令人討厭,但對於公共安全以及在刑事案件中提供決定性證據是必要的,因為它提供了關於實際事件的無可辯駁的真實影像。它還應該加快緊急服務部門(例如警察)的響應速度,目的是在混亂或事故失控之前阻止其發生。

真的有必要安裝如此多的攝像頭嗎?社會一直忍受著監控的無處不在的監視,因為我們已經被灌輸了這是為了我們的安全。這種說法還能保持多久?如果他們選擇升級系統,使其能夠做更多的事情,而不是僅僅觀看,如果他們開始真正聽人們的談話,並能夠儲存面部識別來監視你並專注於你的確切行為,這真的與我們的安全有關嗎?

然而,你注意到儘管近年來科技發展迅速,但 CCTV 系統並沒有升級 - 至少在廣泛的範圍內沒有升級。這可能是因為如果它們升級了,人們會更容易注意到它們。我們已經習慣了經過簡單的 CCTV 攝像頭,以至於我們已經對它們的存在渾然不覺,因此創造了一種更加自然的解讀人類行為的方式。僅在英國,就有 400-600 萬個攝像頭,要升級它們全部將花費巨資 - 這是政府無法隱瞞的。這引起了人們的懷疑,也許他們不打算升級它們(不是因為成本,儘管那也是一個伺服器問題),而是為了讓公眾不知道他們被監控的頻率。這又回到了我們是否真的受到攝像頭保護的想法。由於其中一些攝像頭已經運行了 15-20 年,並且仍在使用模擬系統,它們如何保護我們?或者一個更好的問題可能是人類與監控之間的關係:人類的聲音在哪裡?

這並不是說所有的 CCTV 攝像頭都過時了。事實上,在蘇格蘭,格拉斯哥的 CCTV 系統是英國最先進的系統之一,據稱可以使用演算法追蹤個人的行動軌跡。該系統能夠即時地為每個經過攝像頭的個人分配一個獨特的簽名,然後追蹤他們在城市中的行動 - 但有多少人真正意識到這種情況正在發生在他們身上?普通民眾該如何偶然發現這些資訊?安裝如此多攝像頭背後的真正動機是為了保護人類,還是僅僅是為了監視我們?

描述持續監控的最佳方式是“老大哥效應”。雖然這些影像不像觀看老大哥本身那樣容易獲得,但也有一些應用程式可以讓你在世界任何地方觀看直播。像 Surveillance App、Webcams Viewer、live Cams、ispy Cameras 這樣的應用程式可以幫助你入侵監控系統並讓你觀看。這又回到了“監控真的能保護我們嗎?”這個問題。如果你可以下載一個顯示來自 CCTV 攝像頭的直播畫面的應用程式,那麼顯然不是。你可以監視任何人,包括你想要攻擊或偷竊的陌生人。一些應用程式,例如 Live Cams(它有 2980 個可供觀看的直播攝像頭),甚至允許你觀看大專院校內部的情況,儘管這對於即時展示大學生活的某個方面很有用,但也令人不安。任何人都可以觀看你做任何事情。最糟糕的是能夠觀看學校和公園。雖然這樣做可能是為了監視你的孩子以確保他們安全,但任何人都可以觀看。這使得戀童癖者和其他令人厭惡的戀物癖者能夠透過手機觀看任何地方。這裡再也沒有安全感了。如果你心懷純潔,你可能會認為這是一個可以輕鬆保護人們安全的應用程式,然而並非每個人都心懷純潔,這是在使用這些應用程式時需要記住的重要因素。

最後,監控並不能阻止犯罪。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表明攝像頭可以阻止犯罪。你甚至可以在威爾士看到一位警察和犯罪專員因為這個事實而取消了對 CCTV 的資助。以 2015 年發生在巴黎的可怕事件為例。無論多少監控都無法預測這些事件會發生,甚至無法阻止它們。儘管有大量的可用攝像頭,但一個人不可能同時觀看所有人。人類不需要如此多的攝像頭,在被監視和安全之間存在著界限。 [35]

監控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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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儘管對監控進行了攻擊,但它確實有其用途。監控支援社會。公眾支援它,在進行的一項研究中,84% 的人認為攝像頭髮揮了寶貴的作用。反對監控的 16% 的少數派僅對監控缺乏監管感到擔憂。監控在幫助逮捕罪犯並提供證據將罪犯繩之以法方面對公眾大有益處,以至於人們在有監控的情況下比沒有監控的情況下感覺更安全。所以,如果這麼多人都支援監控,為什麼還要對這個論點產生懷疑呢?那是因為你永遠無法詢問每個人他們的個人觀點。不可能去外面看看每個人的想法,但最好的機會就是詢問大多數不同型別的人。然而,你總是會遇到那些聲稱“監控只是政府監視我們的方式!”的人。

然而,認為監控只是為了監視你日常生活的想法只是妄想。就像聖誕老人只存在於孩子們的腦海中一樣 - 這只是社會中一些人編造的幻想。一種恐嚇戰術,讓你相信政府只有不良企圖。事實上,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只有 5% 的 CCTV 攝像頭由警察或地方當局運營。我們是一個監控國家 - 一個在 CCTV 統治下的國家 - 這一說法可能是一種完全的謬論。大部分 CCTV 攝像頭來自公眾使用 CCTV 來保護他們的企業。那麼,其他人的監控攝像頭與警察/政府的監控攝像頭有什麼區別呢?

監控已被用於抓捕犯有謀殺或其他嚴重罪行的人。它已被用於在犯罪現場 10 分鐘內發現某人。是的,攝像頭無法阻止隨機暴力或犯罪行為,但它們可以幫助識別和抓捕罪犯。以 1990 年代導致英國各地閉路電視激增的事件為例——詹姆斯·布林格的綁架案。我相信您還記得那個蹣跚學步的孩子被兩個 10 歲的兇手從默西塞德購物中心帶走時模糊的畫面。這些畫面在電視上反覆播放,成為經典。雖然這些畫面沒有阻止可怕的犯罪,但它們讓人們相信,犯罪者會被抓住。[36]

對於法國最近發生的查理週刊襲擊事件,閉路電檢視像的使用被證明對於快速評估情況和幫助警方更快地應對情況至關重要。警方和其他當局之間的合作能夠從閉路電視中獲得關鍵證據,幫助識別出實施襲擊的兄弟倆。迅速提供給當局的資訊使他們能夠調動資源進行搜捕。如果沒有使用閉路電視,響應時間會更慢,這樣就會減少抓住罪犯的機會。這表明閉路電視並非一無是處。由於它能夠在緊急情況下提供幫助,因此顯然它具有其優點——不僅如此,它還表明它實際上正在發揮作用。監控不僅適用於重大犯罪。顯然它適用於更小的犯罪,例如偷竊。如果它不起作用,為什麼一般公眾,尤其是企業主會願意安裝這樣的攝像頭呢?

最後,最後一個要點將是隱私。有人認為監控攝像頭具有極強的侵入性。我完全理解,如果您認為攝像頭正在跟蹤您,或窺視您的花園或您的家,這種感覺有多麼令人不安。但是,想想監控攝像頭或大型公司使用的攝像頭,其中大多數攝像頭應該已經完成了隱私影響評估,並且其系統將內建隱私設計。隱私設計的意思是,如果攝像頭掃過或看到住宅區,影像會被畫素化,這樣操作員就無法真正看到某個人的房子、花園或學校。透過這樣做,您可以透過不窺探他人的私生活來保障公眾安全。也有人談論提高與大型企業相關的監控攝像頭的匿名性。這意味著被拍攝的內容將顯示頭像而不是人——這完全匿名化了被捕獲的資料。如果發生事件,這些影像就可以被解密,這意味著任何沒有犯罪的人都會保持匿名,並且這些影像只有在有人違反法律的情況下才會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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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 年,聯合國大會發布了人類社會第一份全球性綜合檔案——《世界人權宣言》。該宣言規定,不得任意干預任何人的私人生活、家庭和通訊。在本條例中,所有個人資訊都包含在公民的隱私權中。[37]

透過這種法律法規,監控系統的範圍受到限制。然而,隨著技術的進步,公眾通訊的渠道可以展現出每個公民的隱私。例如,個人談話會受到安裝在公司、超市、銀行、道路等場所的攝像頭和錄音機的監控。瀏覽歷史和習慣將被傳輸到網路提供商。智慧手機會公開或秘密地記錄人們的日常生活。監控系統的快速發展,讓合法機構和罪犯都有機會監控他人,從廣義上侵犯了人類的尊嚴。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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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之間存在著巨大的爭論。這完全取決於個人喜好,您是否可以完全信任監控,然而,對於監控的贊成和反對都有很好的論據。這完全取決於使用者的意圖。您可以將監控視為一件壞事,因為它被用於不良意圖,然而,當它專注於保護公眾安全的真正意圖時,它就會展現出良好的一面,並表明我們確實需要它來幫助維持秩序,確保人們的安全。

監控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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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技術主要分為公共攝像頭閉路電視——將在後面詳細討論,以及隱形攝像頭——網際網路。無論與可見攝像頭還是隱形攝像頭有關,技術本身都是中立的。採用這些技術的組織決定了它們是有益的還是邪惡的,因此在使用時需要進行限制。

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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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計算機監控涉及監控資料流量網際網路上。例如,在美國,根據《通訊協助執法法》,所有電話和寬頻網際網路流量(電子郵件、網路流量、即時通訊等)都需要可以被聯邦執法機構無障礙即時監控。[38] 網際網路上的資料太多了,以至於人工調查人員無法手動搜尋所有資料。因此,自動化的網際網路監控計算機篩選海量的截獲的網際網路流量,並使用某些“觸發”詞語或短語、訪問某些型別的網站,或透過電子郵件或聊天與可疑個人或團體進行通訊,來識別並向人工調查人員報告被認為有趣的流量。資訊意識辦公室、國家安全域性和聯邦調查局等機構每年花費數十億美元用於開發、購買、實施和運營卡尼沃(FBI)、NarusInsight 和 ECHELON 等系統,以攔截和分析所有這些資料,並僅提取對執法和情報機構有用的資訊。

閉路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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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最廣為人知和最常被觀察到的用於監控目的的技術是閉路電視。閉路電視代表閉路電視,發明於 1942 年的德國。該技術已在許多方面實現全球化,並在許多國家/地區得到廣泛使用,包括英國。

閉路電視的情況下,誰有權安裝閉路電視,以及他們在哪裡以及何時可以安裝它們,都應該被報告並受到限制。正如美國評論家詹妮弗·格蘭霍姆所說,公民期望不被公眾和警察監控是不合理的,而他們有權要求對他們的個人通訊在高功率遠端監控下不受監控。[39] 此外,關於隱形攝像頭或網路資料庫,馬克·波斯特提出了一種新的"超級全景監獄"概念,解釋了個人生活如何在數字世界中構建。[40] 網路資料庫中的資料傳輸速度快,方便快捷,甚至比閉路電視更準確、更全面。在這種情況下,應提出並實施規定網路技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法規。

監控攝像頭或閉路電視(正越來越多地用於監控世界各地的公共和私人場所。政府和執法部門、公司和個人使用影片監控來預防犯罪、保障城市環境和政府建築的安全、交通管制、監控示威者以及在刑事調查中使用。監控技術甚至被描述為“第五大公用事業”[41],其中閉路電視被整合到城市環境中,就像本世紀前半葉的電力供應和電話網路一樣。

由於實際執行的攝像頭數量之多,閉路電視可能被認為是所有監控技術的核心力量。例如,在近十年前的 2007 年,據估計英國有 420 萬個閉路電視攝像頭。[42] 閉路電視有可能徹底改變了監控行為。米歇爾·福柯(1977)解釋了,過去,許多人透過公開演講等事件來監視少數人(例如,那些擁有政治權力的人)。但是,由於閉路電視等監控技術,現在少數人可以監視多數人!因此,他描述道,“可見性是一個陷阱”[43]。然而,這不是單向關係,因為“多數人”仍然透過電視和線上媒體監視“少數人”。但是,閉路電視屬於“少數人”的管轄範圍,這意味著當人們在公共場合時,很可能會被記錄下來,而且通常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英國擁有世界上最多的監控攝像頭:大約每 12 個人就有一臺,公共和私人手中的攝像頭大約有 500 萬臺。[44]

英國倫敦的閉路電視示例。

自動車牌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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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車牌識別 (ANPR) 攝像頭或車牌識別 (LPR) 攝像頭是車輛監控的主要方法之一。它們被放置在道路上,特別是高速公路上,用於報告超速和其他高速公路安全違規行為。它們還可以用於自動收費徵收等流程。[45] 雖然它們是一種攝像頭,但它們與閉路電視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們的目的不是記錄車輛正在做什麼的視覺資料,而是檢測車牌並識別字符,即使是在遠處或高速行駛時也是如此。OCR 軟體用於將從多個捕獲的影像中獲取的資料轉換為可用的程式碼,並且攝像頭必須對紅外光敏感,同時在可見光譜方面受到限制,以便無論白天黑夜、無論車燈照明情況或其他障礙物如何都能正常工作。[46]

官方和非官方竊聽電話線路的現象十分普遍。大多數電話不需要人工監控。語音轉文字軟體會從攔截的音訊中建立機器可讀的文字,然後由自動呼叫分析程式處理,例如資訊意識辦公室開發的程式或 Verint 和 Narus 等公司開發的程式,這些程式會搜尋某些詞語或短語,以決定是否將人工代理分配到該通話。[47] 英國和美國的執法部門和情報機構擁有能夠遠端啟用手機麥克風的技術,他們可以透過訪問手機的診斷或維護功能來監聽手機持有者附近發生的對話。[48] 手機也常用於收集位置資料。即使手機沒有被使用,也可以輕鬆確定手機(以及攜帶手機的人)的地理位置,使用一種稱為多邊定位的技術來計算訊號從手機到手機主人附近幾個手機基站的傳播時間差異。斯諾登洩密事件還顯示,英國政府通訊總部 (GCHQ) 可以訪問美國國家安全域性收集的美國公民資訊。在收集到資料後,GCHQ 可以將這些資料儲存長達兩年。在“高階英國官員”的許可下,期限可以延長。

有各種不同的監控技術,它們在與電話和手機相關的方面是有效的且易於使用。一些最著名的技術是竊聽和跟蹤電話和蜂窩裝置的方法。

竊聽

竊聽裝置,也稱為秘密監聽裝置、竊聽器或竊聽線,通常由一個小型無線電發射器和一個麥克風組成。這些裝置主要用於警方的調查,但仍然可以供公眾使用。英國《每日郵報》發表了一篇文章,警告戀愛關係中的人,他們的伴侶可能正在用竊聽裝置在他們的手機上監視他們。[49] 對於像 Flexispy 這樣的系統,它們用“如果你身處一段穩定的關係中,對孩子負有責任或管理僱員,你就有權利知道。[50] 找出真相,監視他們的手機。” 的宣告來宣傳他們的間諜軟體。雖然公然違反了《資料保護法》,但該系統以及許多其他系統仍然很受歡迎,處罰也只是一些罰款。然而,在公共場所、辦公室和自己的家中使用監聽或錄音裝置是否合法。

跟蹤 在跟蹤方面,StingRay 手機跟蹤器是最常見的。該裝置由哈里斯公司開發,是一種蜂窩電話監控裝置。該裝置迫使附近的所有裝置連線到它,然後可以從那裡檢索內部資料、下載資料,並可以攔截通訊內容,以及解密和記錄內容。StingRay 還可以跟蹤和定位它已連線的裝置。該軟體最初是為軍隊和情報機構等開發的,雖然它存在爭議,並且在保護和隱私問題之間存在模糊界限,但它在美國被廣泛使用。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已確定至少有 23 個州的 60 個機構擁有和使用 StingRay 技術。[51] 然而,在英國,尚未確認該技術的用法。英國廣播公司對天空新聞調查的一篇報道透露了這樣一項指控,即警方一直在倫敦各地架設假手機基站。[52] 這些基站連線到移動裝置,並顯示使用者的位置。該報道表明,這些裝置可能被用來跟蹤警方嫌疑人。倫敦警察廳既沒有否認也沒有確認使用這種型別的監控。

例子

在荷蘭,所有 ISP 都必須具備在法院命令下攔截所有流量的能力,並將使用者日誌儲存三個月。在紐西蘭,《2004 年電信(攔截能力)法》要求電信公司和 ISP 在警方和安全部門的請求下攔截電話和電子郵件。在瑞士,ISP 被要求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允許攔截郵件和電信。

社交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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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隱私的另一個不受任何法律框架涵蓋的部分是我們上網時分享的資訊。這在應用於社交網路的背景下,為資訊安全領域中“資訊暴露”的定義帶來了全新的含義。“數字資訊殘留”是我們已被收集或共享並被某個或某個東西以數字方式儲存在網路空間中的個人資訊,我們對此沒有任何控制權。

只要有線上社群,就有了社交媒體,如《牛津媒體傳播詞典》所述。[53] 然而,很難確定究竟是誰在監視我們在社交媒體頁面上的個人資料,而他們沒有與我們直接聯絡。一些隱私設定在我們自己的控制範圍內,例如帖子上的“自定義”設定,它允許我們看到誰在檢視帖子;然而,其他人對我們進行的標記(直到我們取消標記自己)不受我們控制,而那短短幾分鐘充滿了“哦不 - 已經有人看到這個了嗎?” 的恐懼。格雷厄姆·邁克爾和謝爾曼·揚說:“想想 Facebook 透過新聞提要功能如何將我們的活動公之於我們朋友列表中的所有人。你可能認為你在朋友狀態中發表的特定評論對其他人來說是隱藏的,他們可能不想看到它,但結果發現她的個人資料對所有人開放,所以你的評論被重新分發給了你所有朋友作為‘頭條新聞’。[54][54][72]

據招聘公司 Jobvite 在其年度調查(最新資料為 2015 年 9 月)中顯示,92% 的僱主在招聘前會檢視社交媒體頁面。[55] 此外,隨著年輕一代社交媒體的興起,已經制定了嚴格的指導方針,以確保老師在課堂之外不會受到監視。[56]

可以說,這兩種情況都是理論家厄文·戈夫曼作品的例子,他認為我們對於不同的社交場合有許多不同的偽裝,我們根據我們的目標受眾來表演,雖然這與戲劇類似,但我們真正的自我是在幕後。[57][57][306–7]

線上約會和婚外情下監控的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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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 過去只能透過按下 PC 或筆記型電腦上的“列印螢幕”鍵來實現,但如今智慧手機的普及意味著只需點選一下,截圖就成為了越來越常見的捕捉圖片和資訊並轉發給朋友的日常方法。

社交媒體約會應用程式 Tinder 釋出了計劃為其使用者和潛在伴侶建立“分享”功能。[58] 約會巨頭表示,這將有利於使用者分享他們可能遇到的朋友的個人資料,而不是足夠親密到新增為 Facebook 朋友的人,或者他們感興趣但不知道其是否可用的朋友。這自然會引起人們對隱私的擔憂,因為可以將連結透過電子郵件傳送給該人的朋友,連結有效期為 48 小時或五次點選後失效。

Tinder 辯稱,使用者已經可以選擇截圖使用者個人資料並將其傳送給他們的朋友,並且使用者將有機會“選擇”是否共享他們的詳細資訊。但是,隨著 Buzzfeed 和 Distractify 等娛樂網站使用個人資料來以不知情使用者的代價創造幽默,透過彙集使用者傳送的截圖,捕捉到古怪、下流和完全奇怪的對話,[59] 這種措施無法給那些在接收端的人帶來多少安慰。現在有整個賬戶專門用於鼓勵使用者傳送 Tinder 噩夢。[60] 另請參閱:監視與藝術?

然而,截圖監視也可以在模特 Emily Sears 的案例中發揮優勢。[61] 在因大量男性發送不請自來的陰莖圖片而感到沮喪後,她查看了他們的個人資料,找到了他們的家人或女友,並威脅要將圖片轉發給他們。她發現這些男性很快就為他們的行為道歉。

在她接受 Buzzfeed 採訪時,[62] Sears 女士特別指出,這些男性認為自己在電腦後面很安全。這種社交行為被稱為 網路去抑制效應,由理論家 John Suler 提出,指的是在現實生活中通常不允許做或說的事情,而在網路上卻有一種自由的感覺。如果一個男人在街上暴露自己,他會被逮捕,但不知何故,一些男人認為傳送陰莖圖片在社交上更可以接受。

護照服務機構利用了消費者資訊,並在 Salon.com 釋出的一系列文章後被迫修訂其隱私政策和宣告。據報道,雅虎微軟 的電子郵件服務違反其不共享個人身份資訊的隱私政策,洩露了客戶資訊。[63] 2009 年 2 月,為了應對使用者對其可能存在的隱私侵犯的批評,Facebook 被迫暫停其新修訂的服務條款。谷歌 的隱私慣例不符合歐盟隱私標準,並且同樣受到美國多位政策制定者的批評,立法者質疑谷歌的隱私慣例
公司採用隱私和使用條款宣告來概述如何使用提供的個人資訊,以便在使用者投訴的情況下,公司免受責任。透過這種方式,個人資訊被商業化進入公共領域,個人在過程中幾乎沒有發言權。[64]

有一些公司對國家安全域性採取了強硬立場。2014 年,社交媒體巨頭 推特 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要求能夠透明地公佈政府對使用者監控的資訊。推特副總裁 Ben Lee 表示,這些限制侵犯了第一修正案。在推特提起訴訟之前,谷歌 提出了類似的訴訟,也要求獲得許可,向公眾披露該公司收到國家安全資料請求的頻率。[6]

生物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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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電子前沿基金會 的說法,“生物識別是指使用活體個體的永續性生理或行為特徵對他們進行自動識別或身份驗證”。[65] 這種型別的監控技術已經使用多年,其中最常見的是 指紋識別虹膜識別。流行的社交網路 Facebook 使用面部識別軟體來“標記”釋出在該網站上的照片中的人。所有這些都可以被認為是監控,特別是當形成的資料被收集和儲存用於政府或商業目的時。這種對生物識別資料的利用是眾所周知的,但新的應用正在不斷探索中。

在美國和中國,面部識別攝像頭被安裝在城市周圍的路燈上,用於即時觀看與個人關聯的影片,以及驅散可能聚集進行暴力活動的群眾。[66] 就在去年,萊斯特郡警方在 Download 音樂節周圍安裝攝像頭以掃描人群尋找歐洲通緝犯,這引發了爭議。這是這種技術首次在英國戶外場所使用,並在引起公眾關注後引發了強烈抗議。[67] 同時,EyeSee 店鋪裡的假人能夠跟蹤零售客戶的年齡、種族和性別,以便為公司提供營銷資料;這是一種企業監控形式。[68] 這聽起來像是科幻電影的內容,但它正在成為現實。例如,Iconeme 擁有自己的假人系統,該系統使用智慧手機中的信標技術,透過應用程式自動向客戶發出產品詳細資訊的警報。[69] 在幾年後,走進一家商店,假人可能會透過你的名字稱呼你,然後向你推薦產品,這只是透過結合面部識別軟體和客戶資料庫就能實現。當然,正如 Kelly Gates 在她的著作 我們的生物識別未來:面部識別技術與監控文化 中提到的,這一切並不容易實現,但數十億美元正在投入到它的開發和製造中。

目前,美國還沒有關於使用生物識別監控技術的規定,[70] 但英國和加拿大通過了一些法律,有助於限制侵入性的生物識別技術,例如“窺探法案”,該法案將減少 通訊能力發展計劃 (CCDP) 的權力。[71]

Peter Wagett 說:“我在生物識別領域工作了 20 年,它已經達到一個臨界點,人們將無法不瞭解人們在哪裡以及他們在做什麼。一切都將被監控。”[69] 在一定程度上,這已經成為現實,但生物識別技術的下一步發展將非常有趣。

例子

在瑞典,幾乎所有在 1975 年或之後出生的公民都在出生時提供了血液樣本用於研究。近年來,職能或任務擴充套件導致這些血液樣本被用於 2003 年的謀殺案定罪和 2004 年泰國海嘯災難中受害者的身份識別。所有 27 個歐盟國家都同意無限制地訪問所有歐盟警方資料庫中的遺傳資訊、指紋和汽車登記資訊?在紐西蘭,收集新生兒血點樣本和相關資訊,這些資料可能會被警方使用,但只能作為最後手段或在獲得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使用。[72]

空中監視是一種通常由計算機化的空中發動機進行的監視型別。這種形式的監視也存在著自己的問題和界限,這些界限經常被越過。新技術一直在製造諸如 無人機 這樣的裝置,無人機是一種獨立執行的空中監視單元,可以從遠處將監檢視像傳送給機主。使用這些裝置的主要問題是隱私侵犯,尤其是考慮到許多無人機可以在英國無需許可證購買和使用。重量在 20 公斤以下的無人機不需要特別許可,[73] 這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這些錄音裝置來“監視”他們想要的任何人。無人機擁有者必須避免在繁忙區域 150 米範圍內飛行,以及在個人 50 米範圍內飛行,但此規則並沒有嚴格執行。

許多人對無人機感到厭倦,因為這些機器正在採用一種新的形式的人工智慧。這些電子裝置能夠利用其計算機視覺來使用面部識別,同時適應周圍環境,並擁有跟蹤和記錄其目標移動的能力。無人機沒有閉路電視的限制,閉路電視也稱為CCTV,雖然它能夠記錄個人在公共場合的移動,但無法跟蹤個人或從空中視角進行記錄。配備計算機視覺、面部識別、物體識別和其他跟蹤技術的無人機正迅速成為最具侵入性的監控形式之一。無人機可以適應其環境並完成類似人類的目標,例如跟蹤一個主體並在他們穿過某個區域時進行拍攝。

為了保護公眾及其在家中的隱私權,以及出於安全預防措施,對空中監視已經有一些限制,例如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的規定,該規定禁止無人機在 400 英尺以上或距離機場兩英里以內飛行。2015 年 5 月,美國提出了一項住房法案,以限制空中監視的使用。該法案被稱為保護個人免受大規模空中監視法,宣佈聯邦執法官員現在必須獲得搜查令才能在國內進行空中監視。他們也不能識別被拍到畫面中的人。[74]

由於無人機是一種較新的監控形式,許多人並不確定該技術的危險或好處,但越來越多的官員希望提高擁有空中監視系統的法規和規則。羅伯特·諾爾斯因在 2014 年以看似危險的方式使用無人機而被定罪,當時他在核潛艇設施附近失去了對機器的控制。他被民航局處以 4300 英鎊的罰款。[75] 英國廣播公司新聞釋出了一篇文章,說明人們可以在哪裡使用無人機,以及不能在哪裡使用無人機,因為許多人正在收到無人機作為聖誕節和生日禮物。[76] 無人機是監控技術的最新“流行”玩具,但無視指南所帶來的後果可能是危險的,另一個濫用案例發生在曼徹斯特,一名男子因在曼徹斯特城與熱刺的比賽中飛過無人機而被捕。[77] 對於許多人來說,無人機被視為有趣、無害的玩具,但這種高度先進的空中監視形式可能很危險,而且在隱私權和匿名權方面存在道德問題。如果 CCTV 被警告為對隱私的過度侵入,那麼無人機相比之下更具侵入性,擁有更先進的技術和更大的資訊收集範圍。

資料探勘和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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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探勘和畫像是對資料的監控,使用基於模式的變體並在資料礦中搜索以仔細檢查個人活動。資料探勘和畫像用於收集有關個人的資訊,以生成個人資料並查找個人網際網路活動的模式。這可以用來對行為進行預測,從而能夠確定線上和線下的行為。軟體技術的進步使得分析方法更加詳細,線上交易被調查和記錄。

私人組織廣泛地使用有關個人的資訊,目的是跟蹤一系列人的網際網路活動。這用於構建個人消費者的資料。有些人稱這些公司為“第三方”,因為他們直接被委託保管個人或商業資訊,作為促進其客戶交易的一種方式。” 但是,對於另一組企業玩家來說,收集和出售個人資訊是他們的業務,而不僅僅是商品和服務交換的副產品。[78]

公司對資料的跟蹤和記錄會給目標的隱私帶來風險。當政府獲得這些資訊時,會引發額外的隱私問題,目前政府可以不受任何法律後果地獲得這些資訊。[79] 這造成了個人資料與畫像者,或獵物與獵人的權力鬥爭。隨著對個人生活的跟蹤,密碼等的合法性甚至必要性也受到了質疑。一個人需要密碼才能進入自己的電子郵件似乎過時了,而資料探勘者可以訪問他們認為對完整個人資料必要的任何資訊。當忘記密碼時難以訪問 Gmail 等網站,這真是諷刺——必須記住母親的孃家姓或童年寵物,而另一家公司或畫像者卻可以忽略他們的無知,以便收集某人的身份。研究表明,資料探勘已被情報和執法人員作為打擊恐怖主義的策略。這是在調查沒有揭示足夠的資訊來了解恐怖分子的行為和意圖時引入的,這些恐怖分子傾向於故意融入社會。為了識別、隔離和阻止恐怖主義活動,情報機構已經開始收集、保留和分析有關數億人日常活動的大量且大部分無用的交易資訊。[78]

資料畫像和挖掘在監控領域被用來挖掘肉眼看不到的東西,將平淡無奇的活動變成使用者模式。使用被認為毫無意義的資料對於畫像者來說至關重要,畫像者可以根據線上交易等資料構建他們的資料,從而建立更清晰的個人影像。人們質疑的不是這種做法的準確性,而是這種策略中存在的倫理問題。私人資訊是大型公司的熱門商品,但資料探勘和畫像通常只是篩選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這種監控的必要性值得懷疑。

人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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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們在間諜驚悚片中看到的那樣的特工是監控工具嗎?可以說他們是的。根據[ https://www.mi5.gov.uk MI5 ]的網站,“秘密人類情報來源 (CHIS) 或“特工”是指能夠提供情報以幫助我們調查的人”。[80] 這些特工在虛構作品中經常被歪曲,以達到戲劇效果,但這些故事的基礎仍然相同。

可能世界上最知名的安全機構是中央情報局 (CIA),它是美國安全部隊的一個分支。令人驚訝的是,美國的間諜活動僅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在政府範圍內開展。[81] 而在英國,軍情六處和軍情五處分別成立於 1909 年,當時被稱為秘密特勤局。[82] 這些安全服務的活動最頻繁的時期,也是流行文化中最常複製的時代,一定是冷戰時期。在那個時期,對外國政府的監視對於避免核戰爭至關重要。

所有這些都與處理外國利益的行動有關,但是,也有一些機構透過人員操作來監控國內人口。美國最大的國內反恐組織是美國國土安全部。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有自己的國土安全服務,這些機構的特工的任務是監控人口以防範潛在的恐怖主義風險。

人員操作是他們自己的一種監控技術,可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技術,也是最普遍認可的技術。有關特工在英國的角色的更多資訊,請檢視英國廣播公司第四臺的“今日”節目,該節目最近採訪了一名匿名特工,瞭解了他們與軍情五處合作的經歷。[7]

DNA 畫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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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 畫像測試

一些國家正在建立全國性的 DNA 資料庫,用於醫學研究,主要由製藥公司和其他希望從新的醫療程式和服務中獲利的企業推動。醫學研究是瑞典的驅動力,幾乎所有 1975 年或之後出生的公民都在出生時提供了血液樣本 (PKUlaboratoriet 2008)。該樣本用於檢測一種遺傳疾病苯丙酮尿症 (PKU)。它也被儲存在資料庫中,用於未來的醫學研究。該資料庫不包含任何 DNA 畫像,但可以輕鬆分析血液樣本。每個樣本還提供身份資料。該資料庫並非用於刑事調查。然而,在安娜·林德(瑞典外交大臣)謀殺案的轟動性案件中,警方獲得了對資料庫的臨時訪問權,並用該資料庫來識別兇手。

衛星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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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5 月 25 日,美國國家情報總監約翰·邁克爾·麥康奈爾授權國土安全部國家應用辦公室允許地方、州和國內聯邦機構訪問來自軍事情報偵察衛星和偵察機感測器的影像,這些影像現在可以用來觀察美國公民的活動。衛星和飛機感測器將能夠穿透雲層,檢測化學痕跡,識別建築物和“地下掩體”中的物體,並提供比 Google Earth 等程式產生的靜態影像解析度更高的即時影片。[83][84][85][86][87][88]

身份識別和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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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識別號碼的卡片

最簡單的身份識別形式之一是攜帶證件。一些國家有身份證明系統來幫助識別,而另一些國家正在考慮,但面臨著公眾的反對。其他檔案,如護照、駕駛執照、圖書館卡、銀行卡或信用卡也用於驗證身份。如果身份證明的形式是“機器可讀”,通常使用編碼的磁條或識別號碼,它會證實主體的識別資料。在這種情況下,它在檢查和掃描時可能會建立一個電子軌跡,這可以用於上述的個人資料分析。

地理定位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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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警方在人們的車輛中安裝了隱藏的追蹤裝置來監控他們的行動,而沒有搜查令。2009 年初,他們正在法庭上辯論他們有權這樣做。[89] 幾個城市正在進行試點專案,要求假釋犯在出獄後佩戴 GPS 裝置來追蹤他們的行動。[90]

人體微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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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植入

近年來,批判性思考者和懷疑論者對一種潛在的監控方法提出了強烈批評:使用微晶片追蹤公民的行動。雖然許多商業產品已經配備了微晶片來防止盜竊,但這些晶片也可能用於其他目的。現在已經成為事實,新的美國護照在發放時附帶了一個RFID 晶片,其中包含個人資訊。這些晶片可以在十米範圍內識別。然而,類似的晶片已經植入人體。一些俱樂部和迪斯科舞廳帶頭使用了這種方法,他們將微晶片注射到常客的胳膊中,以便為他們提供更便捷的通道和一個電子標籤,這樣就不需要攜帶現金或信用卡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隨之而來的是,監控不僅可以作為一種隱含的秘密控制形式,而且在商界也被接受為一種提供顯式 360° 反饋的方式。這種反饋涉及透過審計整個組織環境來評估管理績效。但是,這個過程會導致組織內部出現微政治,並引發指責和勒索。有人認為,這是最完美的紀律形式,因為它讓紀律權力物件感到受歡迎,並公開邀請紀律。同樣,懷疑論者擔心,我們正在自願創造透明人或“玻璃人”,透過公開個人詳細資訊,並將這些詳細資訊置於外部力量的控制之下。[91]

郵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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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簡訊、即時訊息和電子郵件的興起,可以說,對於年輕一代來說,郵政信函正在變得過時。2015 年,英國報紙《每日電訊報》報道,國家識字信託基金會的研究表明,只有六分之一的青少年仍然寫信,他們認為生活在一個技術先進的世界是寫信減少的原因。[92]

對於我們這些仍然寄信和收信的人來說,即使不是女王陛下的恩典[93],即使只是偶爾的聖誕賀卡或感謝卡,我們總是假設我們的資訊是私密的。然而,英國在郵政和通訊隱私權方面經歷了起伏不定的關係。

根據媒體部落格 INFORM(負責任媒體論壇國際論壇)[94],從 17 世紀到 20 世紀,只有在得到搜查令授權的情況下,才能在途中開啟信件,但搜查令的形式將由政府權力決定,但他們沒有公開告知正在進行攔截。此外,任何醜聞都將秘密處理。

這種做法一直保持沉默,直到 1979 年,才被揭露當地警方一直在記錄一位古董商的電話。當英國法院駁回了訴訟時,原告將案件提交給了歐洲人權法院,在那裡被揭露,英國政府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第 8 條,該條規定英國公民有權享受寧靜的生活。唯一的漏洞是為了確保政治穩定。

這導致了由法院命令的1985 年通訊攔截法的建立,該法後來被2000 年調查權力條例取代。另請參閱:法律和限制

美國郵政法的隱私權直到 19 世紀才出現。約翰·杜勒姆·彼得斯指出,在郵票、密封信封和郵箱出現之前,信件可以被開啟、宣讀,甚至在當地報紙上發表。[95]

格雷厄姆·邁克爾和謝爾曼·楊[54]:72–3 將信函寫作中演變的隱私規範與當今社交媒體平臺的隱私規範聯絡起來,並沒有人呼籲定義什麼是私密的,什麼是公開的。他們說,“用這種方式給某人傳送訊息,然後他們在你的頁面上的“牆”區域回覆,從而將對話擴充套件到可能更廣泛的受眾,這並不罕見,具體取決於應用於該牆的隱私設定”。[54]:74

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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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特殊的監控技術是可以透過應用程式商店(如Google PlayiTunes)訪問的消費者。這種技術的營銷方式有很多,例如,為了追蹤員工在工作場所的網際網路使用情況,向父母宣傳,以便透過手機監控孩子的通訊,以及為了調查配偶的行為而出售的那些。當然,基本軟體本質上是相同的,可以下載到任何有網際網路連線的電腦或手機。本節將特別關注這些應用程式以及它們的功能。

文章可以作為有趣的起點,該文章是由赫芬頓郵報釋出的,文章介紹了五種不同型別的應用程式,這些應用程式被出售給父母,以便“監視”他們的孩子。這突出了這些產品的核心賣點,從檢視孩子傳送的簡訊到了解他們乘坐的車輛速度。這些產品本身的網站也提到了類似的要點,並談到了偷懶的員工和出軌的配偶。[96] 根據Top Tracking Apps,“Mspy”是“全球使用最多的手機追蹤應用”,因此,瞭解其功能以及該公司對此事的看法非常有價值。

移動追蹤軟體

Mspy 在其主頁上有一個名為“工作原理”的部分,其中他們宣告“我們的軟體透過跟蹤被監控手機背景中的所有活動來工作,包括 GPS 位置、網頁歷史記錄、影像、影片、電子郵件、簡訊、Skype、WhatsApp、按鍵記錄等等。” 它的 功能 包括 - 管理通話、跟蹤簡訊和 GPS 位置、訪問日曆和地址簿、控制應用程式和程式等等。 它與 iOS、Android、Windows 和 Mac OS 相容。[97] 這裡可能存在合法性問題,因為它是一款民用監控軟體,但他們的網站解釋說“只要用於監控未成年兒童、知道自己被跟蹤的員工,或用於購買者自己的手機,它的使用絕對合法”。 然而,該軟體可以遠端下載到裝置上,因此使用者很容易非法使用它。 在類似的網站上,例如 Spy Bubble,合法性問題更加令人質疑,因為它被宣傳為用於伴侶的裝置,而授權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網路上有很多文章討論這裡概述的法律和道德問題。[98]

這種應用程式的使用可能仍然存在爭議,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作為日常監控技術在全球範圍內變得越來越流行。

網路文化的權力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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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以及其他具有大眾吸引力的東西,都應該與權力關係相關聯進行批判。 不批判或強調網路社會賦予世界強權政府的優勢是天真的。 在一個可以無縫訪問技術從而無縫監控我們日常生活的世界裡。 誰在監視我們? 誰監視那些監視我們的人? 這些是我們必須問的,以便在這個科技時代保持批判性和積極參與者。

愛德華·斯諾登

政治社會學家拉里·戴蒙德對“永不停歇的文化”持積極態度,因為它使技術和資訊的獲取更加容易。 戴蒙德認為,廉價的攝像機和能夠錄製影片的網際網路手機將“權力”重新交還給平民手中,使人民能夠成為監控者本身,並扁平化傳統的監控等級制度。 他認為,我們手中的裝置使我們能夠記錄公共和公司官員的活動,因此使平民能夠隨時對有權勢的官員負責; 從下面監視當局的能力。[99] 一個能夠透過我們對技術的訪問和使用成為第四等級並使權力象徵負責的社會的概念可以在 80 年代的節目 COPS 中看到 [8]。 該節目揭露了美國警官在使用武力和有時是野蠻戰術逮捕罪犯時,對日常工作的運作情況。 該節目的革命性在於,它讓那些在黑暗中舒適地運作而沒有任何人質疑其行為的權力代理人突然被帶到光明中,供公眾批評。

然而,前中情局僱員愛德華·斯諾登展示了,有時最具侵入性的監控發生在我們不知道它正在發生甚至不存在的時候。 當沒有人可以被追究責任,因為公眾對此一無所知。 當政治權力和沒有人閱讀的大量法律允許權力代理人訪問個人檔案時。 國安局正在收集數千名毫不知情的美國人的電話記錄。 該過程是由一項秘密法庭命令實現的,該命令要求電信公司 Verizon 每天交出電話資料。 國安局還設法在名為 稜鏡 的監控計劃中入侵所有主要網際網路公司的伺服器。 英國也被揭露從“稜鏡”計劃中獲取資訊。 負責洩密的愛德華·斯諾登在美國被控盜竊政府財產,並仍然流亡,但他所做的一切只是讓權力負責。[9]

愛德華·斯諾登和維基解密等組織已經說明了大規模監控的程度。 斯諾登不得不逃離美國,而朱利安·阿桑奇則逃到厄瓜多大使館,以防止他聲稱的美國對其進行特別引渡的企圖。 在可訪問性方面,線上組織可能容易得多,但如果公眾處於持續監控之下,則很難爭辯說他們真正被他們的裝置賦予了權力,如果這些裝置允許他們侵犯他們的隱私。

《世界新聞報》手機駭客醜聞是另一個例子,說明那些掌權者如何在依賴技術的社會中濫用監控功能。 這件事始於 2006 年,當時《世界新聞報》當時的皇室編輯克萊夫·古德曼和私人調查員格倫·馬爾凱爾被判犯有攔截皇室助手留言的罪名,並因此被判入獄。 隨之而來的是調查開始,更多的駭客故事浮出水面。 然而,這場醜聞中的關鍵政治時刻是《衛報》報道稱該報黑了被謀殺的女學生米莉·道勒的手機。 魯珀特·默多克關閉了該報,並開始了法庭訴訟程式。 據稱,目標包括政客、名人、演員、運動員、英國士兵家屬以及捲入 7 月 7 日倫敦爆炸事件的人員。

在具有網路文化的社會中,非物質性是最突出的特徵,因為所有資訊都是以數字形式傳輸的。 此外,由於網際網路,時間和空間的距離也被消除了。 更重要的是,平等也是網路文化的特徵之一,因為所有公民都可以線上閱讀和釋出他們的觀點。 對於權力政治而言,上述網際網路特徵有助於及時傳播政治資訊,以最大程度地獲得公眾的支援。 網路報紙、廣播、電視等可以為公眾提供大量資訊,從而塑造公眾輿論的正確方向。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國家,這導致了線上審查制度的廣泛存在。 中國防火牆[100] 意味著網際網路只能訪問政府批准的內容,搜尋會被過濾掉某些可能導致刑事指控和監禁的詞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藝術家和評論家艾未未批評了美國國家安全域性的監控計劃,稱其行為像中國[101],並呼籲在政府監控中進行民主問責。

倫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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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永遠不應侵犯主體對隱私的合理期望。 儘管私人安全和監控人員不是主要關注搜尋和扣押保護的警察,但如果透過不合理的手段侵犯了主體的權利,很可能會產生民事責任。

眾所周知,例如在使用數字裝置、軟體和應用程式時,人們每天都在大量使用這些東西,並且在沒有閱讀的情況下同意條款和條件。 然後,應用程式不僅收集了使用者的大量資料銀行,而且機構(如政府)本身也從個人資料和對話(使用者之間資訊交換)中訪問個人資料,對這些資料進行過濾,以確定據說是與安全有關的問題。 很難獲取這些事件的精確資料,儘管從公眾所掌握的知識來看,並非所有政府都如此嚴格地控制一切,但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它就是監控的明顯例子。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廣泛爭論是否可以出於安全原因“積極”使用監控,這符合社群的最佳利益,還是侵犯隱私和控制人口的一種情況。 從網際網路本身作為一個整體的更普遍層面上產生的論點也表明,數字勞動具有很大的剝削潛力。 例如,透過使用某些應用程式和頁面,我們使用者比我們自己更受益於其他人,而像 Mechanical Turk 這樣的系統中的勞動非常便宜,因為它會付費,因此有利於 HIT 的請求者。 不要忘記資料本身的價值,它使像 Google 和 Amazon 這樣的系統/公司成為巨型結構,具有重大意義的資料銀行,就像一個能夠挑戰更多物理帝國(例如石油公司和汽車工廠)的虛擬帝國一樣。 資料銀行建立在使用者“同意”(通常是不知情)的基礎上。

儘管數字世界整體上允許出現一些(偶爾會成為好新聞)不道德的情況、侵權行為、濫用行為和道德問題,但即使是在社交平臺等部分領域也能找到這些問題。Facebook 作為一款流行的平臺,過去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例如,它能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使用者進行“大規模情緒傳染的實驗性證據”。這再次強調了使用者脆弱性和易於操縱的暴露性,Facebook 及其擴充套件應用程式的運作方式存在道德問題。

一個有趣的案例研究可能是關於 Facebook 應用程式 Messenger 的道德問題。許多 Messenger 使用者不知道他們在同意使用該應用程式時賦予了該應用程式多少許可權。圍繞著這是否應該被視為隱私問題存在爭議。

一些更令人驚訝的許可權包括但不限於:修改您的聯絡人、讀取您的簡訊、傳送簡訊、直接撥打電話號碼、讀取通話記錄、讀取您的 USB 儲存器內容、拍照和錄影、錄製音訊和影片。[102] 考慮到這款應用程式主要用於傳送訊息和圖片,其中一些許可權似乎令人驚訝。

這裡的道德問題在於,許多使用者並不知道這些許可權,因此可能存在開發者利用這些許可權進行資料探勘,甚至在極端情況下進行間諜活動的擔憂。這裡也存在對未來的擔憂,例如,“如果這麼多人沒有檢查適用於 Facebook Messenger 的許可權組......未來移動應用開發者會變得多麼大膽?”。[103]

Facebook 確實對這種道德恐慌做出了回應。例如,針對相機相關的擔憂,Facebook 宣告,“如果你想傳送自拍照給朋友,該應用程式需要許可權才能開啟手機相機並拍攝照片。我們不會在您未使用應用程式時開啟您的相機或麥克風。”[104] 然而,這並沒有完全消除猜測,因為回應並沒有包含對所有許可權理由的全面解釋。也許 Facebook 現在也被視為“老大哥”,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信任。

然而,人們逐漸意識到 Facebook 如何使用這些許可權。關於聯絡人許可權,另一個理由是,“該應用程式需要您允許它控制訊息,以便您透過確認程式碼確認您的電話號碼”。[105]

這可能會平息關於該應用程式的一些道德爭議,但事實是,Facebook 確實使用該應用程式向您投放特定廣告,但大多數資料收集是在應用程式內進行的。這提出了一個複雜的問題:根據您的興趣投放廣告是否應該被視為侵犯隱私?總的來說,這個問題的答案因人而異。

道德問題、知情同意原則以及線上身份暴露實際上是一個廣泛的主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探討,從個人的狀態更新到學術出版物,例如 Rafael Capurro 和 Christoph Pingel 的 論文。從印刷時代的審查制度到關於線上信任的更為現實的情況,它提請人們注意監控與自由之間的緊張關係,這構成了數字社群協作氛圍和相互支援的根本倫理挑戰。

支援和反對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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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認為監控可以透過三種方式減少犯罪:威懾、觀察和重建。監控可以透過增加被捕的可能性來起到威懾作用,並揭示犯罪的 作案手法。這需要最低程度的 侵入性。監控可以透過提高態勢感知能力或使用自動化流程(例如 影片分析)為人類行動人員提供戰術優勢。監控可以透過提供可供法醫專家使用的影片片段來幫助重建事件並證明罪責。如果監控資源可見或能夠感受到監控的後果,監控也可以影響主觀安全感。

  • 支持者僅僅相信,對此無能為力,人們必須習慣於沒有隱私。
  • 一個常見的論點是:“無事不可為,如果你沒有做錯任何事,你就沒有什麼好害怕的”。

另一方面,許多 公民權利隱私 倡導組織,例如電子前沿基金會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表達了擔憂,他們認為,允許政府對公民進行持續的監控,最終會導致一個 大規模監控 社會,政治和/或個人自由將極其有限或根本不存在。

  • 一些批評者指出,支持者提出的論點應該修改為:“只要我們聽話,我們就沒有什麼好害怕的”。

如果我們應該限制數字監控,那麼這將需要減少對社交媒體等平臺的使用。然而,如果“當今的社交媒體教會了我們關於人類物種的任何事情,那就是分享的衝動戰勝了對隱私的衝動”。[106] 這表明,人類更重視分享而不是隱私,因此監控的增加並不奇怪,因為有更多的東西可以被監視。

英國的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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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英國監控的更多資訊,請訪問 英國大規模監控

在英國,數字監控的使用由於二戰期間的開創性發展而增加。在 1950 年和 1960 年,人們建立了 政府通訊總部 (GCHQ),參與了“五眼聯盟”等計劃,該聯盟由英語國家組成。其目的是攔截電子通訊,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攔截行為大幅增加。

如今,英國對電子通訊的監控受英國議會制定的法律管控。特別是,訪問私人訊息內容(即攔截電子郵件或電話等通訊)必須由國務卿簽署的授權令授權。此外,歐盟資料隱私法適用於英國法律。該法律為電子監控的使用提供治理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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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喬治·奧威爾 的著名作品一九八四中,缺乏隱私是貫穿整部小說的一個主要主題。許多角色的家、辦公室和公共場所都安裝了記錄音訊和影片的電視螢幕,以便監控他們。鼓勵私人公民舉報他們的鄰居,思想警察是負責發現“思想犯罪”的便衣警察。[107] 小說中關於監控的主題對文化產生了巨大影響,包括“老大哥”這個短語和同名電視節目。流行文化中存在對監控的明確恐懼,而《一九八四》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當然,無法知道你是否在任何特定時間被監視” [108]。奧威爾進一步探討了監控與政府權力飢渴和驅動力共存的觀點。這提出了一個關於監控被用作控制方式的負面影響的重要觀點,這一點在當今社會中透過閉路電視的使用以及日益增加的監控引入方式顯而易見。正如奧威爾在他的小說中寫道,“權力不是一種手段,它是一個目的。人們不是為了保護革命而建立獨裁政權,而是為了建立獨裁政權而發動革命。迫害的目的是迫害。酷刑的目的是酷刑。權力的目的是權力。” [109] 這表明,使用監控的目的不是為了保護社會安全,而是為了控制他們。
  • 20 世紀 80 年代的電視劇COPS大受歡迎,因為它展示了美國警官多次使用武力來執行法律的監控畫面,揭開了美國警官看似一塵不染的形象。
  • 許多“旁觀者”真人秀節目採用在場景中安裝攝像頭並觀察受試者行為而不讓他們意識到自己正在被觀察的方法。這可以在受試者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例如在像我是名人...帶我離開這裡!這樣的節目中,或者攝像頭可以被隱藏起來,並在像整人特輯這樣的節目中事後徵得同意。第二種型別往往使用公眾成員。
  • 在 2013 年的電影皮囊之下中,有一系列場景,斯嘉麗·約翰遜的角色,一個試圖綁架人的外星人,駕駛著一輛麵包車四處閒逛,接送陌生人。這些陌生人不是由演員扮演的,而是公眾成員,他們不知道自己即將參與一部故事片,麵包車裡裝著一系列隱藏的攝像頭記錄著這些場景[110]
  • 沙發客,一個互動節目,展示普通人觀看電視。觀看者觀看觀看者觀看電視。
  • 狗仔隊是流行文化中一個反覆出現的問題。它是一種侵入性的監控形式,本質上是在名人措手不及的情況下騷擾他們,以獲取他們的照片和影片。這變得有問題,因為這種監控違反了道德行為準則,因為這種侵入性的做法沒有得到同意。
  • 短篇小說少數派報告,作者是菲利普·K·迪克,以及隨後的電影、電子遊戲和福克斯電視連續劇,描繪了一個人們可以因尚未犯下的罪行而被逮捕的世界。在電影改編中,主人公必須接受一項有風險的眼球移植手術,以避免全城的視覺識別系統。
  • 公園與遊憩的最後一季中,萊斯利與一家資料探勘科技公司作鬥爭,該公司正在收集關於帕尼市民的資訊。[111][112]

反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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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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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穿戴項鍊攝像頭

反監控的意思是“從下方觀看”,其詞源來自將“sur”(上方)替換為“sous”,意思是“下方”或“從下方”。[113] 所以這個詞本身就暗示著反監控是監控的反面,觀看的行為是兩者之間唯一的共同點。

反監控是指活動參與者對活動的記錄,通常透過小型可穿戴或行動式個人技術來實現。反監控被定義為由人攜帶的攝像頭(或其他感測器)。[114][115][116][117] 反監控是複數的監控(即“大眾監控”或由非權威人士進行的觀察、感知或類似行為)。

Your Dictionary 將反監控定義為“在日常活動過程中,從個人視角記錄環境”。[118]

一個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反監控的例子——這在社交媒體平臺上很流行——是一個人拍下或錄製高級別官員違法的照片或影片。例如,一名身穿制服但開車時使用手機的警察,或者一名在雙黃線停車的法官。這些可能只是一些小例子,但是當你看到類似的事情時,實際上就是在使用反監控。

史蒂夫·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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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Mann
1999 年的史蒂夫·曼恩與第四代眼鏡

反監控領域的關鍵人物是創造了該術語的史蒂夫·曼恩,他是多倫多大學的教授。他多年來一直致力於實踐反監控,他自稱是世界上第一個賽博格。曼恩在過去 35 年中一直戴著連線在頭上的電腦,這使他的一生成為了反監控實踐的證明。史蒂夫·曼恩希望成為一名社會改革家,他會鼓勵其他人採用可穿戴技術。在他的一生中,曼恩一直在使用他的眼球攝像頭過濾掉街道上的廣告橫幅。他認為,人們應該自由選擇他們想要看到的東西,而當今的社會充斥著誘人的聲音和影像,這些聲音和影像不斷地驅使他們無休止地購買產品和服務。[119]

關於反監控的主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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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提供了兩個關於反監控的主要定義,這兩個定義大致相同,但每個定義都捕捉到了反監控的略微不同的方面。

  1. 逆向監控:從下方觀看;
  2. 個人體驗捕捉:活動參與者對活動的記錄。對於音訊反監控已經存在一定的法律先例,例如,對電話通話的“一方”錄音比非通話方進行錄音享有更大的法律保護。在大多數州,音訊監控是非法的,但音訊反監控是合法的。

根據史蒂夫·曼恩的說法,反監控有兩種型別:帶內反監控(例如,來自組織內部)和帶外反監控(通常不受組織歡迎)。

帶內反監控(“反監控”)的例子包括

  • 卡車後面顯示的 1-800 號碼,以便其他司機可以報告“我的駕駛狀況如何”;[120]
  • 學生對教授的教學表現進行評價;
  • 管理層向購物者發放的滿意度調查問卷,

其中“反監控”是顛覆性的,意思是“將桌子翻過來”,從組織內部對監控進行反擊(“顛覆”字面意思是“從下方轉向”,在組織內部秘密進行工作)。

帶外反監控的例子包括

  • 計程車乘客記錄司機(非法)的駕駛習慣;
  • 顧客拍攝百貨商店不安全的消防通道,並向當局報告;
  • 公民拍攝警察暴力影片,並將副本傳送給媒體機構。

麥當勞襲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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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1 日,史蒂夫·曼恩在與家人在巴黎度假期間,遭到麥當勞員工的襲擊。襲擊的原因是曼恩正在用戴在頭上的眼球攝像頭拍攝餐廳內部和選單。雖然曼恩沒有打算在這裡證明什麼,但他的案例現在被稱為第一起網路仇恨犯罪,清楚地顯示了當監控和反監控之間的界限模糊時會發生什麼。[121] 由於被餐廳的監控系統拍攝,曼恩被拒絕進入該場所。在襲擊事件的結果中,曼恩 6 歲的女兒畫了一幅素描,描繪了這兩個詞的力量動態。

Diagram
笛卡爾座標系圖中的反監控和監控

麥當勞事件創造了一個新詞叫做麥監控,曼恩後來把它放在右邊的圖中,解釋了社會對監控行為的不同方向。

三個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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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安·阿桑奇是維基解密的創始人

縱觀歷史,社會根據監控與反監控的比率,將其劃分為三種類型(Mann 和 Ferenbok)。[122] 第一種型別的國家允許人民監控政府的程度與政府監控人民的程度相同。這些國家允許人民透過社交網路、政治論壇和資訊傳播來干預政治,鼓勵政治討論和改革。北美和歐洲現有的民主國家為這種反監控條件提供了合適的意識形態框架。雖然人們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但這些國家現有的法律保護屬於政府和公司組織的敏感資訊和資料。因此,當個人試圖獲取此類資訊或將其洩露給公眾時,他們會被起訴。切爾西·曼寧愛德華·斯諾登 都是這種情況,他們都將機密資訊洩露給了維基解密網站。他們的揭露內容包括斯諾登的 稜鏡監控計劃 和曼寧的 附帶傷害 影片。[123] 揭密者是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因為他們是由政府授權擁有技術和權力的人,但他們卻決定將這些工具指向政府。因此,他們似乎能夠同時進行監控和反監控,直到他們被抓住。

第二種型別是,國家維持的立法阻止人們參與任何可能引發政治改革和社會運動的討論。雖然國家擁有透過攝像頭或電子媒體監控其公民的多種方式,但它並不認真對待公民對政治的干預。在這種國家,公司或政府腐敗現象被掩蓋很常見,例如朝鮮、中國和世界各地的軍事獨裁政權。[124]

第三類國家是,公民的監控權力高於國家對他們的監控權力。在這種情況下,公民、活動家和記者與警察和政府組織一起提供資訊來打擊腐敗和犯罪。此外,選民透過電子投票系統積極參與立法和選舉投票。類似地,聲譽系統(如亞馬遜和 eBay)的開發,讓使用者有機會為未來的買家對產品和服務進行評價,建立了一種客戶反監控系統。雖然這促進了公平交易並在網上市場建立了民主條件,但它有時也會以言辭和專業性的損失為代價。由於這些網站邀請所有型別的使用者釋出他們對購買的服務或產品的評價,因此不強制要求他們具備特定領域的技能或專業知識(Rheingold)。[125]

反監控與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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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表演展示瞭如何故意利用某些型別的違規行為來創造一種新的平衡。它們展示了公眾接受在公共場所被影片監控的行為。當這種資料收集是由普通人(如表演者)對其他普通人進行時,通常會被接受。然而,當資料投影儀向監控人員展示收集到的關於他們的資料時,接受程度會降低。負責監控的組織人員通常不接受來自“普通人”表演者的反監控,即使資料顯示揭示了反監控者正在記錄的內容。

自我賦權的社會方面表明,反監控是一種解放行為,是一種宣示我們公共領地,以及一種平衡監控領域的行為。然而,反監控目前提供的無處不在的全面監控,最終是一種個人默許的行為。最終,普遍監控/反監控可能只會服務於現有的主導權力結構。普遍監控/反監控可能透過促進監控的廣泛可及性和無處不在的資料收集來支援權力結構。[126] 或者正如威廉·吉布森在長篇電影 CYBERMAN 中所說(http://wearcam.org/cyberman.htm),“你在監控監控。如果每個人都監控監控,監控就會被中和,變得沒有必要。”

這種泛光鏡,巧妙地安排,使觀察者可以一目瞭然地觀察到許多不同的個人,也使每個人都可以來觀察任何觀察者。這個“看”的機器曾經是一種黑暗的房間,人們從中窺視;現在它已經變成了一個透明的建築,社會作為一個整體可以監督權力的行使。

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紀律,第 207 頁。

在這樣一個共同監控的社會中,理論上,所有人的行為都可以被觀察並對所有人負責。然而,問題不在於一個情境中存在多少監控和反監控,而在於它如何讓人們意識到監控的剝奪權力性質,它在西方社會無處不在的存在,以及所有參與者對這種存在的漠不關心。[126]

在當代網路社會中,個人在多個、部分的社群和工作團隊之間切換,而不是嵌入到單一的社群或工作組中。然而,監控是工業和後工業時代大型等級組織有效利用技術的表現形式,它們在社會控制的新泛光鏡中使用這些技術。但在網路社會中,人們更有可能想要反監控和共同監控,因為他們缺乏村莊/社群或等級組織的保護。新開發的技術允許他們監控監控者。可穿戴計算裝置透過使所有人能夠同時成為注視的主體和客體,在通常單方面的監控對話中提供了新的聲音。它們為人們在穿越他們多個複雜網路時,提供了一種走向自我賦權的反監控的方式。[126]

反監控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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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監控描述了一種從下往上觀察的過程,這意味著被注視者擁有比觀察者更多的權力。在人類歷史的各個時期,反監控透過各種手段和技術發生,導致了起義和社會政治變革。

法國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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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場誓言

1789 年 5 月 5 日,法國召開了三級會議。代表資產階級的第三等級代表比神職人員和貴族代表的人數多,但他們沒有得到按人頭投票的權利。他們立即離開了會議,開始單獨開會,並召集了神職人員、貴族和農民的成員。所有這一切導致了著名的 網球場誓言,在那裡,自稱為 國民議會 的成員宣誓,在法國擁有自己的憲法之前絕不解散。這些會議不斷升級,導致了 巴士底獄事件,最終爆發了 法國大革命


法國大革命向我們表明,一個權力低於其他人的群體能夠組織起來,為推翻 路易十六國王 和廢除封建制度,從而為政治改革和民主化鋪平了道路。法國大革命的訊息透過報紙和定期郵件傳播,但可以肯定,如果透過圖片來強調新聞的影響,當時的所有崩潰的帝國(例如奧斯曼帝國)都會有更好的準備。在當今的移動計算、社交網路和高速網際網路的時代,新聞會立即出現在我們的螢幕上。

2011 年埃及抗議活動期間,Facebook 被廣泛使用。

維基解密的揭露和阿拉伯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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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更多資訊,您可以訪問 非法訪問 | 維基解密和揭密者

2010 年,維基解密 網站公佈了美國外交檔案,引起了公眾的關注,並在中東地區引發了社會運動。具體而言,維基解密的工作常被認為是導致突尼西亞革命事件的主要原因。在那段時間裡,許多國際人權組織、活動家和記者走上突尼西亞街頭,並透過 Twitter 和 Facebook 等平臺組織行動。他們每個人都透過釋出 2010 年突尼西亞示威活動的資料,在提高全球意識方面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並最終導致突尼西亞總統齊努·阿比丁·本·阿里下臺。這些事件很快波及到鄰國埃及、利比亞、葉門等國家,形成了著名的阿拉伯之春革命浪潮。

墨西哥薩帕蒂斯塔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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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帕蒂斯塔運動在墨西哥爆發開始,一個名為EDT 的活動家和藝術家群體建立了一個跨國網路,為叛軍提供支援。為了保護運動,EDT 建立了 FloodNet 程式,旨在淹沒墨西哥和美國政府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網站的網路伺服器。[127]

公民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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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的例子

公民新聞 也是一種有效的反監控方法。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 1990 年代的美國。它指的是公眾釋出他們認為專業記者應該公開談論的資訊。它可以透過公民使用他們的通訊工具編寫、分析和傳播新聞和資訊的方式來識別。這包括使用手機、個人部落格和在家中環境拍攝。他們釋出的新聞和資訊就是公民新聞。透過這種反監控方法,公眾不僅可以監督專業記者的工作,還可以監督政府的決策和活動。

公民新聞和專業新聞之間的另一個關鍵區別在於公眾反饋的使用。公民記者越來越容易被反駁,因為他們會將觀眾納入其中。這通常透過線上部落格來體現,部落格允許“使用者”新增自己的想法和觀點。[128] 這使公民擁有比專業人士更大、更響亮的聲音,因為它顯示了他們對這些話題的真正興趣。

公民新聞的興起有很多值得稱讚的地方,因為普通人在重大事件發生時往往身處事件中心。新聞記者很少會在災難或事件發生之初就出現在現場,但現在普通公民能夠即時直播這些事件或在幾分鐘內將它們釋出到 YouTube 上。公民新聞通常被認為是二流的報道形式,許多人擔心許多公民記者基本上是業餘愛好者,他們只是模仿他們在電視或媒體上看到的東西[129] 然而,公民新聞對於第一手資料和打破媒體與政府之間的聯盟或聯絡,揭示事件的真相至關重要。新聞報道通常以不平衡的方式呈現,或者偏向政府倡議。由於政府對某些媒體平臺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普通公民有必要站出來做記者做不到的事情。公民記者很少會存在偏見,因為他們沒有得到報酬,或者他們的公司沒有得到報酬,甚至沒有受到更高權威的威脅而扭曲事實。公民新聞是反監控的原始形式,因為它不效忠於政府,而政府對真相有約束力。公民新聞可以將真相傳遞給公眾,而不必擔心丟掉工作,但它也讓專業人士和公眾都產生了一定程度的不信任。

密蘇里州弗格森的公民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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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對於講述完整的故事至關重要,因為媒體的偏見越來越嚴重。

2014 年 8 月 9 日,在邁克爾·布朗(死於白人警察達倫·威爾遜之手)死亡後,密蘇里州弗格森市陷入混亂,許多人稱之為“弗格森騷亂”。[130] 由於抗議活動具有暴力性質,以及警察部隊的軍事化導致的社會動盪,弗格森的許多當地人開始線上站出來,從他們的角度報道社群中發生的事情。弗格森的公民記者使用 Twitter 和 Facebook 等社交媒體網站傳播他們所在城市發生的事件的圖片和影片,他們主動確保國際社會關注邁克爾·布朗死亡事件,同時也試圖讓美國政府對允許地方警察部隊高度軍事化負責。

聖路易斯市附近城市的議員安東尼奧·弗朗西斯在 Twitter 上釋出了數天的影片和圖片,展示了他在手機上拍攝的警察行動。弗朗西斯後來因拍攝警察行動而被捕。弗朗西斯是公民記者的典型例子:一位可信的證人,幫助公眾瞭解重要的政治事件,並將新聞傳播到國際層面。[131] 多虧了弗朗西斯和像他這樣的人,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公民記者會繼續記錄許多其他針對有色人種的警察暴行事件。在 Twitter 和 Facebook 上,由於主題標籤和熱門話題的出現,黑人生命很重要運動誕生了。

弗格森並不是人們利用自己的處境成為公民記者的第一個例子,由於網際網路和技術的普及,這在世界各地都在發生,例如在敘利亞、伊朗、埃及、巴勒斯坦、佔領華爾街、巴黎爆炸和襲擊事件期間,事實上,像 Twitter 這樣的網站正在成為比大多數新聞機構更適合即時新聞更新的平臺,因為內容上傳的速度非常快。

公民新聞作為第五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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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787 年的一次議會辯論中,議員埃德蒙·伯克說道:“議會中有三個等級,但在 yonder 的記者席上,還有一個比他們都重要的第四等級。 [132] 這不是比喻或俏皮話,而是實實在在的事實,對我們來說,在這個時代非常重要。”這句話暗示了記者應該是已經建立的三個政府部門之外的第四個機構。第四等級不再是最新加入的機構,由於公民新聞的興起,一個新的等級出現了。

維基解密和匿名者等網站已將自己定位為新成立的第五等級的關鍵成員。

所謂第五等級是一個社會文化參考,指的是當代社會中邊緣觀點的集合,最常與部落格作者、記者和非主流媒體聯絡在一起。這類組織的例子包括維基解密和 Guido Fox 等組織。

主要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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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認為公民新聞缺乏監管,不可信賴,因為沒有官方校對。因此,有些人認為新聞帶有強烈的偏見,甚至會被歪曲。除了缺乏客觀性外,文章的質量也可能因作者的不同而被評為低劣或業餘水平。[133] 此外,由於公民記者沒有專業的裝置來收集證據,其可信度常常受到質疑。[134] 這表明,這種形式的“反監視”不受歡迎,因為他們的意識形態會影響他們資訊的可靠性。[135] 最後,公民新聞的定義本身是否也存在內在的問題?“公民記者”這個詞本身就有問題——畢竟,記者也可以是公民。”[136]

反監視與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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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反監視的藝術在於實際的反監視行為,但這部分將探討反監視中的藝術概念。

藝術。從定義上來說,它是技能的表達,是創造力、想象力的產物,通常以視覺形式呈現(例如繪畫或雕塑)。它是人類的精髓,透過物理創作展現出來,通常可以被公眾所接觸,通常可以引起情緒。在數字時代,內容開放共享,畫素經常取代手工操作,新興或有抱負的藝術家可以輕鬆地將作品釋出出來並獲得認可,是否會失去浪漫主義,藝術不再是美?和生活本身一樣,藝術經歷著迴圈,不斷發展。因此,在這個時代,期待藝術適應數字世界,至少在更普遍的層面上,並不為過。實際上,如果“大人物”的經典作品能夠抵擋住新的潮流,甚至以更傳統的方式塑造這些潮流,那麼新興的藝術家更有可能與時代和大眾需求融合。由於眾包,藝術是否會變得不那麼個人化和獨特的問題,讓我們思考了問題的另一面,即相反的現象:打破界限,探索新事物。實際上,數字環境為藝術家提供了另一個成長的領地,讓他們可以得到認可。

藝術的背後,除了美之外,還有利益、政治和監視。從 1930 年代左右開始,非正式的“藝術監視”一詞就用來指代與監視相關的藝術領域,一種創造力被用來為上面的觀察者服務。例如,隨著小型行動式攝像機的出現,攝影師更容易秘密拍照。這種資源的應用在現代社會,特別是在 911 事件後,在情報機構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藝術中監視和反監視的界限非常模糊,因為雖然藝術家成為了監視者,但並不一定凌駕於周圍的人之上,因此他們也參與了反監視。例如,數字眼鏡(谷歌眼鏡)這樣的裝置就體現了這種雙重監視和反監視的情況。儘管在監視方面,藝術似乎更實用,不那麼藝術,但一些藝術家找到了將監視資料轉化為更具視覺性的東西的方法,讓公眾體驗。一個很好的例子是兩個人:沃克·埃文斯特雷弗·帕格倫。沃克·埃文斯是將監視與藝術結合起來的先驅之一,他在 1938 年拍攝了紐約地鐵上毫不知情的乘客的照片,試圖捕捉日常生活和真即時刻(自然,而不是在片場拍攝)。這些對匿名人士的偷拍照片,是藝術家將相機藏在風衣下拍攝的,閃亮的鍍鉻漆被塗成黑色,鏡頭從紐扣間伸出來。這種方法預示瞭如今使用相機的方式,在人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記錄他們的生活。特雷弗·帕格倫的作品與這種與反監視密切相關的情況不同,他將監視與藝術結合得更加清晰。他以從公共場所拍攝軍事設施的照片、隱形無人機的影像以及跟蹤資訊收集衛星的軌跡而聞名。他的作品融合了美、設計和政治影響力,以探索、理解和描述周圍的環境。特別有趣的是,特雷弗·帕格倫在紐約 Metro Pictures 畫廊舉辦的影片裝置作品中,以一種被描述為“不穩定”的效果,將觀眾置於監視的核心。從斯諾登洩露的國家安全域性檔案檔案中收集了超過 4000 個代號,這些代號在一個黑暗的房間裡緩緩地以上升的列的形式投射出來。

在藝術和反監視的結合中,藝術挑戰了社會,並在數字世界中得到了發展,它擁有一個現代概念:利用技術來傳播創造力,這種結合有時旨在顛覆觀眾。與眾不同,違反規範,違反期望。在反監視中,藝術找到了極致的潛力,例如,像雷吉娜·德巴蒂的我們賺錢,而不是藝術這樣的頁面,它們使用技術作為批判性討論的媒介,是藝術家、駭客、設計師和普通人之間的融合點。藝術可以存在於文字本身,存在於詞彙的選擇中:無論是內涵(使用諷刺、多層含義、內部笑話)還是字型選擇。就像在這個頁面中,藝術可以被幾乎完全剝離,以服務於更具資訊性和批判性的目的。奢華是網路世界的特點之一,人們對此有意識,這也為表達自由提供了空間。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介紹另外兩位藝術家:凱特·德賓和蒂芙尼·特倫達。反監視,也被稱為逆向監視,在數字世界中找到了一個廣泛的平臺,普通人可以觀察他人。透過大眾可用的裝置和空間,藝術可以在普通人的世界中發展,從普通人到其他普通人。藝術不必宏偉、壯觀、昂貴才能被欣賞,尤其是在當今時代。例如,凱特·德賓是一位藝術家和作家,她在 Instagram 上獲得了良好的公眾反響,她可以在保持表演性的同時,成為數字景觀的觀察者。這位藝術家本人將自己的作品描述為表演,藝術和個人生活交織在一起。例如,她一直在釋出與男性在約會網站上的聊天記錄的截圖,為觀眾提供娛樂,但也同時展現了可能適用於許多人的真實生活狀況。實際上,她透過釋出相對正常的對話,收集並展示了人類行為和人際關係能力的資料,同時挑戰了社會規範,例如隱私。透過日常生活中看似微不足道的細節,與觀眾建立聯絡,這些細節可以作為社會研究的微觀世界,研究人們的行為。在挑戰的道路上,表演藝術家蒂芙尼·特倫達的作品也很有意義,儘管她更專注於個人空間和對個人空間的入侵。近距離電影是她在 2013 年至 2014 年間完成的一項作品,她想透過這項作品來探索技術及其潛意識的使用。她穿著全身帶有 40 個小型手機螢幕的連體衣,並要求人們與她互動。螢幕上顯示著諸如“繼續吧”、“別擔心”和“沒關係”之類的短語,當人們觸控這些短語時,會顯示出藝術家身體的照片。透過這個專案,藝術家審視了我們與裝置的熟悉程度,但也打破了正常的社會界限,透過技術展現了我們的身份。這是挑戰監視時代的表演藝術的一個例子,在這個時代,我們作為使用者並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暴露了多少。

從個人表達到大眾反抗,藝術找到了通往公眾的道路。無論是透過監視還是反監視,藝術家探索周圍環境和藝術家探索自身之間都存在著明顯的二元性。有趣的是,斯特凡·松維拉·魏斯使用“反監視”一詞來指代在向世界展示自己的過程中進行自我監視。按照這種思路,阿維·羅森可以作為一個例子,他的專案“數字皮膚 2”,將各種性質的資料視覺化和數字生活記錄交織在一起。[137] 在數字領域和現實世界中,自我呈現之間也存在著平行關係。將監視和反監視作為一種藝術形式,也讓人們能夠探索世界中的政治問題。2008 年,凱爾斯蒂·羅伯遜發表了一篇文章,探討了各種藝術家及其對監視和反監視的使用 [10]。羅伯遜借鑑了將監視/反監視作為一種藝術形式來引起人們對政治問題的關注的例子。其中一位藝術家是瓦法·比拉爾的《家庭緊張》(2007)。在比拉爾的表演中,監視並不是主要主題,而是用來揭示監視所產生的權力關係。比拉爾的表演在刻畫這些想法方面最為有效。2007 年,伊拉克裔美國藝術家比拉把自己鎖在一個滿是攝像頭的工作室裡,這些攝像頭即時直播給網際網路使用者,這些使用者被賦予了用連線到電腦的彩彈槍射擊比拉的能力。他這樣做主要是為了突出伊拉克人民在內戰中遭受苦難的日常生活。他想利用網際網路和窺視來“透過參與式行動引發政治對話”(比拉爾,2007)。因此,監視也可以被認定為一種藝術形式,因為越來越多的藝術家將自己的表演集中在這一領域。[138]

薛定諤的攝像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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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話語和哲學探索的另一個方面是關於不確定性的再反映主義。製作了大量的無線網路攝像頭襯衫,但其中只有一部分安裝了攝像頭。然後將它們隨機混合並廣泛分發。實際上無法確定自己是否穿戴攝像頭,為將不確定性原理運用到藝術實踐中增添了新維度。此外,例如,可以將“地下監視”視為對紐約地鐵禁拍提案的探索。預計將舉辦地鐵攝影展。

海森堡不確定性與薛定諤的攝像頭:Maybecamera

製作了大量的無線網路攝像頭襯衫,但只有一部分帶有攝像頭。這些襯衫經過混淆,因此每個穿著者都不知道自己的襯衫是否安裝了攝像頭。許多 Maybecamera 之一的特寫照片展示了對典型監控語言(文字)的解構、逆轉主義/再反映主義和解構。許多人穿著這些襯衫在賭場(如尼亞加拉賭場等)活動,未發生任何事件。這表明警衛可能不會閱讀襯衫。穿著者不知道哪些襯衫包含可穿戴的無線網路攝像頭,而哪些襯衫沒有。作者的 **Maybecamera** 設計正在全球範圍內傳播。紐約一家醫院的醫生 S. Pantagis 博士製作了最初的 25 件,並將其分發給紐約詩人,之後又進行了一輪更大的生產。如紐約一家百貨商店的安全攝像頭所見。安全攝像頭拍攝的特寫畫面。[139]

監視與藝術?確實是一種可能的、現存的關係,藝術家在重新審視藝術的呈現方式的同時,對監視提出了挑戰。儘管一些文章(例如喬納森·瓊斯為衛報撰寫的“數字時代會終結藝術嗎?”)對數字世界中藝術的未來表示懷疑,但不可否認的是,更容易的全球連線促進了兩性發展和表達。事實上,男性在世界上的強大存在對藝術線上湧現的影響力較弱,女性可以在平等的環境中發聲,這種平等可以轉化為現實世界本身,正如 國際電子藝術研討會 等活動所展現的。

公眾對監視和反監視行為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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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VEILLiberty 引領人民

公眾對 _監視和反監視行為_ 有兩種截然相反的反應。一些人認為監視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反監視對於監督政府的決定很重要,而另一些人認為監視系統對於防止犯罪和確保安全是必要的。然而,大多數公民都認為,只要他們的日常生活沒有受到晝夜監控,法律部門的普通監視是可以接受的。

將攝像頭綁在我們身上,讓我們能夠絕對控制,使我們成為反監視者,但攝像頭仍然捕捉到我們在該時間段內遇到的所有人。這是否會使我們可能成為監視者?然後可以認為,被認為是監視者可能會導致人們對你採取不同的行為。隨著人們試圖對抗監視的趨勢,人們對可穿戴裝置等反監視形式進行了大量調查。Mann、Nolan 和 Wellman (2003) [11] 進行了一項研究,涉及對周圍(被監視的)環境進行影片錄製,以將監視技術轉化為反監視,最終結果為“監視監視者”。這項研究發現,許多因素(包括技術型別、位置和技術的呈現方式)對參與者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使他們要麼感到賦權,要麼感到脆弱。

調查發現,當人們能夠看到正在錄製的裝置和正在錄製的畫面時,他們感覺最自在。這種形式的錄製創造了一個新的術語,稱為“共同監視”。共同監視既不是監視也不是反監視,而是在人們能夠同時看到攝像頭和攝像頭畫面時產生的。總而言之,共同監視 = 人們意識到正在發生的窺視行為。

這項調查的另一個有趣發現是,當反監視者解釋說他們無法控制裝置時,當局(保安人員)會變得更加接受。相反,當反監視者明顯地完全控制裝置時,當局會更加對抗。大衛·博利耶 (2013) [12] 對保安人員的這種反應提供了可能的解釋。第一個可能的解釋可能是由於購物中心試圖阻止罪犯發現安全系統漏洞,這些漏洞可能會導致搶劫。此外,零售專家指出,一些商店不允許拍照,因為擔心競爭對手可能會潛入進來,以比較銷售價格和零售展示。另一個解釋可能是由於反監視挑戰了監視的權力關係,因為它恢復了人們之間的平等感。此外,這可能表明反監視平衡了監視的競爭環境,因為它不再擁有權力。威廉·吉布森認為,如果每個人都成為反監視者,那麼監視最終將被消除,因為它將不再起作用。

監視和反監視的影響通常被描述為解放、公平、民主。然而,當在分析上推進到長期宏觀社會學影響時,視角就變得更加令人不安。政府對公民的監視社會控制,主要體現在極權主義政權中,在歷史上導致了恐懼感。傑里米·邊沁 (1838) 歷史上對“全景監獄”和社會系統的考慮,這種系統透過監控和觀察使人們意識到他們可能被監控,儘管他們不知道。根據米歇爾·福柯在 1980 年代的著作,這種影響暗示著透過全景監獄在特定社會環境(如監獄)中象徵性使用和實用性使用的監控,可以影響人們以某種方式思考和行動,這種方式基於他們可能被監控的恐懼,從而為社會控制創造了機會。全景監獄是工業革命的一部分,工業革命需要對工廠、監獄等公共場所進行工業監控。

流行文化中的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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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文化接受了監視對我們社會越來越廣泛的影響。多年來,有許多書籍、電視劇、電影甚至電子遊戲都擁抱了安全和監視目前扮演的角色。喬治·奧威爾的《一九八四》是一本講述生活在無所不在的極權主義國家下的書,可能是流行文化中最突出的監視例子。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名為“老大哥”的計劃,該計劃充當小說的角色的觀察者,它大量描述了閉路電視攝像頭的使用。

2014 年 5 月 27 日,育碧工作室釋出了他們的遊戲《看門狗》,該遊戲以艾登·皮爾斯為中心,他是一位盜竊大師、駭客和自封的義警,能夠入侵全市的監控和基礎設施控制系統,從他想要的任何人那裡收集資訊和資源,逃避執法部門,在犯罪發生之前或發生時阻止犯罪,如果需要,還可以自己犯罪,以及利用基礎設施的各種物體和功能來為自己謀利。遊戲讓你入侵幾個主要知名系統,並與網路恐怖分子合作,從腐敗的公司和政客手中竊取資金。這款遊戲還非常注重使用監控攝像頭來監視人們。

成為反監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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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穿戴無線網路攝像頭

當詢問反監視者在進行研究時感覺如何時,也出現了一個發人深省的發現。進行反監視的參與者認為,這讓他們感到賦權。在錄製過程中,被監視的人們表現出各種各樣的情緒,但反監視者認為,向人們展示我們不知道的很多事情(關於監視)是令人振奮的。一位參與者提出了一個有趣的觀點,暗示監視是一個遊戲,我們感覺自己是其中的一部分,但實際上我們由於缺乏控制而處於遊戲的另一面。另一方面,有人建議反監視更真實,因為所有被錄製的人都知道這一點。因此,可以說我們都成為反監視行為的一部分,因為它並不隱蔽。然而,當人們開始用隱藏攝像頭錄製時,這個想法就會受到質疑。秘密錄製的行為可能會使反監視的概念變得複雜。這是否會使反監視重新變成監視?這些複雜的想法以及監視和反監視的不斷交織,繼續推動著這一領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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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