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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案例法註釋/司法院解釋字第 16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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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解釋字第 161 號

1980 年 1 月 18 日

計算法律法規生效日期是否應包含頒佈或公佈日期?中華民國政府內部意見不一,行政院向臺灣提出統一解釋申請。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規定,計算法律法規生效日期應包含頒佈或公佈日期。

  • 陳世榮法官
  • 遊瑞光法官
  • 鄭宇坡法官

此後,臺灣法律或法規規定自頒佈或公佈之日起生效,即指今日頒佈或公佈,則明日起生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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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