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案例法註釋/司法院解釋字號第63號
外觀
| ←司法院解釋字號第62號 | 司法院解釋字號第63號 | 司法院解釋字號第64號→ |
1956年8月29日
如何處罰偽造和篡改新臺幣?
刑法第3條關於偽造和篡改國家貨幣的罪行將適用於國家貨幣。新臺幣是當地貨幣,因此根據刑法對偽造和篡改的規定進行處罰。
該案例法將一直有效,直到被1962年12月19日的司法院解釋字號第99號取代。
- 李立文翻譯
- 中華民國法律註釋/刑法/關於國家貨幣的罪行/第3條 (1963-10-18)
| ←司法院解釋字號第62號 | 司法院解釋字號第63號 | 司法院解釋字號第64號→ |
1956年8月29日
如何處罰偽造和篡改新臺幣?
刑法第3條關於偽造和篡改國家貨幣的罪行將適用於國家貨幣。新臺幣是當地貨幣,因此根據刑法對偽造和篡改的規定進行處罰。
該案例法將一直有效,直到被1962年12月19日的司法院解釋字號第99號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