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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研究/中世紀概念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

人們有時說,在17世紀之前,良心和意識之間沒有區別(兩者都由同一個拉丁詞“conscius”——源於“conscientia”——來指代)。靈魂的一個特點是它能認識自己,而靈魂也為上帝所見證,因此良心在某種程度上是與上帝分享的內心生活的知識。事實上,Boris Hennig[1]認為笛卡爾並沒有發明一個全新的良心概念,而是如果說有什麼不同的話,他只是採用了這種奧古斯丁式的概念。奧古斯丁主義者自己可以說是在塞內加等拉丁斯多葛派哲學家的基礎上採用了這種“conscius”的使用方式。另一方面,古希臘哲學家明確地指出,心靈存在著問題,笛卡爾的著作可以被視為更直接地與亞里士多德而不是與中世紀哲學相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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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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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笛卡爾式的良心", 英國哲學史雜誌 15(3) 2007: 455 – 484.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