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論/蓋提爾案例
1963年,埃德蒙·蓋提爾發表了一篇影響力最大的20世紀哲學論文,題為《知識就是正當的真信念嗎?》。也許他決定適可而止,從那以後再也沒有發表過關於認識論的論文。在上一章中,我們仔細研究了知識的三分分析的每個條件,以確定它們是否真的對知識是必要的。在本章中,我們將研究蓋提爾對正當真信念的批評。在他的論文中,蓋提爾提出了兩個針對知識的JTB分析的反例,這些反例旨在表明,在某些情況下,一個人可能持有正當的真信念,但這種信念卻不是知識。這些例子以及其他類似的攻擊JTB條件充分性的例子現在被稱為“蓋提爾案例”。


在第一個反例中,蓋提爾給了我們兩個人申請工作的情況
- 史密斯和瓊斯申請一份工作
- 史密斯聽到面試官說:“我要把工作給瓊斯”
- 史密斯還看到瓊斯從口袋裡數出10枚硬幣
- 史密斯形成信念“得到工作的人口袋裡有10枚硬幣”
- 這是正當的:史密斯有充分的理由認為瓊斯會得到工作,而且瓊斯口袋裡有10枚硬幣
- 但實際上史密斯得到了工作!他不知道的是,他口袋裡也有10枚硬幣!
- 因此,他的正當信念透過偶然的機會變成了真的,並且滿足了知識的JTB條件
在上一章中,我們討論了為什麼大多數哲學家認為認知幸運對任何知識分析都是致命的打擊,而這正是蓋提爾證明了對知識的三分分析可能發生的情況。在他的下一個案例中,蓋提爾利用了析取的概念來得到相同的結果。析取是將兩個命題(1)和(2)組合在一起,形成命題“(1)或(2)”,如果其中一個(或兩個)為真,則該命題為真。
在第二個反例中,蓋提爾又給了我們一個關於史密斯和瓊斯的案例
- 史密斯看到瓊斯開著一輛福特車
- 史密斯心想,他不僅有理由相信瓊斯擁有一輛福特車,而且還相信“瓊斯擁有一輛福特車,或者布朗在巴塞羅那”。
- 他相信這是真的,因為他相信瓊斯擁有一輛福特車(這足以使他的信念為真)
- 但瓊斯沒有擁有一輛福特車,他開的是朋友的車!
- 碰巧布朗正在巴塞羅那
蓋提爾又一次提供了一個例子,史密斯透過完全的巧合得到了正當的真信念——這可能被認為是真正的知識嗎?
在1963年蓋提爾的論文之前,伯特蘭·羅素在他的1948年著作《人類知識:它的範圍和侷限性》中提供了這個例子
- 瓊斯擁有一塊非常精確、可靠的鐘表
- 瓊斯早上下樓從他那可靠的鐘表上檢視時間
- 它顯示時間是10點
- 瓊斯形成信念“現在是早上10點”
- 正當的:他的鐘表在過去一直很可靠和精確
- 然而,昨晚10點鐘錶停了,從那時起就沒有動過
- 碰巧現在是早上10點!所以瓊斯有JTB
- 如果瓊斯晚一分鐘下樓,他就會錯了
這個例子不僅表明可能存在一些正當的真信念並非知識,而且還表明這種案例甚至可能是一些毫不復雜的日常信念案例!
大多數當代哲學家都同意,正是由於蓋提爾提出的這類例子,正當性、信念和真理不足以構成知識。這使得認識論陷入了困境,如果這種常識的知識分析不夠,我們用什麼來代替它?我們簡要地考慮一個顯而易見的回應。
簡單地新增一個排除認知幸運的條件就可以解決蓋提爾案例的問題。然而,這並不是哲學家們所青睞的解決方案。這是因為這種解決方案是“特設的”。當我們為了解決問題而創造了一些東西,並且我們沒有其他獨立的理由去創造它時,我們稱之為特設的。這是一個問題,因為它意味著這種解決方案是微不足道的,沒有意義;它沒有告訴我們關於知識運作方式以及為什麼它不是幸運的任何新東西。一個好的知識分析將排除認知幸運,而無需新增“沒有認知幸運”規則,因為它將告訴我們一些關於我們的知識如何以及為什麼不是幸運的實質內容。
| 定義 |
|---|
“沒有認知幸運”的知識分析:主體S知道p當且僅當
其中p是一個命題。 |
在本章節的後續章節中,我們將探討哲學家們對蓋提爾案例的不同回應方式。我們將討論向JTB分析新增額外條件(有時稱為JTB+X)的前景,然後討論那些認為這種知識分析從一開始就註定要失敗的哲學家的觀點,最後我們將考慮可能所有試圖分析知識的嘗試都是註定要失敗的,也許知識根本無法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