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同意
| 急救人員應始終傾向於救治傷者。你的行為可能受善意施救法的保護,即使該法律不適用,大多數國家也對善意行為者給予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
大多數人和文化都包含一定程度的尊重個人空間。這會因文化和個人態度而異,但除非獲得許可,否則觸控他人通常被認為是粗魯、冒犯或威脅行為。
由於大多數急救治療都涉及觸控傷者,因此急救人員獲得傷者許可非常重要,以避免引起冒犯或困擾。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如果急救人員未經許可觸控傷者,則可能被視為毆打罪。
取得同意的最簡單方法是詢問傷者是否允許你救治他們。與傷者交談,建立融洽的關係。在談話過程中,確定以下關鍵要點非常重要
- 你是誰 - 從你的名字開始,並解釋你是經過培訓的急救人員。
- 你為什麼和他們在一起 - 他們可能知道自己受傷或生病了(雖然你不能總是假設這種情況,例如對情緒震驚的患者、兒童或有學習障礙的人),但向他們解釋你想幫助他們治療受傷或疾病。
- 你要做什麼 - 有些急救程式可能不舒服(例如用生理鹽水清潔傷口時的刺痛感),因此重要的是要誠實地告訴患者你在做什麼,以及如果有必要,為什麼要這樣做。
在某些情況下,你可以假設傷者同意你救治他們。假設同意的關鍵明確理由是如果患者
- 失去知覺
- 意識水平極低
在這些情況下,你可以在你的培訓水平內進行任何合理的治療,並且你的立場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都受到保護。
還有一些情況下,急救人員可能必須在治療傷者時行使一定程度的判斷,而傷者最初可能拒絕。此類情況包括當傷者
- 醉酒
- 不理性(即由於受傷而出現妄想、精神錯亂或意識模糊)
- 未達到醫療程式的同意年齡(如果父母或監護人在場且有能力,則必須徵得他們的同意;否則,默示同意。根據某些法律,例如在英國,關於兒童不能同意醫療程式的假設可以被推翻,如果兒童可以證明他們完全理解情況。)
- 患有學習障礙
在這些判斷情況下,急救人員必須做出決定,即使傷者拒絕治療。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務必記錄下該決定、做出該決定的原因,以及為什麼相信該人不適合拒絕治療。如果你認為傷者應該接受治療但正在拒絕治療,建議你召集專業醫療人員,因為醫療人員在處理不願接受治療的人方面經驗豐富。
在某些情況下,親屬可能會反對對其親屬的治療。這對急救人員來說可能是一個問題區域,需要考慮幾個重要因素。
首先,親屬可能沒有決定是否同意接受急救治療的權利。在大多數國家,只有在需要治療的人是兒童的情況下,才能做出這種決定。
在其他情況下,急救人員的推定必須是對傷者的治療,特別是如果傷者處於無意識狀態。
另一個主要考慮因素是,聲稱代表傷者拒絕治療的人是否是真正的親屬,或者他們是否真正關心傷者的最佳利益。在某些情況下,這個人可能是造成傷者傷害的原因。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擔心自己的安全,或者這個人變得具有攻擊性,你應該把自己的安全放在首位,並向警方尋求幫助。
一些傷者可能已經錄製了一份宣告,稱為預立指示或生前遺囑,表明他們不希望在生命危急的情況下接受治療。這可以記錄在紙上,也可以記錄在可穿戴物品上,例如手鐲。
這些物品的法律效力可能因國家而異。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它們應遵循一定的格式,並由律師或公證人簽署。
在任何情況下,如上所述,急救人員應始終推定對傷者進行治療,並允許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做出最終決定。幾乎所有的急救治療都只會延長生命,而不是最終拯救生命,這意味著你通常不會違反預立指示。這包括心肺復甦術等行動,它只是延長了最終治療生效的時間 - 通常由醫療保健專業人員提供,他們可以根據任何預立指示做出自己的臨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