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論/有限表示的基數恆等式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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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置換表示):
令 是一個群,令 是一個集合。 在 上的**置換表示**是一個表示 ,其中 的自同構是在集合範疇中取的(也就是說,它們只是從 到自身的雙射)。
命題(傳遞置換表示等價於對穩定子商的右乘):
設 為一個群,設 為一個集合,並假設我們有一個置換表示 是傳遞的。設 為任意元素,設 為 的逐點穩定子。考慮作用 ,透過左乘法,其中 是 的左陪集集合(實際上,除非作用是平凡的,否則在這種情況下它永遠不會是正規子群,因為 )。那麼存在一個 -同構,從 到 .
證明: 我們定義 如下: 將被對映到 。 首先,我們證明這個對映是良定義的。 事實上,假設我們取 。 那麼 被對映到 。 然後我們注意到,該對映透過傳遞性是滿射的。 最後,它也是單射的,因為只要 ,我們有 ,透過在兩邊應用 並使用群作用的性質,因此 ,也就是說 。 那麼 直接從定義中得出,因此我們確實得到了一個表示的同構。
我們現在可以推匯出置換表示的一些標準公式。
定理(軌道-穩定子定理):
設 是一個群,設 是一個關於集合 的置換表示。 那麼
- .
證明: 在 上是可傳遞的。上面的 -同構,在 和 之間是雙射的,因為它在集合範疇中的同構。但是符號 代表 。
定理(類方程):
令 為有限群,並令 為有限集 上的置換表示。則
- ,
其中 是 的軌道,並且 當 時。(我們也說 是 軌道的代表元系。)
證明: 在每個軌道上是可傳遞的,並且軌道對 進行劃分。因此,根據軌道-穩定子定理,
- .
定義(不動點集):
令 是作用於集合 上的群,且 是 的子集。那麼 的不動點集定義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