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亞諾公理,也稱為皮亞諾公理、戴德金-皮亞諾公理或皮亞諾公設,是一系列試圖透過簡單、直觀的公理來形式化自然數(
)的公理。
在皮亞諾的時代,數學符號整體——尤其是數學邏輯——是一個新領域,而對二階邏輯的常見概念並不存在。 皮亞諾自己對邏輯的符號並不流行,但他確實推廣了類似於表示集合元素(
)的常見方式,使用
。 雖然我們不會使用皮亞諾的舊符號,但我們將使用您應該從本書的集合論章節 中熟悉的通用符號來表達這些公理。
皮亞諾公理描述了自然集合的性質,通常表示為 N 或黑板粗體,
。 第一個公理指出 0 是一個自然數。
- 1.
。 ("零是一個自然數")
接下來的四個公理描述了自然集合最重要的性質,等價關係。
- 2.
。 ("所有自然數都等於自身")
- 3.
。 ("等式是傳遞的")
- 4.
。 ("等式是對稱的")
- 5.
。 ("如果 x 是自然數,且 x 等於 y,則 y 是自然數")
在此之後,皮亞諾引入了後繼函式的概念,通常用
、
或
表示。
- 6.
。(“任何自然數的後繼都是一個自然數”)
- 7.
。(“後繼函式是一個單射”)
- 8.
。(“不存在這樣的 x,使得 x 的後繼是 0”)
直觀的理解是,我們可以透過不斷應用後繼函式來構建整個自然數集,但公理中並沒有真正呈現這一點。因此,我們有動機新增 歸納公理,這個公理通常被誤認為是皮亞諾公理的一部分,但它並沒有出現在皮亞諾最初的構造中。
我們也可以簡單地說,自然數集可以透過不斷應用後繼函式來構建。
- 9. 自然數集
可以透過不斷應用後繼函式來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