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智力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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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的概念在很多方面都是文化相關的。並非所有語言或文化群體都有與“智力”等效的詞語;對於那些學術工作和成就並不重要的文化來說,“智力”的概念是毫無意義的。
1904年,法國教育部要求阿爾弗雷德·比奈提出一種方法來識別需要補習學校功課的孩子。他們希望儘早識別出這些孩子。1912年,威廉·斯特恩開發了一個公式,該公式通常被錯誤地歸因於比奈或劉易斯·特曼,以捕捉比奈工作的主要內容:智力商數 = 智力年齡/實際年齡 x 100。這通常寫為:IQ = MA/CA X 100。換句話說,如果一個 6 歲的孩子 (CA) 的學習成績與他 6 歲的同齡人 (MA) 相同,那麼他的 IQ = 6/6 x 100,或 100。因此,分數 100 成為“平均”IQ,並一直保持至今。
自從比奈以來,心理學家一直在反覆思考智力是一種還是多種才能或智力。許多最可靠的現代智力測試都是基於智力是一種東西(符合比奈最初的任務,通常與學術成就高度相關的東西),但多重智力支持者認為
智商的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