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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心理障礙導論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世界,開放的書籍

關於本節目的簡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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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旨在作為心理學 101 級的心理障礙入門。對於更完整的課程,請參閱 PSY 2065 部分。

• 定義心理障礙的標準取決於是否違反文化規範、行為是否適應不良或有害、以及是否存在困擾。• 醫學模式描述和解釋心理障礙,就像它們是疾病一樣。• 易感性-壓力模型指出,疾病是由生物和環境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造成的。• 學習模型認為,心理障礙是由於異常行為的強化而產生的。• 心理動力學模型指出,心理障礙是由於對無意識衝突的適應不良防禦而產生的。• 心理學家使用客觀和投射測試來評估心理障礙。

什麼是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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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心理學是研究心理與常態的差異。通常這意味著疾病,但也包括被認為不尋常但不會嚴重影響個人功能的心理偏差。疾病被定義為心理特徵或心理功能的其他方面,發生在少數人口中,並且對自身或他人的福祉有害。

參見:心理學批評,瞭解對這一概念的一些批評。

診斷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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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診斷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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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健康專業人員(婚姻和家庭治療、臨床社會工作、專業諮詢、心理學和精神病學)中,使用不同的診斷系統。DSM(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在美國使用。它由美國精神病學協會 (APA) 釋出。在美國以外,使用最廣泛的系統是 ICD(疾病和相關健康問題國際統計分類 [1])。它由世界衛生組織 (WHO) 釋出。

這些系統的當前版本是 DSM-V 和 ICD 10。

疾病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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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兒童診斷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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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the DSM-V no longer differentiates between adult onset and childhood onset disorders. This section needs major revision.

此類疾病包括通常在嬰兒期或兒童期診斷的疾病。

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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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

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 (ADHD) 是一種通常在兒童早期開始的心理問題。與許多其他疾病一樣,診斷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的患病率一直是一個挑戰,據估計,3% 到 10% 的兒童表現出多動、衝動或注意力不集中 (Nair, 2006)。很明顯,男孩患病的可能性是女孩的兩倍多 (Knölker, 2003)。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沒有單一原因,它是一種影響大腦多個區域的醫學疾病,尤其是前額葉,前額葉負責控制行為、工作、學習、計劃和組織的執行功能。目前,它呈現出多因素綜合臨床圖景,包括遺傳易感性、神經生物學、心理以及社會心理和環境因素,這些因素對疾病的進展尤其重要 (Schneider, 2009)。DSM-IV 目前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疾病亞型。首先是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以注意力不集中為主,患者至少 6 個月內表現出 6 種或更多注意力不集中症狀,但表現出少於 6 種多動症狀。其次是以多動/衝動為主,患者至少 6 個月內表現出 6 種或更多多動和衝動症狀,但表現出少於 6 種注意力不集中症狀。最後是混合型,它至少 6 個月內同時出現 6 種或更多注意力不集中和多動症狀 (Michael B. First, Allen Frances, & and Harold Alan Pincus, M.D., 2002)。

注意力不集中型別的症狀

  • 在學校或一般情況下難以集中注意力。產生的工作往往混亂不堪,充滿了粗心大意的錯誤
  • 很容易被各種瑣碎的刺激、噪音或人分散注意力
  • 難以一次專注於一項任務或活動
  • 難以完成和集中注意力於需要集中力和時間管理的日常任務,例如家庭作業、文書工作或其他職責
  • 經常從一項未完成的任務轉到另一項任務
  • 拖延症
  • 工作方式混亂
  • 在日常活動中健忘
  • 無法完成諸如家庭作業或其他作業之類的任務
  • 經常走神,無法在社交場合中專注於對話和理解細節或規則

多動型別的症狀

  • 坐著時扭動和煩躁不安
  • 經常無目的地跑來跑去
  • 青少年表現出躁動不安,兒童在不合適的時間跑步、爬行和扭動
  • 難以參與任何安靜或平靜的活動
  • 總是精力充沛
  • 過度和毫無意義的說話

(Michael B. First, Allen Frances, & and Harold Alan Pincus, M.D., 2002)。

原因

研究發現,約 50% 的受影響個體患有大腦神經元通訊的遺傳功能障礙 (Nadder, 1998)。這在負責動機、認知、情緒和運動行為的神經元迴路中尤其明顯,該回路包括前額葉和紋狀體。它主要透過遺傳獲得,但出生時的產前併發症、汙染物、出生體重過低、感染以及中樞神經系統的剝奪或疾病也可能是可能的風險因素。研究還證實了伏隔核和中腦中缺乏多巴胺或多巴胺受體和轉運蛋白的水平較低。此外,產前情況,如吸菸和飲酒,也與之相關 (Bush, 2005)。

治療

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 (ADHD) 可以分為三個嚴重程度等級。輕度患者雖然有該疾病的遺傳傾向,但並不一定需要治療。明顯的症狀可能包括抑制能力較差和輕微的集中困難。重度患者需要治療。他們更容易患有共病 (例如抑鬱症、焦慮症等)、自殺念頭,更容易在學校遇到困難並失業。然而,他們通常沒有社交功能障礙或破壞性行為。極度嚴重的患者依賴治療,他們的行為具有社會破壞性,並且更容易發展成藥物濫用或犯罪傾向。研究發現,該疾病發展最重要的兩個因素是檢測到的年齡以及社會環境在診斷之前的反應方式。透過廣泛的預防和對患者社會環境的教育,可以減輕症狀 (Lauth, 2002)。例如,治療計劃可以包括以下內容 (輔導、心理治療、認知療法、心理教育、心理社會干預、藥物治療)。然而,症狀減輕的程度取決於大腦的突觸和皮質可塑性,因為 ADHD 的嚴重程度主要取決於神經生物學方面。因此,以多模式的方式進行治療至關重要。患者的潛能應該得到識別和擴充套件,提高社交技能和治療可能的共病應該成為重要的方面 (Deutscher Ärzte Verlag, 2003)。

藥物

自 20 世紀 50 年代以來,常用的 ADHD 治療藥物是興奮劑,包括哌醋甲酯和安非他明。非興奮劑藥物,如阿託莫西汀,也可以作為替代方案 (Wigal, 2009)。興奮劑有各種副作用,最常見的是失眠、欣快感、運動增加、煩躁不安、食慾不振、精神病、依賴性、心率和血壓升高。另一方面,長期副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證實。最常見和最知名的哌醋甲酯是利他能。利他能屬於速釋片,與利他林、利他汀、阿騰塔、美司林、潘尼德和魯比芬一起。它們最重要的特徵是,大多數藥丸在服用後立即釋放,一小部分藥丸在服用後大約 5 小時再次釋放。另一種型別的哌醋甲酯是緩釋片,即開瑞坦、美達特 CD、美司林 ER、利他能 LA 和利他能 SR。這些藥片約 30% 或更少的藥物立即釋放,其餘的藥物在服用後 10-12 小時均勻釋放。這保證了更長期的效果 (綠色清單:2003 年精神活性物質年度統計報告附錄)。另一種型別的藥物包括安非他明,如阿德拉爾,也被用於治療 ADHD,其作用與可卡因類似,但持續時間更長。對中樞神經系統的影響是多樣化的,並且相互獨立。它們可以分為三類:精神興奮劑、致幻劑和促情感劑。與哌醋甲酯一樣,安非他明會增加大腦中的去甲腎上腺素和多巴胺。當安非他明起作用時,突觸間隙中神經遞質的濃度會增加 (Robertson, 2009)。

文化與社會

各國對興奮劑的使用和人們對其的一般看法不同。在美國,藥物的處方非常快且容易,然而,在其他國家,如英國或德國,成年人獲取興奮劑非常困難,有時甚至是非法的,並且只針對非常嚴重的病例 (King, 2006)。在最後一本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DSM) 的授權過程中,人們發現,ADHD 相關章節的一些作者從製藥行業獲得了報酬,以撰寫關於 ADHD 的主觀診斷。其目標是讓更多兒童符合該疾病的標準,並大幅增加利潤。為此,將在 2012 年出版 DSM-V 的作者有義務披露他們的收入,並且不允許每年從手冊收入超過 10000 美元 (Center for Science in the Public Interest 2008),(The New York Times 2008)。

成人 ADHD

在美國,被診斷為 ADHD 的兒童不太可能從高中畢業,獲得大學學位,並且更有可能出現各種負面人生結果,例如發生車禍、青少年懷孕、藥物濫用等 (Molina, 2009)。對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尤其是對患有精神疾病的同齡人進行汙名化是一種普遍現象,也是社會的一個重大問題。精神疾病可能不明顯,如抑鬱症,也可能很明顯,如 ADHD。ADHD 的高度共病導致患者通常因其他精神疾病,例如抑鬱症而受到錯誤治療。Fischer 的一項研究表明,精神衛生保健專業人員可能仍然無法充分診斷 ADHD,並且他們應該將共病重度抑鬱症 (MDD) 的存在視為潛在 ADHD 的預警訊號 (Fischer, 2007)。兒童時期 ADHD 的嚴重程度預測了該疾病在成年期可能產生的結果。研究表明,大約 4% 的成年人患有 ADHD,並且該亞組更容易出現許多負面人生結果,例如學業和職業表現下降,離婚率更高,社會經濟地位更低 (Kessler, Chiu, Demler, & Walters, 2005)。在所有受影響的 4% 的人群中,80% 表現出共病問題,並且經常被誤診為行為障礙、反抗性違抗障礙、反社會人格障礙、藥物濫用、焦慮症,以及最常見的 MDD (Biederman, Faraone, Spencer, & Wilens, 1993; Downey, Stelson, Pomerleau, & Giordani, 1997)。Kessler 的後續研究發現,大多數患有 ADHD 的美國成年人仍然沒有得到治療,即使他們尋求治療其他許多共病 (Kessler et al, 2006)。

抽動障礙

圖雷特綜合徵 (TS) 是一種以至少兩種抽動為特徵的疾病,一種是運動性抽動,一種是身體抽動。然而,發聲抽動對於診斷圖雷特綜合徵更為關鍵。圖雷特綜合徵患者通常比其他人反應更快。圖雷特綜合徵患者大約有 40% 的機率出現非自願的咒罵,稱為穢語症。這種相對罕見的症狀被媒體濫用,是人們對 TS 產生很多誤解的來源。圖雷特綜合徵也出現在許多電影中,例如“關於鮑勃的事”,其中鮑勃這個主要角色假裝患有圖雷特綜合徵。

焦慮症

恐懼症

恐懼症是對特定物體或情況的恐懼。大多數恐懼症具有遺傳基礎 - 分離出生的同卵雙胞胎經常會發展出相同的恐懼症,而與環境無關。遺傳論據的其他證據是,考慮到人類祖先,許多恐懼症是有道理的。自然選擇有利於導致祖先害怕蛇、蜘蛛和其他有毒動物等自然危險的基因是有道理的。對情況的強烈記憶也可能導致恐懼症。例如,如果一個人在幼兒時期被困在狹小的空間裡,並且幾乎窒息,那麼他們可能會終身害怕密閉空間 (幽閉恐懼症)。

恐慌症

恐慌症的特點是一系列恐慌發作。恐慌發作是恐懼或不適的強烈、不適宜的感覺,包括以下許多症狀:心悸、顫抖、呼吸急促、胸痛、頭暈。這些症狀非常嚴重,以至於患者實際上可能認為自己正在心臟病發作。事實上,許多,如果不是大多數,恐慌症的診斷是在醫院急診室由醫生做出的。

強迫症

強迫症是一種以強迫症和強迫行為為特徵的焦慮症。強迫症被定義為反覆出現或持續存在的思想、意象或行為,嚴重干擾了人的日常生活。一些常見的強迫症包括潔癖、對稱/秩序和害怕患上重病。患者將試圖透過強迫行為來減少或消除這些不想要的思想。強迫行為是指用來應對強迫症的行為。最常見的強迫行為包括洗手、檢查 (例如,反覆檢查門是否鎖了幾次),以及計數。


雖然大多數強迫症患者只有一到幾個主要的強迫症,但該疾病也會干擾許多與強迫症無關的思想和行為。例如,

一個有潔癖的人經常會陷入迴圈:首先,他們會洗手。當他們洗完手時,他們會想到水可能被汙染了。因此,他們再次洗手,這一次,洗完手後,他們會想知道肥皂裡是否有細菌。他們再次洗手,然後擦乾手後,他們可能會想知道誰碰了毛巾。這種情況會一直持續下去 - 如果患者不執行強迫行為,強迫性思想就不會讓他們專注於其他任何事情。

但這種模式經常出現在其他情況下:也許患者注意到廚房裡有一把刀,突然意識到,如果他們想,他們可以用它殺死全家。這通常不是一個令人愉快的想法,患者試圖將它從腦海中清除。但這個想法並沒有消失 - 它停留在患者的腦海中,直到患者對此採取行動 (希望是把刀收起來或進入另一個房間)。這些想法並不 (或者不應該) 強大到足以讓一個人謀殺任何人,但它們非常分散注意力,令人不快,持續存在,並且常常具有破壞性。出於與這個例子類似的原因,許多強迫症患者對鋒利物品或武器感到不舒服。


後續案例研究?

精神病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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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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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的特點是思維和感知的根本和特徵性扭曲,以及不恰當或遲鈍的情緒。雖然在一段時間內可能會出現某些認知缺陷,但通常會保持清醒的意識和智力能力。最重要的是精神病理學現象包括:思維迴響;思維插入或撤回;思維廣播;妄想感知和控制妄想;影響或被動;幻覺聲音評論或以第三人稱討論病人;思維障礙和負面症狀。

精神分裂症的病程可以是持續的,也可以是間歇發作,伴有漸進性或穩定的缺陷,或者可以是一次或多次發作,完全或不完全緩解。如果存在廣泛的抑鬱症或躁狂症狀,則不應診斷為精神分裂症,除非精神分裂症症狀早於情感障礙。精神分裂症也不應在存在明顯腦部疾病或藥物中毒或戒斷狀態時診斷。(摘自 WHO - ICD 10

性功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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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偏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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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童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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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青春期前或青春期早期的兒童的性偏好

摩擦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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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性偏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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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癮和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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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動控制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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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動控制障礙可以簡單地定義為無法抵抗可能對自身或他人有害的衝動行為或行為(Hucker, S. J., 2004)[1]。衝動控制障礙是一種心理障礙,其特徵是反覆無法剋制某種行為。衝動行為或行為被認為是未經預謀或事先沒有考慮的,並且個體對其幾乎或完全沒有控制。衝動性的概念涵蓋了廣泛的“行為,這些行為是考慮不周、表達過早、過分冒險或不適合情境的,並且經常導致不良後果”(Daruna & Barnes, 1993, p. 23)[2]

Grant (2008)[3] 將衝動性定義為一種傾向,即對刺激(內部或外部)做出快速、非計劃的反應,而沒有考慮到負面後果。衝動控制障礙共享一些共同的核心特徵,例如,儘管有不良後果,但仍反覆或強迫性地參與某種行為,對問題行為的控制能力下降,在做出行為承諾之前出現一種渴望或強迫狀態,以及在執行問題行為時出現一種快感。衝動控制障礙通常會導致主觀痛苦和功能障礙,並且避免這些障礙會加劇反覆行為的迴圈。患有這些障礙的患者繼續掙扎於他們想要參與可能帶來可怕後果的行為的願望(例如,成癮、賭博),並且這可能會導致新出現的社會、職業、經濟或法律後果。

美國精神病學協會 (2000)[4] 對沖動控制障礙的另一個定義是“無法抵抗衝動、驅動力或誘惑,做出可能對自己或他人有害的行為”。通常,“個體在實施行為之前會感到越來越緊張或興奮,然後在實施行為時會感到快樂、滿足或解脫”(p. 609)。在實施行為之後,可能會或可能不會感到後悔、自責或內疚。

在許多糟糕的決策和衝動/短視行為的背後,存在著一種名為延遲折扣的感知扭曲(Perna, 2010)[5]。延遲折扣是一個評估過程,在考慮即時行為時,一個人會將與該決策相關的長期風險或收益降到最低。它是指強化物(例如,金錢、藥物)的主觀價值隨著其交付時間的推移而下降。當個人選擇較小但即時的獎勵而不是長期獎勵(或減少可能的長期風險)時,就會發生衝動行為。Eysenck (1977)[6] 將衝動性與冒險、缺乏計劃和快速做出決定聯絡起來。Patton 等人 (1995)[7] 將衝動性考慮為三個組成部分;

  1. 衝動行事(運動啟用)
  2. 無法專注於手頭的任務(注意力)
  3. 無法計劃和仔細思考(缺乏未來規劃)

衝動控制障礙是一組特定的衝動行為,已被 DSM-IV-TR 接受為精神障礙。以下列出的是 DSM-IV-TR (APA, 2000)[8] 中的衝動控制障礙;

  • 間歇性爆發障礙的特點是無法抵抗攻擊性衝動,導致嚴重攻擊或破壞財產。
  • 偷竊症的特點是反覆無法抵抗偷竊不需要個人使用或沒有貨幣價值的物品的衝動。
  • 縱火癖的特點是為尋求快樂、滿足或緩解緊張而反覆縱火的行為模式。
  • 病理性賭博的特點是反覆出現永續性不適應的賭博行為。
  • 拔毛症的特點是反覆拔頭髮以尋求快樂、滿足或緩解緊張,導致明顯脫髮。
  • 未明確指明的衝動控制障礙用於編碼不符合上述任何特定衝動控制障礙或本手冊其他部分所述標準的衝動控制障礙。

病因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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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t (2008)[9] 指出衝動控制障礙與成癮存在神經生物學特徵的相似性。因此,他建議將衝動控制障礙視為行為成癮。使用阿片類拮抗劑和穀氨酸能藥物治療獲得的積極反應表明,這些藥物影響的多巴胺和可能的穀氨酸系統可能在衝動控制障礙以及物質濫用和物質依賴中發揮作用。調節衝動、強迫和習慣性行為的神經系統可能存在一些差異;然而,似乎存在重疊的神經生物學(例如,眶額皮層的啟用),這可能解釋了為什麼幾種精神疾病會伴有衝動和強迫特徵(Torregrossa, 2008)[10]

前額葉皮層——更具體地說是眶額皮層 (OFC)——被認為在決策和衝動控制行為的病因學中發揮作用。據 Jentsch (1999)[11] 所說,前額葉皮層被認為在衝動和強迫障礙(如藥物成癮和強迫症 (OCD))以及注意力障礙中受損。

解釋衝動控制(或缺乏)問題成因的生物學理論與物質使用理論相似。Schmitz (2005)[12]提出了 ICD 的生物學基礎理論,或者他稱之為“行為成癮”。他假設行為成癮使用與物質相關疾病相同的腦神經獎勵/愉悅通路。這些特定神經迴路已被確定在藥物濫用和藥物渴望的強化特性中起作用的獎勵/愉悅通路中發揮作用。根據 Koob (1992)[13]的說法,在獎勵通路中起作用的神經遞質是多巴胺、阿片肽、穀氨酸和γ-氨基丁酸 (GABA)。藥物會刺激這條通路,使人感到強烈的獎勵/愉悅。人們認為上癮行為也是以這種方式運作的。

獎勵缺陷假說

獎勵缺陷假說提出,那些獎勵/愉悅迴路功能失調的個體對食物和性等正常獎勵並不滿意,而是需要造成更高刺激和興奮的非自然獎勵 (Becker, 1999; Comings & Blum, 2000)[14][15]。根據 Schmitz (2005)[16]的說法,衝動控制障礙,如偷竊癖或病態賭博,與與化學依賴相關的藥物渴望模式相似,因此,人們認為它們的根源在於獎勵通路。例如,當偷竊癖患者有偷竊的衝動時,他們會感受到類似於藥物帶來的興奮和快感。

感覺狀態理論 (FST)

感覺狀態理論認為,當積極的情緒與特定的物體或行為形成聯絡從而形成狀態依賴性記憶時,就會產生衝動控制障礙 (Miller, 2010)[17]。這種狀態依賴性記憶由情緒和事件組成:它們構成一個名為“感覺狀態”的單元。這被認為是衝動控制障礙的原因。在這些“感覺狀態”的形成過程中,人會感到強烈的精神生理喚醒,並可能對它產生固定。因此,為了再次體驗到它,他們會重複行為以達到那種狀態。FST 還包括記憶因素,聲稱“感覺狀態”由與行為相關的情緒以及行為的記憶組成。例如,一個人回想起自己感到快樂時的情緒和想法,可能會喚醒記憶,並導致他重複行為,並衝動地尋求該事件。

ICD、強迫症和成癮之間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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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和衝動行為被認為處於行為譜的兩端,然而,定義衝動性和強迫性的行為有一些共同之處。強迫性是強迫症的主要原因,患者被迫做某些行為來緩解焦慮/壓力,即使這些行為看起來不合適。他們以一種儀式化的方式重複這些行為,如上所述,它們涉及 OFC 功能障礙 (Evans, 2004)[18]。當我們考慮衝動性時,它也包括無法抑制運動反應的因素,在某種程度上具有強迫性。患有衝動控制障礙的人提到他們會沉迷於執行該行為(與他們的疾病有關),並且感到被迫這樣做 (Grant, 2006)[19]

ICD 和強迫症之間的區別之一是,患有 ICD 的個體參與重複行為被認為是自體同調的;通常指的是與自我需要和目標相一致或被自我需要和目標接受的行為、價值觀、感覺,或者與個人的理想自我形象或自我概念一致。患者在實施該行為時會感到快樂、滿足或解脫。強迫症的重複行為或儀式被認為是自體異調的 (Grant, 2006; Blasczynski, 1999)[20][21],這意味著患者經歷或表達的強迫症與個人的自我認知不一致;患者意識到強迫症是不合理的。患有 ICD 的個體通常是尋求刺激的人,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會衝動地重複刺激性行為的原因,而強迫症患者則更關心避免傷害,重複行為可以在一段時間內減少焦慮。

藥物成癮也涉及衝動性(即吸毒)、強迫性,強迫性會讓人在長期使用藥物後繼續吸毒,最終發展成一種習慣,其特徵是自動吸毒反應,而不考慮後果。ICD 和物質使用障礙在情感調節方面存在類似的障礙。在執行 ICD 行為並感受到相關的快感後,患者描述了急性抑鬱症狀的發生,這與許多物質戒斷期間出現的症狀相似,包括情緒低落、內疚感、疲勞。另一個相似之處是與耐受性和戒斷相關的行為。例如,病態賭徒報告說,為了感受到所需的“快感”,他們需要不斷增加賭注 (Goodman, 1997)[22](類似於耐受性,需要增加藥物劑量才能獲得相同的快感)。此外,他們還報告說在停止賭博後會出現一些生理症狀,例如失眠、厭食、震顫、頭痛、胃部不適、噩夢 (Anderson, 1984)[2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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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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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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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伯格綜合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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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緣型人格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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