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導論/感覺與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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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和知覺是相關的但不同的概念。感覺是由我們的感覺器官產生的關於物理世界的輸入。知覺是大腦選擇、組織和解釋感覺的過程。我們的眼睛看到,我們的耳朵聽到,我們的手觸控——或者它們會?如果沒有解釋,感覺就沒有意義。
如果你問街上的人有多少種感官,你幾乎肯定會聽到“五種:視覺、聽覺、味覺、嗅覺和觸覺。” 這是人類感官的傳統概念。但是,研究人員已經確定了兩種更多
- 動覺,也就是對身體各部位位置的感覺
- 前庭覺,檢測重力、線性加速度、旋轉加速度,並提供平衡
味覺和嗅覺是相關的,兩者都使用位於口腔和其他組織中的感受器,這些組織排列在其他腔體中。
觸覺實際上是一組亞感覺,可以更好地稱為軀體感覺(軀體意指“身體”)。這些亞感覺包括
- 機械感受,也就是對皮膚上的壓力或振動的感知
- 溫度感受,也就是對熱量的感知
- 傷害感受,也就是對疼痛的感知。
感覺器官是專門用於轉導任務的細胞,即轉換物理能量為神經衝動。存在許多不同型別的感受器,例如
- 視網膜中的視杆細胞和視錐細胞,轉導光線。
- 耳朵中的纖毛,轉導聲音
- 皮膚中的壓力、振動、熱量和疼痛感受器
- 鼻腔和口腔中的化學感受器
- 肌梭
人們傾向於以小塊的方式看到資訊和感官影像。當感知到這些小塊時,它們形成了一個更大的圖案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