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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理論/和聲與不和諧

來自華夏公益教科書,開放的書籍,為開放的世界

和聲與不和諧是我們賦予音樂音程的相互關係的主觀品質。如果您是第一次接觸這個主題,建議您快速回顧一下音程。不和諧音程可以被描述為“不穩定”或需要處理,透過解析到和絃音程來解決。和絃音程是穩定的,不需要處理。然而,不和諧本身並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我們使用不和諧來為音樂提供“香料”。因此,存在著和絃與不和諧音程的等級制度。(包含不和諧音程的和絃本身也被認為是不和諧的)。

請注意,這種區別完全取決於音樂語境。因此,在一個語境中(例如德彪西的序曲中的大二度)聽起來不需解析的音響可能在另一個必須解析的語境中(例如巴赫的賦格中的相同大二度)聽起來很刺耳或不和諧。在本文中,我們將使用“和聲”和“不和諧”這兩個術語,它們在常見的調性音樂中被理解,就像在一般情況下談論和聲與不和諧時的默契約定一樣。

調性音樂中的和絃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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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純五度和純八度被認為是完全和絃。純一度是一種和絃,因為它可以被認為是一個音程(許多人說它不是)。
  • 大三度和大六度,以及小三度和小六度,被認為是不完全和絃
  • 純四度在某些情況下是不和諧的,而在另一些情況下則是和諧的(見下文)。具體來說,當純四度與任何音響的低音音符形成時,它是不和諧的。

不和諧音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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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純四度在共同實踐音樂中被認為是不和諧的,因為它沒有得到低三度或五度的支援(但見下文)。
  • 大二度和小二度、七度和九度是不和諧的。作曲家/理論家文森特·珀西凱蒂在他的著作《二十世紀和聲》中將大二度、小七度和大九度歸類為“輕微的不和諧”,而小二度、大七度和小九度則歸類為“尖銳的不和諧”。
  • 三全音(增四度或減五度)是不和諧的。在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它被稱為diabolus in musica,因為純五度被認為是神聖的反映,而三全音則比純五度少一點。[注意:從技術上講,將減五度稱為“三全音”是不合適的。“三全音”這個詞指的是“三個全音”,是三全音所代表的距離。這意味著增四度,它包含三個全音,是真正的三全音,而減五度,由於它的音符拼寫,包含三個全音,因此不是三全音。但是,將減五度非正式地稱為“三全音”是可以接受的。]
  • 在爵士樂中,小九度通常被認為太不和諧,不適合實際使用。這是某些音符被稱為“避免音符”的基礎,通常是主音階的四度音 - 聽起來不和諧,因為它與三度音形成了小九度。其他“避免音符”包括愛奧尼亞調式中的小六度或弗裡吉亞調式中的小二度。一些和絃通常會被配器以避免小九度(音樂家會顛倒音程並演奏大七度)。例如,在 Cadd11 和絃中(見和絃模式的完整列表),三度音 E 與十一度音 F 之間存在小九度。如果 F 演奏在 E 的下方,則音程變成大七度,這不太不和諧。

純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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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四度是純五度的轉位。在共同實踐音樂中,它既可以是和諧的,也可以是不和諧的:在這種情況下,它在沒有低音音符的支援下需要解析,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它聽起來與五度音一樣“好”,它也是不和諧的。四度音在得到低三度或純五度的支援時始終是和諧的,例如,E-G-C-E 是和諧的,但 G-C-E 是不和諧的。在更當代的音樂中,許多人認為四度音與五度音一樣和諧。

純四度通常被認為是完全和絃,就像純五度和八度音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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