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經濟學/概論
政治經濟學的研究是研究個人如何與國家相關聯,以及反過來,世界上的國家如何相互關聯。
政治經濟學家關注的是在一個無限的慾望和需求的世界中如何分配稀缺資源。為了分配這些資源,政治被用於一個國家內部,以供養人民。政治經濟學是研究個人與社會之間關係的學科,更具體地說,是研究公民與國家之間關係的學科。 馬基雅維利 可以被認為是第一個政治經濟學家,因為他的作品提供了一個統治者與國家之間的聯絡,以及在這個關係中使用權力的方式。同樣,托馬斯· 霍布斯 認為一個主權領袖擁有權力,因為他的假設是人類天生是邪惡的。在啟蒙運動中,人們對個體作用的看法發生了變化。個人被認為是高尚而理性的,能夠在世界中找到一個自然的真理。約翰· 洛克 和 亞當·斯密 幫助奠定了自由主義的基本信念,即統治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隨著資本主義在歐洲工業國家蓬勃發展,經濟體系開始出現問題。因此,馬爾薩斯、黑格爾和馬克思等政治經濟學家在他們的著作中批評了資本主義,因為他們提出了對自由主義的替代方案。
在 20 世紀,現代政治經濟學家繼續寫下了個人與國家之間關係的著作。例如, 凱恩斯 引入了福利國家的另一種自由主義思想(它有助於指導和保護那些受到自由市場不平等傷害的人的利益)。
在所有這些例子中,這些作者提出了關於在一個社會中分配資源的新想法,這些想法是在個人與國家之間關係的背景下提出的。
政治經濟學是一門哲學和意識形態研究的學科,它研究政治和經濟思想的演變。政治經濟學從跨學科應用中獲益匪淺,這些方法和概念起源於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哲學和歷史的研究。它最終關注的是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以及什麼影響著這種關係。政治經濟學家不僅關注經濟機制,還關注支援將其轉化為政策的意識形態。
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可以分為兩個不同的歷史時期。第一個被稱為 政治經濟學/古典政治經濟學,另一個被稱為 政治經濟學/現代政治經濟學。
- 國家:國家是一個主權政治機構,它統治著公民社會,而公民社會是由個人組成的。政治機構與其公民社會相結合,也可以被稱為國家。
- 公民社會:這是一個有組織的個人集合,他們參與構成社會的各種群體。公民社會受國家的管轄,但不是政治機構的一部分。
- 權力:根據古典社會學的定義,權力是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來影響他人行動的行為。
- 主權:這是為了治理一群個人而合法使用權力。一個擁有主權的機構不向任何更高的權力負責,因此是自治的。
- 個人:個人是生活和活動在公民社會中的人,受國家的管轄。但是,縱觀歷史,誰被認為是個人一直存在爭議,因為不同群體的人(和動物)獲得了或失去了與合法個人相關的權利。
- 美德:美德是個人道德上的優越性。換句話說,美德是衡量一個人“善良”的標準。
- 私有財產:私有財產在不同理論中被定義為不同的方式,但可以概括為:私有財產是個人可以為自己佔有的財產,而社會和國家認可個人對其使用方式的權利。
- 資本:資本是用來創造更多財富的財富。它可以積累、支出和交換。它的第二個定義是指與生產資料和勞動力一起用作投入,以實現利潤目標的資金。
- 生產資料:生產資料是指那些不是資本或勞動力的投入。換句話說,這些是用於生產商品的技術工具。
- 勞動力:勞動力是由人類完成的工作,目的是將原材料轉化為商品。
- 商品:商品是最終產品,以資本、勞動力和生產資料作為投入。商品被出售給消費者,以滿足他們的需求,併為生產者帶來收入(並希望獲得利潤)。
- 民族:民族是基於某種共同點的個人集合,無論是共同的語言、種族、文化,還是所有這些因素。民族不同於國家,因為它不一定有一個正式的政治機構來統治屬於它的民族。
- 重商主義:重商主義是一種政治經濟體系,其核心信念是世界上只有固定數量的財富,為了有效地最大化財富,國家應該優先於個人。國家的權力增加其財富,反之亦然。
- 自由主義: 自由主義是一種政治經濟制度,其核心信念是財富來自勞動,世界上有靈活的財富總量。個人是美德的,即使在有限的政府下也能治理自己。
- 馬克思主義: 馬克思主義是一種政治經濟制度,其核心信念是財富和私人財產是有害的,有時對個人來說是危險的。馬克思主義者努力在一個社會主義制度中控制生產資料,以獲得足夠的基建來支援共產主義烏托邦,在那裡不存在私人財產和政府。馬克思主義分為兩個極端的思想陣營;一種是不相信共產主義烏托邦的可能性(正如馬克思從未做過的那樣),另一種認為不僅在生產資料方面,而且在階級關係方面也能創造一個無階級社會。這種分歧被稱為馬克思主義者和共產主義者之間的分裂。
- 君主制: 一種以國王或女王為首的政府制度。
- 民主: 一種政府制度,在這種制度中,社會中的每個人都對國內和外交政策的制定具有直接的影響力。到目前為止,這樣的社會還沒有實現;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官僚代表制。
- 社會主義: 一種國家控制生產資料的政府制度,其目標是機構有一天能夠支援共產主義烏托邦(以及消滅國家和私人財產)。
- 多元政治: 多元政治是當代社會最廣泛接受的政府制度,它是一種制度,在這種制度中,大多數公民被一小部分極其富有的人統治,在一個代表民主的制度下。
古典政治經濟學理論來自從古代哲學家到凱恩斯的理論家。
在中世紀,歐洲主要包含封建社會制度。在此期間,沒有強大的中央權力,因此,現代歐洲存在的那些大國在那個時候並不存在。
歐洲許多地方普遍依賴農業生產形式。農奴被束縛在土地上,以耕作土地,生產資源,這些資源將與領主交換以獲得保護。領主為國王服務,並鬆散地聯合在國王之下,形成了封建等級制度。
製造業和貿易確實存在,但與後來的時代相比,規模非常有限。在某些地方,以營利為目的被認為是一種罪過。(將此與 1700 年左右的亞洲社會進行比較,當時商人被認為屬於最低的社會階層,因為他們沒有為他們的收入而勞動。)當時的財富觀念與勞動價值論等更現代的財富觀念大不相同。
中世紀之後不久,從 16 世紀開始到 18 世紀左右,許多歐洲國家採用了重商主義經濟制度。在此期間,城鎮社會發展成為在君主統治的國家中出現的公民社會。重商主義者普遍認為,財富分配是一個零和博弈,這意味著一個經濟行為者必須失去財富才能讓另一個行為者獲得財富,因為重商主義者認為世界上存在著一定數量的財富,這些財富不能被創造或毀滅,而只能被交換。因此,國家相信有利的貿易平衡。重商主義國家努力使出口率高於進口率,以獲得更多財富。
這些重商主義者認為,價值和財富最終來自黃金,黃金是純液體(唯一可以不轉換為其他形式的財富而使用的交換形式),並且黃金是所有其他形式的交換都可以轉換為的唯一形式。換句話說,黃金本身就決定了價值。因此,在爭奪更多財富的鬥爭中,各國試圖儘可能多地出口並開採地球,以積累最多的黃金。
個人為國家利益和財富而工作,因為國家財富被認為是經濟的最終目標。國家批准了壟斷,並透過許可證和行會嚴格控制著市場。個人公司獲得國家許可,較小的工匠在國家控制的行會下工作,行會控制著工人的學徒制和就業,以及最終商品的質量和數量。
在啟蒙運動之前,大多數政治經濟學家都支援強大的國家,主張國家安全優先於個人安全。尼可洛·馬基雅維利是這些作家中的第一個,他的作品《君主論》是一篇論述,告訴一個國家的君主為了獲得政治權力應該做什麼。書中有一段重要的文字:“君主必須讓自己受到恐懼,如果他不被愛,至少要避免被憎恨。因為恐懼與沒有憎恨是可以共存的;而君主如果避免了他的臣民和公民的財產,以及他們的女人,就可以避免憎恨。” 這是在告訴君主透過讓他的臣民害怕或愛他來控制他們,可以透過避免對他的憎恨來做到這一點。為了做到這一點,他不能處理他人的私人物品。這是政治經濟學研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思想,因為它早期就體現了可以積累私人物品,並且個人對積累私人物品的干預是非常令人反感的這一假設。
托馬斯·霍布斯是另一個相信強大國家的作家。他假設人類天生就像動物一樣,如果沒有人為控制,他們就會互相傷害。因此,他認為,一個強大的國家,權力授予一個主權者,將是統治一群人的最佳方式。主權者應該在“對”和“錯”的問題上擁有最終的權威,並且為了防止國家(保護大部分人口)垮臺,可以犧牲個人。霍布斯強調了國家在個人之上的重要性,因為是個人賦予國家統治他們的權力。換句話說,個人創造一個國家,以限制他們彼此的暴力程度,方法是授予國家權力和暴力的壟斷權。由於個人放棄了殺戮的權利,人們一般來說更安全,因為有暴力傾向的人放棄了他們合法殺戮的權利,並且可以被國家殺害,以保護人民的利益。
古典自由主義源於18世紀啟蒙運動的哲學思想。自由主義者普遍認為,個人是正直的人,他們可以透過自身的美德和理性來管理自己。而理性也源於啟蒙運動的理念:世界存在一個明確的真理,這個真理可以透過積極探索和將邏輯應用於事實來發現。由於自由主義者相信個人天生具有美德,因此他們能夠並且應該能夠管理自己,決定自己生活道路,政府幹預越少越好。自由主義者並非無政府主義者,因為他們確實承認國家對於控制整體民眾至關重要,但他們確實認為,政府幹預越少的國家,其治理水平就越高。
約翰·洛克是一位啟蒙思想家,他認為處於自然狀態下的人們通常是正直的。然而,為了保護財產權免受少數偏離者的侵害,社會必須引入由公眾制定的社會契約,賦予政府權力,以規範權利和責任。洛克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的理念直接影響了美國獨立宣言的起草者,特別是托馬斯·傑斐遜倡導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
亞當·斯密是一位蘇格蘭哲學家,他也認為人們有足夠的理性與美德來管理自己。此外,他認為個人應該自由控制自己的經濟狀況。亞當·斯密反對重商主義(國家支援的壟斷制度),並主張一種被稱為資本主義的經濟制度。他認為價值並非來自黃金,正如當時的普遍觀念,而是來自勞動。他認為,由於個人應該控制自己的經濟生活,並且價值來自勞動,因此人們應該將勞動細分為不同的部分(專業化),以便在自由市場中提高效率,透過競爭開啟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動態互動,自然調節價格(看不見的手)。
傑里米·邊沁提出了功利主義的概念。他認為,任何行為都可以分為兩部分(成本和收益)。這兩部分會給個人帶來痛苦和快樂。他認為,任何行為的成本和收益都可以用數學方法衡量,由此產生的效用衡量結果可以作為經濟或政治決策的依據。他認為,對大多數人產生最大利益的行為是任何決策中應採取的最佳行動。
並非所有人都相信自由主義是解決世界問題的答案。一些思想家認為,由於缺乏支援自由主義世界的資源,自由主義永遠不可能存在;另一些思想家則認為,由於缺乏人類美德,自由主義永遠不可能存在。
托馬斯·馬爾薩斯認為,世界人口和資源的增長速度不同。他認為,人口增長速度遠快於資源增長速度,這將導致資源短缺,無法滿足所有人的需求。因此,如果沒有對人口增長進行積極控制,世界最終將走向自我毀滅。馬爾薩斯的觀點是對自由主義理念的批判,因為他的理論與正直個人的理念相矛盾。如果任其發展,個人會過度繁殖,國家需要對不受控制的人類慾望進行調節。
索爾斯坦·維布倫是一位挑戰資本主義理念的思想家。他認為,在資本主義社會,人們積累財產的唯一目的是為了炫耀性攀比(模仿上層階級的消費模式)和炫耀性消費(購買不必要的商品以向他人炫耀財富)。他認為,自由主義鼓勵資本主義,而資本主義反過來又鼓勵這種消費行為,這種行為對整個社會和個人都是破壞性的。他認為,給個人過多的經濟自由會導致他們因其固有的貪婪和競爭慾望而做出這種行為。
卡爾·馬克思認為,世界存在著一種歷史規律。他認為,歷史有幾個重要的時代,突出了不同人群之間不同的關係。不平等一直是這些關係的共同特徵。在古代,有奴隸和主人,主人直接控制著奴隸。這發展到封建時代,支援農民和貴族。最終,這也發生了變化,農民階級和貴族階級的人們形成了城鎮居民,他們最終在現代資本主義時代成為了工廠主。這些工廠主僱傭了工廠工人,為工廠主的利益而勞動。他稱這些現代工廠主為資本家,並將資本家階級稱為資產階級。他稱工人為無產者,並將他們的階級稱為無產階級。
簡而言之,馬克思認為,世界需要完成歷史的特定階段,才能進入下一個階段。因此,封建主義是資本主義的必要條件,而資本主義是馬克思提出的下一個階段的必要條件。馬克思認為,由於資本主義,不平等會變得如此普遍,以至於世界將不得不經歷一場混亂的革命,因為他認為資本主義制度無法自我維持。他認為,世界上存在著固定數量的財富,資本主義制度使資本家不斷積累私人財產。他認為,勞動分工是資本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將人們分成了不同工作崗位的工人;這種分類自然導致了不平等。在資本主義建立了必要的基礎設施後,世界將進入社會主義階段,國家將控制個人,摧毀勞動分工,消除不平等。在世界穩定下來後,它將進入共產主義階段,人們不再需要積累私人財產,因為每個人在某種意義上都將成為文藝復興時期的人,不受任何職業的約束。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工作,為社會其他成員提供服務。這就是馬克思的共產主義烏托邦理念。
個人的理念以及如何對待個人的理念,在歷史上一直在發生變化。在中世紀,個人既是領主的僕人,也是上帝的僕人。個人在土地上勞作,為領主生產資源,領主再將其轉交給國王,國王被認為是上帝選定的領導者。天主教會以一種等級制度運作,耶穌是首領,個人構成身體。
馬基雅維利很少談論個人的作用,只是說王子應該利用權力,使他統治下的所有臣民都追隨他。對馬基雅維利來說,個人要麼是王子的僕人,要麼是王子的障礙。霍布斯認為,人類天生暴力,而不是正直的。因此,為了保護個人,限制暴力,必須將暴力權賦予國家,以便國家使用這種集中權力進行調解和控制。換句話說,所有個人都放棄了殺人的權利,將其交給了國家,這樣個人就沒有權力這樣做,從而防止暴力,保護大量的人民。然而,霍布斯也認為,國家可以根據需要使用暴力,以防止對國家權威的挑戰,或防止社會受到損害。因此,個人應該服從國家,國家會保護他們,因為個人在自然狀態下無法保護自己。
洛克等自由主義者認為,個人通常是正直的。因此,他們應該能夠管理自己,因為人們最終可以達成某種共識。洛克是一位啟蒙哲學家,啟蒙運動的一個重要思想是存在最終的真理,這種真理可以透過理性找到。因此,憑藉人們的美德和理效能力,他們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獨立於政府幹預,控制和組織自己的生活。斯密認為,人類天生具有討價還價和交易的能力,這是參與自由市場所需的必要技能。他認為,由於人們擁有這些自然技能,並且是正直的,他們可以在自由市場體系中進行經濟交易,而無需受到來自國家的過多限制。
馬克思主義者認為,最終目標是解放個人,使其擺脫國家的束縛。縱觀歷史,人們一直被分為不同的階級,這是由於不平等造成的。這些不平等導致了不同階級的人們之間的衝突。他認為,在資本主義制度下,這種情況也不例外,因為勞動分工將人們分成了不同的工作崗位,延續了這種不平等。私人財產的積累和國家干預進一步加劇了這一問題。他認為,國家需要嚴格控制個人,直到社會走出資本主義制度,然後才能走向共產主義烏托邦,在這個烏托邦中,個人會自治,沒有專門為富人利益服務的國家,而是一個在嚴格的民主控制下為大多數人利益服務的工具。與普遍的假設相反,馬克思並沒有提倡解散統治實體,而是提倡將其轉變為保護實體,而不是剝削實體。一旦實現這一目標,以前被稱為國家機構的機構將被取代,通常被稱為工人國家。因此,將新的機構稱為“國家”將是一個誤稱。
國家是調節財富和私有財產分配的機構。因此,國家的作用對於那些關心如何處理這種分配的人來說是一個重要的議題。此外,在世界歷史上,一直存在著如何保護和調解個人行為的問題。個人聚集在一個社會中沒有意義,除非個人之間的需求、能力和意願之間存在某種一致性。國家是調節這些事物的權力。
對國家的經典觀點認為國家是一個對公民擁有主權的機構。換句話說,國家擁有權力(即對武力與暴力的壟斷)來確保公民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一個機構如果不受任何更高權力的約束,就被稱為主權機構。
在封建時代,歐洲被劃分為多個王國,這些王國由國王(或馬基雅維利所說的王子)的意志來統治。王子根據繼承權或武力統治他們的領地,許多人聲稱他們透過上帝的授權獲得了統治權。國王賦予他們的封臣(領主)權力,以換取資源來保護王國。這些資源來自領主的封臣(農奴),他們耕作土地併為王國提供食物,以換取保護。馬基雅維利認為,王子應該獲得儘可能多的權力,以便控制領地內的民眾。他認為,王子應該儘可能透過愛來贏得人民的支援,如果不行就透過武力。霍布斯相信一個擁有絕對權力的主權者,因為他認為雅典民主註定會失敗。他認為,權力應該儘可能少地分散,因為權力和主權上的衝突會帶來民眾之間的衝突。他不認為主權者需要贏得民眾的支援,如果絕對權力被視為理所當然。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主權者擁有全部權力,那麼他不需要使用除了武力以外的任何其他方法來統治人民。由於霍布斯認為國家是社會中最重要的部分(因為它保護個人免於互相消滅,從而防止社會本身的毀滅),他認為個人應該放棄他們的權力,以便國家在必要時對個人生活的各個方面進行監管,以保護大多數人民。
自由主義者認為,統治最少的國家是最善於治理的國家。由於他們認為個人具有大量的美德,他們認為國家應該只存在於保護最基本的權利,因為人類有能力以公正的方式治理自己。洛克認為,應該建立國家來為人類服務,保護他們免受傷害,並保護他們想要積累的私有財產。斯密也主張一個有限的國家;他認為,資本主義制度中的自由市場足以調節一個群體內部的大部分財富分配(儘管他認為國家有必要維護基礎設施,如學校和某些形式的交通工具)。
馬克思認為,縱觀歷史,不同的國家制度結構導致了不平等和階級鬥爭。因此,他認為資本主義被推翻後,國家將不再是必需的。他認為,當前的國家支援資本主義制度,這種制度使工人持續受到僱主的剝削。他認為,無產階級需要進行革命,建立一個新的社會主義政府,該政府將利用資本主義建立的必要社會和技術基礎設施來推進到共產主義烏托邦。因此,儘管他反對資本主義制度,但他認為,資本主義國家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國家之前的一個必要的機構,最終共產主義烏托邦可以開始。
不同的政治經濟學家對私有財產的看法不同。在馬基雅維利之前,私有財產並不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馬基雅維利的著作很重要,因為它在歐洲社會以農業生產形式為基礎的時代,承認了私有財產權。托馬斯·霍布斯主張需要一個擁有全部權力的主權者,以建立一個社會,在這個社會里,人們的生命受到保護,以便他們可以積累財產。
在歐洲重商主義社會,私有財產積累的理念得到了進一步發展。隨著人們開始居住在城鎮和城市,在人口密度更大的空間內需要保護財產,因此國家干預了市場以及財富分配。國家批准了自己的壟斷,並向行會頒發許可證,以控制生產資料以及資本流動。在封建社會,人們不會積累私有財產,因為土地帶來的資源由農奴的勞動提供,而這些資源歸領主和國王所有,他們提供保護。現在,國家批准了有限的市場,並控制著生產資料,為個人提供有限的商品供應。現在,人們可以購買政府控制下提供的產品。
自由主義者希望為個人爭取更多。洛克認為,“生命、自由和財產”應該受到國家建立的保護。他認為個人是社會中最重要的行動者,他認為國家應該服務於個人的利益,即“生命、自由和財產”。因此,生活的這三個部分是最重要的,值得國家保護。斯密也認為,財產積累本質上是好的。由於人們想要積累某些商品的願望,他們將透過無形的手來調節自由市場,從而僅僅透過遵循他們的人類慾望來控制生產和消費。
馬克思主義者認為,一旦不平等被消除,對生產資料的私有制將不再是必要的。私有財產和資本的積累是資本主義的驅動力。由於資本家需要競爭才能繼續獲利,他們必須選擇積累資本才能作為資本家生活(否則,他們將最終成為工人自己)。對私有財產本身的渴望推動了資本主義制度,因此必須在共產主義烏托邦中被廢除。馬克思並不一定主張國家積極干預以消除私有財產,但他認為,一旦勞動分工(因此是不平等)被消除,個人會自然而然地認為私有財產是不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