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動物研究中的使用
在當今的科學界,動物研究 的使用是一個引起廣泛爭議的話題。這個問題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專業問題 - 是否為了拯救人類生命而傷害動物是合乎道德的?本頁面的範圍僅限於美國的案例和法律,但專業性適用於所有地方。
動物研究是指將活體動物用於研究目的,而這些研究目的如果首先在人類身上進行將被認為是不道德的。全球每年大約有 1.15 億隻動物用於研究。[1] 這通常涉及行為、疾病和化學品安全的研究,癌症研究以及心理研究。
毒性研究,即測試毒素和毒藥對生物體的影響,通常用於藥物、食品和藥物開發。[2] 這些研究中使用動物始於 1920 年,當時引入了 LD50 測試。LD50 測試用於確定殺死研究實驗中 50% 動物所需的單劑量。[3] 最初的動物使用涉及測試兔子眼和皮膚刺激。現在的方法包括透過大鼠和小鼠測試藥物和致癌化學物質。常見的測試形式包括注射、皮膚塗抹和氣道插入。[3]
動物被用來了解腫瘤的生長和擴散,開發新的診斷方法,以及測試擬議治療方法的有效性。[4] 研究從選擇患有自然發生癌症的動物開始,透過基因工程從出生開始培育腫瘤,或將細胞植入動物的特定器官。[4] 新型癌症治療方法的有效性取決於其縮小腫瘤或減緩其生長能力。
所需的動物數量取決於研究的型別。例如,評估潛在的致癌物質可能總共需要大約 800 只動物,而行為研究可能需要 80 只。[5] 在所有動物中,大鼠和小鼠是最常用的。其他被考慮的動物包括:兔子、豚鼠、狗和靈長類動物。動物的選擇取決於成本、實驗時間限制以及對反應是否能代表人類群體的假設。[5] 在大多數情況下,所有用於研究的動物在研究完成後都被安樂死。[6]
大多數動物法規由行政機構、州和地方法律或科學機構處理。
目前,關於動物研究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動物福利法》(AWA) 中,這是一項聯邦法律,它規範了動物在研究、展覽、運輸和貿易中的待遇。國會於 1966 年頒佈了 AWA,它作為動物護理的最低可接受標準。雖然它聲稱每年保護“全國數百萬動物”,但它排除了某些溫血動物,例如老鼠、鳥類、小鼠和牲畜。.[7] 更全面的保護政策可能存在於美國農業部許可權範圍之外的其他政策或指南中。.
該法律是動物待遇法規中缺乏專業誠信的典型例子,最明顯的是它豁免了老鼠、小鼠、鳥類和牲畜。[7] 沒有理由將這些動物在情感或認知複雜性方面與其他類似身高的動物(如狗和貓)區分開來,從而使其免於法律約束。可以在成本或便利性方面給出理由,但便利性並非執行專業標準和道德的首要考慮因素。
公共衛生服務關於人類護理和使用實驗動物的政策
[edit | edit source]公共衛生服務關於人類護理和使用實驗動物的政策(PHS 政策)為脊椎動物在測試和研究中的護理提供了原則。[8] 它涵蓋的物種比 AWA 更廣。PHS 要求進行研究的機構遵守《實驗室動物護理和使用指南》以及 AWA 的規定。[9] 然而,它的侷限性在於它不是聯邦法律,僅適用於 PHS 資助的研究。更重要的是,它被構建為一種自我監管的政策。
動物實驗的成功研究成果
[edit | edit source]脊髓灰質炎
[edit | edit source]脊髓灰質炎是一種感染大腦和脊髓的癱瘓性傳染病,由於疫苗的出現,如今在世界上幾乎銷聲匿跡。.[10] 在整個 20 世紀,許多人,尤其是兒童,都成為了這種疾病的受害者。醫療專業人員對它的成因和傳播方式進行了推測,但沒有證據。直到 1908 年,兩位醫生從一名死於脊髓灰質炎的男孩的脊髓中提取出一縷脊髓灰質炎病毒,並將其複製到猴子身上。[11] 他們發現這種病毒可以在猴子之間傳播,證明脊髓灰質炎是一種由病毒引起的傳染病。發現的傳播模式導致了數年來在小鼠和猴子身上的測試。雖然目前還沒有治癒脊髓灰質炎的方法,但此前多年的測試和發現最終導致了疫苗的開發,作為一種有效的預防手段。[12]
乳腺癌
[edit | edit source]在 20 世紀 80 年代初期,研究人員發現了一種名為 HER2 的蛋白質,它會導致老鼠患腫瘤。他們能夠製造出一種抗體來靶向這種蛋白質。後來,醫療研究人員在患有乳腺癌的女性體內發現了相同的腫瘤誘導蛋白。HER2 水平較高表明癌症更有可能擴散,並且不太可能對治療產生反應。[13] 1992 年,研究人員開發了赫賽汀,一種抗體,作為治療療法。在最初在猴子身上進行測試後,它於 1998 年被 FDA 批准用於非孕婦女性。[14] 研究人員繼續測試其對乳腺癌患者的有效性。[15] 目前,赫賽汀聲稱幫助改變了女性從 1 期到 3 期的乳腺癌預後,從差變好。[13]
非人靈長類動物的動物研究
[edit | edit source]人們經常用美元來衡量人類和猴子的價值。保險公司在為消費者準備報價時通常使用 50,000 美元。[16] 政府機構在考慮法規的成本和節約時會使用更高的價值,但這可能是因為成本由受影響的企業和行業承擔,而不是由組織本身承擔。[17]。截至 2012 年,FDA 將人的生命價值定為 790 萬美元,而EPA 估計其價值為 910 萬美元。另一方面,猴子的價值要低得多。恆河猴 可以在網上以 2,000 美元到 5,000 美元的價格購買。[18][19] 從經濟角度來說,衡量人類和動物的價值是必要的,但倫理問題並非如此簡單。
恆河猴的隔離實驗
[edit | edit source]在 20 世紀 50 年代後期,哈里·哈洛對恆河猴進行了心理實驗。為了瞭解嬰兒與母親的聯絡,他將恆河猴幼崽分開,並將它們放置在代孕母親身邊。這些代孕母親要麼是用光禿禿的金屬絲網製成,要麼是用毛巾布覆蓋。他發現,有選擇權的猴子更喜歡用毛巾布覆蓋的母親,這為幼崽提供了情感依戀。[20] 雖然猴子在身體上長得一樣,但它們的心理發展卻大不相同。猴子比用金屬絲網替代品更喜歡用毛巾布覆蓋的代孕母親。[21] 此外,那些與毛巾布代孕母親在一起的猴子更容易適應令人恐懼的物體,並能迅速恢復到玩耍的狀態。相反,那些由金屬絲網代孕母親撫養的猴子經常會嚇得尖叫,這表明它們缺乏心理發展。[20]
後來,在 20 世紀 60 年代,他將小猴子隔離起來,試圖更多地瞭解抑鬱症。哈洛將隔離室稱為“絕望之坑”,這些猴子在後來的生活中經常會陷入情緒震驚。這些猴子中許多後來有了後代,但都是疏忽或虐待母親。[22]
這些實驗表明,嬰兒從母親那裡尋求基本需求和關愛。[23] 那些沒有得到必要接觸的嬰兒會發展出嚴重的心理問題。雖然這些情況最初可以逆轉,但經過一段時間後,任何方法都無法修復情感上的損害。[20]
此外,他的一個學生描述他的實驗明顯是毫無意義的,而另一個人則將他的實驗歸因於現代動物解放運動的起源。[22] 因此,哈洛的實驗通常被認為是不道德的。儘管如此,哈洛仍然無動於衷,毫不悔改,聲稱考慮到對人類的潛在益處,對少數猴子的不道德對待是無關緊要的。[24] 雖然很明顯這個實驗是不道德的,但它仍然在發展心理學中提供了有用的結果。在考慮這類案例時,沒有明確的正確答案。這項研究的益處是否值得一些猴子忍受痛苦,最終取決於人們自己決定。

當托馬斯·弗朗西斯·小於 1955 年 4 月 12 日宣佈喬納斯·索爾克的脊髓灰質炎疫苗成功時,全世界都歡欣鼓舞。脊髓灰質炎經常被認為是美國戰後最嚴重的恐懼之一,[25][26]它折磨著無數受害者,包括唐納德·薩瑟蘭、米婭·法羅、J·羅伯特·奧本海默,以及可能是富蘭克林·D·羅斯福。
發現、測試和治癒脊髓灰質炎的每個步驟都涉及猴子。1908 年,蘭德斯坦納和波珀透過給恆河猴注射人類患者的脊髓組織,分離出了脊髓灰質炎病毒。 [27]至少有一隻猴子雙腿癱瘓。後來,在對 17,000 只猴子進行詳盡的測試後,發現了三種不同型別的脊髓灰質炎病毒株。[28]研究人員用未知型別的組織樣本感染對已知型別的脊髓灰質炎有免疫力的猴子,以確定未知病毒株。測試中感染的猴子被處死。 [28]當喬納斯·索爾克發現滅活脊髓灰質炎病毒疫苗 (IPV) 後,他需要大量培養病毒。在細胞培養中培養脊髓灰質炎使用了猴腎細胞培養。[29]最後,疫苗透過注射到猴子體內進行測試,再次,任何感染的猴子都被處死。 [30]
當使用猴子拯救的生命和預防的癱瘓數量與索爾克的疫苗一樣多時,倫理問題就變得不明朗。成千上萬只猴子的生命是否比數百萬人的生命價值低?如果是這樣,我們應該在哪裡劃清界限?反對動物痛苦實驗國際協會 (IAAPEA) 認為,使用猴子歪曲了人類脊髓灰質炎病毒,並導致疫苗研製嚴重延誤。 [27]阿爾伯特·沙賓發現了口服脊髓灰質炎疫苗 (OPV),他認為動物研究是必要的。“我個人 60 多年來在生物醫學研究中的經驗充分表明,沒有動物和人類的參與,就不可能獲得預防人類和動物大量痛苦和過早死亡所需的必要知識。”[31]
在科學界和公眾輿論領域,非人靈長類動物 (NHP) 在艾滋病研究中的使用仍然是一個特別有爭議的領域。2007 年,大約 600 萬人感染了艾滋病,如果沒有進一步的干預,預計到 2030 年這一數字將增加到 1000 萬。 [32]由於 NHP 在解剖學和生理學上與人類相似,一些群體認為,在某些情況下,使用 NHP 是探索可能的疫苗和治療方法的唯一可行方法。例如,加州生物醫學研究協會將 NHP 的使用描述為“從基礎實驗室研究到臨床應用的必不可少且目前不可替代的橋樑”。[33]然而,其他人,例如美國人道協會和善待動物組織 (PETA),指出了 NHP 與人類在 HIV/艾滋病和猴免疫缺陷病毒 (SIV) 發展過程中的差異。 [34][35]例如,感染 HIV-1 的黑猩猩不太可能發展成艾滋病。 [36]由於維護黑猩猩的經濟成本以及來自活動人士的壓力越來越大,研究人員經常用恆河猴代替黑猩猩。恆河猴只能被 SIV 或 SHIV 感染,SHIV 是一種嵌合的 HIV 和 SIV 重組病毒株。 [36]
動物模型與人類之間的這些差異已成為許多潛在疫苗在動物模型中首次測試失敗的原因。例如,AIDSVAX 疫苗在黑猩猩身上有效,但在 2003 年涉及 8,000 名患者的 III 期臨床試驗中被證明無效。 [37]
艾滋病/HIV 治療的幾項進展依賴於非人靈長類動物的測試。值得注意的是,替諾福韋 (PMPA) 在治療獼猴的 SIV 方面表現出很高的療效。 [38][39] 齊多夫定 (AZT) 也使用了獼猴進行測試。 [40]此外,研究人員讚賞 NHP 模型對深入瞭解毒理學、預防和耐藥 HIV 突變株的貢獻。 [38]最近開發的一種針對獼猴 SIV 的疫苗已顯示出至少 80% 的預防感染的有效率。 [41]研究人員認為,將這些發現推廣到人類最終將導致成功研製出疫苗和療法。 [38]
NHP 在艾滋病研究中的問題越來越成為公眾關注的話題。研究人員將公眾的強烈抗議視為停止在艾滋病研究中使用黑猩猩的主要原因之一。 [36]2005 年,艾滋病患者團體成立了反對 PETA 的患者倡導組織,以回應 PETA 在動物研究中的使用問題上所持的強硬立場。然而,並非所有 HIV 陽性患者都同意該組織的立場,他們也表達了對在藥物和疫苗開發中使用動物的擔憂。 [40]
人類比動物更應該受到更高道德考量的理由是我們獨特的複雜認知能力。在現代科學研究中,越來越多的以前被認為只由人類表現出的認知和行為特徵在動物身上被發現。因此,可以為動物提供與它們的智力和情感複雜性相符的道德考量。為了評判這一點,必須瞭解當前對動物智力的科學認識。因為褐鼠是研究中最常用的動物,並且不受動物福利法的保護,[42]因此,與當代動物研究最相關的動物是褐鼠。
元認知是指思考自己的思維。它是一種更高層次的思維形式,因為它需要比簡單地對刺激做出反應更復雜的腦力勞動。2007 年的一項名為“老鼠的元認知”的研究表明,老鼠具有元認知能力。研究人員透過給受試老鼠進行聲音長度辨別測試(可以選擇拒絕參加測試)來測試它們認知能力。老鼠會聽到一種聲音,該聲音會被歸類為長聲或短聲。如果老鼠猜對了(透過爬過一個它們學會與特定長度聲音相關的管子),它們會得到食物獎勵,而猜錯則沒有獎勵。研究人員添加了第三條隧道,它能保證老鼠得到比猜對更小的食物獎勵。老鼠表現出判斷自己對正確答案確定性的能力,如果聲音不清晰可辨,它們會可靠地選擇第三條隧道。 [43]
利他主義是指為了他人的利益而做某事,不期待任何回報。這在動物中並不罕見,但在哺乳動物中仍然值得注意。在一項關於老鼠的研究中,研究人員教老鼠如何開啟障礙物。然後,他們給受試老鼠展示了兩個障礙物,一個困住了受試老鼠的籠友,另一個裝著巧克力片。研究發現,老鼠會始終在吃巧克力片之前先釋放它們的籠友,並在略多於一半的試驗中分享巧克力。 [44]
研發出新藥後,科學家需要確保藥物對人類有效且安全。毒性測試需要多種物種。對人類的侷限性是顯而易見的。一些在狗身上表現出高生物利用度的藥物[45]在人體中卻非常低,反之亦然。同時,一些化學物質,如MPTP,對人類極其有害,但對齧齒動物無害。[46]其次,在動物研究中顯示出潛力的藥物中,只有大約5%最終獲得許可用於人體使用。[47]第三,由於人類和動物的化學反應不同,一些潛在的有效藥物可能在這個階段被遺漏。
齧齒動物經常被用來研究帕金森病。在每次試驗中,齧齒動物的某些身體機能被停用或阻斷,以便在運動行為測試中顯示症狀。儘管人類和齧齒動物的運動控制基礎神經解剖學成分可能相似,但這些運動缺陷的表現可能在物種之間有所不同。[48]此外,行為失敗的原因無法確定。齧齒動物需要學習大部分複雜的任務,因此科學家不知道執行任務失敗是由於運動缺陷還是學習缺陷。最後,帕金森病是緩慢且漸進性的。由於齧齒動物對某些身體機能的停用反應時間與人類不同,症狀也會有所不同。
圍繞動物實驗的一個主要爭論是基於動物是否有權利。一個權利是指“一種自然公正產生的權利,適用於特定群體的所有成員”。[49]
尤其是在人類和動物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時,在工具使用或語言等標準上,使用動物進行研究的倫理問題變得越來越值得質疑。[50]由於動物可能會感到疼痛和痛苦,人類應該將它們納入自己的道德圈,並認識到它們減少疼痛的需要。無論宿主是誰,疼痛都是疼痛,無論是來自毒性測試還是物理陷阱。[51]
此外,只賦予人類權利是一種“物種主義”。如果我們關心其他人類的苦難,我們也應該關心非人類的苦難。此外,有些動物表現出比一些人類(如嬰兒等)更強的腦功能。僅僅因為人類比動物強大並不賦予他們自由支配權;根據這種邏輯,一個更強大的物種可以奴役人類,而沒有道德上的疑慮。[51]
作為動物實驗的替代方案,他們可能會建議以下替代方案.
動物不等於人類。只有人類才能擁有權利,因為權利還包括維護這些權利的義務。然而,缺乏權利並不等於缺乏對待的道德。這並不意味著人類可以隨意對待動物——人類仍然可能對動物負有義務,但這並不意味著動物擁有權利。認為人類和動物都既沒有權利或擁有相同的權利是荒謬的。[52]此外,因為人類可以採取道德行為,經常為了他人的更大的利益而犧牲自我,而動物做不到,所以人類應該把人類的利益放在動物的利益之上。[53]
許多人也認為,動物實驗的益處並不超過其負面後果。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動物實驗產生的成果(例如消除疾病、挽救生命等)是如此之大,以至於不利用動物實驗將是不道德的。雖然研究人員認識到對動物的影響,但他們也看到了研究結果的重要性。[52]
國際動物研究視角很重要,因為它們有助於制定監管政策和指南。文化差異導致了不同的法律法規。在美國、中國、歐洲,動物研究被廣泛接受,而在印度,不同的文化和宗教對動物的態度導致了一些群體的反對。
《動物福利法》(AWA)管理美國動物研究的使用。該法案於1966年透過,旨在確保在測試、教學和研究中使用的動物得到妥善照顧和對待。《動物福利法》要求美國農業部(USDA)按照該法案對動物設施進行例行檢查,該法案規定了研究動物的住房、食物和醫療保健的要求。[54]所有溫血動物都受到《動物福利法》的保護,但專門為研究而繁殖的大鼠、小鼠和鳥類除外。該法案還要求僱用動物進行研究的組織建立機構動物護理和使用委員會(IACUC)來監督動物研究的使用,並確保遵守動物福利要求。
歐盟條例2010/63/EU 是目前歐洲動物研究的監管框架。該法律於2013年生效,旨在推動科學發展,同時維護動物的權利。[55]該規則為保護在科學目的中使用的動物建立了一個共同框架,並要求在所有動物研究中實施“3R原則”(替代、減少和最佳化)。[56]最佳化指的是減少動物在進行研究過程中可能經歷的任何疼痛、痛苦或困擾,而替代指的是用非動物替代方案代替動物。減少指的是使用盡可能少的動物。
在中國,法律包括對實驗動物的處理和使用要求,以及對住房、醫療和動物福利的建議。此外,根據規定,研究人員必須在進行動物實驗之前獲得動物倫理委員會的批准。儘管有這些法律,但人們仍然擔心中國用於研究的動物的福利。根據發表在《實驗室動物替代品》雜誌上的一項研究,只有50%的發表研究文章報告符合中國的動物福利法規。[57]該研究強調需要更嚴格地執行中國動物福利法,以確保對用於研究的動物的待遇。
法規規定了實驗室動物的護理和使用要求,包括動物福利、飼養和獸醫護理的規定。然而,印度動物福利法規的執行存在擔憂。在《實驗室動物替代品》雜誌上發表的一項研究中,研究人員發現,印度對違反動物福利法規的行為缺乏執法行動。[58] 該研究強調需要加強印度動物福利法規的執行,以確保用於研究的動物得到人道對待。
公眾對動物研究的看法是可能影響其未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眾普遍認為,只有在必要且動物得到妥善對待的情況下,使用動物進行研究才合適。根據皮尤研究中心 2018 年的一項調查,47% 的美國公民認為使用動物進行研究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而 52% 的人認為這是不道德的。[59] 根據 2017 年的一項調查,只有 14% 的英國成年人反對在化妝品測試中使用動物。[60] 相比之下,65% 的英國成年人支援在醫學研究中使用動物。
媒體報道是影響公眾對動物實驗看法的因素之一。媒體廣泛報道研究環境中的動物虐待和忽視,這可能對公眾對整個領域的看法產生負面影響。此外,像 PETA(善待動物組織)這樣的動物保護組織經常使用圖形影像和影片來教育公眾瞭解動物測試。此外,這會導致負面看法。然而,媒體也可以透過突出動物研究的益處以及它如何促進醫學知識的進步來提供正面報道。
對在研究中使用動物的倫理和科學依據缺乏瞭解是公眾對動物研究產生負面看法的首要原因之一。只有 15% 的英國成年人認為他們對動物研究很瞭解,而 52% 的人認為他們一無所知或知之甚少)。[61] 這一發現來自英國科學協會進行的一項調查。對動物研究的誤解,例如認為動物被毫無目的地使用或受到殘酷和不人道的待遇,可能是由於缺乏資訊造成的。
學者和動物權利活動家之間的合作越來越被認為是提高動物福利和動物研究質量的有效策略。英國的動物研究網路和美國的動物科學政策研究所是旨在促進動物權利活動家和研究人員之間合作的一些最新努力。[62] 合作可以導致建立更道德和更高效的動物研究方法,以及對科學家的更多公開性和公眾信任。研究人員和動物保護者可以共同努力,找到共同感興趣的主題,並鼓勵就與動物福利和動物研究有關的問題進行討論。
研究機構建立動物倫理委員會 (AEC) 是研究人員和動物保護者成功合作的一個例子。AEC 負責審查動物研究提案,確保它們在道德上是合理的,並且符合動物福利法規。他們由研究人員、動物福利專家和動物保護者組成。[63] 已經證明,讓動物保護者擔任 AEC 成員可以導致在動物研究中使用更道德和更公開的方法,以及公眾對該方法的更多信任。重要的是要記住,科學家和動物權利活動家之間的合作不應被視為一種萬能的策略,應仔細考慮每個研究機構的具體需求和情況。
儘管科學家和動物權利活動家之間的合作有很多優勢,但總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兩個群體之間存在的文化差異是主要挑戰之一,這會導致誤解和溝通障礙。動物權利活動家可能會認為研究人員對動物福利問題漠不關心,而研究人員可能會認為動物保護者反科學,敵視所有動物研究。[64] 應該強調的是,研究人員和動物保護者應該相互理解和尊重,以克服這一障礙。這可以透過旨在提高研究人員對動物福利問題的理解的教育和培訓計劃來實現,以及幫助動物保護者瞭解科學的本質以及動物研究在促進人類和動物健康方面的價值的計劃。
動物被用於科學研究和測試。儘管有一些進展導致動物在某些用途中的使用減少,但近年來用於研究的動物總數有所增加。小鼠、魚類和大鼠由於易於飼養,並且在生物過程方面與人類相似,因此經常被用於研究。其他物種,如猴子、貓、狗、馬和豬也用於研究目的。[65]
動物研究是指對用於科學實驗的動物進行的道德和人道對待。它確保動物得到人道和尊重的對待。這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 為動物提供適當的護理、住房和處理。
- 將疼痛、痛苦和苦難降到最低
- 提供充足的食物、水和住所。
- 在必要時接受獸醫護理,並定期監測。
動物研究的影響範圍很廣,從對某些動物的最小影響到對接受痛苦或令人痛苦的手術的動物的重大影響。如果動物的生活條件和護理不能滿足其需求,也會影響動物福利。在某些情況下,研究過程中會發生意外傷害,例如為了放置感測器監測生物功能而進行的注射或手術造成的疼痛。動物研究可能涉及故意傷害,例如為了測試治療方法而誘發嚴重的疾病或損傷。[66]
使用小鼠模型對於促進腫瘤發生知識的進步和解決其他系統無法解決的實驗問題至關重要。小鼠模型取得了重大進展,使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腫瘤發展的機制,從而確定更好的治療和診斷策略。儘管小鼠和人類之間存在差異,但新的模型可以透過控制突變的時間和位置(即使是在單個細胞內)來更準確地模擬散發性人類癌症。工程小鼠為在人類和細胞培養系統中發展起來的假設提供了一種易於處理且準確的測試方法。這些模型導致我們對癌症發生、免疫系統的作用、腫瘤血管生成、侵襲和轉移以及在人類癌症中觀察到的分子多樣性的相關性的理解取得了重大進展。[67]
生物醫學研究採用各種策略、模型、方法和技術,選擇方法取決於特定的研究問題。使用不同的方法取決於每個研究問題的要求。動物模型被用於生物醫學研究的各個領域,但並非所有方法都涉及動物的使用。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 (NIH) 建議研究人員儘可能使用補充方法來確保研究的嚴謹性和可重複性。[68]
NIH 支援在他們支援的研究中取代、減少和改進(也稱為“3R”)動物模型使用的努力。[68] 這方面的例子包括
- 在試管或細胞培養中測試細胞和組織
- 3D 組織培養(晶片上的器官)
- 計算和數學模型
- 幹細胞研究
- 非侵入性診斷成像
- 涉及人類的臨床研究
在批准藥物和化學物質供人類使用之前,科學家通常會檢查它們對動物的影響。然而,在可能的情況下,毒理學測試是使用生物醫學或細胞培養系統(體外)而不是動物模型(例如小鼠)進行的。例如,研究人員已經設計出體外方法來識別強烈的眼部刺激物和可能引起過敏性接觸性皮炎的物質。在某些情況下,配備了使用大量化學資料庫的複雜系統的計算機程式可以預測化學物質的毒性,從而減少了對動物測試的需求。[69]
在研究和測試中替代、減少或改進動物使用的理念通常被稱為 3Rs[69]
- 替代:一種測試技術,用非動物模型(例如計算機模型或生物化學或細胞培養系統)替代傳統動物模型,或用發育程度較低的動物物種替代發育程度較高的動物物種(例如,用蠕蟲替代小鼠)。
- 減少:一種測試方法,將測試所需的動物數量降至最低,同時仍能實現測試目標。
- 改進:一種測試技術,消除動物的痛苦或困擾,或促進動物福利。
使用 3Rs 的方法被稱為新的替代方法。
動物研究的未來
[edit | edit source]可能會看到持續轉向更符合道德和人道對待動物的方向。然而,一些科學家和組織認為,動物研究對於生物醫學進步是必要的,應該繼續使用它作為理解人類健康和疾病的重要工具。他們認為,動物研究的替代方法,例如體外和計算機建模,還沒有先進到足以完全取代動物測試。動物研究減少倡導者指出,動物研究可能很昂貴、耗時,而且可能並不總是能有效地轉化為人類結果。無論如何,人們越來越關注改善研究中的動物福利,並儘可能減少使用的動物數量。還鼓勵在動物研究中使用 3Rs(替代、減少和改進)。隨著技術創新的發展,動物研究的未來可能逐漸減少對動物的使用,並改善動物福利。
道義倫理(“基於義務”)與 後果主義(“基於結果”倫理)
[edit | edit source]對於一個遵循道義倫理的人來說,一個行為不能僅僅因為其後果而被證明是合理的。對於道義論者來說,行為的道德符合性勝過行為後果可能帶來的好處。[70]
相反,後果主義者根據行為的結果或後果來評估行為。從這個角度看,一個行為創造的益處總是能超過行為的正確性或道德性,並使有害行為合法化,只要最終結果是有益的。[66]
結論
[edit | edit source]並非所有道德討論都是非黑即白的。專業精神意味著瞭解自己的道德觀,尤其是在沒有簡單答案的情況下。動物研究尤其突出了編碼道德體系的不足,這些體系通常反應遲鈍、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它還涉及對自身擁有權力以及在如何使用這種權力的選擇中始終擁有選擇權的內在認識。特別是在確定“目的是否能證明手段”時。在研究中使用動物的優點因個案而異,專業人員必須考慮自己進行研究的動機,以及動物遭受痛苦與人類長期利益之間的比例。
此外,對可接受的動物研究的改變提供了一個地方性示例,說明了專業標準如何隨著社會和新證據而改變。隨著對專業人員選擇和行為對動物或人類的影響的新研究,專業標準必須改變以適應最準確和最新的證據。
另請參見
[edit | edit source]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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