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研究/新約註釋/啟示錄/第 20 章
- 1我看見一位天使從天上下來,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 2他捉住那條古老的蛇,就是魔鬼,撒旦,捆綁了一千年。 3他把他扔到無底坑裡,把他關起來,用印封住他,使他不再迷惑列國,直到一千年滿了,之後他必須被釋放一段時間。
註釋: 這前三節更多地作為對上一章的結論,而不是對本章其餘部分的開始。野獸和他的先知已經被處理了。現在該輪到這個不潔三位一體的第三個成員了。他的各種名字列在第 2 節,提醒讀者他的各種特徵:龍——上帝的古老敵人;蛇——人類的誘惑者和說謊者;以及哈撒旦或魔鬼——控告者。然後他被捆綁,扔進一個無底(即無法逃脫的)坑裡,一千年。被扔進去、鎖起來和封起來的三個意象表明,撒旦完全退出了遊戲,至少現在是這樣。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撒旦並沒有被殺死。似乎邪惡永遠無法完全被消滅,只能被控制。這對信徒來說應該是一個防止自滿的警告。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勝利以及他最終勝利的承諾並不允許我們放鬆警惕。[1]
同樣有趣的是,由於天使從天上下降,手裡拿著鑰匙,這意味著這些事件發生在天堂以外的地方。也許它們甚至發生在地球表面。
可以肯定地說,無底坑不在天堂,而是代表了與上帝和惡魔分離的地方。由於基督在征服墳墓時獲得了勝利,撒旦的統治和影響力現在已經減弱了。
- 4我看見寶座,人坐在上面,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看見那些為耶穌的見證和神的道被斬首的人的靈魂,他們沒有拜獸,也沒有拜它的像,也沒有在他們的額頭上或手上接受它的印記,他們就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5其餘的死人沒有復活,直到一千年滿了。這就是第一次復活。’
註釋: 在新約中,復活在耶穌身上得到了體現,據說他在三天後從死裡復活。保羅寫道:“因為死是因人而來的,死人復活也是因人而來的。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都要復活。但各人按著自己的次序:基督是初熟的果子,以後是那些屬基督的,在他降臨的時候。”[哥林多前書 15:21-23] 新約的另一個發展是,主要是從這段經文中可以理解到,有兩場復活:一場是上帝的子民在千年王國到來之前;另一場是千年王國到來之後其他所有人的復活。那些參與第一次復活的人將不必擔心與最後審判相關的“第二次死亡”和“火湖”(見下文)。耶穌的話與啟示錄相符:“凡聽見我話,又信差我者,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時候將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 5:24-26]
再次提到受迫害和殉道的聖徒。對殉道者的提及在啟示錄中似乎再次出現了很多次。鑑於約翰在寫他的啟示錄時的背景,這個反覆出現的主題並不奇怪。在那段時間裡,早期教會正在經歷迫害,約翰的話語是為了帶來慰藉和鼓勵。
聖經教導我們,我們復活的身體將與我們現在擁有的不同。耶穌說:“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是像天上的天使一樣。”[馬太福音 22:30] 因此,復活的身體是一個靈性的身體,它不需要物質身體。保羅補充道:“死人復活也是如此:所種的是必朽的,復活的是不朽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屬地的,復活的是屬天的。”[哥林多前書 15:42-44] 對保羅來說,先知何西阿[何西阿書 13:14] 的話在復活中得到了應驗:“死亡啊,你的毒刺在哪裡?陰間啊,你的得勝在哪裡?”[哥林多前書 15:55]
在寫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中,保羅寫道:“主必親自從天降臨……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但他也補充說:“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與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撒羅尼迦前書 4:16-17] 那些還活著的人為了加入復活的死者而上升被稱為被提。保羅的話暗示他相信這三件事——主的降臨、復活和被提——會或多或少地同時發生。
這段經文也與羅馬有很大關係。斬首是羅馬常用的處決方式。然而,這不是對任何人都進行的處決。它是一種專為羅馬公民而設計的處決,因為它被認為比釘十字架不那麼羞辱。有趣的是,約翰從未直接說過任何關於那些跟隨基督但沒有因信仰而殉道的人。可以從生命冊中關於忠實者的經文中推斷出他們得到了獎賞,但本書使用這些經文來安慰和鼓勵那些因信仰而受到審判的人。
- 6在第一次復活有分的人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死亡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要作神的祭司,並作基督的祭司,與他一同作王一千年。
註釋: 雖然聖經中還有其他經文談到一個和平的時代,但只有啟示錄告訴我們它持續了多久。千年這個詞的意思僅僅是“一千年”,可以指任何一千年,但透過常用語,千年王國已經普遍理解為指啟示錄中提到的和平時代。在千年王國裡,黑暗勢力在地球上沒有力量。這是一個充滿愛和團結,充滿和平與和諧的時代。以賽亞談到過這樣一個時代,並用伊甸園式的詞語來描述它
- 狼必與羊羔同居,豹子必與山羊羔同臥,牛犢、少壯獅子、肥畜必在一起;小孩子必領著它們。母牛必與熊一同吃草,它們的幼崽必一同躺臥;獅子必像牛一樣吃草。吃奶的嬰孩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孩童必把手伸進毒蛇的穴中。在我的聖山,它們必不傷害,也不毀壞;因為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如同水充滿洋海一樣。[賽 11:5-9]
正如人的肉體在復活時會變成靈體一樣,以賽亞也暗示動物將會經歷一種轉變,使它們能夠與人類和彼此和平共處。不再有殺戮,無論是人界還是動物界。上帝推翻了與挪亞所立的約定,他在其中說:“凡地上走獸,和空中飛鳥,並一切在地上行動的,以及海中所有的魚,都必懼怕你,都必驚恐你。”[創 9:2] 如果以賽亞書中的這段話是字面上的解釋,那麼回到伊甸園的素食飲食[參見創 1:29-30] 似乎是一個自然而然的結論。
彌迦表達了類似的高尚思想,並補充說耶路撒冷在那時將成為耶和華的首都。
- 錫安必發出律法,耶路撒冷必發出耶和華的話。他必在列邦中施行審判,在遠方的強國中斥責他們。他們必將刀劍打成犁頭,將槍矛打成修枝刀。國與國不再舉起刀劍攻擊,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人人必坐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坐在自己的無花果樹下,無人使他們驚恐。[彌 4:2-4]
約翰繼續鼓勵他的讀者,特別是那些在受迫害地區的人,並振奮他們的精神,幫助他們忍耐。有趣的是,殉道者被賦予了祭司的角色。這可能意味著這些祭司可以為仍然留在地上的那些人代求。
善與惡的最終對決
[edit | edit source]第 7-8 節
[edit | edit source]- 7千年滿了,撒旦必從監牢裡釋放出來, 8他必出去迷惑地上的萬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起來,去打那聖徒的營和那蒙愛的城。
註釋: 關於歌革和瑪各的身份一直存在著爭論。在本文的語境中,它們似乎等同於“東西方”。然而,在以西結書中,上帝對先知說:“你當面向歌革,就是瑪各地的歌革,就是羅斯、米設和土巴的王子,預言攻擊他。”[結 38:2] 歌革,在這種情況下,是指瑪各地的一個人名,他是羅斯、米設和土巴地區的統治者(“王子”)。以西結關於他寫道:“你必像暴風一樣上來,你和你所有的軍隊,以及許多民族,必像烏雲遮蓋大地一樣...”結 38:2 儘管有如此強大的武力,這場戰鬥將是短暫的,因為以西結、但以理和啟示錄都告訴我們,這次消滅上帝子民和上帝城池的最後絕望的嘗試將會以災難告終:“我 [即上帝] 要用瘟疫、殺戮審判他;我要降雨在他和他軍隊,以及與他一同的眾多民族身上:大雨、冰雹、火和硫磺。”[結 38:22]
第 9 節
[edit | edit source]- 9他們要上來,遍佈全地,圍住聖徒的營和那蒙愛的城。但從天上,從上帝那裡降下火來,把他們燒滅了。
註釋: 從天降下的火的景象可能是一種古代對現代武器的預見,雖然這些段落也可以被解釋為上帝的神奇干預,或者它們可以被象徵性地解釋。這裡所說的蒙愛的城指的是耶路撒冷還是其他地方很難區分。有些人認為蒙愛的城實際上指的是“新耶路撒冷”,即上帝的城,因為早些時候書中將舊耶路撒冷等同於所多瑪和蛾摩拉。韋瑟林頓猜測,蒙愛的城既不是耶路撒冷也不是羅馬,也不是我們以前聽說過的任何其他城市,而只是一個聖徒社會的隱喻。這場戰鬥不是由聖徒發動的,而是由上帝發動的,因為他是降下火的唯一者。這次襲擊類似於以西結描述的上帝與瑪各的戰鬥中所使用的毀滅手段和結果。
第 10 節
[edit | edit source]- 10那迷惑他們的魔鬼,就被扔在火與硫磺的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註釋: 這節經文顯示撒旦與獸和假先知一同被扔在火湖裡。(回想一下,獸和假先知在啟示錄 19:20 中在千年開始時就被定罪,現在我們正處在 1000 年的末期。)換句話說,這是撒旦的最終覆滅。重要的是要注意,這種懲罰被明確描述為一種永久的、永恆的懲罰,與撒旦在啟示錄 20:2 中被囚禁一千年的早期懲罰完全不同。有趣的是,許多基督徒認為撒旦是受刑者的折磨者,但這段經文清楚地表明撒旦也將永遠受到折磨,這種懲罰比死亡更糟糕,因為沒有逃脫的餘地。
最後的審判
[edit | edit source]第 11 節
[edit | edit source]- 11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坐在這寶座上的,地和天都從他面前逃避,再沒有它們的地方了。
註釋: 最後的審判有時被稱為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因為這個描述。耶穌坐在寶座上,在這裡,他,審判者,將進行最後的審判。這個寶座不同於啟示錄中以前提到的任何寶座,表明坐在那裡的人比以前提到的任何人更重要(可能是耶穌,也可能是上帝自己)。白色寶座代表審判將傳達的公正和聖潔的方式。每個人都必須經過這個寶座接受審判。地和天試圖逃離的事實象徵性地表明,沒有人可以躲避上帝的審判,審判是如此強大,以至於他們試圖逃避卻無法逃避。
第 12-13 節
[edit | edit source]- 12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上帝面前。書卷打開了。還有一卷書打開了,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是照著書卷所記載的他們的行為,受審判的。 13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各人照著自己所做的受審判。
註釋: 每個人都必須站在上帝面前,接受他的審判,這是自時間開始以來所有活著的人。這些經文甚至指出大海將交出死人,象徵著沒有人能夠逃避審判。這是先知在第 19 章開始的第七個異象。所有的人都與他們的身體團聚,接受審判。這是第二次復活。上帝使用兩本書來進行審判的事實意味著他公正而公平地進行審判,將所有行為都考慮在內。每個人的名字都將在生命冊中或在定罪書中。人們將無法辯解或悲傷。他們的目的地已經選定,並寫在書卷中。儘管公正和公平的審判令人欣慰,但這段經文卻著重於死亡、海洋和惡人。這節經文讓人聯想到得救是否取決於信心或行為的觀點,因為死者是按自己的行為受審判的。韋瑟林頓建議我們認為從海里出來的死者是指那些由於不完整或不適當的埋葬儀式而沒有進入陰間的人。
第 14-15 節
[edit | edit source]- 14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就是第二次的死。 15凡是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都被扔在火湖裡。
註釋: 正如聖經談論兩種出生(肉體和靈性)一樣,它也談論兩種死亡。第一次死亡是肉體死亡,第二次是靈魂在火湖裡的死亡。
雖然啟示錄中提到,在千年王國到來之前被扔進火湖的敵基督和假先知會承受永恆的折磨,但關於在最後審判中被扔進火湖的人,並沒有提到永恆的折磨。火湖被描述為“第二次死亡”,這意味著那些在最後審判中進入火湖的人的靈魂不會永生,而是會死亡,要麼立即死亡,要麼在經過一段適當的懲罰後死亡。許多人相信,儘管如此,失喪之人的靈魂仍會永恆地受苦,並提供經文片段來支援他們的論點。另一些人提供經文片段,表明上帝的本性只允許懲罰,直到正義得到伸張,不再需要懲罰。因此,關於這個問題存在著不同的觀點。
雖然沒有明確說明,但隱含的意思是,那些經歷第二次復活的人,即除了殉道者之外的人類其餘部分,最終都會在火湖中遭受第二次死亡。此外,明確提到死亡和陰間被扔進火湖,表明這兩個實體與地獄本身無關。
啟示錄 20 中的許多審判在但以理書 7 章中都有呼應。兩段經文都談到了神聖的審判、野獸的失敗以及那些蒙神喜悅的人。啟示錄 20:15 提到了生命冊,這可能暗指但以理書 7:10,因為但以理書 7:10 談到了在時代末期神聖審判過程中出現的書籍。以賽亞書 24 章和以西結書 36-39 章也與啟示錄 20 章有相似之處。-
- ↑ Witherington, Ben. Revela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