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證據是指邀請事實認定者推斷某人具有某種“型別”的證據,從而推斷該人行為與該型別品格相一致。品格證據可能對被告不利,因此必須謹慎對待。
被告通常可以引入死者受害者之前的記錄以及相關訴訟的筆錄,以證明其暴力傾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