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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刑事證據/證詞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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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詞證據,也稱為viva voce證據或口頭證詞,是證人在回答所提出的問題時提供的證據。

證詞證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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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詞證據是確保事實認定者可以考慮最可靠和可信的證據的最佳方式。

透過要求證人根據以下要求提供證據,鼓勵證人誠實、準確和完整:[1]

  1. 證人對他們的證據進行宣誓或確認;
  2. 他們的親身出席是必要的;
  3. 他們將受到盤問
  1. R訴Baldree 2012 ONCA 138 第44頁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