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難民程式/162 - 委員會管轄權和程式
《移民和難民保護法》第 162(1) 條規定
Sole and exclusive jurisdiction 162 (1) Each Division of the Board has, in respect of proceedings brought before it under this Act, sole and exclusive jurisdiction to hear and determine all questions of law and fact, including questions of jurisdiction.
委員會注意到,“法律問題”涉及發現一項法律文字中詞語的真正含義或決定一項普通法原則的陳述。“事實問題”涉及傾聽證據和論點以決定發生了什麼。[1]
上述《IRPA》條文規定了委員會控制其程式的全面權力。在沒有具體規則的情況下,它們賦予委員會採取行動的權力。例如,在Koky v. Canada案中,聯邦法院指出,在沒有部門自行裁決分割索賠的規則中的具體條款的情況下,它可以依賴該法中上述條款賦予它的權力。[2] 在Slimani v. Canada案中,法院引用了該條款,認為在透過視訊會議進行聽證時,RPD 可以要求證人展示其周圍環境:加拿大難民程式/164 - 當事人出席和使用電信進行聽證#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在遠端視訊會議聽證期間展示其周圍環境。
加拿大最高法院將該法的第 162 條描述為排他條款。[3] 排他條款有著悠久的歷史,旨在阻止司法干預加拿大的移民立法。1910 年的《移民法》規定,“任何法院,以及任何法官或其官員,均無權審查、撤銷、推翻、阻止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干預部長或任何調查委員會或負責官員...關於拒絕入境者...的拘留或驅逐的任何訴訟、決定或命令,無論出於任何理由,除非該人是加拿大公民或擁有加拿大住所。”[4] 正如 Trebilcock 和 Kelley 總結的那樣,當時的法院總體上尊重這些強加於它們的限制。[5] 這種強有力的排他條款現在已從該法中刪除,在 1973 年被刪除,這是繼約瑟夫·塞奇威克的第二份移民報告之後,該報告建議在立法中規定上訴至聯邦法院,而不是禁止上訴。[6]
另請參閱:加拿大難民程式/加拿大難民程式的歷史#聯邦法院的建立和對移民決定的司法審查不斷增加。
Procedure (2) Each Division shall deal with all proceedings before it as informally and quickly as the circumstances and the considerations of fairness and natural justice permit.
有關此方面的更多詳細資訊,請參見:加拿大難民程式/難民程式解釋原則#《IRPA》第 3(2)(e) 條 - 公平有效的程式,維護完整性和維護人權。
一個典型的全職難民保護司成員,如果不在特殊團隊中,預計每年要完成 120 個檔案。難民上訴司成員,80 個檔案。很難比較不同系統之間的工作量,但許多其他系統似乎為決策提供了更少的時間。例如,在法國難民確定系統中,為庇護法官研究檔案的報告員每月參加 2 到 3 天的完整的聽證日,每次聽證都需要準備 13 個檔案,總計約 350 個案件。這種工作量允許每個檔案大約半天時間,幾乎沒有空間偏離處理複雜案件。[7] 也就是說,很難比較工作量,因為每個角色的性質不同,以及 RPD 成員為準備聽證會而獲得的支援相對有限。
- ↑ 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CRDD 手冊:管轄權,最後更新時間:1999 年,線上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1115152433/http://www.irb-cisr.gc.ca/en/references/legal/rpd/handbook/hb03_e.htm>(於 2023 年 11 月 13 日訪問)。
- ↑ Koky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15 FC 562 (CanLII),第 37 段 <https://www.canlii.org/en/ca/fct/doc/2015/2015fc562/2015fc562.html#par37>
- ↑ 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移民)訴 Khosa, 2009 SCC 12 (CanLII),[2009] 1 SCR 339,第 55 段,<https://canlii.ca/t/22mvz#par55>,於 2021 年 7 月 2 日檢索。
- ↑ Kelley,Ninette,和 Michael J. Trebilcock。馬賽克的形成:加拿大移民政策史。多倫多:多倫多大學出版社,2010 年(第二版)。印刷。第 140 頁和第 212 頁。
- ↑ 凱利,尼內特和邁克爾·J·特里比科克。馬賽克的形成:加拿大移民政策史。多倫多:多倫多大學出版社,2010 年(第二版)。印刷。第 165、212-213 頁。
- ↑ 凱利,尼內特和邁克爾·J·特里比科克。馬賽克的形成:加拿大移民政策史。多倫多:多倫多大學出版社,2010 年(第二版)。印刷。第 370 頁。
- ↑ Hambly, J. 和 Gill, N. (2020),法律與速度:庇護上訴、法律加速技術及其後果。J. Law Soc., 47: 3-28. doi:10.1111/jols.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