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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教育心理學/第 10 章:教師製作的評估策略/評分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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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學生評分是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許多學區釋出成績單、中期報告或中期成績以及期末成績。傳統上,這些報告都印在紙上,並隨學生帶回家或郵寄到學生家中。越來越多的學區正在使用基於網路的成績管理系統,讓家長可以訪問他們孩子每次單獨評估的成績,以及成績單和最終成績。

評分對教師來說可能很令人沮喪,因為這始終是多種因素之間的妥協。此外,成績單通常以簡潔的格式總結各種評估,因此無法提供有關學生優缺點的診斷資訊。這意味著成績單更關注學習的評估,而不是學習的評估。在給學生評分時,需要做出許多決定,學校通常有詳細的政策,教師必須遵守這些政策。大多數政策都與評估的一些關鍵問題相關,我們將在下面討論。

各種作業和評估如何加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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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通常在一個評分期內完成各種作業,例如家庭作業、測驗、表現評估等。教師必須決定 - 最好在評分期開始之前 - 每個作業將如何加權。例如,一名六年級數學教師可能決定以以下方式加權成績

每週測驗 35%
家庭作業 15%
表現評估 30%
課堂參與 20%

如何加權作業的決定應該謹慎做出,因為它向學生和家長傳達了教師認為重要的內容,並且還可能用於決定學生將付出多少努力(例如,“如果家庭作業只佔 5%,那麼一週完成兩次就不值得了”)。

是否應包括社交技能或努力?小學教師比初中或高中教師更有可能將一些社交技能納入成績單(Popham,2005)。[1] 這些可以作為成績單中的單獨標準包含在內,也可以加權到該科目成績中。例如,數學成績可能包括在數學課上對小組合作或自我調節的評估。一些學校和教師贊成將社交技能納入,理由是培養這些技能對年輕學生很重要,學生需要學習與他人合作並管理自己的行為才能取得成功。其他人認為,學科成績應該基於認知表現——如果對社交技能進行評估,則應明確地將它們與成績單上的學科成績分開。顯然,如果對社交技能進行評分,則應使用諸如分析評分量表中所包含的明確標準。

教師經常發現很難決定是否應將努力和進步作為成績的一部分。一種方法是讓教師要求學生提交作業草稿,並根據收到的反饋進行改進。作業的成績可能包括草稿評分、最終版本評分以及學生根據提供的反饋所取得的進步程度的某種組合。另一種更具爭議的方法是,當學生每天都非常努力地嘗試,但仍然無法很好地完成作業時,將成績基於努力。這些學生可能已確定為有特殊需求或最近的移民,並且英語技能有限。一些學區有處理此類案件的指南。將改進作為成績的一部分的一個缺點是,班上最優秀的學生可能一開始表現很好,改進的空間很小——除非教師擅長提供額外的作業來幫助挑戰這些學生。

教師經常使用“雜亂無章的評分”,即成就、努力、成長、態度或課堂行為、家庭作業和課堂參與的組合。對弗吉尼亞州 8500 多名初中和高中生的調查支援了他們的教師通常使用的雜亂無章的評分方法(Cross & Frary,1999)。[2]

成績應該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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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使用兩種方法:絕對評分和相對評分。在絕對評分中,評估是根據教師預先制定的標準分配的。如果一名英語教師制定了獲得 A 的熟練程度,而沒有學生達到該水平,則不會給出 A。或者,如果每個學生都達到了既定的水平,那麼所有學生都將獲得 A。絕對評分系統可以使用字母等級或及格/不及格。

相對評分中,教師將學生的表現從最差到最好(或最好到最差)進行排名,那些在最頂端的人獲得高分,那些在中間的人獲得中等分數,而那些在最底端的人獲得低分。這通常被稱為“按曲線評分”,可以用來補償學生髮現比教師預期容易或困難得多的考試或作業。但是,相對評分對學生來說可能不公平,因為比較通常在一個班級內進行,因此一個班級的 A 可能並不代表另一個班級的 A 的表現水平。相對評分系統可能會阻止學生互相幫助提高,因為學生是在競爭有限的獎勵。事實上,Bishop (1999)[3] 認為,按曲線評分讓學生對勸說彼此不要學習有了個人興趣,因為認真學習的學生會讓其他人更難取得好成績。

應該使用哪些型別的成績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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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上,字母等級系統用於每個科目(例如 A、B、C、D、F)。這些成績描述的優點是方便、簡單,並且易於平均。但是,它們沒有表明學生達到或未達成的目標,也沒有表明學生的具體優勢和劣勢。小學通常使用及格/不及格(或令人滿意/不令人滿意)系統,一些高中和大學也使用這種系統。高中和大學的及格/不及格系統允許學生探索新領域,並在他們準備不足或不屬於他們專業的科目上冒險。雖然及格/不及格系統易於使用,但它提供的資訊更少,說明了學生的學習水平。

及格/不及格系統也用於在精通學習方法下教授的課程,在這些課程中,學生需要證明對所有目標的精通才能獲得學分。在這種情況下,及格明確地意味著學生已證明對所有目標的精通。

一些學校已實施科目目標清單來代替傳統的字母等級系統,並且使用諸如熟練、部分熟練和需要改進之類的描述符對每個目標對學生進行評分。例如,加利福尼亞州四年級課堂學生的清單可能包括英語語言州立內容標準要求的四種寫作型別:[4]

  • 寫故事
  • 寫對文學的反應
  • 寫資訊報告
  • 寫摘要

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它清楚地傳達了學生的優勢和劣勢,並提醒學生和家長學校的目標。但是,如果包含的目標過多,那麼清單可能會變得太長而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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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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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opham,W. J.(2005 年)。課堂評估:教師需要了解的內容。波士頓,馬薩諸塞州:皮爾森。
  2. Cross,L. H. 和 Frary,R. B.(1999 年)。雜亂無章的評分:學生和教師都認可。應用教育測量,21(1)53-72。
  3. Bishop,J. H.(1999 年)。書呆子騷擾、激勵、學校優先事項和學習。在 S. E. Mayer 和 P. E. Peterson(編輯)掙錢和學習:學校為何重要(第 231-280 頁)。華盛頓特區:布魯金斯學會出版社。
  4. http://www.cde.ca.gov/be/st/ss/enggrade4.asp
華夏公益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