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論概要/理性探尋
"- ... 我願意和你一起探討美德,並探究它可能是什麼。
- 但蘇格拉底,你將如何探究這個問題,當你根本不知道它是什麼?因為你對那些你不知道的事情,你將提出什麼東西作為你要探究的東西?即使你真的遇到了它,你怎麼知道這就是你不知道的東西呢?
- 我理解你想說的是什麼,美諾。你看到了你提出的這種詭辯論證嗎?它不可能讓人探究自己知道的東西,也不可能探究自己不知道的東西?因為他不會探究自己知道的東西(因為他已經知道了,對這樣的人來說沒有探究的必要);也不會探究自己不知道的東西(因為他甚至不知道他要探究什麼)。" (柏拉圖,美諾 80de,Fine 2014)
美諾論證的兩個前提都是錯誤的。
在找到之前,我們可以知道我們要尋找什麼。這很明顯。當我們試圖解決的問題定義明確時,我們就是這麼做的。
我們可以在不知道要尋找什麼的情況下進行尋找。這就不那麼明顯了。當我們以開放的心態,在不知道要往哪裡走或確切想要什麼的情況下進行尋找時,我們就採取了這種做法,我們準備接受即將到來的任何事物。
只要我們擁有感知或檢測系統,我們就能在找到之前,知道我們要尋找什麼,並開始尋找。我們透過嘗試檢測該系統能夠檢測到的東西來進行搜尋。如果我們知道自己能夠感知什麼,那麼我們就知道我們要尋找什麼。當我們感知到它時,我們就找到了我們要尋找的東西。
提出一個問題,就是給自己一個目標,一個目標,一個目標。當我們達到目標時,或者當我們知道如何達到目標時,我們就解決了問題。當我們知道如何感知或檢測到目標是否已實現時,我們就知道了目標。
美諾的論證將對問題的瞭解與對其解決方案的瞭解混淆了。我們可以在沒有實現目標之前就知道目標,因此在找到它之前,我們就知道我們要尋找什麼。
我們透過發展解決問題的能力來發展我們的智力。我們透過經驗發現這種能力。如果我們不給自己提出問題,我們就不嘗試解決它們,我們就不能學習自己是否有能力找到解決方案。
任何以目標為導向的活動都是解決問題(或至少是嘗試)。問題是實現目標。但我們也可以不採取任何行動,僅僅透過想象來找到解決方案。當我們必須想象自己在行動之前要做什麼時,我們將一個問題替換為另一個問題:想象一個行動或行動計劃,以解決最初的問題。然後,人們可以想象地探索解決問題的可能性空間。我們可以在不離開椅子的情況下解決許多問題。當然,一個人需要知道如何預測,以便透過想象來確定一系列行動是否可行以及是否實現了目標。當事先獲得的知識足夠時,想象力本身,無需行動,就可以找到解決方案。得益於我們的想象力,已經獲得的知識成為獲得更多知識的跳板。
一種通用的解決問題的方法是識別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案(例如,所有可能的行動和行動序列),並嘗試它們,直到找到哪一個實現了預期的目標。只要要嘗試的可能性數量不太多,這種方法就很有效。但即使是最強大的超級計算機也不能用這種方式解決某些問題,因為它們必須嘗試的可能性空間太大。
啟發式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它透過選擇一些看起來很有希望的解決方案來探索解決方案可能性空間(Newell & Simon 1972,Russell & Norvig 2010)。透過練習學習可以看作是基於簡單啟發式的解決問題。問題由期望的知識必須達成的目標及其初始條件定義。解決方案的可能性是人們可以嘗試的行動方式。我們從選擇一個可能性開始,如果可能的話,不要太糟糕,然後我們嘗試各種變化並評估其結果。我們逐步修改初始知識,同時保留似乎使我們更接近期望知識的變化。透過這種方式,我們以小步探索可能性空間,從一種做事方式轉向另一種似乎可以改進它的方式。這是一種透過嘗試、錯誤和成功學習的形式。
沉默的想象力,沒有語言,足以解決許多問題。解決方案的可能性由想象力探索。會說話的想象力,也就是思想,即制定理論的能力,也是解決許多問題的非常強大的工具。我們透過使用推理來增加我們的知識來解決理論問題。當一個人試圖透過推理來回答一個問題時,問題就是理論問題。如果我們需要觀察或實驗才能找到答案,那麼這個問題就不是一個理論問題。事先的知識、問題的陳述以及我們的推理能力必須足以找到理論問題的解決方案。如果沒有推理來回答這個問題,那是因為理論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識別,或者它的(元)解決方案是沒有解決方案。
對於一個封閉的問題,只有兩種可能的解決方案,是或否。對於一個開放的問題,解決方案必須命名或描述一個或多個滿足問題中提出的條件的實體。因此,被命名或描述的實體是問題的解決方案。為了解決一個理論問題,必須陳述其解決方案並證明它們,給出證明它們確實是問題解決方案的推理。
為了使一個理論問題得到明確定義,有必要明確所有問題的條件,包括我們將用來解決問題的原則。
當我們知道一個理論的原則時,我們就能識別出基於這些原則的證明。因此,我們有了一個檢測證明和定理的系統。因此,人們可以在找到證明之前就知道自己在尋找什麼,一個定理的證明。
透過解決理論問題來獲得知識需要事先已經獲得的知識,從這些知識中我們進行推理。得益於推理,已經獲得的理論知識成為獲得更多知識的墊腳石。
當我們透過想象或推理解決問題時,我們在自己身上找到了我們之前不知道的解決方案。這怎麼可能?我如何在自己身上找到我還沒有的知識?
當我們知道原則或規律時,我們同時知道所有可以應用它們的實體。但這項知識仍然是隱含的。原則或規律的陳述是顯式已知的,但對其在所有特定情況下的應用則不是。
當我們知道原則時,我們隱含地知道它們的邏輯後果,因為它們是由原則決定的,但直到我們進行推理後,我們才顯式地知道它們。一個人必須進行推理才能瞭解哪些原則隱含地決定了。
我透過想象和推理學習的一切,我都在自己身上找到了,因為我早已知道推論、原則和規律,但我不知道它,因為我沒有意識到它們的所有邏輯後果。我可以在自己身上找到我還沒有的知識,因為我可以透過推理來學習好的原則教導了什麼。
為了尋找問題的答案,必須理解這個問題。如果我們不知道美德是什麼,我們如何尋找“什麼是美德?”這個問題的答案?
我們知道當我們能夠探測到它時,我們尋找什麼,如果我們找到了它。但我們並沒有先驗的德行、理性或智慧的探測器。要能夠識別智慧,我們必須已經很智慧了。如果我們無法識別它,我們如何尋求智慧?即使我們偶然碰上了它,我們也不會知道我們遇到了它。
我們必須是專家才能識別專家知識。初學者必須成為專家,因此獲得他無法識別的知識。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當問題的陳述足以完全確定其解集時,問題就被很好地定義了。當我們尋找明確定義問題的解決方案時,我們知道我們在尋找什麼,前提是我們知道它的陳述。瞭解問題陳述的知識足以讓我們能夠識別其解決方案。
當我們尋找沒有明確定義的問題的解決方案時,我們並不知道自己在尋找什麼,如果有的話。例如,我想找到一些有趣的東西,好的原則,好的定理或好的應用。我事先對什麼是有趣,什麼是好的原則,什麼是好的理論或什麼是好的應用有一些假設。但是問題的陳述,“找到一些有趣的東西”,即使它伴隨著我所有的假設,也不足以確定所有解決方案。我無法事先知道什麼是好的理論,我必須學習它,我可以在路上改變主意。在開始時,我沒有辦法檢測到我問題的全部解決方案,我在不知道自己尋找什麼的情況下搜尋。
我們可以不知道要去哪裡就前進,只要一直向前走就可以了。我們試圖走得更遠,但我們不知道我們在尋找什麼,因為問題的陳述,“走得更遠”,對它的解決方案几乎沒有說明。
初學者能夠解決初學者問題,識別初學者的知識和錯誤。這足以開始。識別知識的能力隨著知識的獲取而進步。這使我們能夠學習解決越來越困難的問題。這就是一個人如何成為專家的。只要想前進,一步一步地走,並且總是願意學習沿途發生的事情就足夠了。
透過練習、嘗試、錯誤和成功來學習,沒有必要知道我們要去哪裡,我們只需要想進步。
我們不需要事先知道我們在尋找什麼,我們可以一路學習。
我們可以學會感知。我們事先不知道我們將能夠感知什麼。我們事先不知道我們將能夠找到什麼,因為我們還沒有能力感知它。
我們不知道自己有什麼能力。我們能夠解決的問題列表事先未知。
我們不瞭解自己。我們事先不知道自己會成為什麼樣。我們在不知道自己在尋找什麼的情況下尋找,因為我們在尋找自己。
我們可以在不知道它們會帶我們去哪裡的情況下被想法引導和引導。
為了使一個理論問題得到明確的定義,有必要明確所有決定其解決方案的條件和原則。一般來說,問題的陳述不夠明確,不能成為一個明確定義的理論問題。我們必須找到自己推理的原則(亞里士多德,《論題》)。
如何找到好的原則?- 我們透過它們的成果來識別好的原則。- 我們如何識別果實?- 當理性幫助我們思考和生活得更好時,它就會結果。但我們事先沒有好的思考和生活的探測器。我們必須已經很智慧才能識別理性的成果。識別果實並不總是比識別好的原則更容易。好的原則本身就是成果之一。
當理性幫助我們思考得更好、行動得更好、生活得更好時,它就會結果。但我們很容易被欺騙。我們可以非常容易地相信,我們出於非常糟糕的原因而思考或行動良好。理性並不總是提供明確的答案,因為真實果實與幻想之間的區別,好小麥與野草之間的區別,並不總是整潔且清晰地標記。
當我們尋找好的原則、好的知識、理性、美德或智慧時,我們在不知道自己在尋找什麼的情況下尋找,因為我們事先沒有足夠的知識來識別所有好的原則、所有好的知識或所有理性的成果。但我們準備接受理性可以教給我們的任何東西。
偉大的理論問題(什麼是理性?什麼是美德?什麼是智慧?...)必然是不確定的問題。為了使它們成為明確定義的問題,我們必須事先知道所有決定所有形式的理性、美德和智慧的條件和原則。我們幾乎沒有更多東西要學。剩下的只是在每個特定情況下驗證事先已知的知識。但對我們來說,理性不是事先知道一切,而是相反。我們事先知道很少。如果我們想找到理性的成果,我們必須始終保持開放的心態,並歡迎隨之而來的一切。
理性的試金石
[edit | edit source]試金石是一種堅硬而粗糙的石頭,用來摩擦貴金屬樣本以測試其純度。鑑定員根據它在石頭上留下的痕跡來識別金屬。我們既是理性的試金石,也是鑑定員。我們體驗著理性的自我,並從它在我們精神上的痕跡來評估它。
初學者並不總是能夠識別理性的成果和好的原則,因為他還不是一個很好的理性鑑定員,他必須學習它,但他畢竟是一個初學者鑑定員,能夠識別初學者能夠識別的成果和好的原則。當它們讓他進步,當它們讓他更勝任時,他就會意識到好的原則。好的原則必須讓人勝任。如果它們不能讓人勝任,那麼它們就不是好的原則。理性必須對每個人都有益,否則它就不是理性。
我是理性之源、中間和終點,源頭是因為理性誕生於我的思想,中間是因為當我尋求它時,它在我身上發展,終點是因為當我完成自我時,它就完成了自我。
我對我自己來說是識別良好知識的基本標準,因為我透過識別自己的能力來識別它。
現實、生活和思想不斷地嘗試思想。思想無法發展而不批判自己,因為它必須適應現實,包括它本身的現實。精神並不知道什麼對自己有益。她透過經驗和批評來學習它。
每個精神都像對所有其他人一樣,是識別理性的標準,因為理性必然是對所有精神有益的東西。
真正的知識總是可以分享的。它使我勝任,因為它可以使所有精神勝任。如果我獲得知識而不瞭解如何解釋它,以及如何給出所有精神都能接受的證明,那是因為我並沒有很好地理解它。要掌握知識,必須能夠清楚地將它傳授給所有想要獲得它的人。
我們透過基於原則的證明來證明我們的知識。但這些原則本身必須得到證明。它們必須透過幫助我們發展良好的知識來證明自己。每個人都可以利用自己的經驗來檢驗原則,並學會認識它們的價值。但一個人不能侷限於自己的經驗。當一個人將一個原則作為推理的基礎時,他隱含地斷言它具有普遍價值,它可以為所有想要推理的人服務。因此,必須將一個原則付諸所有人類經驗的考驗。一個原則透過幫助所有精神發展良好的知識來證明自己。
只要不否認現實,孤獨的思考自然會自我批評。但理性的發展首先是一個集體工作(萊布尼茨 1688-1690,戈德曼 1999),只要他願意,每個人都可以參與其中,他知道自己有能力做到,並且自願服從它的紀律:證明和批判性評估。
為了評估我們的證明,我們必須自願地將它們提交給所有人類的批評。反對意見和反駁嘗試可能會導致我們修改我們的推理,有時甚至放棄它,如果反駁是決定性的。我們透過保留經受住批判性考驗的原則和證明,並放棄其他原則和證明來發展知識。
所有知識的發展都可以看作是一個單一而巨大的問題的解決。目標是使我們能夠很好地思考和生活得更好的知識。每當我們檢驗知識以評估它時,我們都會探索可能性空間。批判性測試旨在選擇有希望的機會。因此,批判是一種啟發式方法,它幫助我們解決理性發展問題(古德曼 1955,羅爾斯 1971,德保爾 2006)。但我們是在不知道自己在尋找什麼的情況下尋找,因為我們並不總是事先知道如何識別理性。
我們能希望什麼?
[edit | edit source]理性使我們有能力,但有什麼能力?我們用理性發展的能力能取得什麼成就?我們能希望什麼?
我們事先並不知道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範圍。我們透過練習來發現它。透過解決問題,我們更加了解自己的能力。我們越瞭解它們,我們就越能擴充套件它們的應用領域。因此,我們發現自己是有理性的存在,也就是說,能夠發展理性的存在。理性的一切發展都是發現,因為在我們開始工作之前,我們不知道理性會向我們揭示什麼。我們發現自己能夠發明或揭示理性。
如果我們能夠理性解決的問題清單是事先已知的,那麼我們就會知道該抱有什麼希望。但恰恰是,它並不知道。我們不知道理效能賦予我們的技能範圍。
由於我們不知道理性使我們能夠做什麼,所以我們可以把希望寄託得非常高,即轉瞬即逝的現在是永恆真理的光輝,或者非常低,理性永遠不會超過淚谷中可憐的慰藉。
理性的發展是一個不斷更新的驚奇故事。科學已經超出了我們的預期。自然揭示了比我們夢寐以求更多的秘密。
要想知道理性使我們能夠做什麼,最好的方法,也是唯一的方法,就是嘗試。如果我們不嘗試,我們就不會有機會看到什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