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腫瘤學/腎母細胞瘤
外觀
< 放射腫瘤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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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美每年新增 450-650 例病例
- 75% 病例 < 5 歲,單側的中位年齡為 3-4 歲,雙側的中位年齡為 2.5 歲
- 約 90% 為單灶/孤立性,約 12% 為多灶性(單側),約 7% 為雙側
- 黑人兒童多於白人兒童
- 女性多於男性
- 兒童癌症的第四大常見疾病
- 最常見的腎臟惡性腫瘤
- 90% 為良好組織學
- 總體預後已從 1900 年代初的高死亡率改善到目前的治癒率 > 90%
- 1% 的威爾姆斯瘤被認為是家族性的。
- WT1 是位於 11p13 的抑癌基因。相關綜合徵
- WAGR 綜合徵:威爾姆斯(57%)、無虹膜症(98%)、泌尿生殖系統畸形(76%)和智力遲鈍(75%)。
- Denys-Drash 綜合徵三聯徵:威爾姆斯(90%)、假兩性畸形、腎功能衰竭(瀰漫性系膜硬化)
- WT2 是位於 11p15 的抑癌基因。相關綜合徵
- 貝克威斯-維德曼綜合徵:威爾姆斯(5-10%)、巨人症/巨體症、巨舌症、臍膨出、胰腺增生、泌尿生殖系統異常、半側肥大
- WT1 是位於 11p13 的抑癌基因。相關綜合徵
- 1p 和 16q 雜合性缺失。在 NWTS-5 中,復發和死亡風險增加。Grundy,JCO 2005(PMID: 16129848)
- 看起來健康的兒童出現腹部腫脹(記住,威爾姆斯 = 好,神經母細胞瘤 = 不好)。
- 光滑無痛腫塊
- 顯微鏡下血尿約 25% 的病例
- 有時出現高血壓
- 約 5-10% 的病例出現鈣化(與神經母細胞瘤約 60-70% 的病例相比)
- 最常見的轉移部位:淋巴結、肝臟、肺臟
- 單灶性(一個腎臟)約 82%
- 多灶性(一個腎臟)約 12%
- 需要觀察對側腎臟(腎母細胞瘤殘餘)
- 雙側約 6%
新的 COG 分期系統(AREN0532)
- I 期 - 腫瘤侷限於腎臟,完全切除。腎包膜完整。腫瘤在切除前未破裂或活檢。腎竇血管未受累。切除邊緣無腫瘤證據。注意:為了使腫瘤符合某些治療方案的 I 期標準,必須對區域淋巴結進行顯微鏡檢查。
- II 期 - 腫瘤完全切除,切除邊緣無腫瘤證據。腫瘤延伸到腎臟以外,具體表現為以下任一標準
- 腫瘤有區域性擴充套件(即穿透腎包膜,或廣泛侵犯腎竇軟組織,如下所述)
- 腎切除標本內的腎實質以外的血管(包括腎竇血管)內有腫瘤。
- 注意:侷限於側腹的破裂或溢位,包括腫瘤活檢,不再列入 II 期,現在列入 III 期。
- III 期 - 手術後存在殘留的非血源性腫瘤,並侷限於腹部。以下任一項可能發生
- 腹部或盆腔內的淋巴結受腫瘤侵犯。(胸部或其他腹外部位的淋巴結受累是 IV 期的標準)
- 腫瘤已穿透腹膜表面
- 腹膜表面有腫瘤種植
- 術後存在肉眼可見或顯微鏡下腫瘤(例如,顯微鏡檢查發現腫瘤細胞位於手術切除邊緣)
- 腫瘤由於區域性浸潤到重要結構而無法完全切除
- 手術前或手術中發生的腫瘤溢位
- 腫瘤在切除前接受術前化療(無論是否有活檢型別 - 真實切開、開放或細針穿刺)
- 腫瘤被分成多塊切除(例如,在單獨切除的腎上腺中發現腫瘤細胞;腎靜脈內的腫瘤血栓與腎切除標本分開切除)。原發腫瘤在腔靜脈內延伸到胸腔靜脈和心臟被認為是 III 期,而不是 IV 期,即使是在腹部以外。
- IV 期 - 存在血源性轉移(肺、肝、骨骼、腦等),或腹盆腔以外的淋巴結轉移。(腎上腺記憶體在腫瘤不被解釋為轉移,分期取決於所有其他存在的分期引數)。
- V 期 - 診斷時存在雙側腎臟受腫瘤侵犯。應嘗試根據上述標準,根據疾病的程度對每側進行分期。
國家威爾姆斯瘤研究 5 分期系統
- I 期 - 腫瘤侷限於腎臟,完全切除。未穿透腎包膜,未侵犯腎竇血管。
- II 期 - 腫瘤延伸到腎臟以外,但已完全切除,切緣陰性,淋巴結陰性。至少發生了以下一項
- (a) 穿透腎包膜
- (b) 侵犯腎竇血管
- (c) 區域性切除過程中腫瘤溢位
- III 期 - 術後存在肉眼可見或顯微鏡下殘留腫瘤,包括不可切除的腫瘤、手術切緣陽性、瀰漫性腫瘤溢位累及腹膜表面、區域淋巴結轉移或橫斷腫瘤血栓。切除前活檢。
- IV 期 - 血源性轉移(肺、肝、骨骼、腦)或腹腔或盆腔以外的淋巴結轉移。
- V 期 - 診斷時存在雙側腎臟腫瘤。
- 反映了正常腎臟的發育,包含 3 個成分:胚芽組織、上皮組織和間質組織
- 從預後角度分為良好組織學(FH)和不良組織學(UH)
- 良好組織學約佔 90%
- 不良組織學包括間變性,以及不再被認為是 WT 的另外兩種型別:腎透明細胞肉瘤(CCSK)和腎橫紋肌肉瘤(RTK)
- 間變性(約 5%)可能是局灶性(FA)或瀰漫性(DA),並反映了間變性細胞在腫瘤內的分佈
- CCSK(約 4%)傾向於轉移到骨骼和腦部(需要進行骨掃描和腦部 MRI)
- RTK(約 1%)是侵略性最強的;它可能與CNS PNET相關
- 國家威爾姆斯瘤研究 (NWTS) 協作組成立於 1969 年,旨在更嚴格地評估治療策略,因為這種情況很少見。國際兒童腫瘤學會 (SIOP) 於 1991 年開始在歐洲進行平行試驗
- 治療策略出現了分歧,第一個 SIOP 試驗 SIOP-1 表明術前放療比術後放療更有益。此後,SIOP 一直使用術前治療,然後進行手術和術後治療。在美國,NWTS 繼續先進行手術,並最佳化術後治療。
- NWTS 1 表明,對於 I 組(腫瘤侷限於腎臟,完全切除)的年輕患者(< 2 歲),如果接受放線菌素 D 治療 15 個月,則術後放療並非必需。對於其他患者,放療劑量按年齡調整,最高為 40 Gy
- NWTS 2 表明,對於 I 組的年長患者(> 2 歲),即使接受放線菌素 D 和長春新鹼治療,術後放療也並非必需。對於其他患者,使用與 NWTS 1 相同的按年齡調整的劑量
- 到那時,NWTS 確定不同的組織學具有不同的預後。良好組織學(FH)包括沒有間變性的腫瘤;不良組織學(UF)包括有間變性的腫瘤,以及腎透明細胞肉瘤(CCSK)和腎橫紋肌肉瘤(RTK)。CCKS 和 RTK 從 NWTS 3 開始被排除在外。
- NWTS 3 表明,放療也可以從 II 期中消除,並且可以從高達 40 Gy 降低到 III 期的 10 Gy。按劑量調整的放療不再必要
- III 期 10 Gy 加 3 種藥物化療(增加阿黴素),或 20 Gy 加 2 種藥物
- NWTS 1-3 的事後分析表明,手術後 > 10 天延遲放療與更差的結果有關
- NWTS 4 沒有提出任何有關放療的問題;它試圖最佳化化療的交付
- 也沒有驗證在 10 天內開始放療的必要性
- NWTS 5 表明,1p 和 16q 染色體上的雜合性缺失與 DFS 和 OS 顯著惡化有關
- 與此同時,在歐洲,SIOP-5 表明,術前化療雙藥方案與術前放療加放線菌素 D 相當;術前化療成為標準
- SIOP-6 開始實施風險調整策略。I 期患者未採用放療
- SIOP-9 研究表明,短期新輔助化療與長期化療效果相當;輔助放療劑量為 15 Gy。
- 最後,SIOP 93-01 證明,對於中危患者,短期輔助化療與長期輔助化療效果相當。
- 歷史上,英國一直遵循 NWTS 治療方案,但在 1991 年決定直接比較 NWTS 和 SIOP 的治療方法。一項隨機對照試驗表明,新輔助化療將大量患者的腫瘤分期降級,並使 20% 的兒童避免了可能的有毒放療或阿黴素治療,同時保持了相同的無事件生存率和總生存率。
- 2008 年 JCO 的一篇社論 (PMID 18757319) 對這兩種不同的治療方法(術前 vs 術後治療)進行了很好的闡述。
- 在美國,兒童腫瘤組 (COG) 現在正在管理威爾姆斯腫瘤的臨床試驗。
- 手術是主要的治療方法。
- 化療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 美國放療指南
- I 期無需放療。
- II 期,如果接受了足量的化療(長春新鹼/放線菌素 D),則無需放療。
- 根據風險分層進行劑量調整,具體風險定義請參考 COG 治療方案。
- 放療從第 9 天開始,FH 最晚在第 14 天。
- 必須均勻照射椎骨以限制脊柱側彎。
- 歷史上,胸部 X 光片顯示的肺轉移瘤接受過 12 Gy 的全肺放療;CT 顯示的疑似轉移瘤是否需要治療存在爭議,因為只有 69% 的多發性肺部病灶經活檢證實為腫瘤。
| 風險組 | 放療 |
|---|---|
| 低危 | 無需放療 |
| 中危 | 側腹 10.8 Gy |
| 高危 | 側腹 19.8 Gy |
| 未切除的淋巴結 | 19.8 Gy |
| 肺 | 12 Gy |
| 腦 | 25.2 Gy + 10 Gy 加強 |
| 骨 | 25.2 Gy |
特殊情況
[edit | edit source]NWTS 側腹復發
[edit | edit source]- NWTS 側腹復發;2006 PMID 16542795 -- "有利組織學威爾姆斯腫瘤的放療:預防側腹復發並沒有改善國家威爾姆斯腫瘤研究 3 和 4 的生存率。"(Breslow NE,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06 年 5 月 1 日;65(1):203-9。)
- NWTS 子集分析。I-IV 期 FH,納入 NWTS-3 和 NWTS-4。
- 復發:側腹復發 20 Gy 0%、10 Gy 1.5%、無放療 1.8%(SS);腹腔內復發 1.0%、3.7%、2.4%(SS)。複合側腹 NWTS-3 風險 1.0% 上升至 NWTS-4(無 20 Gy 放療)2.1%,但無事件生存率保持不變,分別為 86% 和 88%(NS),總生存率有所提高,分別為 91% 和 94%(SS)。
- 結論:由於更強烈的化療導致復發後死亡率降低,因此透過放療預防側腹復發並沒有改善生存率。
- 腫瘤溢位;2010(1979-1994) PMID 19395185 -- "有利組織學威爾姆斯腫瘤細胞的術中溢位:放療和化療方案對腹腔復發的影響。國家威爾姆斯腫瘤研究組的報告。"(Kalapurakal JA,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 2010 年 1 月 1 日;76(1):201-6。)
- NWTS 子集分析。450 例患者,術中腫瘤溢位(佔總數的 20%)。II-IV 期 FH,納入 NWTS-3 和 NWTS-4。評估了腫瘤劑量的影響:NWTS-3 II 期無放療 vs 放療 20 Gy 照射側腹(受累腎臟 1 cm 邊緣,越過中線),III 期放療 10 Gy vs 放療 20 Gy,IV 期放療 20 Gy 照射腫瘤床。NWTS-4 II 期無放療,III-IV 期放療 10 Gy 或全腹 10 Gy。如果腫瘤瀰漫性溢位,NWTS-3 進行 WART 10 Gy 或 20 Gy,NWTS-4 進行 10 Gy。考慮了兩種型別的失敗,側腹失敗和側腹以外失敗。
- 結果:總體腹腔複發率為 7%;側腹複發率為 61%。側腹復發無放療 12% vs 放療 10 Gy 3% vs 放療 20 Gy 0%(SS)。側腹以外復發 6% vs 3% vs 3%。未接受放療的 II 期患者接受 2 種藥物方案治療,8 年無復發生存率溢位- 87% vs 溢位+ 79%(NS),8 年總生存率 95% vs 90%(SS)。
- 結論:放療降低了腫瘤溢位後腹腔腫瘤復發的發生率。
間變組織學
[edit | edit source]- NWTS 子集;2006 PMID 16710034 -- "間變組織學威爾姆斯腫瘤的治療:第五次國家威爾姆斯腫瘤研究的結果。"(Dome JS,J Clin Oncol. 2006 年 5 月 20 日;24(15):2352-8。)
- 子集分析,281 例間變組織學患者(佔 11%)。I 期治療 AMD + VCR x 4.5 個月。II-IV 期放療 + VCR + 阿黴素 + 環磷醯胺 + 依託泊苷 x 6 個月。
- 4 年結果:總生存率 I 期 83%、II 期 83%、III 期 65%、IV 期 33%、雙側 44%;與 I 期有利組織學相比,總生存率為 98%。
- 結論:需要新的策略來改善間變組織學患者的預後。
雙側威爾姆斯腫瘤
[edit | edit source]- NWTS 經驗(1974-86) - PMID 1650403,1991 年 — "雙側威爾姆斯腫瘤的長期隨訪:國家威爾姆斯腫瘤研究的結果。"Montgomery BT 等人。J Urol. 1991 年 8 月;146(2(第 2 部分)):514-8。
- 來自 NWTS 2 和 NWTS 3 的 185 例患者,這些患者登記註冊,但沒有資格進行隨機化。
- 總體結果良好,5 年和 10 年的生存率為 90%。手術亞期 III 或 IV 疾病和不利組織學預後較差。初始腫瘤切除術與初始活檢術的生存率沒有差異。
成人
[edit | edit source]- SIOP 93-01 子集 PMID 15542800 -- "成人威爾姆斯腫瘤:小兒腫瘤學會 (SIOP) 93-01/小兒腫瘤和血液病學會 (GPOH) 研究的結果。"(Reinhard H,J Clin Oncol. 2004 年 11 月 15 日;22(22):4500-6。)
- 子集分析。30 例年齡大於 16 歲的患者,根據小兒治療方案進行治療。高級別腫瘤占主導地位,IV 期佔 33%。30 例中有 2 例在同一腎臟中出現威爾姆斯腫瘤和腎細胞癌。平均隨訪時間為 4 年。
- 結果:4 年無事件生存率 57%,總生存率 83%。
- 結論:小兒治療方案可以治癒大部分成年患者。毒性較高,但可以接受。
NWTS 試驗
[edit | edit source]- NWTS 5(1995-2002) - 前瞻性風險分層治療
- 前瞻性非隨機對照研究。2387 例患者。風險分層治療試圖降低低危患者的毒性,並加強高危患者的治療。評估 1p 和 16q 染色體雜合性丟失。根據風險進行放療:無放療、側腹 10.8 Gy,以及可能對殘餘病灶進行 10.8 Gy 加強,全肺 12 Gy。
- 2005 PMID 16129848 -- "1p 和 16q 染色體雜合性丟失是有利組織學威爾姆斯腫瘤的不良預後因素:國家威爾姆斯腫瘤研究組的報告。"(Grundy PE,J Clin Oncol. 2005 年 10 月 10 日;23(29):7312-21。)
- 2021 名兒童進行了 1p 和 16q 染色體雜合性丟失 (LOH) 測定。
- 結果:復發風險 1p 1.56(SS)、16q 1.49(SS);死亡風險 1p 1.84(SS)、16q 1.44(NS)。對於 I-II 期,1p 或 16q 任何一個出現 LOH 預後較差;對於 III-IV 期,僅當兩個區域都出現 LOH 時,預後較差。
- 結論:1p 和/或 16q 出現 LOH 可以識別出復發和死亡風險顯著增加的有利組織學亞組患者。
- NWTS 4(1986-94) -- 無放療隨機化;化療隨機化
- 隨機化。1638 例患者。比較了 AMD + ADR 的標準方案 (STD) 與脈衝強化方案 (PI),以及短期方案(5-6 個月)與長期方案(15-16 個月)。
- I 期,FH 或間變:AMD + VCR,STD vs PI。
- II 期,FH:2x2 設計:AMD + VCR,STD vs. PI,以及短期 vs 長期。
- 高危(FH III-IV 期或 CCSK):2x2 設計:AMD + VCR + ADR STD vs PI,以及短期 vs 長期。
- 2 年 1998 PMID 9440748 — "威爾姆斯腫瘤患者放線菌素 D 和阿黴素單劑量和分次劑量給藥的比較:國家威爾姆斯腫瘤研究組的報告。"(Green DM 等人。J Clin Oncol. 1998 年 1 月;16(1):237-45。)
- 分次給藥結果:STD 無復發生存率為 91% vs. PI 為 91%(NS)。
- 結論:脈衝強化化療與標準分次化療效果相當,毒性更小,在物流方面也容易得多。
- 隨機化。1638 例患者。比較了 AMD + ADR 的標準方案 (STD) 與脈衝強化方案 (PI),以及短期方案(5-6 個月)與長期方案(15-16 個月)。
- NWTS 3(1979-1985) -- 高劑量放療 vs. 低劑量放療;低劑量放療 vs. 無放療
- 隨機化。1439 例患者。根據分期和組織學進行治療;FH 佔 90%、間變佔 4%、CCSK 佔 4%、RTK 佔 2%。II 和 III 期的 2x2 設計。放療劑量為 1.8 Gy/次,大範圍照射 1.5 Gy/次。評估了放療劑量和化療強度。
- I 期,FH:無放療。AMD + VCR x 10 周 vs 6 個月。
- II 期,FH:無放療 vs 20 Gy。AMD+VCR+ADR vs 強化 AMD+VCR,兩種方案均持續 15 個月。
- III 期,FH:放療 10 Gy vs 20 Gy。AMD+VCR+ADR vs 強化 AMD+VCR,兩種方案均持續 15 個月。
- IV 期和所有 UH:根據 NWTS 2 進行放療,然後進行 AMD+VCR+ADR vs AMD+VCR+ADR+ 環磷醯胺,兩種方案均持續 15 個月。
- 4 年:1989 PMID 2544249 — "威爾姆斯腫瘤的治療。第三次國家威爾姆斯腫瘤研究的結果。"(D'Angio GJ 等人。癌症。1989 年 7 月 15 日;64(2):349-60。)
- I 期 FH 結果:無復發生存率 10 周 89% vs. 6 個月 91%(NS)。
- II 期 FH 結果:無放療與放療 20 Gy 之間沒有差異。化療方案之間也沒有差異。
- III 期,FH 結果:放療 10 Gy 與放療 20 Gy 之間沒有差異。化療方案之間也沒有差異。
- IV 期和 UH 結果:環磷醯胺沒有改善預後。
- 放療結論:II 期 FH 不需要放療;III 期 FH 放療 10 Gy 與雙藥化療聯合使用已經足夠。
- 隨機化。1439 例患者。根據分期和組織學進行治療;FH 佔 90%、間變佔 4%、CCSK 佔 4%、RTK 佔 2%。II 和 III 期的 2x2 設計。放療劑量為 1.8 Gy/次,大範圍照射 1.5 Gy/次。評估了放療劑量和化療強度。
- NWTS 2 (1974-78)
- 隨機化。513 例患者。先進行手術。放療在手術後 10 天內進行,劑量方案與 NWTS 1 相同。如果出現肺轉移瘤,則進行 12 Gy 全胸部照射(14 Gy 時出現毒性);如果出現肝臟/腦轉移瘤,則進行 30 Gy 照射。
- I 組(35%):放線菌素 D + 長春新鹼 x 6 個月,然後進行手臂 1)觀察 vs. 手臂 2)額外 9 個月的化療。任何人都沒有接受放療,假設在年齡大於 2 歲的患者中增加長春新鹼可以避免輔助放療的需要,並將其與歷史結果進行比較。
- 第二組-第四組:RT 全員,然後是臂 1) 放線菌素 D + 長春新鹼 與 臂 2) 放線菌素 + 長春新鹼 + 阿黴素。兩臂總共 15 個月
- 2 年;1981 年 PMID 6164480 — “Wilms 腫瘤的治療:第二屆全國 Wilms 腫瘤研究的結果。”D'Angio GJ 等人。癌症。1981 年 5 月 1 日;47(9):2302-11。
- 第一組結果:兩臂之間 RFS 或 OS 沒有差異。年齡 > 2 歲,2 年 OS 比較:NWTS2 (AMD+VCR,無 RT) 89% 與 NWTS1 (AMD+RT) 77% 與 NWTS1 (AMD,無 RT) 51%。腹腔復發 < 5%
- 第二組-第四組結果:DFS AMD + VCR 62% 與 AMD + VCR + 阿黴素 77% (SS)
- RT 結論:在接受化療雙聯療法的第一組患者中,RT 不是必需的
- 隨機化。513 例患者。先進行手術。放療在手術後 10 天內進行,劑量方案與 NWTS 1 相同。如果出現肺轉移瘤,則進行 12 Gy 全胸部照射(14 Gy 時出現毒性);如果出現肝臟/腦轉移瘤,則進行 30 Gy 照射。
- NWTS 1 (1969-74) -- 第一代輔助 RT 與輔助化療
- 隨機分配。259 例患者。先手術。RT 在手術後 2 天內進行。劑量 0-18 個月 18-24 Gy,18-30 個月 24-30 Gy,30-40 個月 30-35 Gy,> 40 個月 35-40 Gy。區域:第一組/第二組側腹,第三組全腹部
- 第一組 (n=163):臂 1) RT + 放線菌素 D 與 臂 2) 僅放線菌素 D
- 第二組/第三組 (n=100):手術 + RT 和 臂 1) 放線菌素 D 與 臂 2) 長春新鹼 與 臂 3) 放線菌素 D + 長春新鹼
- 第四組 (n=26):臂 1) 手術 + RT + 輔助化療 與 臂 2) 新輔助長春新鹼 + 手術 + RT + 輔助化療
- 2 年;1976 年 PMID 184912,1976 年 — “Wilms 腫瘤的治療:全國 Wilms 腫瘤研究的結果。”D'Angio GJ 等人。癌症。1976 年 8 月;38(2):633-46。
- 第一組結果:年齡 < 2 歲:RT 90% 與 無 RT 88% (NS);年齡 > 2 歲 RT 77% 與 58% (SS)。無 RT 導致更多膈下失敗,從而導致生存率降低
- 第二組/第三組結果:放線菌素 D 57% 與 長春新鹼 55% 與 組合 81% (SS)
- RT 結論:對於接受放線菌素 D 治療的 < 2 歲第一組患者,輔助 RT 不是必需的,但對於 > 2 歲的患者至關重要。
- 隨機分配。259 例患者。先手術。RT 在手術後 2 天內進行。劑量 0-18 個月 18-24 Gy,18-30 個月 24-30 Gy,30-40 個月 30-35 Gy,> 40 個月 35-40 Gy。區域:第一組/第二組側腹,第三組全腹部
- SIOP 93-01 (1993-2000)
- 隨機分配。847 例患者,不包括 IV 期和雙側患者。術前化療,然後是手術,然後是風險適應性治療。在 I 期中度風險/間變性中,隨機分配到輔助化療 3 個療程與 1 個療程。良性腫瘤治療 1.3%,手術 I 期 61%,II 期 LN0 24%,II 期 LN+ 5%,III 期 7%。組織學低風險 3%,中度風險 90%,高風險 7%
- 2004 年 PMID 15175957 -- “SIOP 93-01/GPOH 試驗和研究治療單側非轉移性 Wilms 腫瘤患者的結果。”(Reinihard H,Klin Padiatr。2004 年 5-6 月;216(3):132-40。)
- 結果:短療程輔助化療 90% 與 長療程輔助化療 91% (NS)
- 結論:I 期中度風險術後化療 (44% 患者) 可以縮短至 4 周
- SIOP-9 (1987-1993) -- 短療程與長療程新輔助化療
- 隨機分配。382 例患者。臂 1) 4 周放線菌素 D + 長春新鹼 與 臂 2) 8 周相同化療。然後是手術和風險分層治療:I 期 FH 觀察,I 期 SH/間變性 VCR+AMD x 4 個月;II-III 期 FH/SH VCR + AMD + 蒽環類 x 6 個月。II-III 期間變性/CCSK AMD + VCR + 蒽環類 + 伊福斯醯胺 9 個月。RT 給藥:II 期 LN0 無 RT,II 期 LN+/III 期 15 Gy
- 2001 年 PMID 11208843 -- “6 個月以上兒童單側非轉移性 Wilms 腫瘤術前治療的最佳持續時間:第九屆國際兒童腫瘤學會 Wilms 腫瘤試驗和研究的結果。”(Tournade MF,J Clin Oncol。2001 年 1 月 15 日;19(2):488-500。)
- 結果:更長療程術前治療沒有益處
- 腹部復發:II 期 LN0 (無 RT):7%
- 結論:4 周新輔助化療應作為標準
- SIOP-6 (1980-1987) -- 風險適應性隨機分配
- 隨機分配。509 例患者。風險適應性治療。新輔助化療 (AMD+VCR),手術,然後根據分期、LN 受累進行分配。
- I 期:4 個月 (短) 與 9 個月 (長) 輔助化療
- II 期 LN0:輔助 RT 20 Gy 與 無 RT (因無 RT 組出現大量失敗而提前終止
- II 期 LN+/III 期:強化 VCR + AMD 與 VCR + AMD + 阿黴素。RT 30 Gy + 殘留病灶 5 Gy 加量劑量
- 5 年;1993 年 PMID 8388918 -- “第六屆國際兒童腫瘤學會 Wilms 腫瘤試驗和研究的結果:Wilms 腫瘤的風險適應性治療方法。”(Tournade MF,J Clin Oncol。1993 年 6 月;11(6):1014-23。)
- 結果:2 年 DFS 和 5 年 OS
- I 期:DFS 短療程 92% 與 長療程 88% (NS);OS 95% 與 92% (NS)
- II 期 LN0:DFS RT+ 72% 與 RT- 78%;OS 88% 與 855 (NS) - (試驗因無 RT 組在第一年出現 6 例連續失敗而提前終止,而 RT+ 組沒有失敗)
- II 期 LN+/III 期:DFS VCR+AMD 49% 與 VCR+AMD+阿黴素 74% (SS);OS 77% 與 80% (NS)
- 結論:風險適應性治療是可能的。LN+ 患者需要繼續接受 RT 或更多化療
- 結果:2 年 DFS 和 5 年 OS
- 隨機分配。509 例患者。風險適應性治療。新輔助化療 (AMD+VCR),手術,然後根據分期、LN 受累進行分配。
- SIOP-5 (1977-1979) -- 新輔助化療與化療-RT
- 隨機分配。164 例患者。臂 1) 術前 RT 20 Gy + 同時進行放線菌素 D,然後是手術,然後是術後 RT 15 Gy 與 臂 2) 術前放線菌素 D + 長春新鹼,然後是手術,然後是術後 RT 30 Gy。兩臂都接受放線菌素 D + 長春新鹼維持治療。主要標準是術前治療對手術結果的有效性
- 4 年;1983 年 PMID 6321673 -- “Wilms 腫瘤術前化療的有效性:國際兒童腫瘤學會 (SIOP) 臨床試驗的結果。”(Lemerle J,J Clin Oncol。1983 年 10 月;1(10):604-9。)
- 結果:腫瘤大小或術中腫瘤破裂沒有差異;化療導致壞死和腫瘤組織學畸形減少。4 年 RFS 化療 76% 與 化療-RT 69% (NS),OS 化療 89 與 化療-RT 83% (NS)。失敗模式沒有差異
- 降期:43% 的患者在手術時為 yI 期,因此可能不需要術後 RT
- 結論:單獨的新輔助化療與新輔助化療-RT 相當
- SIOP-2 (1974-1976)
- 前瞻性非隨機化。52 例腫瘤小的患者進行了原發手術,86 例患者進行了術前 RT。結果在 PMID 6321673 中描述
- 結果:術前 RT 腫瘤破裂 5% 與 先手術 20% (SS)
- 結論:證實了 SIOP 1 的結果
- SIOP-1 (1971-1974) -- 術前與術後 RT
- 隨機分配。195 例患者。2x2 設計。臂 1) 術前 RT 20 Gy + 手術 + 術後 RT (I 期無,II-III 期 15 Gy) 與 臂 2) 術後 RT (I 期 20 Gy,II-III 期 30 Gy)。術後 RT 組因結果較差而提前終止。放線菌素 D 單療程與 15 個月
- 1976 年 PMID 184913 -- “術前放療與術後放療,單療程與多療程放線菌素 D,治療 Wilms 腫瘤。國際兒童腫瘤學會 (S.I.O.P.) 進行的對照臨床試驗的初步結果。”(Lemerle J,癌症。1976 年 8 月;38(2):647-54。)
- RT 結果:術中腫瘤破裂術前 RT 4% 與 術後 RT 31% (SS)。RFS 或 OS 沒有差異。術後組因 11 例患者在手術過程中出現大量腫瘤破裂而終止,導致分期升高和全腹部 RT
- 化療結果:單療程與多療程之間沒有差異
- 結論:術前 RT 優於術後 RT,因為它導致術中腫瘤破裂減少
- UKW3 (1991-2001)
- 隨機分配。205 例腎臟腫瘤患者。臂 1) 立即手術 與 臂 2) 活檢,然後是 6 周術前化療 (AMD+VCR),然後是手術。兩組都接受風險調整的術後治療。術後 RT FH 20 Gy,UH 30 Gy。Wilms 確認率為 91%,CCSK 為 4%。
- 2006 年 PMID 16904312 -- “立即腎切除術與術前化療在非轉移性 Wilms 腫瘤治療中的作用:英國兒童癌症研究組隨機試驗 (UKW3) 的結果。”(Mitchell C,Eur J Cancer。2006 年 10 月;42(15):2554-62。)
- 分期分佈:手術與化療 I 期 65% 與 54%,II 期 24% 與 15%,III 期 10% 與 30%,(SS)。這導致接受 RT 或阿黴素的兒童數量減少了 20%
- 結果:5 年 EFS 兩組均為 80% (NS),OS 兩組均為 89% (NS)
- 結論:新輔助化療將患者轉移到更好的分期,因此減少了輔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