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章中,我們將介紹微分的概念。微分是微積分中的一種基本工具,你在學習早期數學時應該已經對此有所瞭解。然而,為什麼這是真的,原因並不總是那麼清晰。本章證明了微分的一個簡單推論,你應該很熟悉 - 也就是說,我們將集中證明每個微分“運算”,它為我們提供了一種簡單的方法來找到常見函式的導數。
讓我們定義函式的導數。
設
。給定一個函式
,我們說ƒ(x) 在x=a處可微當且僅當
存在。
ƒ 在a處的導數記為 
如果在集合A中的每個a處都存在導數,則稱該函式在集合A上可微。如果一個函式在其整個定義域上可微,則稱該函式可微。
從我們對導數的定義可以看出,它使用了極限和函式。這個定理將微分與連續性聯絡起來,這對於證明本章將討論的許多後續定理很有用。該定理的證明很簡單;它需要一個有效的極限收斂於零來模擬連續性的定義。
該定理的證明如下
證明在a處可微的函式在a處連續
| 可微定義 |
|
| 假設我們用0乘以兩邊 |
| 代數運算 |
|
|
連續性定義  |
然而,反過來在這種情況下不成立。分析證明,很明顯,一個在a處連續的函式並不一定意味著它在a處可微,僅僅是因為它會涉及去除乘以0的操作,而這根據我們的代數公理是不可能的。
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將建立新的導數性質。熟悉微積分的人應該注意到,我們正在證明某些函式和運算的導數是有效的。這些第一個定理直接從定義得出。
以下是僅出於完整性而提及的屬性列表,以及關於導數公式如何工作的演示。
基本導數列表
| 常數函式 |
給定  |
| 恆等函式 |
給定  |
常數函式
假設一個常數函式 ƒ 使得
。這個函式對於任何實數的導數始終為 0。
根據導數定義,我們有
應用函式的定義,我們可以用 c 代替函式,如下所示
恆等函式
假設一個恆等函式 ƒ 使得
。這個函式對於任何實數的導數始終為 1。
根據導數定義,我們有
應用函式的定義,我們可以用它的輸入代替函式,如下所示
假設兩個函式 f 和 g 在 a 處可微,以下性質適用
代數運算的導數列表
| 加法 |
|
| 減法 |
|
| 乘法 |
|
| 函式的倍數 |
|
| 倒數 |
|
| 除法 |
|
我們將在下面分別證明每一個
加法
這個證明實質上是從構成整體函式的兩個函式中建立了微分的定義。
減法
我們不會為減法寫出一個嚴謹的證明,因為我們可以透過想象一個取反的
函式或用減法而不是加法來重新追蹤加法的證明,在腦子裡完成。
乘法
這個證明與之前的證明類似,只是這個證明需要新增額外的項,這些項在加在一起時會抵消。 這是一個在推導定理時常用的代數技巧,在本節後面的定理中還會繼續使用。
常數的乘積
對於這個證明,我們將使用兩種不同的方法來呈現它。
第一種方法只需要一個極限定理,即常數的倍數等價於極限乘以常數。
第二種證明需要應用乘積法則和常數函式的微分。
倒數
與之前其他證明一樣,這個證明也會在某個點呼叫定義,將語句簡化為簡潔、易記的形式。
除法
此證明借鑑了倒數證明和乘積證明,形成一個易於理解的論證。
給定兩個函式 f 和 g,使得 f 在
處可微,g 在 a 處可微,則 
證明第一部分
與之前的性質不同,鏈式法則很快就會變得很麻煩,並且絕對需要一個外部定理才能解決,而不是代數運算。為了說明為什麼需要一個新的定理,我們將從代數運算開始證明鏈式法則,指出障礙,然後建立一個引理來指導我們繞過這個問題,從而找到一個證明。我們從以下陳述開始



問題是
可能在任意接近 x 的點處為零,因此
在這些點處不會連續。因此,我們應用以下一個巧妙的引理
令 
我們說
在
處可微當且僅當存在一個連續函式
使得
證明
(
) 令
在
處可導,並定義函式
使得
當
,並且
很容易看出
是連續的,並且滿足所需的條件。
(
) 令
是一個滿足
的連續函式。
對於所有
,我們有 
由於
是連續的,所以
,即
,這意味著
在
處可微。
證明第二部分
令
在
處可微。
令
在
處可微。
令函式 f 的定義域為函式 g 的值域的子集。
那麼,
在
處可微。

Caratheodory 引理表明存在連續函式
,使得
且 
現在,考慮函式
。顯然,
是連續的。
此外,它滿足
。因此,根據 Caratheodory 引理,
在
可微,並且
以下是一些練習,可以幫助你擴充套件和鞏固對材料的理解。
- 求以下函式的導數
- 形如ƒ(x) = xn 的函式
- 多項式
- 三角函式
- 指數函式
- 對數函式
- 在本節中,你學習了函式可微意味著該函式在該點連續。鑑於此,請閱讀 高階導數,然後再解決這些問題
- 證明在 a 處的二階導數是否也在 a 處連續
- 證明在 a 處的 n 階導數是否也在 a 處連續
- 一些最流行的反例用來說明連續性和可微性的性質,這些函式涉及

- 證明
在
不連續
- 證明函式
在
連續但不可微
- 證明
在
可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