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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分析/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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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分析
微分

在本章中,我們將介紹微分的概念。微分是微積分中的一種基本工具,你在學習早期數學時應該已經對此有所瞭解。然而,為什麼這是真的,原因並不總是那麼清晰。本章證明了微分的一個簡單推論,你應該很熟悉 - 也就是說,我們將集中證明每個微分“運算”,它為我們提供了一種簡單的方法來找到常見函式的導數。

讓我們定義函式的導數。


。給定一個函式 ,我們說ƒ(x) 在x=a可微當且僅當 存在。

ƒa處的導數記為

如果在集合A中的每個a處都存在導數,則稱該函式在集合A上可微。如果一個函式在其整個定義域上可微,則稱該函式可微。

定義推出的定理(可微性蘊含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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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們對導數的定義可以看出,它使用了極限和函式。這個定理將微分與連續性聯絡起來,這對於證明本章將討論的許多後續定理很有用。該定理的證明很簡單;它需要一個有效的極限收斂於零來模擬連續性的定義。

定理

給定一個在a處可微的函式ƒ,它也在a處連續

該定理的證明如下

證明在a處可微的函式在a處連續
可微定義
假設我們用0乘以兩邊
代數運算
連續性定義

然而,反過來在這種情況下不成立。分析證明,很明顯,一個在a處連續的函式並不一定意味著它在a處可微,僅僅是因為它會涉及去除乘以0的操作,而這根據我們的代數公理是不可能的。

微分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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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將建立新的導數性質。熟悉微積分的人應該注意到,我們正在證明某些函式和運算的導數是有效的。這些第一個定理直接從定義得出。

基本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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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僅出於完整性而提及的屬性列表,以及關於導數公式如何工作的演示。

基本導數列表
常數函式 給定
恆等函式 給定

常數函式

假設一個常數函式 ƒ 使得 。這個函式對於任何實數的導數始終為 0。

根據導數定義,我們有

應用函式的定義,我們可以用 c 代替函式,如下所示

恆等函式

假設一個恆等函式 ƒ 使得 。這個函式對於任何實數的導數始終為 1。

根據導數定義,我們有

應用函式的定義,我們可以用它的輸入代替函式,如下所示

代數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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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兩個函式 f 和 g 在 a 處可微,以下性質適用

代數運算的導數列表
加法
減法
乘法
函式的倍數
倒數
除法

我們將在下面分別證明每一個

加法

這個證明實質上是從構成整體函式的兩個函式中建立了微分的定義。

減法

我們不會為減法寫出一個嚴謹的證明,因為我們可以透過想象一個取反的 函式或用減法而不是加法來重新追蹤加法的證明,在腦子裡完成。

乘法

這個證明與之前的證明類似,只是這個證明需要新增額外的項,這些項在加在一起時會抵消。 這是一個在推導定理時常用的代數技巧,在本節後面的定理中還會繼續使用。

常數的乘積

對於這個證明,我們將使用兩種不同的方法來呈現它。

第一種方法只需要一個極限定理,即常數的倍數等價於極限乘以常數。

第二種證明需要應用乘積法則和常數函式的微分。

倒數

與之前其他證明一樣,這個證明也會在某個點呼叫定義,將語句簡化為簡潔、易記的形式。

除法

此證明借鑑了倒數證明和乘積證明,形成一個易於理解的論證。

鏈式法則(函式複合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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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定兩個函式 f 和 g,使得 f 在 處可微,g 在 a 處可微,則

證明第一部分

與之前的性質不同,鏈式法則很快就會變得很麻煩,並且絕對需要一個外部定理才能解決,而不是代數運算。為了說明為什麼需要一個新的定理,我們將從代數運算開始證明鏈式法則,指出障礙,然後建立一個引理來指導我們繞過這個問題,從而找到一個證明。我們從以下陳述開始


問題是 可能在任意接近 x 的點處為零,因此 在這些點處不會連續。因此,我們應用以下一個巧妙的引理

Caratheodory 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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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說 處可微當且僅當存在一個連續函式 使得

證明

() 令 處可導,並定義函式 使得

,並且

很容易看出 是連續的,並且滿足所需的條件。

() 令 是一個滿足 的連續函式。

對於所有 ,我們有

由於 是連續的,所以 ,即

,這意味著 處可微。

證明第二部分

處可微。

處可微。

令函式 f 的定義域為函式 g 的值域的子集。

那麼,

  1. 處可微。

Caratheodory 引理表明存在連續函式 ,使得

現在,考慮函式 。顯然, 是連續的。

此外,它滿足。因此,根據 Caratheodory 引理, 可微,並且

以下是一些練習,可以幫助你擴充套件和鞏固對材料的理解。

  1. 求以下函式的導數
    1. 形如ƒ(x) = xn 的函式
    2. 多項式
    3. 三角函式
    4. 指數函式
    5. 對數函式
  2. 在本節中,你學習了函式可微意味著該函式在該點連續。鑑於此,請閱讀 高階導數,然後再解決這些問題
    1. 證明在 a 處的二階導數是否也在 a 處連續
    2. 證明在 a 處的 n 階導數是否也在 a 處連續
  3. 一些最流行的反例用來說明連續性和可微性的性質,這些函式涉及
    1. 證明 不連續
    2. 證明函式 連續但不可微
    3. 證明 可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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