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曼積分是人們在想到積分時,最常想到的一種積分形式。它是在大多數微積分課程中唯一考慮的積分型別;許多其他形式的積分,特別是勒貝格積分,是黎曼積分對更大類函式的擴充套件。黎曼積分由 伯恩哈德·黎曼 在 1854 年提出,它是在發明時,第一個適用於不一定連續函式的嚴格積分定義。
我們首先定義一些初步的概念。
設 
一個分割槽
定義為實數的
元有序元組
,使得 
設
是由
給出的分割槽。
那麼,
的範數(或“網格”)定義為 
令
為一個劃分
一個帶標籤的劃分
定義為有序對的集合
其中
。點
稱為標籤。
黎曼和
令 ![{\displaystyle f:[a,b]\to \mathbb {R} }](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b592d102ccd1ba134d401c5b3ea177baaba3ffac)
令
為
的帶標籤的劃分
黎曼和 of
關於
並關於
給出如下
令 ![{\displaystyle f:[a,b]\to \mathbb {R} }](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b592d102ccd1ba134d401c5b3ea177baaba3ffac)
令 
我們說
在
上是可積的,當且僅當,對於每個
,存在
,使得對於每個滿足
的分割
,都有 
被稱為
在
上的積分,記為
或 
令
在
上是可積的。
則
的積分
是唯一的。
假設,如果可能的話,
都是
在
上的積分。考慮 
由於
是積分,存在
使得
對於所有滿足
的
,以及
對於所有滿足
的
。
令
。因此,如果
是一個滿足
的劃分,那麼我們有
以及 
也就是說,
,這是一個明顯的矛盾。因此,積分
的
是唯一的。
我們現在陳述(不加證明)積分的兩個看似顯而易見的性質。
令
是可積的,並令 
那麼
(i)
(ii)
設
是黎曼可積的,則
在
上是有界的。
假設
是無界的,對於每一個
,將區間
分成
部分。因此,對於每一個
,
在這
部分中的至少一部分上是無界的。稱這一部分為
。
現在,設
為給定值。考慮任意的
。設
是一個標記的劃分,使得
且
,其中
被選擇以滿足
。
因此,我們有
。但由於
是任意的,我們得到了一個矛盾,因為它與
是黎曼可積的這一事實相矛盾。
因此,
是有界的。
現在我們研究黎曼可積函式的類別。對黎曼可積函式的第一個“約束”由柯西可積性準則給出。
令 ![{\displaystyle f:[a,b]\to \mathbb {R} }](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b592d102ccd1ba134d401c5b3ea177baaba3ffac)
那麼,
(i)
在
上是黎曼可積的當且僅當
(ii) 對於每個
,存在一個
使得如果
是兩個滿足
的兩個劃分,則 
(
)令
並且令
被給出。
然後,存在一個
,使得對於任何滿足
的劃分
,我們有
現在,設劃分
滿足
.
因此,我們有
,也就是說
(
) 對於每個
,考慮
使得對於所有滿足
的分割
,我們有
.
不失一般性,我們可以假設當
時,
。對於每個
,令
是一個分割,使得 
序列
是一個柯西序列,因此它有一個極限
.
現在,對於每個
,我們都有一個
使得
意味著
.
因此 
令 ![{\displaystyle f:[a,b]\to \mathbb {R} }](https://wikimedia.org/api/rest_v1/media/math/render/svg/b592d102ccd1ba134d401c5b3ea177baaba3ffac)
那麼,
(i)
在
上黎曼可積 當且僅當
(ii) 對於每個
,存在黎曼可積函式
使得
對於所有
並且
(
)取
。很容易看出 
(
)設
。則存在函式
使得
。此外,如果
且
,則存在
使得,如果劃分
滿足
則
且
則 
現在設
是一個滿足
的劃分。
現在,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看到
。因此,
是一個柯西序列,它有一個極限
,並且與之前的證明類似,我們可以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