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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經濟學/收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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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收入來源 公共財政經濟學家已經制定了一些評估不同收入來源的優劣標準。這些標準反映了收入來源在經濟效率、社會公平或分配效應、提供足夠收入的能力以及可行性方面的特性。

稅收或使用者收費的效率與其配置稀缺資源的程度有關。由於稅收透過影響商品的需求和供應而產生市場扭曲,因此理想的稅收應該是對消費者和生產者影響很小的稅收。特定稅收的福利影響被稱為稅收的額外負擔,並提供了對增加一美元收入的經濟成本的估計。特定稅收的額外負擔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被徵稅商品的需求彈性。機動車燃料稅通常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收入來源,因為燃料的短期和長期需求相對於價格而言是相對無彈性的[1]。事實上,許多西歐國家至少部分地為此原因(以及環境因素)採用了相當高的燃料稅。高速公路收費

有效的稅收和使用者收費也能夠產生價格訊號,為消費者提供有關生產額外單位商品成本的資訊。經濟學家普遍認為,透過對大多數商品採用邊際成本定價,可以提高效率。邊際成本定價的概念在交通領域尤為重要,在交通領域,消費交通服務通常會帶來重大的負外部性。某些型別的收入來源可能能夠將這些外部性內部化。例如,邊際成本高速公路收費可能能夠將擁堵的外部成本內部化,而有效的燃料稅可能能夠將與當地和全球空氣汙染相關的成本內部化[2]

公平問題通常是指特定收入來源在不同社會階層之間的公平性或分配影響。可以從許多方面來評估公平性,但收入往往是最常見的標準之一。政府在稅收政策方面的許多決定都將支付能力的概念作為核心標準,因此涉及對稅收體系中適當的累進性程度的選擇。

效益原則

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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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性是指收入來源能夠隨著時間的推移充分滿足系統需求的能力。在實踐中,這意味著理想的收入來源不僅能夠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長以滿足需求,而且還能夠在收入徵收方面提供一定程度的穩定性,尤其是在經濟週期性波動的情況下。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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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與給定收入來源的行政和/或政治可行性有關。行政簡便性是良好收入來源的重要標準,因為它意味著需要很少的額外資源來支出以徵收收入。機動車燃料稅的低徵收成本和易於管理經常被認為是它們在美國聯邦和州政府中持續受歡迎的原因[3]。相比之下,收費和直接道路定價儘管具有其理想的效率特性,但往往會產生相當大的徵收成本。如果將來能夠降低其成本,這些收入來源可能會得到更廣泛的採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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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Graham, Daniel J. (2002). "The demand for automobile fuel: a survey of elasticities". Journal of Transport Economics and Policy. 36 (1): 1–25. Retrieved 2010-06-17. {{cite journal}}: Unknown parameter |month= ignored (help)
  2. Parry, Ian W.H.; Small, Kenneth A. (2005). "Does Britain or the United States have the right gasoline tax".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5 (4): 1276–1289. Retrieved 2010-06-17. {{cite journal}}: Unknown parameter |month= ignored (help)
  3. Wachs (2003). "A dozen reasons for raising gasoline taxes". Public Works Management & Policy. 7 (4): 235–242. doi:10.1177/1087724X03253152. {{cite journal}}: |access-date= requires |url= (help); Unknown parameter |First= ignored (|first= suggested)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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