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數學擴充套件/數學證明
- "我們透過邏輯證明,但透過直覺發現。"
介紹
在過去五百年的時間裡,數學家們一直沉迷於證明。他們想要證明一切,在這個過程中證明了他們不能證明一切(參見 此處)。本章將介紹數學的公理化方法,以及幾種型別的證明。
直接證明
直接證明相對簡單 - 透過邏輯地應用先前的知識,我們直接證明所需的內容。
示例 1
證明任意兩個偶數的和 和 也是偶數。
解 1
我們知道,由於 和 是偶數,它們必須有 2 作為因子。然後,我們可以寫出以下內容
- 令 , ,對於某些整數
然後
根據整數的分配律
數字 明顯有因子 2,這意味著它是偶數。因此, 是偶數。
示例 2
證明以下關於非零整數 的陳述
如果 整除 且 整除 ,那麼 整除 。
解答 2
如果一個整數 整除另一個整數 ,那麼我們可以寫成 ,其中 是一個非零整數。因此假設 且 ,其中 和 是非零整數,那麼
根據整數乘法的結合律。
但由於 和 是整數,它們的乘積 也必須是整數。因此, 是某個整數乘以 的乘積,所以我們得到 整除 。
數學歸納法
演繹推理是指得出必然成立的結論的過程。例如,如果我們知道
- 所有烏鴉都是黑色的鳥,並且
- 對於每一個作用,都有一個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
那麼我們可以得出結論
- 這隻鳥是烏鴉,所以它是黑色的。
- 當用球杆擊打檯球時,它會移動。
歸納法與演繹法相反。為了歸納,我們觀察事物在特定情況下的行為,並據此得出事物在一般情況下的行為結論。
假設我們想要證明一個命題(我們稱之為 ,為了方便表示)對於所有自然數都成立。這就是歸納法證明是如何運作的
- 首先,我們證明 對於自然數 1 成立。這通常被稱為 *基本情況* 或 *基本情況*。
- 然後,我們證明 對於自然數 成立,只要它對於自然數 成立。
- 根據數學歸納法, 對於所有自然數都成立。
為了理解最後一步是如何運作的,請注意以下內容
- 對於 1 成立(由於步驟 1)
- 對於 2 成立,因為它對於 1 成立(由於步驟 2)
- 對於 3 成立,因為它對於 2 成立(由於之前)
- 對於 4 成立,因為它對於 3 成立(由於之前)
- 對於 5 成立,因為它對於 4 成立(由於之前)
- 等等...
示例 1 證明恆等式
對所有正整數成立。
解 首先,我們證明它對1成立。
假設該恆等式對某個自然數*k*成立。
這個假設被稱為歸納假設。我們假設它是真的,並試圖證明,
也是真的。
我們繼續
這就是我們要證明的。由於恆等式對3成立,它也對4成立,由於它對4成立,它也對5、6、7等等成立。
數學歸納法有兩種型別:強歸納法和弱歸納法。在弱歸納法中,假設恆等式對某個值k成立,並證明它對k+1成立。在強歸納法中,恆等式必須對任何小於或等於k的值成立,然後證明它對k+1成立。
例2 證明對於n≥4,n!>2n。
解 當n=4時,該結論成立。因為4!>24,即24>16。現在假設它對n=k,k≥4成立,即
- k!>2k
那麼有
- (k+1)k!>(k+1)2k>2k+1
- (k+1)!>2k+1
我們已經證明,如果對n=k成立,那麼它也對n=k+1成立。由於它對n=4成立,因此它對n=5、6、7、8等等所有n成立。
例3 證明
解 假設它對n=k成立,即
那麼有
我們已經證明了,如果對於 n = k 成立,那麼對於 n = k + 1 也成立。現在對於 n = 1 成立(很明顯)。因此它對於所有整數都成立。
練習
1. 證明
2. 證明對於 n ≥ 1,
其中 xn 和 yn 是整數。
3. 注意到
證明存在一個顯式公式,
- 對於所有整數 m。例如,
4. 三角形所有內角的和為 ;矩形所有角的和為 。證明具有 n 條邊的多邊形所有角的和為 .
反證法
- "當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剩下的,無論多麼不可能,都一定是真相。" - 阿瑟·柯南·道爾
反證法的思想是
- 首先,我們假設我們要證明的結論的相反為真。
- 然後,我們證明這個假設的邏輯結果包含矛盾。
- 最後,我們得出結論,這個假設一定是錯誤的。
√2 是無理數
例如,我們將證明 不是一個有理數。回顧一下,有理數是可以表示為 p/q 的數,其中 p 和 q 是整數,且 q 不等於 0(見“數字分類”部分 這裡)。
首先,假設 是有理數
其中a 和b 是互質的(即沒有公因子的整數,最大公因數為 1)。如果a 和b 不是互質的,我們去掉所有的公因子。換句話說,a/b 是最簡形式。現在,繼續
我們現在發現a2 是某個整數乘以 2。因此,a2 必須能被二整除。如果a2 是偶數,那麼a 也必須是偶數,因為奇數的平方是奇數。因此我們可以寫a = 2c,其中c 是另一個整數。
我們發現b2 也是一個整數乘以二。由此可見,b 必須是偶數。我們得到矛盾了!a 和b 都是偶數。換句話說,它們都有公因子 2。但是我們之前已經說過a/b 是最簡形式,沒有公因子。既然產生了這種矛盾,我們必須得出結論,我們的初始假設是錯誤的。因此,√2 是無理數。
逆否命題
有些命題形式為如果 xxx 那麼 yyy 很難證明。有時考慮該命題的逆否命題 很有用。在我解釋逆否命題是什麼之前,讓我們看一個例子
- "如果x2 是奇數,那麼x 也是奇數"
比
- "如果x 是偶數,那麼x2 也是偶數"
更難證明,儘管它們表達的意思相同。因此,我們不是直接證明第一個命題,而是證明第二個命題。
如果A 和B 是兩個命題,並且我們想要證明
- 如果A 為真,那麼B 為真
我們可以證明等價命題
- 如果B 為假,那麼A 為假
來代替。這種技巧稱為逆否證法。
為了說明這兩個命題為什麼等價,我們證明下面的布林代數表示式為真(見 邏輯)
(留給讀者完成)。
練習
1. 證明不存在 11,111,1111,11111...... 的完全平方數。
2. 證明存在無窮多個k,使得 4k + 3 是素數。(提示:考慮 N = p1p2...pm + 3)
閱讀高等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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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詞
有時我們需要包含一些粗略數量描述的命題,例如,“對於所有奇數整數 x,x2 也是奇數”。單詞所有是數量的描述。單詞“一些”也用於描述數量。
兩個特殊符號用於描述“所有”和“一些”的數量
- 表示“對於所有”或“對於任何”
- 表示“存在一些”或“存在”
示例 1
命題
- 對於所有偶數整數x,x2 也是偶數。
可以用符號表示為
示例 2
命題
- 存在一些奇數整數x,使得 x2 是偶數。
可以用符號表示為
這個命題是假的。
示例 3
考慮關於 (z = x'y' + xy) 的命題
- 對於任何 x 的值,都存在 y 的值,使得 z = 1。
可以用符號表示為
這個命題是正確的。注意量詞的順序很重要。雖然上面的陳述是正確的,但陳述
是錯誤的。它斷言存在一個對於所有 x 都有效的 y 值,使得 z=1。第一個陳述只斷言對於每個 x 都存在一個 y,但不同的 x 值可能具有不同的 y 值。
否定
否定只是一個表示相反的詞,例如,“所有名叫布蘭妮的人都能唱歌”的否定是“有些名叫布蘭妮的人不會唱歌”。這意味著要反駁所有名叫布蘭妮的人都能唱歌,我們只需要找到一個不會唱歌的布蘭妮。用符號表示
- 令p表示一個名叫布蘭妮的人
類似地,要反駁
我們只需要找到一個不滿足條件的奇數。3 是奇數,但 3×3 = 9 也是奇數,因此命題是錯誤的,並且
是正確的。
總之,要獲得包含量詞的命題的否定,您需要用其相反的量詞替換量詞(例如,用 替換 )並將量化命題(例如“x 是偶數”)用其否定替換(例如“x 是奇數”)。
示例 1
是一個正確的陳述。它的否定是
公理和推理
如果今天的數學家要在一個詞中描述 20 世紀數學的最大成就,那麼這個詞將是抽象。顧名思義,抽象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概念(參見 抽象)。
在本章中,我們將討論我們熟悉的一些數系本質。例如,實數和有理數。我們研究最基本的性質,這些性質在某種意義上定義了這些數系。
我們從研究一些被告知是正確的更模糊的結果開始
- 0 乘以任何數都等於 0
- 負數乘以負數等於正數
大多數人只是接受它們是正確的(它們確實是),但上面的兩個結果是我們在實數等數系中認為是正確的簡單推論!
為了理解這一點,我們引入了公理化數學(具有簡單假設的數學)的概念。公理是對數系的一個我們假設為真的陳述。每個數系都有幾個公理,從這些公理中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推論)。
讓我們考慮實數,它有公理。令a、b和c是實數
- 對於從實數中取的a、b和c
- A1: a+b也是實數(閉包)
- A2: 存在 0,使得對於所有a都有 0 + a = a(零的存在 - 一個恆等式)
- A3: 對於每個a,都存在b(寫成 -a),使得 a + b = 0(加法逆元的)
- A4: (a + b) + c = a + (b + c)(加法的結合律)
- A5: a + b = b + a(加法的交換律)
- 對於從實數中取的a、b和c,不包括零
- M1: ab也是實數(閉包)
- M2: 存在一個元素 1,使得對於所有 a,1a = a(存在單位元 - 稱為恆等式)
- M3: 對於每個 a,存在一個 b,使得 ab = 1
- M4: (ab)c = a(bc)(乘法的結合律)
- M5: ab = ba(乘法的交換律)
- D1: a(b + c) = ab + ac(分配律)
這些是我們假設在這個系統中為真的最小值。 這些是最小值,因為在這個數系中所有其他為真的東西都可以從這些公理推匯出來!
讓我們考慮以下為真的恆等式
- (x + y)z = xz + yz
它沒有包含在公理中,但我們可以使用公理來證明它。 我們繼續
在我們繼續之前,你應該已經注意到,實數並不是唯一滿足這些公理的數! 例如,有理數也滿足所有公理。 這就導致了域的抽象概念。 簡單來說,域是一個滿足所有這些公理的數系。 讓我們更仔細地定義一個域
如果一個數系 F 支援 + 和 × 操作,並且滿足以下條件,則它是一個域
- 對於從 F 中取出的 a、b 和 c
- A1: a + b 也在 F 中(封閉性)
- A2: 存在 0,使得對於所有a都有 0 + a = a(零的存在 - 一個恆等式)
- A3: 對於每個a,都存在b(寫成 -a),使得 a + b = 0(加法逆元的)
- A4: (a + b) + c = a + (b + c)(加法的結合律)
- A5: a + b = b + a(加法的交換律)
- 對於從 F 中取出的 a、b 和 c,並且去掉了零(有時寫為 F*)
- M1: ab 在 F 中(封閉性)
- M2: 存在一個元素 1,使得對於所有 a,1a = a(存在單位元 - 稱為恆等式)
- M3: 對於每個 a,存在一個 b,使得 ab = 1(逆元)
- M4: (ab)c = a(bc)(乘法的結合律)
- M5: ab = ba(乘法的交換律)
- D1: a(b + c) = ab + ac(分配律)
現在,對於M3,我們不令 b 為零,因為 1/0 沒有意義。 但是對於 M 公理,我們已經排除了零。
對於感興趣的學生,在一個操作和一個集合上封閉性、恆等式、具有逆元和結合律的要求被稱為群。 如果 F 是一個加法群,並且 F* 是一個乘法群,再加上分配律要求,那麼 F 就是一個域。 以上公理只是完整地陳述了這一事實。
請注意,自然數不是域,因為一般來說M3不滿足,即不是每個自然數都具有一個也是自然數的逆元。
還要注意,(-a) 表示 a 的加法逆元,它並不表示 (-a) = (-1)(a),雖然我們可以證明它們是等價的。
示例 1
僅使用公理證明 0 = -0,其中 -0 是 0 的加法逆元。
解 1
- 0 = 0 + (-0) 根據A3:存在逆元
- 0 = (-0) 根據A2:0 + a = a
示例 2
令 F 為一個域,a 為 F 的一個元素。 僅使用公理證明 0a = 0 對於所有 a 均成立。
解
- 0 = 0a + (-0a) 根據A3存在逆元
- 0 = (0 + 0)a + (-0a) 根據示例 1
- 0 = (0a + 0a) + (-0a) 根據乘法的分配律和交換律
- 0 = 0a + (0a + (-0a)) 根據加法的結合律
- 0 = 0a + 0 根據A3
- 0 = 0a 根據A2。
示例 3
證明 (-a) = (-1)a。
解 3
- (-a) = (-a) + 0
- (-a) = (-a) + 0a 根據示例 2
- (-a) = (-a) + (1 + (-1))a
- (-a) = (-a) + (1a + (-1)a)
- (-a) = (-a) + (a + (-1)a)
- (-a) = ((-a) + a) + (-1)a
- (-a) = 0 + (-1)a
- (-a) = (-1)a
人們可能會想,為什麼我們需要證明這些顯而易見的事情(從小學開始就顯而易見)。 但這裡不是要證明它們是真的,而是要練習推理,如何以邏輯的方式將論據結合起來以證明一個觀點。 這是數學中一項重要的技能。
練習
1. 描述一個 1 = 0 的域
2. 僅使用公理證明,如果 u + v = u + w,則 v = w(從兩邊減去 u 不被接受為解)
3. 證明,如果 xy = 0,則 x = 0 或 y = 0
4. 在 F- 中,+ 操作被定義為兩個數的差,× 操作被定義為兩個數的商。 例如 1 + 2 = -1,5 + 3 = 2 以及 9×3 = 3,5×2; = 2.5。 F- 是一個域嗎?
5. 解釋為什麼 Z6(模 6 的模運算)不是一個域。
習題集
1. 證明
對於
2. 用歸納法證明
3. 用歸納法證明
其中
- 和
- 並且根據定義 0! = 1。
4. 用歸納法證明
5. 證明如果 x 和 y 是整數,n 是奇數,那麼 是一個整數。
6. 證明 (n~m) = n!/((n-m)!m!) 是一個整數。其中 n! = n(n-1)(n-2)...1。例如 3! = 3×2×1 = 6,(5~3) = (5!/3!)/2! = 10。
許多其他章節中的問題都需要你證明一些東西。請務必嘗試本章中討論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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