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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腫瘤學/熱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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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療

• 熱療使用的溫度高於體外電療,體外電療是用於放鬆或理療的深層組織加熱。

• 與放射治療結合使用時,稱為熱放射治療。

熱療腹腔化療

• 腹腔熱療化療灌注 (HIPEC 或 IPHC) 是一種熱療方法,與手術結合使用,用於治療晚期腹腔癌。

• 在該手術中,溫熱的抗癌藥物被輸注並迴圈到腹腔(腹部)內,持續短時間。

• 通常在 IPHC 中輸注的化療藥物是絲裂黴素 C 和順鉑。

• Santiago González-Moreno 等人。世界胃腸腫瘤雜誌。2010 年 2 月 15 日;2(2):68-75。熱療腹腔化療:原理和技術 (PMID:21160924)

全身熱療

  • H Wehner 等人。用水過濾紅外線輻射進行全身熱療:技術物理方面和臨床經驗。國際熱療雜誌。2001 年 1-2 月;17(1):19-30。(PMID:11212877)
    • 使用用水過濾紅外線輻射的 WBH 裝置 IRATHERM 2000 對 80 例晚期癌症患者(40 例男性,40 例女性,1998 年 4 月至 1999 年 4 月)進行了治療。
    • 上升階段(37.5-41.5 攝氏度)的平均持續時間為 87 +/- 19 分鐘。
    • 用水過濾紅外線輻射進行 WBH,結合誘導高血糖和相對高氧血癥(全身癌症多步治療程式)是一種安全可行的程式,在經驗豐富的應用中具有良好的耐受性。


RT +/- 熱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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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克大學 (1994-2001)
    • 隨機對照試驗。109 例淺表腫瘤(深度 <= 3 釐米)患者;乳腺癌 65%、頭頸部癌 13%、黑色素瘤 10%。腫瘤必須在初始熱療中是“可加熱的”。組 1) 僅 RT 與組 2) RT + 熱療。熱療至 >43 攝氏度,持續 1 小時,每週 2 次。如果以前接受過 RT,RT 劑量為 30-60 Gy,否則為 60-70 Gy,分 1.8-2.0 Gy/次。
    • 2005 PMID 15860867 -- “淺表腫瘤熱療聯合放射治療的隨機對照試驗。”(Jones EL,J Clin Oncol。2005 年 5 月 1 日;23(13):3079-85。)
      • 結果:CR RT 42% 對比 RT+HT 66%(SS)。以前接受過 RT 的患者獲益最大(68% 對比 23%,SS)。
      • 毒性:耐受性良好,1 例 III 級熱損傷。
      • 結論:熱療對區域性控制有顯著益處。
  • 國際熱療合作組(1988-1991)-- 5 項 III 期試驗的綜合結果
    • 隨機對照試驗。5 項試驗合併,因為入組速度緩慢,在顯示出效益後提前結束。306 例患者。晚期原發性或複發性乳腺癌;50% 的患者在治療區域外存在活動性疾病。可能以前接受過 RT。試驗:荷蘭熱療組 (DHG)、英國醫學研究委員會 (MRC BrI 和 BrR)、歐洲熱療腫瘤學會 (ESHO) 和普林斯瑪格麗特醫院 (PMH)。熱療目標溫度為 43 攝氏度。RT 以不同的分數進行。
    • 1996 PMID 8690639 -- “淺表區域性乳腺癌的放射治療聯合或不聯合熱療:來自五項隨機對照試驗的結果。國際熱療合作組。”(Vernon CC,Int J Radiat Oncol Biol Phys。1996 年 7 月 1 日;35(4):731-44。)
      • 結果:CR RT 41% 對比 RT+HT 59%(SS);在以前接受過 RT 的複發性病灶中效果最為顯著,其中再照射劑量較低。2 年 OS 約為 40%(NS),74% 的患者在隨訪期間在熱療區域外進展。
      • 結論:綜合結果表明,熱療作為 RT 的輔助治療,對複發性腫瘤治療有效。
  • RTOG,1991 PMID 1903023 -- “比較淺表可測量腫瘤放射治療聯合熱療與單獨放射治療的隨機 III 期研究。放射治療腫瘤學組的最終報告。”(Perez CA,Am J Clin Oncol 1991 年 4 月;14(2):133-41。)
    • 隨機對照試驗。307 例淺表腫瘤患者。接受單獨 RT 或 RT + 熱療(隨後,至 42.5 攝氏度,持續 45-60 分鐘)。
    • 反應:CR RT 30% 對比 RT+HT 32%;在 <3 釐米的腫瘤中改善了 LC。
    • 毒性:相當,但在加熱的腫瘤中出現 30% 的熱性水泡。

熱療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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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傑斐遜大學,1993(1983-1990)PMID 8515137 -- “淺表腫瘤患者每週一次熱療與每週兩次熱療的隨機對照試驗。”(Engin K,Int J Hyperthermia。1993 年 5-6 月;9(3):327-40。)
    • 隨機對照試驗。41 例患者,44 處淺表腫瘤。接受每週一次與每週兩次熱療 + RT(平均劑量為 45 Gy)。
    • 2 個月 CR:每週一次熱療 59% 對比 每週兩次熱療 55%。
    • CR 的預測因素:RT 劑量、腫瘤體積;反應持續時間的預測因素:最低腫瘤溫度、腫瘤體積。
    • 毒性:沒有差異。
    • 結論:每週一次熱療與每週兩次熱療之間,在反應或持續時間方面沒有差異。

熱療的持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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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溫度應轉換為 43 攝氏度等效分鐘。
    • 每高於 43 攝氏度 1 攝氏度,等效熱損傷的時間需要縮短一半(例如,45 攝氏度持續 1 分鐘 = 43 攝氏度持續 4 分鐘)。
    • 每低於 43 攝氏度 1 攝氏度,等效熱損傷的時間需要延長 4 倍(例如,42 攝氏度持續 1 分鐘 = 43 攝氏度持續 0.25 分鐘)。
    • t2/t1 = 2^(Temp1-Temp2)

熱療腹腔化療 (HI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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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 J Valle 等人。熱療腹腔化療 (HIPEC) 方法、藥物和雙向化療。印度外科腫瘤學雜誌。2016 年 6 月;7(2):152-9。(PMID:27065705)
  • Wim Ceelen 等人。熱療腹腔化療:批判性綜述。癌症 (巴塞爾)。2021 年 6 月 22 日;13(13):3114。(PMID:3420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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