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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酒/酒精/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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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是混合飲料的主要成分之一,與其他酒精飲料、混合物裝飾一起。它們是由從發酵物質中蒸餾出來的,例如水果、蔬菜、穀物、甘蔗、仙人掌汁等。烈酒這個詞通常指的是低糖、酒精度不低於 40º proof / 20% ABV(酒精度)的蒸餾飲料。(在德國,酒精度不低於 15% ABV (30ºproof) 的蒸餾飲料被認為是烈酒。)

1½ 盎司的 40% ABV / 80ºproof 烈酒包含大約 1 個美國標準酒精單位(相當於 14 克酒精,或大約 18 毫升/0.6 盎司體積)。這比英國的單位要高得多,英國的單位是 7.9 克/10 毫升。在計算飲料配方中的酒精單位時,必須牢記這一點。

白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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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60% ABV (80-120º proof)

白蘭地(簡稱 'brandywine',源於荷蘭語 brandewijn—“燒酒”)是蒸餾葡萄酒的通用術語。除了葡萄酒之外,這種烈酒也可以用葡萄渣或發酵的果汁製成。除非另有說明,白蘭地是用葡萄酒製成的。它通常作為餐後酒飲用。用葡萄酒製成的白蘭地通常用焦糖色素著色,以模仿在木桶中長期陳釀的效果;果渣白蘭地和水果白蘭地通常不經過陳釀,也不著色。干邑是該類別中最受推崇的烈酒。

卡沙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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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卡沙薩可以製作著名的長飲酒 卡伊皮里尼。卡沙薩是用發酵的壓榨甘蔗汁蒸餾而成的,在巴西是一種非常常見的飲料。它也被稱為 Pinga 或 Aguardente。人們通常喝純淨的卡沙薩,直接飲用,室溫,不加冰,也不加任何東西,用像龍舌蘭酒或伏特加酒杯那樣的小杯子。在巴西,它是一種廉價的飲料,但在歐洲不是,因為它必須進口。有一些古老的品牌價格非常昂貴。它可以在歐洲各地的許多超市找到。可以用卡沙薩、蜂蜜和檸檬製作一種簡單的飲料,用相同的小杯子盛放,不加冰,室溫飲用。卡沙薩也可以用作許多長飲酒的成分,稱為 Batidas(搖晃的)與水果、煉乳和大量的冰一起飲用。最著名的長飲酒是 卡伊皮里尼,非常清爽,而且非常濃烈:將一個完整的青檸切成 8 等份(不要去皮),兩勺糖,擠壓在一起,放入一個厚壁杯中,用一根棍子搗碎青檸和糖,直到所有的汁液與糖混合在一起(用切開的青檸片放在杯子裡的棍子上),加入大量的卡沙薩,通常是 60-70 毫升,以及大量的冰,混合,飲用,然後忘記。

杜松子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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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7.5% ABV (75º proof)

杜松子酒是一種烈酒,或強烈的酒精飲料。它是由從農業來源和杜松子中蒸餾出來的,杜松子賦予了它獨特的風味。普通杜松子酒的味道非常幹,因此經常與其他飲料混合。它不應該與斯洛金混淆,斯洛金是一種甜酒,傳統上是用斯洛(黑刺李的果實)浸泡在杜松子酒中製成的。

最常見的杜松子酒型別,通常用於混合飲料,是“倫敦幹杜松子酒”,它指的是蒸餾過程,而不是品牌、商標或產地。倫敦幹杜松子酒是一種高酒精度烈酒,通常在蒸餾柱中生產,並在新增植物成分到基礎烈酒後重新蒸餾。除了杜松子之外,它通常還加入少量的柑橘類植物成分,例如檸檬和苦橙皮。其他可能使用的植物成分包括茴香、當歸根、鳶尾根、肉桂、芫荽和桂皮。這些杜松子酒的乾性特徵和濃郁的杜松子風味使其可以與相對甜的成分混合,而不會被壓倒,而更甜或更微妙的杜松子酒可能會消失,使雞尾酒更像伏特加雞尾酒,而不具有經典的芳香杜松子酒的特徵。

一款製作精良的杜松子酒應該非常幹,質地光滑,沒有刺激性。風味應和諧,但具有清爽的特徵,並帶有濃郁的杜松子風味。

複合杜松子酒是指杜松子風味新增到中性烈酒中,沒有重新蒸餾的杜松子酒

朗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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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7.5 - 57% ABV (75 - 114º proof)

朗姆酒的生產可以追溯到 17 世紀。它是由發酵的甘蔗汁或發酵的糖蜜蒸餾而成的,可以是幾乎無色且略帶芳香,酒體輕盈,也可以是深棕色,酒體厚重,風味濃郁,香氣豐富。

世界上大部分的朗姆酒都來自加勒比海。波多黎各是白色或銀色朗姆酒的產地,這種朗姆酒清澈透明,酒體和風味輕盈。波多黎各的金黃色和琥珀色朗姆酒顏色和風味更深,而牙買加和古巴朗姆酒濃郁醇厚。

蒸餾過程決定了朗姆酒的風味和香氣,連續蒸餾或專利蒸餾會產生酒體輕盈的朗姆酒,而傳統的壺式蒸餾會產生更濃郁、酒體厚重的朗姆酒。有些朗姆酒透過新增草藥、香料或水果來增加風味。

朗姆酒的顏色取決於朗姆酒的陳釀方式。大多數朗姆酒在燒焦的橡木桶中陳釀,使其呈棕色或黃色,通常用焦糖增強,而在鋼製罐中陳釀的朗姆酒則保持無色。

在調酒中,朗姆酒是最重要的酒類之一。它被用於各種經典雞尾酒,包括古巴自由酒、邁泰酒、代基裡酒和賓治酒。它也可以單獨飲用(純淨的)或加冰飲用。

  • 20 - 40% ABV (40 - 80º proof)

烈酒是一種蒸餾飲料。這個詞“schnapps”源於德語單詞 Schnaps,指的是通常清澈的酒精飲料,從發酵的穀物、根莖或水果中蒸餾出來,包括櫻桃 (Kirschwasser)、蘋果、梨、李子、杏子等。德國烈酒不新增糖或香料,但美國烈酒通常新增這些新增劑。德國烈酒具有淡淡的水果香氣,類似於白蘭地。它的酒精含量通常約為 40% 體積。

美式利口酒(例如桃子利口酒和奶油糖利口酒)與真正的德國利口酒不同。它們採用不涉及發酵的方法生產。它們由穀物酒精製成,並在其中添加了香料和糖。它們的酒精含量低至15%的體積。

龍舌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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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 ABV (80º proof)

龍舌蘭酒是一種主要在墨西哥特基拉鎮及其周邊地區生產的烈酒。它由龍舌蘭植物製成——藍龍舌蘭。龍舌蘭酒的酒精含量通常為 38–40%(76–80º 標準酒精濃度),但也有一些龍舌蘭酒的酒精含量為 43–46%(86–92º 標準酒精濃度)。

嚴格意義上來說,龍舌蘭酒是一種梅斯卡爾酒。雖然在生產標準梅斯卡爾酒時,龍舌蘭芯會被烤或燒烤,但在生產龍舌蘭酒時,龍舌蘭芯會被烘焙。因此,龍舌蘭酒沒有梅斯卡爾酒中常見的獨特煙燻味。

墨西哥法律不再要求龍舌蘭酒完全由藍龍舌蘭蒸餾酒組成,被稱為“混合酒”的低質量龍舌蘭酒可以包含高達 49% 的其他更便宜的蒸餾酒,從而導致許多異味和普遍的難聞味道。這些龍舌蘭酒通常被貼上“金”的標籤,並且經常被人工染色,以模擬陳年龍舌蘭酒(如 reposados 和 anejos)的天然金黃色。即使是為了混合的目的,也一定要購買明確標有“100% 龍舌蘭”的龍舌蘭酒。

許多人更喜歡在雞尾酒中使用白酒(未陳釀和透明色,也稱為銀酒或鉑金酒)的更簡單但更植物的味道,但略微陳釀的 reposado 龍舌蘭酒也可能一樣好,所以可以嘗試一下。然而,anejo 龍舌蘭酒(在不同的酒桶中陳釀更長時間)幾乎總是非常複雜和微妙的,應該純飲或加冰塊飲用,因為混合它們會掩蓋其大部分風味,是一種浪費。

伏特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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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特加是透過蒸餾從發酵物質(如穀物或糖蜜)中提純的,通常的酒精含量為 35% 到 50% 的體積(70 - 100º 標準酒精濃度)。伏特加主要由水和酒精(乙醇)組成,有時還會新增各種香料。大多數其他烈酒的定義是使用特定的穀物、蔬菜或水果。雖然伏特加傳統上以穀物、馬鈴薯和葡萄為原料生產,但實際上它可以使用幾乎任何其他蔬菜或水果製成。

雖然大多數烈酒在達到所需的酒精濃度時就會停止蒸餾,但伏特加則是蒸餾到幾乎完全是乙醇為止。在這一點上,除了乙醇本身之外,烈酒中沒有其他成分能賦予任何風味或氣味。然後,乙醇按約 40:60 的比例與水混合。這就是為什麼伏特加傳統上被稱為無味無臭,使其成為雞尾酒中常用的烈酒。

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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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 - 53.5% ABV (80 - 107º 標準酒精濃度) 及更高 (桶裝酒精濃度)

威士忌 (蘇格蘭蓋爾語: uisge-beatha},或威士忌 (愛爾蘭語: uisce beatha),指的是一種廣泛的酒精飲料類別,它們由發酵的穀物漿液蒸餾而成,並在木桶(通常是橡木桶)中陳釀。

不同的品種使用不同的穀物,包括:大麥、麥芽大麥、黑麥、麥芽黑麥、小麥和玉米。威士忌源於蓋爾語中“水”(uisce 或 usige)一詞,在蘇格蘭稱為 uisge-beatha,在愛爾蘭稱為 uisce beatha,意思是“生命之水”。它與拉丁語 aqua vitae 相關,也表示“生命之水”。始終是蘇格蘭威士忌和愛爾蘭威士忌;其他國家可以使用兩種拼寫中的任何一種。

威士忌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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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士忌或類似威士忌的產品在大多數穀物種植區生產。它們在基礎產品、酒精含量和質量上有所不同。

蘇格蘭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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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威士忌通常蒸餾兩次,不過有些蒸餾三次。許多國家的法律要求任何帶有“蘇格蘭”標籤的酒都必須在蘇格蘭蒸餾,並在橡木桶中陳釀至少三年。威士忌不會在瓶中陳釀,只會在桶中陳釀,因此蘇格蘭威士忌的“年份”是指蒸餾和裝瓶之間的間隔時間。這反映了桶與威士忌相互作用的程度,改變了威士忌的化學成分和味道。如果蘇格蘭威士忌來自多個桶,並且瓶子上標明瞭年份,則必須反映混合物中年份最短的威士忌的年份。許多桶裝單一麥芽威士忌也省略了年份,因為它們使用了少量的年份較短的成分來調味和柔化。

蘇格蘭威士忌的兩種基本型別是麥芽和穀物。
  • 麥芽威士忌完全由麥芽大麥製成,並在洋蔥形壺式蒸餾器中蒸餾。
  • 穀物威士忌由麥芽大麥和非麥芽大麥以及其他穀物製成,通常在連續式柱狀蒸餾器中生產。直到最近,它只用於混合酒,但現在也有一些“單一穀物”蘇格蘭威士忌被推向市場。
麥芽和穀物以各種方式混合
  • 混合麥芽威士忌是由不同酒廠的麥芽威士忌混合而成的。如果威士忌標有“純麥芽”或只是“麥芽”,則幾乎可以肯定它是混合麥芽威士忌。這有時也稱為“混合麥芽”威士忌。
  • 單一麥芽威士忌是指來自單一酒廠的麥芽威士忌。但是,除非威士忌被稱為“單一桶”,否則它將包含來自多個桶的威士忌,因此調酒師可以創造出一種可以識別為該酒廠的典型風味。在大多數情況下,單一麥芽威士忌的名稱將是酒廠的名稱(The Glenlivet、Glenmorangie、Bowmore),帶有一個年份宣告,以及可能的一些關於特殊處理的資訊,例如在波特酒桶中陳釀。一些單一麥芽威士忌(通常是為了從國外不太精明的飲酒者那裡獲得更高的價格而製作的)將被賦予一個特殊的名字。
  • 混合威士忌通常是由麥芽和穀物威士忌混合而成的更便宜的威士忌。簡單地稱為蘇格蘭威士忌的威士忌很可能就是這種混合酒。混合酒通常來自多個酒廠,因此調酒師可以生產出一種與品牌一致的風味,而且品牌名稱(如 Bell's、Chivas Regal)通常不會因此包含酒廠的名稱。但是,“混合”可以(不太常見)具有其他含義。來自不同酒廠的麥芽混合物(不含穀物)(通常稱為混合麥芽)有時可能被稱為“混合麥芽”,而沒有麥芽的穀物威士忌混合物有時會帶有“混合穀物”的名稱。

日本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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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威士忌通常符合蘇格蘭傳統,可以用上述型別進行分類。

愛爾蘭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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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威士忌通常蒸餾三次,並且必須在木桶中陳釀至少三年。[1] 幾乎總是使用未熏製的麥芽,這意味著它們沒有蘇格蘭威士忌的煙燻味,更適合混合。

加拿大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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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威士忌有在桶中陳釀至少三年的監管要求。[2] 大多數加拿大威士忌是混合的多穀物威士忌。

美國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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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威士忌包括直威士忌和混合威士忌。要被稱為“直威士忌”,威士忌必須是聯邦法規中列出的“命名型別”之一,並在橡木桶中陳釀至少兩年。最常見的“命名型別”是;

  • 波本威士忌,必須由至少 51% 的玉米(玉米)製成,在新的炭化橡木桶中陳釀,裝瓶時酒精度不低於 80 度,並在肯塔基州生產。
  • 田納西州威士忌,與波本威士忌相同,只是在田納西州生產,並經過林肯縣工藝(透過楓木炭過濾)。
  • 黑麥威士忌,必須至少 51% 的黑麥。
  • 玉米威士忌,由至少 80% 的玉米(玉米)製成的漿液製成。威士忌的蒸餾酒精度不超過 80%。它不需要陳釀,但如果陳釀,必須在新的未炭化橡木桶或舊桶中陳釀。陳釀通常很短,例如六個月。在陳釀期間,威士忌會吸收顏色和風味,並減少其辛辣度。
除了直玉米威士忌外,所有直美國威士忌都必須在新的橡木桶中陳釀,這些橡木桶的內表面經過炭化。美國混合威士忌將直威士忌與未陳釀的威士忌、穀物中性酒精、香料和色素混合在一起。這些定義是美國法律的一部分。田納西州威士忌沒有在法律中定義,但在市場上很重要,傑克丹尼是其代表性產品。它在幾乎所有重要方面都與波本威士忌相同。最明顯的區別是田納西州威士忌經過糖楓木炭過濾,賦予其獨特的風味和香氣。

純壺式蒸餾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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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麥威士忌指的是用麥芽和大麥混合釀造並用壺式蒸餾器蒸餾的艾爾蘭威士忌。

威爾士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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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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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威士忌是一種在印度被標記為“威士忌”的酒精飲料。許多印度威士忌是用發酵的糖蜜蒸餾的,因此在印度次大陸以外被認為是一種朗姆酒。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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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愛爾蘭政府,1980 年愛爾蘭威士忌法案 [1]
  2. 食品和藥物法案,食品和藥物條例(加拿大法規,c. 87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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