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軟體政府政策/詞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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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軟體
- “自由”一詞在自由軟體中指的是使用者執行、複製、分發、學習、更改和改進軟體的自由。它不指軟體的價格。更準確地說,如果使用者擁有以下四項自由,則該程式是自由軟體
- 以任何目的執行程式的自由
- 學習程式如何工作並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調整的自由。訪問原始碼是此前提條件。
- 分發副本的自由,這樣您就可以幫助您的鄰居。
- 改程序序並向公眾釋出您的改進的自由,以便整個社群都能從中受益。訪問原始碼是此前提條件。
- 自由軟體的定義和更詳細的解釋可在http://www.fsf.org/philosophy/free-sw.html找到
- GNU
- GNU 是“GNU's Not Unix”的遞迴縮寫,也是一個專案的名稱,該專案於1984 年由理查德·斯托曼 啟動,目的是開發一個完整的類 Unix 作業系統,該作業系統可以作為自由軟體使用。這被稱為 GNU 作業系統。
- GNU GPL
-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GNU GPL) 最初用作由自由軟體基金會 (FSF) 分發的“自由軟體”的許可證。在 GPL 下,使用者可以執行、複製和修改軟體,並分發修改後的軟體。但是,使用者不允許新增自己的限制,修改後的軟體必須在相同的許可條款下發布。GPL 還要求將原始碼提供給任何擁有程式二進位制檔案的人。
- 本地化
- 在軟體環境中,本地化是指將產品針對特定市場進行適應、翻譯和定製的過程。這意味著修改介面,使其對產品的本地使用者有意義且易於理解。本地化需要解決語言、內容、文化和技術問題。
- NSA
- 國家安全域性 (NSA) 是美利堅合眾國的密碼學機構。它協調、指導和執行高度專業化的活動,以保護美國資訊系統併產生產生外國情報資訊。作為一家高科技機構,NSA 處於通訊和資料處理的前沿。它也是美國政府內最重要的外語分析和研究中心之一。
- 從 NSA 網站上獲取的資訊:http://web.archive.org/20040307142240/www.nsa.gov/about/index.cfm
- 開源軟體
- 開源軟體不僅僅意味著訪問原始碼。要被視為開源軟體,軟體必須具有符合以下條件的分發條款
- 自由重新分發。
- 原始碼可用。
- 衍生作品的可能性。
- 作者原始碼的完整性。
- 不歧視個人或群體。
- 不歧視工作領域。
- 許可證分發。
- 許可證不得特定於產品。
- 許可證不得限制其他軟體。
- 許可證必須是技術中立的。
- 有關開源定義的進一步說明,請參閱:http://www.opensource.org/docs/definition.php
- 作業系統
- 作業系統 (OS) 是一個軟體集合,用於控制計算機上的硬體和軟體應用程式。OS 管理和分配物理資源(CPU 處理時間、硬碟空間、鍵盤輸入等)在執行在其上的不同應用程式之間。OS 的示例包括 Microsoft Windows、GNU/Linux、Solaris 和 Mac OS X。大多數現代作業系統捆綁了其他應用程式(文字處理器、媒體播放器、網頁瀏覽器),這些應用程式傳統上未被定義為作業系統的一部分。
- 反向工程
- 對產品進行反向工程是指拆解一個正常執行的產品以瞭解其工作原理。這通常用作建立功能類似的獨立產品的過程的一部分。反向工程用於相容性目的,在許多國家都受到法律保護。
- 原始碼
- 軟體原始碼是程式設計師使用特定計算機語言編寫的程式設計指令集。大多數計算機語言很容易被有能力的程式設計師閱讀和理解。為了使計算機能夠理解和執行軟體,必須將原始碼編譯或“翻譯”成機器程式碼(也稱為二進位制程式碼、可執行程式碼或目的碼)。要修改軟體,必須提供原始碼,因為機器程式碼對人類來說不可讀。
- TCO
- 總擁有成本 (TOC) 包括技術或業務解決方案涉及的所有成本。除了初始投資成本外,TCO 還包括培訓、維護、支援、更換成本等。在軟體的情況下,TCO 應包括軟體的初始成本;升級成本;以及維護、支援和培訓成本。